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监测维修值班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通风区监测维修值班人员是井下监测管理工作的执行人,具体负责井下监测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条 通风区监测维修值班人员切实履行好5项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监控系统井上和井下监控数据不通讯和设备故障的维修工作;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井下线路设备安装位置和性能,提高维修效率和质量;
3、坚守工作岗位,接到故障维修通知后,先了解故障影响区域,确定故障范围,对现场设备逐一排查,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排除故障,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汇报,认真填写<故障记录>;
4、维修后要确保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符合要求;
5、认真履行交接班程序,对遗留问题要有详细记录,以便下一班人员及时处理。
7、在现场无法修复时要及时汇报,以便采取措施。
第四条 通风区监测维修值班人员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监测维修值班人员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 《通风区监测维修值班人员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下一篇:南山综合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