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煤质科化验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煤质科化验工负责煤质化验工作。
第三条 煤质科化验工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2、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3、全面熟练掌握各种化验分析项目的测定。
5、送交化验室的各分析煤样要认真核对,检查并进行记录。备查煤样要妥善保管到规定期限,需要移交的煤样要交接清楚。
6、化验员必须快速、准确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所得分析数据不得私自涂改。所用化学药品要妥善保管。
7、负责化验室内各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搞好化验室的卫生工作,不许大声喧哗。
8、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第四条 煤质科化验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煤质科化验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煤质科化验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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