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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2019年新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9-03-26 10:23 来源:煤矿安全网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采煤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

第一节 采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

第二节 液压支架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三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第四节 转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第五节 采煤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六节 液压支架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第七节 刮板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2

第八节 转载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第九节 综采皮带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十节 综采皮带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8

第十一节 移刮板输送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0

第十二节 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37

第十三节 乳化液泵站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39

第十四节 单体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40

第十五节 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42

第十六节 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45

第十七节 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51

第十八节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53

第十九节 放顶工安全操作规程 57

第二十节 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57

第二十一节 小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58

第二十二节 调度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59

第二十三节 清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60

第二十四节 洒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61

第二十五节 跟班安监员安全操作规程 62

第三章 开拓、掘进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4

第一节 掘进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64

第二节 掘进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67

第三节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69

第四节 胶带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70

第五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71

第六节 生产班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73

第七节 生产班辅助工安全操作规程 73

第八节 检修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4

第九节 锚杆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76

第十节 掘进钻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79

第十一节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83

第十二节 锚杆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93

第十三节 锚索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96

第十四节 架棚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100

第十五节 锚喷工安全操作规程 106

第十六节 砌碹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112

第十七节 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18

第十八节 清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119

第十九节 验收工安全操作规程 120

第二十节 轨道、刮板机铺设工安全操作规程 121

第二十一节 硐室及水沟掘砌工安全操作规程 123

第二十二节 反井、溜煤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24

第四章 机电系统各工种操作规程 129

第一节 变电所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 129

第二节 电气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133

第三节 防爆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134

第四节 内、外线工安全操作规程 135

第五节 水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40

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42

第七节 小型电器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48

第八节 电力线路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49

第九节 车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50

第十节 空气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51

第十一节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52

第十二节 砂轮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52

第十三节 钻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53

第十四节 地面电话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54

第十五节 井下电话修理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55

第十六节 机务人员操作规程 156

第十七节 电、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56

第十八节 井下变电硐室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59

第十九节 水泵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60

第二十节 水泵维护与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62

第二十一节 手拉葫芦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63

第二十二节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65

第五章 运输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67

第一节 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67

第二节 主井皮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76

第三节 盘区皮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79

第四节 皮带检修工操作规程 182

第五节 人车跟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82

第六节 斜井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84

第七节 斜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88

第八节 矿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90

第九节 斜井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192

第十节 机电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95

第十一节 轨道工安全操作规程 196

第十二节 下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99

第十三节 给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01

第十四节 掏尾工安全操作规程 203

第六章 通风系统各工种操作规程 205

第一节 主要通风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05

第二节 通风密闭工安全操作规程 208

第三节 瓦斯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212

第四节 局部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215

第五节 测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217

第六节 安全监控工安全操作规程 218

第七节 通风部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221

第七章 综合防尘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22

第一节 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222

第二节 管路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222

第三节 冲洗刷浆工安全操作规程 224

第四节 安装隔爆设施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26

第五节 煤层注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228

第六节 防尘设施安装及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230

第八章 爆破及地质测量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32

第一节 火工品管库工安全操作规程 232

第二节 火工品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233

第三节 雷管检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234

第四节 炸药检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235

第五节 发爆器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35

第六节 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237

第七节 矿井地质工安全操作规程 246

第八节 水文地质工安全操作规程 247

第九节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248

第九章 洗煤厂各工种操作规程 251

第一节 集控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51

第二节 带式压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53

第三节 箱式压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54

第四节 9.8米、11.0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56

第五节 172给料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60

第六节 6.65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2

第七节 5.20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3

第八节 分流箱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6

第九节 浓缩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66

第十节 2.15米平台、事故池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7

第十一节 o.oo米操作平台(东部)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69

第十二节 o.oo米操作平台(西部)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71

第十三节 设备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73

第十四节 电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276

第十五节 旋流器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77

第十六节 螺旋分选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78

第十七节 磁选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79

第十八节 振动筛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0

第十九节 101、102给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1

第二十节 离心脱水机(VM1500、FC1200)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2

第二十一节 介质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4

第二十二节 水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5

第二十三节 空压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7

第二十四节 激振器拆装安全操作规程 287

第二十五节 放射源设备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288

第二十六节 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89

第二十七节 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91

第二十八节 小型翻斗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93

第二十九节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295

第三十节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98

第三十一节 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304

第十章 司炉工各工种操作规程 310

第一节 快装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310

第二节 立式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315

第三节 水管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317

第十一章 附 则 323

X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本规程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修改版)规定,围绕安全生产的宗旨,以如何正确落实各工种技术操作问题为出发点,针对带普通性的问题作出规定。对于一些带特殊性和采用新技术的问题,本规程未曾涉及到,随着实际生产发展的需要,将逐步另作补充规定。

第2条 对技术规定、质量要求、职责划分、工作制度等可参照其它规程、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执行。

第3条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应彼此参照相关条文。

第4条 全公司干部、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程各项有关规定,相互监督,全面促进,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第5条 本规程结合《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应在部(科)、队长亲自组织下,合理利用时间,定时、定期进行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 采煤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采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采煤机正、副司机,必须熟悉采煤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通晓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采煤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 要与工作面及顺槽输送机司机、转载机司机、移溜工、支护工等密切合作,按规定顺序开机、停机。

第3条 不准强行切割硬岩。

第4条 电动机、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5条 准备

1.工具:扳手、钳子、螺丝刀、锤子等;

2.备品配件:截齿、销子、连接环等;

3.润滑油等。

第 6条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全面检查煤壁、煤层厚度和顶底板变化,以及支护、切口准备和机道宽度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班长和有关人员报告,妥善处理。

第7条 对采煤机的检查与处理:

1.将采煤机隔离开关扳到切断电源位置,要求各连接螺栓齐全、紧固;截齿齐全、紧固并锋利;各操作手把应灵活可靠;各部油量符合规定;各密封完好、无滴漏;各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2.拖缆装置的夹板及电缆、水管应完好无损、无刮卡;

3.对液压油温有规定的采煤机,应在滚筒离合器脱开的状态下,不通冷却水,只开电动机,使油温升到规定值后,再正常起动采煤机;

4.防滑装置(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应安全可靠;

5.滑靴、导向管等的磨损量不超过规定值;

6.冷却和喷雾装置齐全,水压、流量符合规定。

上述各项经检查和处理符合规定后,方能进行操作,严禁机组带病运转。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8条 采煤机启动前,司机必须巡视采煤机周围,通知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确认在机器转动范围内无人员和障碍物后,方可按下列顺序起动采煤机。

1、解除工作面刮板输送上的闭锁,发出开动刮板输送机的信号,然后使刮板输送机空转l~2分钟;

2、刮板输送机空转正常后,合上采煤机的隔离开关,按启动按钮启动电动机。电动机空转正常后,停止电动机。当电动机停转前的瞬间合上截割部齿轮离合器;

3、打开水阀门喷雾及供水;

4、发出起动信号,按起动按钮,起动采煤机。检查滚筒旋转方向及摇臂调高情况;

5、经2~3分钟,采煤机空转正常后,发出采煤机开动信号,然后缓慢加速牵引,开始割煤作业。

第9条 割煤时经常注意顶底板、煤层、煤质变化和刮板输送机载荷的情况,随时调整牵引速度及截割高度。放震动炮时,采煤机必须离放炮地点5米以外,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措施

第10条 割煤时,要按直线割直煤壁,并不准割碰顶梁。

第11条 改变采煤机牵引方向时,必须先停止牵引,将调速手把扳到“零”位;发出开机信号后,再将调速手把扳到另一个方向。严禁带速度更换牵引方向。

第12条 割煤时随时注意行走机构运行情况,采煤机前方有无人员和障碍物,有无大块煤、矸石或其它物件从采煤机下通过。若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牵引和切割,并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进行处理。

条13条 不准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

第14条 发现截齿短缺,必须补齐,被磨钝的截齿应及时更换。补、换截齿时,必须先将隔离开关扳到“零”位,脱开截割部齿轮离合器,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第15条 牵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渐加大,严禁一次加大到最高速度。停采煤机时,必须先停止牵引。

第16条 采煤机司机割煤时,司机要随时注意观察压力表、温度表、真空表以及其他各种指示信号,发现不正常指示时,要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严禁强行开机。

第1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停机进行处理。

1、顶底板、煤壁有透水预兆、冒顶、片帮等及瓦斯浓度在l%以上时;

2、割煤过程中发生堵转时;

3、采煤机内部发现异常震动、声响和异味,或零部件损坏时;

4、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或挡煤板与溜槽错口较大,影响采煤机通过时;

5、牵引手把或“停止”操纵按钮失灵时;

6、机组脱轨或拖缆装置被卡住时;

7、供水装置无水或喷雾有故障时。

四、割煤进刀方式

第18条 斜切进刀方式(下切口进刀):

1、开始:采煤机下行割透下切口后停机。推移刮板输送机距采煤机10米时停止;

2、进刀:将两个滚筒的上下位置调换,上行割煤至刮板输送机弯曲段以上5米达到规定截深时停止;

3、推移输送机机头使刮板输送机成直线;

4、调换前后滚筒上下位置,下行割三角煤,割透下切口;

5、再次调换滚筒上下位置,上行割煤,同时按规定距离推移刮板输送机后支护。

在工作面上切口同样可使用该方法。

五、收尾工作

第19条 班长发出收工命令,将采煤机停在切口处,或无淋水、支架完好地点,将滚筒落在底板上。

第20条 必须把停放的采煤机的隔离开关、牵引速度手把和离合器手把扳在中间断开的位置,关闭供水喷雾装置,清扫机器各部煤尘,必要时切断顺槽中的采煤机供电开关。

第21条 工作面、运输巷中的刮板输送机的煤拉净及推移完刮板输送机及支护后,发出停刮板输送机、停乳化液泵等信号。

第22条 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采煤机运行状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等。升井后按规定填写采煤机工作日志。

第二节 液压支架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通晓本操作规程,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懂得顶板管理方法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2条 液压支架工要与采煤机司机密切合作。移架时如支架与采煤机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应要求停止采煤机。

第3条 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撑高度应小于支架设计最大高度的0.2米,最小支撑高度应大于支架设计最小高度的0.2米。当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报告班长并采取措施后再移架。支架内各立柱机械加长段伸出长度应一致,其活柱行程保证支架不被“压死”。

第4条 支架所用的阀组、立柱、千斤顶,均不准在井下拆检,可整体更换。更换前尽可能将缸体缩到最短,接头处要及时装上防尘帽。

第5条 备用的各种液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时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第6条 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只准在“无压”状态下进行,而且不准将高压出口对人。

第7条 不准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第8条 液压支架工操作时要掌握八项操作要领,做到快、匀、够、正、直、稳、严、净,即:

1. 各种操作要快;

2.移架速度要均匀;

3.移架步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支架位置要正;

5.各组支架要排成一直线;

6.支架、刮板输送机要平稳牢靠;

7.顶梁与顶板接触要严密不留空隙;

8.煤、矸、煤尘要清理干净。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9条 准备:

1、工具:扳子、钳子、螺丝刀、套管、小锤、手把等;

2、备用配件:U形销、高低压密封圈、高低压管、常用接头、弯管等。

第10条 检查:

1、检查支架前端、架间有无冒顶、片帮的危险;

2、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架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支架是否成一直线或甩头摆尾,顶梁与掩护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等;

3、检查结构件:顶梁、掩护梁、侧护板、千斤顶、立柱、推移杆、底座箱等是否开焊、断裂、变形,有无联结脱落,螺钉是否松动、压卡、扭歪等;

4、检查液压件:高低压胶管有无损伤、挤压、扭曲、拉紧、破皮断裂,阀组有无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置于中间停止位置,管接头有无断裂,是否缺U形销子;

5、千斤顶与支架、刮板输送机的联接是否牢固(严禁软联接);

6、检查电缆槽(挡煤板)有无变形,槽内的电缆、水管、照明线、通讯线敷设是否良好,挡煤板联接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机能否顺利通过;

7、照明灯、信号闭锁、洒水喷雾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8、支架有无严重漏液卸载现象,有无立柱伸缩受阻使前梁不接顶现象;

9、坡度较大的工作面,端头支架及刮板输送机防滑锚固装置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第11条 处理:

1、发现工作面顶板及煤帮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班长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而影响顶板管理的,应准备必要的调架千斤顶、短节锚链或单体支柱等,以备下一步移架时调整校正;

3、更换、处理液压系统中损坏的软管、插牢U形销;

4、清理支架前及两侧的障碍物,将管、线、通讯设施吊挂、绑扎整齐;

5、班组长、电钳工等积极配合处理上述存在问题,不得带“病”强行移架。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2条 正常移架操作顺序:

1、收回伸缩梁、护帮板、侧护板;

2、操作前探梁回转千斤顶,使前探梁降低,躲开前面的障碍物;

3、降柱使主顶梁略离顶板;

4、当支架可移动时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规定步距;

5、调架使推移千斤顶与刮板输送机保持垂直,支架不歪斜,中心线符合规定,全工作面支架排成直线;

6、升柱同时调整平衡千斤顶,使主顶梁与顶板严密接触约3~5秒,以保证达到初撑力;

7、伸出伸缩梁使护帮板顶住煤壁,伸出侧护板使其紧靠相邻下方支架;

8、将各操作手把扳到停止位置。

第13条 过断层、空巷、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移架操作顺序:

1、按照过断层、空巷、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立即护顶或预先支护,尽量缩短顶板暴露时间及缩小顶板暴露面积;

2、一般采用“带压移架”,即同时打开降柱及移架手把,及时调整降柱手把,使破碎带矸石滑向采空区,移架到规定步距后立即升柱;

3、过断层时,应按作业规程规定严格控制采高,防止压死支架;

4、过下分层巷道或溜煤眼时,除超前支护外,必须确认下层空巷、溜煤眼已充实后方准移架,以防通过时下塌造成事故

5、移架按正常移架顺序进行。

第14条 工作面端头支架的移架顺序:

1、必须两人配合操作:一人负责前移支架,一人操作防倒、防滑千斤顶;

2、移架前将防倒、防滑千斤顶全部放松;然后按顺序移架。

第15条 移架操作注意事项:

1、每次移架前都先检查本架管线,不得刮卡,清除架前障碍物;

2、带有伸缩前探梁的支架,割煤后应立即伸出前探梁支护顶板;

3、采煤机的前滚筒到达前应先收回护帮板;

4、降柱幅度低于邻架侧护板时,升架前应先收回邻架侧护板,待升柱后再伸出邻架侧护板;

5、移架受阻达不到规定步距,要将操作阀手把置于断液位置,查出原因并处理后再继续操作;

6、邻架操作时,应站在上一架支架内操作下一架支架;本架操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面向煤壁操作,严禁身体探入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内或脚蹬液压支架底座前端操作;

7、移架的下方和前方不准有其他人员工作。移动端头支架时,除移架工外,其余人员一律撤到安全地点;

第16条 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1、先检查顶底板、煤帮,确认无危险后,再检查铲煤板与煤帮之间无煤、碎石、杂物后方可进行推移工作;

2、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采煤机应保持12~15米距离,弯曲段不小于15米;

3、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从中间向两头推移刮板输送机,不准由两头向中间推移;

4、除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可停机推移外,工作面内的溜槽要在刮板输送机运行中推移,不准停机推移;

5、千斤顶必须与刮板输送机联结使用,以防止顶坏溜槽侧的管线;

6、移动机头、机尾时,要有专人(班长)指挥,专人操作。

7、慢速绞车移机头、机尾时,必须按回柱绞车司机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8、移设后的刮板输送机要做到:整机安设平稳,开动时不摇摆,机头、机尾和机身要平直,电动机和减速器的轴的水平度要符合要求;

9、刮板输送机推移到位后,随即将各操作手把扳到停止位置。

第17条 工作面遇断层、硬煤、硬夹石层需要放炮时,必须把支架的立柱、千斤顶、管线、通讯设施等掩盖好,防止崩坏。移架前,必须把煤矸清理干净。

第18条 工作面冒顶的处理:

1、主顶梁前端顶板破碎局部冒顶时,将顶梁用半圆木刹顶,再升柱使其严密接顶;

2、支架上方空顶有倒架危险时,应用木料支顶空间。处理时先在顶梁上打临时支柱护顶,人员站在安全地点,用方木或半圆木打木垛。木垛最下一层的两端要分别搭在相邻两支架顶梁上。移架时注意交替前移,以保持木垛完整;

3、煤质松软片帮时,要在支架与煤壁间支棚刹顶帮,以防止继续片帮造成大冒顶;

4、当支架上方与前方有较大面积的片帮冒顶时,可采用撞楔护顶方法处理:

(1)在冒顶两侧各架设2~3架棚子,棚子高度应大于支架高度,其中第一架应大于支架0.5米以上;

(2)棚子间距0.6~1.0米,要挖柱窝0.2~0.3米,迎山合适有劲,背实背牢,稳固;

(3)将半圆木平面朝下,从第二架梁下斜穿入第一架梁上打入,随打随用长钎子捅出前阻的煤矸。

5、移架前应在煤帮侧打上抬棚托住棚梁,以便拆除阻碍移架的棚腿。

四、收尾工作

第19条 割煤后,支架必须紧跟移设,不准留空顶。

第20条 移完支架后,各操作手把都扳在停止位置。

第21条 清理支架内的浮煤、矸石及煤尘,整理好架内的管线。

第22条 班长、验收员验收,处理完存在问题,合格后方可收工,清点工具,放置好备品配件。

第23条 向接班液压支架工详细交待本班支架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升井后按规定填写液压支架工作日志。

第三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通晓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刮板输送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 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支护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报告班长,处理妥善后,方准作业。

第3条 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4条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设施和物料,禁止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

第5条 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机信号,确认人员已离开机器转动部位,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第6条 多台运输设备连续运行,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开动。按顺煤流方向逐台停止。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7条 准备:

1、工具:钳子、小铁锤、铁锹、扳手等;

2、备品配件:保险销、圆环链、刮煤棒、铁丝、螺栓、螺母等;

3、油脂:机械润滑油、液力偶合器液等。

第8条 检查与处理:

1、机头、机尾处的支护完整牢固;

2、机头、机尾附近5米以内无杂物、浮煤、浮渣,洒水设施齐全无损;

3、机头、机尾的电气设备处如有淋水,必须妥善遮盖,防止受潮接地;

4、本台刮板输送机与相接的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带式输送机的搭接必须符合规定;

5、机头、机尾的锚固装置牢固可靠;

6、各部轴承及减速器和液力偶合器中的油(液)量符合规定、无漏油(液);

7、防爆电气设备完好无损,电缆悬挂整齐;

8、各部螺栓紧固,联轴器间隙合格,防护装置齐全无损;

9、信号装置灵敏可靠。

对上班遗留的问题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都必须逐项妥善处理,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报告班组长,班组长要配人协助刮板输送机司机处理解决后,才能进行正式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9条 试运转: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先点动二次,再正式起动,使刮板链运转半周后停机,检查已翻转到溜槽上的刮板链,同时检查牵引链松紧程度,是否跳动、刮底、跑偏、漂链等,空载运转无问题后,再负载试运转。

对试运转中发现问题应与班长、电钳工共同处理,处理问题时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锁好,然后挂上停电牌。

第10条 正式运转:发出开机信号,等前台刮板输送机开动运转后,点动二次,再正式开动,然后打开洒水龙头。运转中要注意:

1、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剧烈震动,电动机、轴承是否发热(电动机温度不应超过80℃,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0℃),刮板链运行是否平稳无裂损;

2、经常清扫机头、机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第11条 运转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刮板链出槽,漂链、掉链、跳齿时;

2、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3、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其油(液)质喷出时;

4、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大块煤矸等异物快到机头时;

5、运输巷转载机或下台刮板输送机停止时;

6、信号不明或发现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

第12条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不准人员从机头上部跨越,不准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调整刮板链。

第13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脸部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和放气后,再慢慢拧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第14条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15条 进行缩链、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四、收尾工作

第 16条 班长发出收工命令后,将刮板输送机内的煤全部运出,清扫机头、机尾附近的浮煤后,方可停机,然后关闭洒水龙头并向下台刮板输送机发出停机信号。

第17条 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拧紧闭锁螺栓。

第18条 清扫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第19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升井后按规定填写好本班刮板输送机工作日志。

第四节 转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转载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2条 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司机密切配合,统一信号联系,按顺序开、停机。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3条 准备;

1、工具:扳手、钳子、螺丝刀、小锤、铁锹等;

2、必要的备品配件:各种短接链、链环、螺栓、螺母等;

3、润滑油等。

第4条 检查与处理。

1、电动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机头、机尾等各部分的联接件必须齐全、完好、紧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应无渗油、漏油,油量要适当。

2、信号必须灵敏可靠,没有信号不准开机,喷雾洒水装置要保证完好。

3、电源电缆、操作线必须吊挂整齐,无受挤压现象;

4、机头附近的煤、矸石、杂物及电动机、减速器上的煤尘必须清扫干净;

5、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与转载机机尾的搭接要合适;

6、转载机行走小车必须平稳可靠;

7、转载桥身部分和倾斜段的侧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必须紧固;

8、转载机在无载情况下开机时,各部件的运转应无异常声音;

9、转载机处的巷道支护必须完好,牢固。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5条 试运转。

1、检查无异常,发出开机信号;

2、合上磁力起动器手把送电;

3、手按按钮点开二、三次;

4、起动,空转l~2周;

5、正常开机运行。

第6条 运行中机械和电动机要无震动,声音和温度要正常,各轴承温度不超过750C,电动机的温度不得超过厂家规定。

第7条 转载机联轴节的易熔塞或易炸片损坏后,不得用木头或其他材料代替。

第8条 安全装置应保持完好,在工作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停机处理。

第9条 转载机的机尾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保证完好。

第10条 移转载机。

1、清理机尾、机身两侧及过桥下的浮煤、浮矸;

2、保护好电缆、水管、油管,并吊挂整齐;

3、检查巷道支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推移转载机;

4、行走小车与带式输送机机尾架要接触良好,不跑偏,移设后搭接良好,防止大块煤、矸砸伤胶带,保证煤流畅通;

5、移完转载机后,机头、机尾要保持平、直、稳,千斤顶活塞杆要收回。

四、收尾工作

第11条 工作面采煤机停止割煤,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把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内的煤全部拉完。

第12条 将机头、机尾和机身两侧的煤、矸清理干净。

第13条 将磁力起动器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锁紧闭锁螺钉。

第14条 向接班司机交待本班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第五节 采煤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检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 检修工作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相关检修质量标准进行,保证正常的检修时间。

第3条 牵引部的液压系统不得在井下进行检修,如特殊情况需在井下检修时,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公司机电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4条 检修地点必须安全宽敞,进风侧应避免污染性作业。

第5条 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第6条 检修工作(含周检、月检)必须有检修计划,并有检修记录。

第7条 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机;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切断电源。

二、检修前的准备

第8条 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仪器、仪表、海棉、棕刷、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第9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0条 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悬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第11条 清理采煤机机身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

第12条 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第13条 检修前除原有装置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三、操作

第14条 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检修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检修。

第15条 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第16条 拆装时,重要部件、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

第17条 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件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第18条 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件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第19条 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地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

第20条 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第21条 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

第22条 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结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

第23条 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第24条 试机前需要盘车时,检修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触摸可转动的部位。

第25条 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第26条 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送电开机的通知及开机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四、收尾工作

第27条 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撤去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第28条 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

第29条 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六节 液压支架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支架检修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否则不得上岗,并调离本工作岗位。

1、检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检修人员必须熟知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及完好标准。

第2条 检修前按以下要求做好准备:

1、检修人员入井前,要向有关人员了解支架运转情况。

2、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第3条 严格按照以下规定对支架进行检修:

1、检修时,各工种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以防发生意外。

2、支架液压系统液压缸不准在井下拆卸和调整,不允许随意更换液压系统的管路连接件。若液压缸有故障时,要由专人负责用同型号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若密封损坏时,先将支架卸压,然后更换密封。

3、所有支架操作阀手把控制支架的各个部位要一致。

4、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高压软管时,应在各自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

5、在更换管、阀、缸体、销轴等需要支架承载件卸载时,必须对该部位采取防降落、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6、液压件装配时,必须用乳化液冲洗干净,并注意有关零部件相互配合的封面,防止因碰伤或损坏而影响使用。

7、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断路阀并卸压。处理总管路故障时,必须停泵卸压,不允许带压作业。

8、组装密封件时,要注意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部件上有无锋利尖角和毛刺,并注意密封圈与挡圈的安装方向正确。

9、管路快速接头使用的U形卡的规格必须合格,严禁单孔使用或用其它物件代替。

第4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检修后,必须将液压支架认真动作几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完工。

2、检修时卸载的立柱,在检修后必须重新承载。

3、检修完工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

第七节 刮板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刮板输送机检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 检修前要将刮板输送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第3条 按照以下检修项目检修:

1、清扫机头、机尾传动部,电缆槽中的浮煤;检查电缆槽和中部槽夹板间连接是否松动,发现松动必须立即拧紧;供水冷却系统是否完好。

2、刮板链、刮板、接链环有无损坏,有弯曲的刮板必须更换。

3、刮板链的张力是否合适,两条链条松紧是否一致,如果机头链轮下面下垂超过两个链环时必须重新张紧链条。

4、检查两条链子伸长量是否一致,如果伸长量达到或超过原始长度的2.5%以上时必须更换。

5、链条是否能顺利通过链轮,分链器功能是否良好。

6、链轮组件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电机是否正常运转,温度不超过85℃(测点:轴承端盖、电机中部、法兰盘)。

7、减速机透气塞是否畅通、是否漏油,有无异常声响和震动。

8、减速机必须每月更换一次油脂,回收的油脂出井后交物资供应部。

9、齿轨是否损坏,连接销是否有脱落现象。

10、中部溜槽、电缆槽有无损坏、扭曲,电缆槽和挡板是否联接可靠。

11、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的搭接是否合理可靠。

12、减速机及液力偶合器是否平稳运行、过热,有无异常声响。

13、检查刮板输送机启动开关及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第3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

2、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上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八节 转载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转载机检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熟悉转载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第2条 检修前按以下规定做好准备工作:

1、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2、交接班时,向上班司机详细了解设备的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

第3条 检修前要将转载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然后严格按照以下检修项目进行检修:

1、检查电动机冷却系统是否完好畅通。

2、检查减速机及各处润滑点、润滑油脂是否适量,不足时要填加。

3、减速机必须每月更换一次油脂,回收的油脂出井取样化验。

4、检查液力联轴节油量是否适当,易熔塞和注油塞是否松动漏油。必须使用规定的液体。

5、转载桥身部分和倾斜段的侧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必须紧固。

6、检查机头部固定栓,每月更换一次。

7、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与转载机机尾的搭接要合适。

8.转载机行走小车是否平稳可靠。

第4条 收工时,必须经全面检查后,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

第九节 综采皮带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皮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否则不得上岗。

1、皮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皮带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熟悉皮带综合保护的使用,通晓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皮带输送机,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皮带输送机巷道内必须有消防灭火器材及喷雾灭尘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皮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2条 开机前将皮带输送机的控制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并锁好,挂上停电牌,进行以下检查,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处理。

1、机头及储带装置所用连接件和紧固件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各滚筒、轴承灵活。

2、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3、检查减速箱、传动箱及各处润滑点的润滑油脂是否适量,不足时要添加。

4、检查液力联轴节油量是否适当,易熔塞和注油塞是否松动漏油。

5、检查通讯、控制系统是否清晰可靠。

6、检查皮带低速打滑保护、煤位报警等保护装置动作是否可靠灵敏。

7、皮带初张力是否适当,必要时进行调整。

8、皮带是否跑偏;皮带接头是否完好;各联接卡子是否完好;输送机皮带有无撕裂、伤痕。

9、检查各滚筒是否正常。大小托辊是否齐全,转动灵活。

10、清煤器是否完好可靠。

11、储带小车与轨道位置是否合适,是否有落道现象。

12、检查皮带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

第3条 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按以下起动程序进行起动工作:

1、起动前,取下控制开关的停电牌,先发出开机信号,将机器周围人员撤离,严禁任何人员站在皮带上或靠近机器转动部位。

2、合上控制开关,先点动二次,再转动一周,观察各部位转动声音是否正常,转向是否正确,输送机有无跑偏、打滑、跳动或刮卡现象;控制按扭、信号、通讯等设施是否灵敏可靠,确认无误后再正式起动开机。

3、不准超负荷起动。发现闷机时,先起动两次(每次不超过15秒),仍不能起动时,必须卸掉输送机上的煤,待正常运转后,再将煤装上输送机皮带运出。

第4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运行。

1、输送机跑偏、撕裂、接头卡子断裂;

2、输送机打滑或闷车;

3、电气、机械部位温升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

4、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或偶合器内的工作介质喷出;

5、皮带上有大块煤矸、长材料等;

6、发现有托辊掉下或损坏时;

7、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

8、信号不明或前台运输设备停机时。

第5条 皮带开机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司机必须站在按扭或操作台附近进行操作,严禁打盹睡觉。

2、在运转过程中,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机、轴承的温度;温度超过规定值,立即停机处理。

3、开机过程中保持正常洒水喷雾;洒水喷雾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停机处理。

4、经常注意皮带运行时的煤流情况,有大块矸石和杂物时必须停机搬下。

5、行人必须通过专门设置的皮带过桥。

6、严禁人员正对着皮带头开皮带。

7、经常注意皮带跑偏情况并及时调整,严禁用手、脚及身体任何部位直接接触输送机皮带。

8、输送机运转时,严禁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浮煤、浮矸。

9、除了控制开关的接触器触头粘住外,严禁用控制开关的手把直接切断电动机。

10、在正常停机时,必须将皮带机上的煤拉净后方可停机。

第6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班长发出收工命令后,将皮带输送机上的煤完全拉净,将控制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并闭锁。

2、关闭喷雾的截止阀。

3、 清扫电动机、开关、液力偶合器、减速机部位上的煤尘。

4、 保持机头、机尾附近无浮煤,浮矸。

第十节 综采皮带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皮带输送机检修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否则不得上岗。

1、皮带输送机检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熟悉皮带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熟悉皮带综合保护的使用,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检修工必须按皮带输送机要求的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保证正常的检修时间。

3、皮带输送机检修工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2条 按照以下检修项目进行检修:

1、检查减速机、电动机及各个滚筒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

2、检查减速机的油位是否符合规定,声音是否正常。

3、检查驱动装置、张紧绞车及各滚筒的安装定位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4、检查清煤器与滚筒的接触情况,是否能灵活转动,清扫器的零部件是否齐全。

5、检查皮带是否跑偏,有无卡磨情况,张紧是否适当;检查拉紧车是否灵活,制动是否可靠,卷带绞车钢丝绳的拉紧程度。

6、检查接头磨损情况,皮带卡子损坏超过两边5%、中间10%时必须重新打卡。

7、检查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或偶合器内的工作介质温度是否正常。

8、检查皮带所有上下托辊,损坏时必须更换,保证所有托辊齐全完好。

9、检查减速箱、传动箱及各处润滑点的润滑油脂是否适量,不足时要添加。

第3条 检修过程严格按照以下规定:

1、在皮带上检修、处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时,必须对输送机的控制开关闭锁,挂上停电牌。

2、皮带输送机的回缩储存:

(1)开动输送机将煤运净,将控制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并闭锁,挂上停电牌,准备开储带装置拉紧绞车;

(2)拆除中间架,用千斤顶或绞车把承载部位连同机尾一起向前牵引直至与所剩余的中间架相对接,调整机尾部与中间部的中心使其在一条直线上;

(3)根据机尾部发出的信号,开动储带装置绞车,将多余的输送皮带卷入储带仓内并张紧皮带。将储带装置绞车关闭锁好;

(4)摘下停电牌,根据机尾部发出信号,再按程序起动皮带输送机。

3、拆除输送机皮带时,严禁割皮带,用短节皮带换长节皮带的方法拆除皮带。

(1)开动输送机将煤运净,将控制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并闭锁,把皮带接口停在码放皮带的位置,挂上停电牌,准备开储带装置拉紧绞车;

(2)松开储带装置,将储存的皮带在接口处分开,然后用回柱车将储带装置里的皮带拉出,到另一个接口处把长节皮带拆下,并接好皮带,皮带不够长时可接短节皮带,开动拉紧绞车把皮带拉紧到合适位置;

(3)摘下停电牌,根据机尾部发出信号,再按程序起动皮带输送机。

第4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检修完毕后,清扫电动机、开关、液力偶合器、减速机部位上的煤尘。

2、保持机头、机尾附近无浮煤,浮矸。

3、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如发现有异常,要继续检修、处理,否则,不准收工。

第十一节 移刮板输送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工作面移刮板输送机工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刮板输送机、液压泵、推溜器的结构、性能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考试合格方可操作。

第2条 移刮板输送机后必须补齐和打好规定的支柱。

第3条 移刮板输送机时,煤帮侧和机头、机尾附近的人员,都必须撤离。

第4条 新移刮板输送机距煤壁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5条 移刮板输送机应达到“三平”、“三直”、’”一稳”、“二齐全”、“一不漏”、“两不”的要求。

“三平”:刮板输送机槽接口要平,电动机和减速器底座要平,对轮中心接触要平;

“三直”:机头、刮板输送机槽和机尾要直,电动机和减速器的轴中心要直,大小链轮要直;

“一稳”:整台刮板输送机要安设平稳,开动时不摇摆:

“二齐全”:刮板要齐全,链环螺丝要齐全;

“一不漏”:接口严密不漏煤;

“两不”:运转时链子不跑偏,不漂链。

第 6条 一般工作面机头与转载机搭接处高度不小于0.3米,综采工作面不小于0.5米。

第7条 移机头时,顺槽刮板输送机最后一部必须停电闭锁,严禁用顺槽刮板输送机顶拉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打好压戗柱后方可送电。

第8条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停止移刮板输送机并妥善处理。

1、移溜器后座的顶柱或后撑支杆(戗柱)松动时;

2、追机移刮板输送机距离小于《作业规程》规定时;

3、发现刮板输送机槽出现死湾脱节或缺插销、刮板、槽、挡煤板损坏变形时;

4、出现片帮或冒顶时;

5、支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煤帮有人工作时;

6、移溜器发生故障或油管漏液时;

7、发现断链或链子出槽时。

第9条 使用移溜器推刮板输送机时,人员必须站在移溜器的上方。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0条 准备:

1、工具:改锥、扳手、钳子、套管、橇棍、榔头、绳套(钢丝绳)、千斤顶、倒链等;

2、配件:刮板、链环、链条、螺钉、铅丝、密封圈、油管、溜槽等。

第11条 检查与处理:

1、检查挂梁和扁销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开帮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检查新刮板输送机道内浮煤及杂物是否清理干净,如底板凹凸不平,要刨平或垫平;

4、检查溜槽和溜槽弯曲部份是否有脱节或链子出槽;

5、与液压泵司机取得联系,开动液压泵检查移溜器是否损坏,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液,手把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电缆、水管和油管是否在线架内或悬挂好,防止移溜时挤压;

7、检查移溜器后座的顶柱或后撑支杆(戗柱)是否牢固可靠,移溜器后座的顶柱必须使两根以上的支柱同时受力,严禁一根支柱受力;

8、整体推移刮板输送机前检查煤帮点柱是否齐全牢固,符合质量要求,煤帮侧刮板输送机道点柱是否回撤完毕。

发现问题不能单独处理时,必须汇报和配合班长、电钳工、支回柱工等及时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三、推移刮板输送机

第12条 综采工作面移刮板输送机时应按以下规定操作:

1、采煤机割煤后,应距采煤机后滚筒10米以上距离;进行推移刮板输送机工作;

2、移刮板输送机后,要保持刮板输送机、支架和煤壁成直线;

3、缓倾斜工作面,采煤机采用双向割煤时,可采用随机推移刮板输送机,煤层倾角大的综采工作面,采用单向割煤时,为防止刮板输送机下滑,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倾斜推进方法:下端头超前上端头;

(2)机头应打两根斜撑柱防止刮板输送机下滑,然后由下向上单向移动刮板输送机;

(3)采用防滑机头架防止刮板输送机下滑;

4、移刮板输送机机头和机尾时必须距采煤机后滚筒15米距离,进刀后,刮板输送机机头、尾必须一次移够步距。

5、移刮板输送机后,刮板输送机起伏不平或超过采高,需要吊刮板输送机垫平时应该用液压千斤顶吊刮板输送机链条,不应吊挡煤板或铲煤板。

第13条 移机头的方法如下:

1、回柱绞车移机头:按回柱绞车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必须点开绞车。严禁使用绳钩直接拉钩机头,必须使用钢丝绳套.拴好机头后再用绳钩钩住绳套进行。

2、液压移溜器移机头:必须使用两个以上移溜器同时推移。

四、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的延长和缩短

(一)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第14条 准备工作:

1、刮板输送机上的煤要全部运完;

2、原机尾处与新安机尾处之间的煤、矸、杂物要全部清理干净,新机尾处的底板应略低于原来底板,清理干净刮板输送机底部的全部煤和矸石;

3、检查新旧机尾段内支护,确认无冒顶危险;

4、准备好手动葫芦、撬棍、锤子等拆移工具;

5、机头用闸对轮,打支杆或用紧链器等方法,将刮板输送机上链在机头处掐开,使掐开处链条松弛,便于使溜槽脱开。

第15条 注意事项:

1、信号、开关、按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工作中的全过程都必须使用规定的信号联络,不准用口喊、晃灯、等方式指挥工作;

3、掐链、接链时点开刮板输送机,必须由刮板输送机司机或经过机电专业培训过的人员操作,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4、架、抬溜槽时,两人必须行动一致,跨越溜槽时,防止滑倒,放下溜槽时,叫清口号防止碰手挤脚;

(二)工作面延长和缩短机头的操作

第16条 延长机头:

1、先清除机头附近的障碍物,加固支架,取掉妨碍工作的柱子。正对机头打好拽机头的固定柱子;

2、用紧链器挂在机头架上,溜子反转,解开上链;

3、正开取下紧链器,使链条与链轮牙齿脱开;

4、用长度适当的锚链,一头拴在固定柱子上,一头搭在链轮上(锚链所拴的高度应与机头轴线高度一致);

5、利用机头反转或正转,把机头牵到要求的位置;

6、机头拽出的距离要稍大于所延长的距离,所接的链条长度应为所延长溜槽的两倍;

7、将延长的溜槽底链穿上,插好销子,上下对正,高度一致,铺好上链,挂上紧链器反转对接紧链;

8、紧链后,链条的长度要适当,再进行试运转。

第17条 缩短机头:

1、用上述方法解开上链,在过渡槽上一节处脱开溜槽;

2、挂手拉葫芦(倒链)吊脱溜槽,去掉应缩短的溜槽;

3、在脱开溜槽上方(5米左右)打上牢固的支杆(一头打在链条的刮板上,另一头打在顶板上),反转点开刮板输送机,使机头向上缩与溜槽对接;

4、掐去多余的链条,用紧链器接上链条;

5、试运转。

(三)工作面延长和缩短机尾的操作

第18条 延长机尾:

1、挂紧链器解开上链,每股链用一条Φ420毫米的螺丝杆代替链环重新接上,去掉紧链器;

2、正转开刮板输送机,把螺丝杆从机尾返上来3~4米停机,去掉螺丝杆,回掉机尾压柱;

3、用撬棍或手拉葫芦(倒链)将机件拉到所要求的位置;

4、铺上所延长的溜槽,底链装入溜槽内;

5、接上链条,在机头处紧链;

6、延长的机尾,链子长度要适中,机尾不掉道,上槽不出链,溜子不蹩劲,打好机尾压柱。

第19条 缩短机尾:

按照上述方在机尾解开上链后,拆除要缩短的溜槽,上链接好后,在机头紧链,试运转。

(四)顺槽掐机尾的操作

第20 条 操作方法:

1、解开上链;

2、把手拉葫芦(倒链)牢固地吊挂在完整的支架上,钩头挂在应掐开处的溜槽沿上,掐去溜槽;

3、把掐掉的溜槽靠放在不影响工作的一侧;

4、开关打反转点开,将机尾用溜子链条牵到所需要的位置后,找正方向,对好溜槽,插好销子;

5、用紧链器紧好链条,长短要适当,打好机尾压柱。

第21条 试运转和正式运转。

按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转和正式运转。

七、收尾工作

第22条 全面检查所移或延长、缩短机头、机尾的刮板输送机,溜子是否合乎质量要求,刮板输送机试机最少转两圈,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并达到质量标准。

第23条 将所有移溜器手把打到收缸位置。使用液压千斤顶的工作面还应将干斤顶竖立并挂在点柱上。

第24条 清点工具、备件等。

第25条 向班组长汇报,与接班人详细交班。

第十二节 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第2条 司机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把置于断电位置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检查不符合规定要及时处理: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特别要仔细检查泵柱塞,检查盖的螺钉。

4、减速机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5、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是否牢靠、漏液。

6、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油阀、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7、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必须在3~5%之间,液面是否在液箱标示的高度位置上。

8、乳化液箱和减速机上的透气盖是否畅通。

9、用手盘动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第3条 上述检查符合规定后,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动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上箭头标记方向相一致。起动电动机,使泵压逐渐升到规定值,然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3、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4、柱塞润滑是否良好;

5、各接头和密封是否严密、无滴漏;

6、控制按扭、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第4条 运转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发现问题,及时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1、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

2、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3、泵体与电动机的温度是否超限;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5、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

第5条 运转过程中执行如下规定:

1、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停泵、关闭主管路截止阀,禁止带压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件。

2、乳化液箱中液位于规定下限时,应用专用的容器进行人工配液。配液时把乳化液掺到在水中,禁止把水掺到乳化油中。

3、不得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件的铅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

4、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5、配制乳化液必须专桶专用,每次配液后,都要用折射仪检验乳化液的浓度,不符合规定时要进行调配,直到合乎规定为止。

6、除接触器触头粘住时可用隔离开关停泵外,其它情况下只许用按扭停泵。

第6条 收工时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

2、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十三节 乳化液泵站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乳化液泵站检修工必须熟悉泵站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第2条 泵站检修工要按以下要求定期检修泵站:

1、坚持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

2、坚持每天清洗一次过滤器网芯,每周更换一次过滤器网芯;

3、高低压压力控制装置的性能由专管人员每周检查鉴定一次;

4、坚持每10天清洗一次液箱;

5、各种保护装置由专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6、每月对乳化液检查并取样,进行化验。

7、每月校正一次泵站卸载阀压力值,蓄能器压力值。

第3条 泵站检修工必须按照以下检修项目进行日常检修:

1、检查各阀组动作、声音是否正常。

2、检查各连接运动部位是否松动,油质、油温情况。

3、检查电机运转是否平稳,轴承温度是否正常,电缆接线是否牢固、可靠。

4、各管路有无拆叠、破漏情况。

5、泵站压力、流量是否正常。

6、检查卸载阀动作声音是否正常,卸载阀动作压力值保证是规定卸载压力。

7、检查高压阀、蓄能器有无油污、渗漏。

8、检查减速机、曲轴箱、轴承、滑块、柱塞的磨损情况和润滑情况。

9、检查过滤器是否清洁完好,各部位润滑是否良好。

第4条 收工时要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十四节 单体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支护工必须熟悉本工作面煤层、顶板特征,顶板管理方式和所采用支柱的性能、结构原理及使用维护方法,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2条 进入工作地点后,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第3条 随时注意(听和看)工作面的动态,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第4条 支柱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

1、所有支柱必须按统一编号有序架设,必须拉线支设,柱距、排距和控顶距等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支柱迎山有力,迎山角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顶梁必须与顶板紧密接触,不得张口,若顶板不平必须用楔或背板等背实;顶板破碎时,应密背护顶;局部冒顶造成梁上空顶时,要用规程中规定的材料在梁上摆成三角形或“井”字形使之接顶背实;

4、支柱与底板要全面接触,不准打在浮煤、浮矸上。坚硬底板要凿柱窝或打麻面,松软底板支柱必须穿鞋,其规格和材料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5、支柱要打紧,可在柱顶上加一个楔,不准打重楔。

第 5条 单体液压支柱的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的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的0.2米,当采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相应高度的支柱。

第6条 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护,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第7条 架设支柱时,其下方不得站立人员,防止挂梁时脱落伤人。

二、准备、检查及处理

第8条 准备:

备齐锤、铁锹、尖镐、撬棍、铅丝、卸载手把、液压升柱器、斧子、锯、量具等工具。所有工具应牢固可靠,铁锹、尖镐、斧子和锯应锐利,液压升柱器应无断裂,横楔、U形夹、连接螺丝、旋转爪、压杆等要齐全、灵活可靠。

第9条 检查与处理:

1、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3、检查注液枪时,发现漏液,损坏,变形,无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时,应立即配合有关人员修补或更换;

4、应经常敲帮问顶,发现活煤矸、伞檐、顶板离层、顶板破碎、冒顶或片帮危险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用长把工具撬落或及时架设临时支护进行维护。

三、基本支护操作

第10条 带帽点柱操作顺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点柱→用注液枪冲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柱带帽→供液升柱。

四、收尾工作

第11条 将剩余的支柱、梁或背顶材料等,码放在工作面一侧,将失效和损坏的柱或梁,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12条 经班长或质量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工。

第十五节 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1、凡从事煤矿井下电气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电气部分,取得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煤矿井下高压不超过7000伏;低压不超过1140伏。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靴。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4、煤电钻不用综合保护装置的不准开钻打眼。

5、井下停电工作必须持有经过机电科签发的电气工作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严禁无工作票工作。处理事故可根据公司明确的领导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操作,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必须做好记录,及时报告业务部门,对变更后的系统进行及时检查和调整。

6、井下电气设备经过检修后,必须在设备恢复原有的性能后才可通电试验。

7、井下测量电气设备的电缆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1%以下进行,其它一切测量工作,都要制定措施经公司机电副总经理或其他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停电操作

1、井下进行电气操作,必须随时了解瓦斯情况。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电动机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采掘工作面内,局部瓦斯聚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

2、矿井主扇或局扇停止运转时,受影响的巷道、工作面或盘区,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3、发生严重危害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可不待命令,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4、接受停电工作时,应详细核对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单位领导请示,经批准后通知受停电影响的单位或巷道工作面。

5、停电作好下列操作:

(1)断开变电所内(或用户分路)馈电开关(先断断路开关后断隔离开关);

(2)断开工作地点附近该系统的分路馈电开关;

(3)断开有可能反回电压的开关。

6、检查断开后的各路开关是否在断开位置,无误后,加闭锁,手把挂“有人工作,不准合闸”标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能有权取下此牌准备送电。

三、验电接地

1、验电接地都必须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1%以下进行,并使用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停电开关在装地线前,要先验电,以验明设备(包括电缆)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验电应打开开关外壳后,分相进行,双回路应分别验电。验电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

2、开关经过验明确无电压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在停电开关挂接地线。

挂接地线,应先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连接可靠,不准缠绕。拆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接地线应由接地和短路线构成,并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四、送电操作

1、送电前必须了解准备送电的巷道或工作面的瓦斯情况,送电时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进行。

2、因瓦斯超限而停电的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恢复送电。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断电装置或风电闭锁供电的工作面,只准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人工合开关送电。

3、在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扇。

4、停电送电操作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使用的绝缘用具应是合格品。

5、工作任务完成后,所有参加该项工作人员应集中,并检查所有工具完整无缺后,可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撤出所有地线,恢复折开的电缆接线,盖好防爆开关接线盒盖。向调度室或有关负责人请示送电,并通知各受影响单位或地点。取下停电工作标示牌。推进高压防爆开关可动部,合上开关手把,向变压器送电(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开关);松开低压馈电开关闭锁螺丝,合上分路开关手把。设备无异响后送电人员方可离开。

6、送电时发现漏电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严禁强送电,只有查明原因,处理完故障后,方可送电。

第十六节 回采巷道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巷道维修工应由熟悉顶板管理及支护方法,具备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掌握风镐、风钻、电钻等操作方法的人员担任。

第2条 要确保工作面上下顺槽的畅通,保持维修后的巷道符合规定要求。

第3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规格质量,做到文明生产。

第4条 维修时,随时注意观测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先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5条 维修巷道每组最少二人操作,不准一人单独作业。

第6条 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及安全。

第7条 禁止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棚子或柱子。禁止使用损坏变形的支护材料。

第8条 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9条 准备:

1、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

2、将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加以掩盖或移设。

第10条 检查与处理:

1、要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如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必须妥善处理;

2、维修工作与其它工作发生矛盾直接威胁人身安全时,必须与班组长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开工;

3、上、下山巷道维修还应进行下列检查处理:

(1)存放的材料是否有下滑的可能;

(2)同时施工的两组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挡板是否安全可靠;

(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4、检查维修地点的通风、瓦斯和安全退路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

5、支架支设未完工,不准中止工作。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面超前支护方法

第11条 操作方法:

1、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帮;

2、在原棚梁下打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和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

3、回撤原棚梁;

4、及时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架设新的支护棚子,背好帮顶;

5、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后方可继续回撤下一架棚子。

第12条 注意事项:

1、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2、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3、从原棚梁下打上临时点柱开始,到没有架设好新的支架时,禁止人员通过;

4、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5、使用回柱绞车时按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执行;

6、卧底或挑顶需要放炮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7、挑顶工作事先应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要拆一架补一架,一架未完工前,不准拆除下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8、超前工作面处理的距离不少于3米,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9、棚架时人员必须口号一致,手不准扶在梁的上面,要扶在侧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二)工作面超前支护工作

第13条 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应加强支护。

第14条 支护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三)更换棚腿或棚梁工作

第15条 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第I6条 换棚子时,必须拆一架补一架,支设稳固,再拆另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第 17条 更换棚腿时,要先在该棚子所换棚腿侧的梁下支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第18条 更换棚梁时,要先在棚架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后,才可去梁。但在去梁前应先将棚腿用木材、板皮等背好,以防换梁时倒柱。

(四)整修旧巷、处理冒顶巷道

第19条 整修旧巷时,必须有足够的风量,特别是独头巷道的整修,必须经瓦斯检查员随时进行有害气体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撤出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20条 整修旧巷操作顺序:

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临时支架→松帮回撤棚腿→凿掉两帮活碴→回撤原棚梁下支护点柱→将梁回掉→凿顶扩帮→给新棚子→刹背护顶→将各新支架两帮背紧。

第21条 处理冒顶的操作方法:

1、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的操作方法:

(1)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架用长钢梁联成牢固的一体;

(2)先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清理到够作一架棚子的空间时再挖腿窝,其深度不准超过邻近腿窝深度;

(3)棚子的梁、腿、刹背材料要事先准备好,其材质、规格及棚距要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立棚腿、上梁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清理巷道中间的塌冒物;

(4)按上述方法逐架往前做,直至做通为止。如塌冒处支架上方留有空洞,则需用木料与顶板接实;

(5)塌冒区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处理。若需码木垛接顶,必须先用1.2米以上的长把工具把上方、两帮活块撬下来,必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6)从维修开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神集中按工艺要求操作外,还必须设一专人观察顶帮动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后再恢复工作;

(7)要经常检查瓦斯含量,确保空气符合规定要求。

2、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的操作方法:

(1)加强通风,风量要适当,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塌冒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

(3)将直径12厘米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的棚子处打扦子,扦子插入1米为好,扦子密度视需要而定,然后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到够作一架棚子空间时挖腿窝,中间的塌冒物尽量不动,腿窝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着上梁。如遇大块,扦子插不进去,可用钢钎凿碎,如实在凿不碎,可将大块适当下放,找出缝隙插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尽量不让顶帮塌冒物往下冒,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4)其余操作方法同前。

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的操作方法:

(1)按上述方法,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待压力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22条 工作完毕后,要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存放或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绑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第23条 待质量验收员验收,规格质量合格后方可收工。

第24条 应向区(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等情况。

第十七节 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打眼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开工前先对设备工具进行详细检查。电钻的各部位要完整无损,固定螺丝不能松动;钻杆正直,两端合格,打眼时不来回摆动;电缆无破皮漏电现象,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接触良好;电钻外壳、后罩、风叶等一切完好。然后进行试运转,电钻转动灵活,声音正常,旋转方向正确。检查确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拿进工作地点。

第3条 运送电钻要手提肩扛,不准用溜子拉或随地拖扔,必须轻拿轻放,拉电缆时,要分段盘放,逐段拉到工作地点,注意避开刮板机,遇有卡压现象必须及时排除,防止拉断电缆。

第4条 打眼前先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等情况,发现有活动的煤(岩)、支护不力等不安全现象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打眼工作。

第5条 打眼前应和瓦检员联系,并仔细看瓦斯公告牌板,有害气体不超限方可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数量、距离、深度、角度进行打眼,以保证良好的爆破效果。

第6条 打眼工按眼掌钎子时,严禁戴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扎紧,脖子上的毛巾头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里面,并系好纽扣,防止钎杆转动而扭卷伤人。

第7条 按眼前为了保证炮眼位置准确无误,找眼窝不准用手、脚稳定麻花钎杆,不准套残眼。要先用手镐刨窝或用钎杆垂直煤帮点开2~3次,待钎杆在煤帮钻稳以后方可正式开钻打眼,防止钎杆滑跑。

第8条 打眼扶钻人员,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处。严禁踩空或骑在支架上打眼,以免打断钎杆时闪倒伤人。

第9条 厚煤层工作面打上部眼时,打眼工应站在牢固的高凳或条板上,防止在打眼过程中因震动使工作台突然倒塌伤人,不许蹬在支架上打眼,以免支架歪倒掉矸、冒顶伤人。打眼工要互相协作,在条件允许时,也可站在煤堆上,提前把下一循环的顶眼打出(但不得装药)。

第10条 打眼推钻要用力均匀,发现声音异常或卡钎杆时要切断电源停止运转,重新启动,待声音正常后再继续打眼。

第11条 打眼过程中应及时更换磨损的钻头,电钻由于连续工作时间过长,超过额定温度或外壳热到烫手的温度(50 ~ 60℃)时,应更换电钻或停止工作,待冷却后再用。

第12条 在倾斜工作面向上方打眼,若倾角大于25度时,打眼人员身后要设挡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第13条 打眼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出水、出气、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要停止打眼工作,但不能抽出钎杆,在撤出人员的同时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第14条 每打完一个眼后,必须在炮眼内空钻并来回拉2—3次,以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

第15条 工作面打眼时,必须停止溜子运转。

第16条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规定进行操作。

第17条 工作面遇到夹石、底包、冲刷带等情况时,应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处理方法打眼。

第18条 打眼工每班要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

第19条 打眼任务完成后,应将打眼工具撤至安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切断电源,电钻、钎杆上架,电缆盘好挂起,要盘圈但不准盘成“8”字型,防止结死弯,损坏电缆。

第十八节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一、爆破材料的领用

第1条 放炮员必须依据当班爆破计划所需的种类和数量,并持爆破材料计划单向爆破材料库房领取符合规格、品种的雷管和炸药。

第2条 放炮员领出火工品经查验后,必须立即离库。从库房向工作地点运送雷管、炸药时,必须使用药包和雷管盒,在途中不准逗留,不要与众人同行。

第3条 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4条 领出雷管后,途中不得进行整理雷管及脚线。

第5条 雷管、炸药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分别放在运料巷安全出口附近的安全地点,由放炮员负责验收装箱。入箱的火工品必须上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禁止乱藏乱放。

第6条 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装在非金属容器内,并禁止贮存其它物件。炸药箱要放置在离开电气设备、运输轨道、金属导体且在支架顶板完好的安全地点,严禁任何人敲击炸药箱或坐卧在药箱上。

第7条 当班消耗的雷管、炸药,必须经跟班组长签字,放炮员持此证明及剩余的雷管、炸药去药库办理退库手续,并校对领用的数目。剩余爆破材料不得由私人保存,若发生雷管、炸药丢失现象,有关部门应严格追查和处理。

二、装配引药

第8条 装配引药必须在运料巷道的安全地点进行。在整理雷管脚线时,必须先将成把(卷)雷管理顺,然后用一只手握住雷管脚线尾端,另一只手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靠雷管根部的脚线,用力均匀地将雷管脚线抽出,严禁倒抽雷管。

第9条 装配引药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10条 要正确装配引药。用直径稍粗于雷管的木(竹)质带尖的小棒,在用手搓揉松的药卷平端中心,扎一垂直小孔,将雷管插入孔内,再用雷管脚线扎紧,不准用雷管代替木(竹)棒扎眼。雷管两脚线必须扭接在一起。

第11条 有水的工作面需把引药及药卷装入防水袋内。

三、装 药

第12条 装药前先用木炮棍在炮眼内通几次,以清除煤粉及疏通炮眼,然后把药卷一个接一个放在眼口处,再用炮棍轻轻送入眼底。药卷与药卷中间不准夹有煤粉、煤碴等杂物。防止药卷中间被隔开而影响放炮效果和安全。引卷位置一般应是从孔口数起的第一个药卷(正向装药)。炸药聚能穴应向孔底。

第13条 在向炮眼送药与送炮泥的同时,另一只手必须将雷管脚线轻轻拉住,并紧靠眼壁,防止捣毁药卷封纸和捣断雷管脚线。

第14条 根据《作业规程》规定的装药量及装炮方式进行装炮。

第15条 对瓦斯突出或涌出较大的炮眼装药,在装药前,可先装一段炮泥并予以捣实后再装药,以减少从炮眼内涌出瓦斯。

第16条 充填炮眼封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17条 装好炮眼的雷管脚线,必须悬于眼口并予以短路,不准乱挂在煤帮上,防止裸露线头接触导电体提前爆炸而造成放炮事故。

四、联 线

第18条 联炮时应停止与联炮无关的其它工作。首先联接各炮眼之间的线路,联线接头必须悬空,以防漏电对雷管发生效应而提前爆炸。

第19条 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联线方式把计划一次放炮的脚线全部联好。放炮员必须将接线网路全面检查一遍,以防漏接或错接。经检查确认接线网路无误后,而且每个接线头都良好,方准与放炮母线最后联接。

第20条 联炮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操作,一人联炮,一人观察安全情况。随时注意工作面顶板、马棚、片帮、伞檐等情况。

五、放 炮

第21放炮前工作面的所有人员、装煤设备、炸药、工具等都要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并保护好固定设备。

第22条 放炮前必须检查放炮器材的完好情况,如爆发器、雷管脚线、放炮母线等,确保完好、合格,方可进行放炮。

第23条 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同时到场一致认为安全无问题时方可放炮。

第24条 放炮员在入井前一定要检查放炮母线的质量和安全长度,若无备用线时,必须携带双盘母线下井。

第25条 放炮母线必须用绝缘的双线,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放炮母线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悬挂距离。放炮母线长度直巷不少于100米,拐弯巷不少于70米。每次放炮后,须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两头扭结短路,携带钥匙进工作面联炮,严禁短距离放炮。

第26条 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设立警戒,待放炮员与其它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能发出放炮信号,至少等5秒钟方可放炮。

第27条 放炮后,由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和安监员共同进入放炮地点进行验炮,验炮时间必须在炮响后15分钟,等炮烟被吹散后方能进行。要检查顶板、煤帮、瓦斯、煤尘、瞎炮、残爆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恢复工作。

第28条 放炮后发现没响的炮,必须再给电一次,如果是瞎炮,必须按瞎炮处理方法进行处理。然后将炸药及雷管拣出。

第十九节 放顶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打眼前先检查钻具,如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2条 打眼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数量、距离、角度、深度进行。

第3条 打眼前按炮眼角度定眼,顶尖卡在顶内,底座与底板卡死,不能摇动,打眼必须使用捕尘器,不能让岩粉到处飞扬。

第4条 钻机上升速度不能太快,掌握好手轮,发现卡钻立即松开手轮、下放钻体,重新启动,不得超负荷运转。

第5条 下放钻要用手扶住,不能松开手轮让其自动下滑。移动爬杆时必须先把钻放到底,再松开底座,并且扶紧爬杆防止跌倒伤人。

第6条 钻头与钎杆、钎杆与钎杆要联结牢固可靠,防止丢失钻头和钎杆。

第7条 放顶分两组进行连放炮,并分别从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把线挂好拉出,然后按放炮的有关规定进行放炮。

第二十节 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前要检查料车及绳索的完好情况,装料要高、宽、长度适当,捆绑结实,不能偏重超载,避免途中发生卡、碰现象。

第2条 要根据巷高程度装料,并熟知运料路线。

第3条 人力推车时要发出信号,不准放飞车,下坡要拉紧,放慢速度,防止发生跑车、掉道等现象。

第4条 用小绞车运料,要根据绞车功率、巷道坡度、绳的拉力、规定牵引车数进行,严禁超挂车。并要有信号联系,挂钩要牢固可靠。

第5条 所有运到工作地点的材料及设备,必须堆放整齐,不能影响通风及行人。

第6条 工作面内的废料,不用的设备、零配件要及时运出工作面,按照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二十一节 小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开车前要检查各部零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现象;开、停车闸是否灵敏、可靠;滚筒钢丝绳是否咬绳及断丝断股现象;电气操作按扭是否灵敏;戗杠、压杠、基座、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腐蚀现象。

第2条 按信号开车或停车。信号不清,发现有人或其他障碍物影响行车时,不准开车。

第3条 开车后,注意倾听绞车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查明原因后方可开车。

第4条 钢丝绳缠乱时,一定要停机后处理,绝对禁止边运转边处理,更不准用手拨绳。

第5条 工作中不可将滚筒上的钢丝绳全部放完,至少应保留3—5圈。

第6条 严禁站在牵引一侧开车。

第7条 掉道时,严禁用小绞车拉车上道。

第8条 绞车不动时,应查明原因后再开车,不准长时间起动。如超出规定负荷,不得强行开车。

第9条 在坡道上放车时,禁止放飞车,并要掌握坡度大小,控制下放速度,掌握行程,防止抖绳、咬绳。

第10条 在坡道上停车时,应压好闸。如停车时间较长,应将电动机关闭,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清除设备上的杂物、灰尘。

第11条 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有合格证的司机操作,其他人员严禁开车。

第12条 倾斜井巷运输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第二十二节 调度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司机操作,并持证上岗,工作时按设备规定负荷进行工作。

第2条 开车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各部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现象。

2、开、停车闸是否灵敏、可靠。

3、滚筒钢丝绳有无咬绳,断丝断股现象。

4、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清晰可靠。

5、电气操作按钮是否灵敏。

6、戗杠、压杠、基座护绳板是否牢固,有无松动、腐蚀现象。

第3条 开车时,必须注意:

1、按信号开、停车。信号不清,发现有人与其他障碍影响行车时,不准开车。

2、开车后,注意钢丝绳运行情况,倾听绞车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查明原因再开车。

3、严禁用手拨绳,亦不准一边开车,一边拨绳。

4、严禁站在牵引一侧开车。

5、小绞车稳装时,最突出部分,必须离开轨道0.5米以上。

6、掉道时,不能用小绞车拉车上道,绞车拉不动时应查找原因后再开车,不准长时间启动。

7、在坡道上放车时,要掌握坡度大小,控制下放速度,掌握行程,防止抖绳,咬绳。

8、在坡道上停车时,应压好闸,专人看管,非开车人员不准开绞车。

9、注意绞车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注油,保持完好状态。

第二十三节 清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清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与清煤有关的各项规定以及支护工等相关工种的基本知识,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清煤工必须在完好的支护下清煤。

第3条 清煤过程中,若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班(组)长汇报。

第4条 清煤时随时观察顶板、煤帮状况,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5条 人员进入机道内攉煤时,必须先停止采煤机和输送机,并进行闭锁。

三、正规操作

第6条 清煤时,清煤工站在支架与工作面运输机挡煤板之间,面向采煤机前进方向(在采煤机后方),并与采煤机后滚筒的距离不小于25m。

第7条 清煤时要握紧锹把,自上而下清煤。

第8条 浮煤清理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清到运输机内,且必须清见底板,严禁清到支架中间。

第9条 清煤时应先装块煤,后装碎煤,不许将矸石等杂物清入刮板输送机内。

第10条 清理完支架前的浮煤后,要清理干净支架推移油缸、底座及支架脚踏板上的浮煤。

四、收尾工作

第11条 收拾好工具,放到指定地点,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二十四节 洒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洒水前必须检查管路、喷咀、阀门等情况,洒水要均匀、适宜、起到降尘效果,工作面不洒水降尘不得出煤。

第2条 洒水要在有掩护的地方操作,不得站在煤堆上向四周浇洒,应从溜头向溜尾沿倾斜方向逐渐浇洒,工作时要注意顶、帮、支架等情况。

第3条 洒水完毕要将管道撤离工作面,放置到安全地点,并控制好阀门。

第二十五节 跟班安监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跟班安监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入井时准备好问杆、手镐、钢钎等所需工具,从顺槽巷进入工作面,边进边观查(观看、查找)做到观要观的全面,查要查的仔细、彻底。

第2条 要时刻注意工作面周围及顶底板变化情况,在选择好退路及安全出口的情况下严格进行敲帮问顶。

1、人站在安全地点,用长钢钎捅掉松碎的煤(岩)块后,用问杆、镐或钢钎敲打顶板,如果声音清脆,则表明没有脱层,如发出空声、哑声,则说明顶板已脱层,有冒顶危险。但脱层岩块过厚,用此法不易辨别。应用“震动问顶法”,即用左(右)手指轻按顶板,右(左)手用长工具敲打顶板,手指感到轻微震动,就表明岩石已脱层,应立即加固支护或用工具在安全地点挑除松石。

2、冒顶预兆:在采空的地方,顶板会自然下沉,裂缝会增多,压力会增大,支柱往往会发出断裂的响声,有时在平静的状态下有掉碴(矸)现象,如果接连不断地掉碴(矸),说明压力越来越大,冒顶即将来临,应立即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

第3条 发现工作面所有支护密度和支架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立即让跟班队长派人进行处理。

第4条 掌握顶板活动规律,结合观察顶板冒落前的预兆,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第5条 只有处理好工作面的不安全因素(隐患)后,才允许其它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进行工作。

第6条 配合跟班队长不仅要搞好安全生产,而且要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第三章 开拓、掘进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掘进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采用掘进机掘进巷道时必须执行本规程。

第2条 掘进机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掘进机司机必须熟悉掘进机的结构及工作原理,了解设备性能、液压系统的构成,并能正确、迅速地判断以及处理一般故障。

第4条 开机时必须及时开冷却喷雾,严禁不开冷却喷雾开机。

第5条 班中需更换或补充截齿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气控制回路,断开掘进机隔离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

第6条 切割完毕支护时,必须将铲板落至与底板接触,将电气控制回路断开,断开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

第7条 掘进机截割遇有硬岩时,应有保护掘进机受损伤的防护措施。

第8条掘进机所有电气、液压保护装置必须保持齐全、灵敏、可行,严禁甩掉不用。

第9条 巷道中有淋水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电控箱、接线腔、电气控制操作台、液压油箱等,防止进水受潮。

第10条 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其他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紧急停机手段,使机器停机。

第11条 坚持掘进机的完好检查,不准带病作业。

第12条 工作面气体超限或通风不良时严禁开机。

第13条 掘进机司机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

二、开机前的一般检查

第14条 工作面是否通风良好,水源充足,转载运输设备是否正常,巷道支护是否良好。

第15条 掘进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坚固。

第16条 各电气按钮是否灵敏可靠,液压系统管路、各控制阀、马达、油泵、油缸等是否完好和有无漏油现象。

第17条 液压箱、各齿轮箱有无缺油和油脂变质现象。

第18条 截齿是否齐全完好。

第19条 刮板输送机的刮板链条是否完好、张紧适宜,有无断裂、弯曲、链条错牙、跳链及少螺栓等现象。

第20条 电缆是否有承受张力、绝缘层被损坏和漏电等现象。

第21条 喷水管路是否畅通无阻和有无漏水现象。

第22条 检查各电气操作开关、液压操作手柄,使其处于预备开机的正常状态。一般情况,紧急停止按钮处在停止状态,液压操作手柄处在中立位置或零位状态。

第23条 检查后部胶带输送机机尾是否受力受压。

三、起动及运转

第24条 起动前,必须提前3分钟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掘进机。

第25条 不准带负荷启动,不准过负荷运转。

第26条 掘进机运转过程中,装载部附近不准有人。

第27条 保证截割的底板平整。

第28条 调整速度时,必须注意机器的平稳,由慢到快,不能冲击,掘进机后退时将铲板抬起。

第29条 截割头降落在最低位置时,必须将铲板落下或停止耙爪运转,防止耙爪与截割臂相互干涉。

第30条 行走时,要注意扫清机体两侧的浮煤,以防抬高机体、降低断面高度。

第31条 行走时如履带松弛或发出声响,必须及时张紧履带,防止链条受损。

第32条 截割时,要集中精力操作,以防割前探梁、碰倒棚腿或棚梁。

第33条 司机必须集中精力,时刻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

第34条 司机在掘进机运转过程中,必须注意掘进机运转情况,发现声音异常现象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与维修工联系,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开机。

第35条 司机要控制好巷道截割面防止割顶割底。

第36条 由专人监护电缆、水管,不得承受自重以外的张力,以防止电缆、水管拉脱、拉坏和被挤伤。

第37条 发现操作手柄按钮失灵时,必须停机检查处理,严禁乱敲乱砸,强行使用。

第38条 发现运转部位受阻时,必须停机检查原因,严禁反复用正反运转撞击。

第39条 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停机、停电,以防事态扩大。

四、停机

第40条 停机时间如果较长,必须将掘进机开至安全无淋水地带,缩回截割头,并与底板接触,切断掘进机隔离开关及跟机断路开关电源,并关闭水节门。

第41条 将铲板与底板接触,将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上的煤(岩)运输干净。

第42条 将所有控制阀和操作手柄位置置于零位或空档。

第43条 班中临时停机,在未断开电气控制回路开关的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岗位,其他各种开关手柄必须恢复到停止位置。

第二节 掘进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巷道掘进机检修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检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3条 检修工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掌握维修技术。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检修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5条 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护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四、操作准备

第6条 带齐检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检修资料和图纸

第7条 检修前必须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切断机器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挂停电牌。

五、正常操作

第8条 严格按规定对机器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9条 润滑油、齿轮油、液压油牌号必须符合规定,油量合适,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第10条 液压系统、喷雾系统、安全阀、溢流阀、节流阀、减压器等必须按照使用维修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检修,并将其调整到规定的压力值。

第11条 机器要在井下安全地点加油,油口干净,严禁用棉纱、破布擦洗,并应通过过滤器加油,禁止开盖加油。

第12条 需用专用工具拆装检修的零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强拉硬扳,不准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第13条 油管破损、接头渗漏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更换油管时应先卸压,以防压力油伤人和油管打人。

第14条 所有液压元件的进出油口必须带防尘帽(盖),接口不能损坏和进入杂物。

第15条 更换液压元件应保证接口清洁,螺纹联接时应注意使用合适的拧紧力矩。

第16条 液压泵、马达、阀的检修和装配工作应在无尘场所进行,油管用压风吹净。

第17条 紧固螺钉(栓)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应按规定力矩拧紧。采用防松胶防松时,必须严格清洗螺钉及螺钉孔。

第18条 在起吊和拆、装零部件时,对接合面、接口、螺口等要严加保护。

第19条 隔爆面要严加保护,不得损伤或上漆,应涂一层薄油,以防腐蚀。

第20条 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杜绝失爆。

第21条 电机的运转和温度、闭锁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均应正常和完好。

第22条 在机器下进行检修时,除保证机器操作阀在正确位置锁定外,还应有至少一种机械防尘装置。

第23条 机器在中、大修时,应按规定更换轴承、密封、油管等。

第24条 设备外观要保持完好,螺丝和垫圈应完整、齐全、紧固,入线口密封良好。

第25条 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对掘进机进行日常和每周的检查及维护工作,特别是对关键部件须经常进行维护与保养。

第26条 应经常检查和试验各系统的保护和监控元件,确保正常工作。

六、收尾工作

第27条 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对掘进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机,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第28条 清理好机器表面,并将工具及技术资料整理好,放置在专用工具箱内,妥善保管。

第29条 检修人员应将机器存在问题及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并做好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第三节 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职责

皮带司机负责开停皮带以及皮带头至大架末端之间的操作系统和保护装置检查及当班洒下的浮煤清理工作。

第2条 工作程序

开机前的安全完好检查→开水→开机→停机→停水→清浮煤。

第3条 工作标准及考核

1、皮带司机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2、皮带司机接班后,要先对皮带进行空运转。检查皮带和卡子、托辊、清煤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防护罩、电机、减速机是否完好;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各润滑部位油质、油量、温度是否正常;检查托辊是否齐全有效;各滚筒、托辊处有无浮煤和其它障碍物,并及时清理;皮带卡头是否牢固完整,皮带是否跑偏,张紧程度是否适中;检查落煤点前后10米是否有浮煤,皮带头洒水装置是否正常。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3、延伸皮带时,严格注意观察跑车、拉紧车及钢丝绳的运行情况,以防跑车落道或钢丝绳脱轮咬绳事故发生;

4、接到工作面启动皮带的信号后,要用声光信号联系清楚后,方可开机,开机时先点开,然后再大开;

5、皮带运转过程中应精力集中,经常监视停机信号及各部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皮带司机工作中严禁睡觉、脱岗,如发生堆煤事故,对皮带司机按公司文件对其进行处罚,发生皮带射箭事故,出班后到队部进行追查;

7、严禁皮带倒转,大块煤(矸)到皮带头后要停机进行打碎处理;

8、坚持有煤洒水,无煤停水的原则;

9、清理好电机、减速机及皮带大架上的煤尘、煤泥,保证清洁干净,清理好清煤器下、主副滚筒下的浮煤和落煤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浮煤,清理好本班所承包的大片架下的浮煤。

10、严禁在皮带运转过程中伸入转动部位进行掏煤取物;

11、和下一班的皮带司机在现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要交接详细、清楚。

第四节 胶带输送机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职责

检修班皮带检修工负责本队所使用皮带运输机的日常检修维护。

第2条 工作程序

断开皮带电源→检修皮带运输机各部位部件→加皮带→调皮带→皮带试运转。

第3条 操作规程

1、胶带输送机检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练掌握本队所使用的皮带运输机的性能及运转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生产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

3、坚持按“四检制”内容进行检修,严禁在机器转动时检修或蹬踩皮带;

4、保证所管辖皮带运输机的铺设达到平、稳、直,上下托辊齐全有效、转动灵活。无坏托辊、缺失托辊现象,皮带不跑偏;

5、经常检查皮带减速机及各转动部位的注油情况;

6、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螺丝情况,发现松动或缺失螺丝要立即紧固补齐;

7、皮带各类保护设施要安装齐全有效,每班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

8、跑道内的缓冲架及缓冲托辊安装齐全有效,上好尾罩;

9、保证皮带卡接头严密,不跑偏,皮带大架护网安装齐全;

10、经常清扫电机、减速机及大架上的煤尘、煤泥、跑道电缆槽上的浮煤,保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

11、跑车内增加皮带要充足,满足一个圆班生产所用;

12、严禁在主副滚筒处进行打卡,必须断电后在远离主副滚筒的安全地点进行打卡。

第五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运转前先切断电源,闭锁后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传动装置,机头部及各部螺栓,垫圈、压板、顶丝、油堵、护罩是否齐全完整。

2、检查溜槽搭接情况,检查连结装置零件是否齐全,电气系统、开关等是否良好,电动机是否符合标准,接地是否良好。

3、检查通讯、信号系统是否畅通,操作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4、各部轴承注油情况。

5、滚轴、瓦座是否合乎要求,滚轮间有无杂物和卡扳现象。

6、检查减速箱油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减速箱有无漏油现象。

7、开动输送机,空负荷试运转一圈,细听各部声音是否正常,检查所有链条,刮板联结螺栓有无丢失或松动及弯曲变形过大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未处理好不准开机。

第2条 运转中应注意:

1、细听信号,信号不清不准操作运行。

2、经常注意电机、减速箱的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后方可重新开始。

3、经常观察链子、连结环、护板等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禁止链条倒转(检修时除外),除运煤外不准拉运其它物品。

5、起动困难或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机,不可强制起动,应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开机。

6、注意机器运转及煤流情况,有大块和杂物停机搬下,随时清理头尾存煤,经常与操作人员联系,机器运转必须洒水。

7、运转时人员不要靠近运转部件工作,防止伤人。正常运转要注意刮板弯曲。

8、停机时应把中部槽中的煤矸拉净后再停机。

9、清扫机头各部,不得压埋电机、减速箱,保持设备和环境整洁。

第六节 生产班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职责

生产班检修工负责处理当班生产过程中机组、皮带、电气设备的一般性故障。

第2条 工作程序

开工前对巷内所有设备进行班检,生产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机进行处理。

第3条 操作规程

1、检修工必须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工作面设备性能,能够处理皮带、机组、电气设备一般性故障,重大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向队值班汇报清楚;

3、处理故障后要保证设备完好、防爆,严禁带电检修和处理故障,处理故障需起吊设备时,须保证安全可靠;

4、生产过程中检修工经常巡视巷内所有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机进行处理;

5、检修工检修后或处理故障后,要对现场进行清理,保证无铅丝头、棉丝、电缆皮等杂物;

6、交接班时要和下一班检修工将设备运行情况交代清楚,不得隐瞒事故。

第七节 生产班辅助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职责

生产班辅助工负责备用当班所需物料,清理皮带尾到工作面浮煤,清理巷道杂物。

第2条 工作程序

备料→清煤→整理巷道。

第3条 操作规程

1、备好当班所需物料,运入工作面的物料必须码放整齐;

2、延伸皮带后,最后一组小架与跑道尾的距离不得大于3m,保证当班所增加的小架、托辊、拉条齐全,转动灵活,严禁使用坏小架、弯曲拉条和坏托辊;

3、负责清理好皮带尾至工作面的浮煤;

4、跑道拉好后,负责将电缆车后的电缆吊挂整齐;

5、出班时,要将沿途掉下来的大块煤打碎后上皮带运走,掉落托辊要补齐上好,巷内杂物捡净放入杂物桶内;

6、严禁用钻杆、锚杆作为撬棍使用;

7、交班时,要将当班所使用工具放到指定地点,严禁乱扔乱放;

8、对当班使用过程中的坏钻具、坏潜水泵、坏工具在出班时要及时抬运出井。

第八节 检修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职责

检修班电工负责维护好本队所有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负责巷内电缆吊挂工作。

第2条 工作程序

检修前断电→检查所有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处理电气故障→吊挂电缆。

第3条 操作规程

1、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练掌握本工作面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原理,有较强的电工专业知识和防爆常识;

2、维护好本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保证每台设备完好无失爆现象(包括小型电器);

3、能够处理各类电气设备故障;

4、严格按“四检制”内容检修巷内所有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并严格执行验放电制。

5、负责巷内所有电缆均按标准化要求延伸吊挂;

6、严禁在电气设备、电缆钩、电缆上乱扔易燃杂物,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干净;

7、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系统,接地装置的材质、断面、连接以及接地电阻合乎规定。三台以上小型设备接地用钢绞线或铝线,接地板垂直向下,深度和接地线粗细符合要求,主辅接地极间距大于5米,煤电钻综保开关接地与跟机电缆车相连接;

8、每班检查电气设备特别是移动电气设备的电缆接线是否完好,部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操作手柄、按钮、开关动作是否灵活,检查机组控制开关箱、紧急停车按钮、转载机电滚筒是否完好正常;

9、各种开关必须按实际负荷整定电流,不许随意增大电流整定值;

10、工作面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受到破坏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所有电气设备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周围环境无杂物,顶板无淋水,表面无灰尘,经常用棉丝擦抹电缆上的煤尘,保证其干净;

11、严格执行每月一次风机检修制,试验“三专、两闭锁”是否起作用,严禁甩掉不用;

12、检修完毕后的现场要清理干净,严禁乱扔电缆皮、棉丝、铅丝头等杂物。

第九节 锚杆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本工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2条 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熟练掌握锚杆支护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和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第3条 掌握设备性能、结构原理、操作与维护方法及有关安全规定。

第4条 锚杆机操作设2名司机,1名负责操作锚杆机钻机,另1名负责锚杆机的移动和传递物料,司机之间要统一口令、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二、准备工作

第5条 作业环境安全检查:由外向里、先顶后帮,认真检查工作范围的顶帮支护状况、有害气体及其他安全情况,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扎紧袖口,其他施工人员要处于安全位置。

第6条 工具材料检查

1、钎子、钻头完好,连接可靠;

2、锚杆、锚固剂的质量、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其他工具材料满足施工要求。

第7条 设备检查

1、机械连接要牢固、可靠,液压管路应无漏损,盘绕整齐,油位指示正常;

2、拖拽电缆摆放整齐、收放装置可靠;

3、液压操纵阀手把处于中位;

4、启动试运转,确认锚杆机完好可靠。

三、设备操作

第8条 移动

1、移动锚杆机时,司机面向机器运动方向,当遇风帘、风障时,必须停机,在确保风帘、风障另一边无任何人员与其它设备时,才可以通过, 移动过程中不得损坏电缆、通风设施、机电装置。

2、锚杆机进入工作面前,应检查顶板,煤壁及瓦斯情况。

第9条 开钻

1、按由外向里支护的原则,锚杆机要停在一个适当的位置对顶板施压。

2、临时自动支护系统梁或掩护梁设置好后,锚杆机司机应使用测量装置确定第一排锚杆的位置是否准确。上锚杆时,锚杆机司机不应戴橡胶或线手套。每次打锚杆之前,应检查钻杆的完好情况。

3、钻箱准备好第一个孔时,将钻箱的千斤放下,选择合适的钻杆和钻头,并将插头钻箱夹盘,升机校直导轨,升起钻箱到钻头顶住顶板为止。将手从钻杆拿开。钻第一个孔,转动钻头直到钻头进入顶板岩层,加大旋转的速度均匀推进。钻杆旋转时。手不应和钻杆(锚杆)接触。

4、用钻杆和钻头将钻孔钻到完全的深度,手指和手不要放在钻臂和顶板之间。钻孔时。要时刻警惕顶板垮落,钻孔时,手不要放在钻杆和钻臂上,钻杆达到钻深时,在钻杆仍然转动时,将钻臂降低一定高度,可以防止夹钻。停止钻箱旋转,在移动钻杆前,将钻箱再降低一些,将钻杆拿走,卸刚用过的钻杆时,应格外注意,因由于摩擦的作用,钻杆会非常烫,所以司机必须戴手套。

5、需要钻超过钻杆限定的深度时,必须加长钻杆。应检查钻杆连接的是否合适,是否与搅拌垂直,升起钻箱,钻头接触到钻孔顶部后,才可以防止转动钻头,注意升钻箱时要慢,以防钻头在打孔时,接长的钻杆弯曲。钻孔时钻箱不应加过大的推力,这样会使钻杆弯曲,晃动。

第10条 锚杆安装

1、卸下钻杆、安装带托盘及快速预紧力螺母的锚杆,操纵钻机给进阀杆,将锚杆升起使锚杆端头距钻孔口约一卷树脂锚固剂的长度;

2、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数量、顺序将锚固剂首尾相接装入钻孔;

3、操纵钻机给进阀杆推动锚杆,使锚杆端头顶住最后一卷锚固剂尾部,将锚固剂缓慢送入孔底;

4、旋转锚杆将其推到眼底位置,达到规定的搅拌时间后停止转动;

5、达到规定的等待时间后,操纵给进阀杆,上紧锚杆螺母达到规定的预紧力,缩回钻臂。

第11条 停机

1、将所有液压手把打至中位;

2、断开先导开关;

3、断开断路器,切断电源;

4、清扫机身落尘。

5、将锚杆机放在顶板支护、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12条 检修锚杆机时,必须退至安全的地点。

第13条 按规定数量、型号、周期注油、换油;按规定进行油脂过滤,定期清洗液压系统过滤器,严禁用普通棉纱擦拭液压元件。

第14条 打注锚杆时,严禁将手放在钻臂防护板与顶板之间,严禁用钻杆或其他东西顶锚杆。

第15条 锚杆机工作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按下驾驶台和机身周围的急停按钮停机。

第16条 施工中如遇顶板出现淋水或淋水加大、围岩层(节)理发育、突发性片帮掉渣、巷道不易成型、钻眼速度异常、顶底板及两帮移进量显著增加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必要时应立即撤出人员。

第十节 掘进钻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5条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第6条 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7条 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第9条 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10条 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第11条 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第12条 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第13条 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第14条 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第15条 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第16条 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第17条 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第18条 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

第19条 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第20条 电钻必须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第21条 使用电钻时,必须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 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

第23条 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第24条 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钻眼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完整条件下进行。

第25条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领外。

第26条 钻眼前对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钎杆是否平直,钎头、钎尾是否合格;供水中孔是否畅通,侧式供水套是否完好;钻头是否锋利,钎杆与钻头连接是否牢固;

4、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5.电缆是否有破皮、露芯、漏电,电缆应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

6、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五、操作顺序

第27条 掘进打眼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检查施工地点安全;

2、准备钻眼设备、工具,试运转,并标定眼位;

3、钻眼;

4、撤出设备和工具。

六、正常操作

第28条 标定眼位

1、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

2、两台或多台电钻打眼时,要划分好区块,不准交叉作业。

第29条 试运转:开水、送电、试运转。

第30条 点眼:用手镐点眼定位,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

第31条 钻进

1、点眼后,按规定的角度、方向均匀用力向前推进,直至达到要求深度;

2、打眼工要站稳,并握紧电钻把,切忌左右晃动;

3、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

4、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减少阻力,以防卡住钻杆;

5、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声响时,或电钻、电缆漏电及电钻外壳温度超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

7、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

第32条 停钻:钻眼完毕,应先关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七、收尾工作

第33条 使用电钻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和供水软管盘放好。

第十一节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掘进工作面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3条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5条 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6条 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 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炸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1)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3)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第7条 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第8条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9条 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第11条 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第12条 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 爆破材料的运送。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3)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4)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第15条 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3、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4、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6、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7、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第16条 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第17条 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装配引药。

2、检查瓦斯。

3、装药。

4、封泥。

5、检查瓦斯。

6、敷设爆破母线。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

10、处理拒爆、残爆。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装药前。

1、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2、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3、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4、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4)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6)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第20条 装药。

1、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5、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并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第21条 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水炮泥,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2、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第22条 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第23条 敷设爆破母线。

1、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2、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4、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5、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6、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第24条 联线方式与接线。

1、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电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须由爆破工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第25条 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第26条 警戒。

1、必须有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

第27条 爆破。

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3、爆破工撤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4、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接,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5、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过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6、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出放炮器钥匙;

7、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8、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第28条 验炮: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七、特殊操作

第29条 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第30条 拒爆、残爆处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八、收尾工作

第31条 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第32条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第33条 放完炮后,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第34条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退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第35条 完工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第十二节 锚杆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杆支护作业的人员。

第2条 锚杆支护基本支护形式是指巷道单体锚杆支护、锚网支护、锚网带(梁)支护。其他支护形式参照基本支护形式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矸。

1、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

第6条 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需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加循环进度。

第7条 煤巷两帮打锚杆前用手镐刷至硬煤,并保持煤帮平整。

第8条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径缩的锚杆杆体。

2、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

3、网格偏大、强度偏低、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第9条 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50毫米。

2、巷帮使用管缝式锚杆时,锚杆眼深度与锚杆长度相同。

3、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

第10条 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梁、钢带)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第11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第12条 当工作面遇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第13条 要随打眼随安装锚杆。

第14条 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两侧进行,两帮锚杆先安装上部、后安装下部。铺设、联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联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张紧。

第15条 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

第16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四、操作准备

第17条 操作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3、检查锚杆、锚固剂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4、按中腰线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2、进行临时支护。

3、打锚杆眼。

4、安装锚杆、网、钢带(梁)。

5、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第20条 及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

第21条 打锚杆眼:

1、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围岩和临时支护情况。

2、确定眼位,做出标志。

3、在钎杆上做好眼深标记。

4、用煤电钻、风钻或锚杆钻机打眼。

5、打锚杆眼时,应从外向里进行;同排锚杆先打顶眼,后打帮眼。断面小的巷道打锚杆眼时要使用长短套钎。

第22条 锚杆(网、钢带等)安装。

1、清理锚杆眼。

2、检查钻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或补打。

3、按所使用锚杆的正规操作程序及时打锚杆,压好锚盘、托板并用专用工具上紧,预紧力符合要求。

第23条 树脂锚杆安装。

1、清锚杆眼。

2、检查锚杆眼深度,其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丝长度为30~50毫米。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填入炮泥或锚固剂;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锚杆眼,应补钻至规定深度。

3、检查树脂药卷,破裂、失效的药卷不准使用。

4、将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轻送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用快速搅拌器开始搅拌,直到感觉有负载时,停止锚杆旋转。树脂完全凝固后,开动快速搅拌器,带动螺母拧断剪力销,上紧螺母。在树脂药卷没有固化前,严禁移动或晃动锚杆体。

5、全螺纹钢等强锚杆要采用左旋搅拌方式。

6、套上托板,上紧螺母。

七、收尾工作

第24条支护完毕后,检查所有锚杆的预紧力,不合格的及时上紧。

第十三节 锚索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索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锚索支护工要热悉锚索支护原理,锚索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熟悉作业地点环境,能够热练使用支护工具,熟悉锚杆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并做好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

第5条 锚索支护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的规定。

第6条 采用树脂锚固时,最小锚固长度要≥1.5米。

第7条 单根锚索设计锚固力应大于200kN。

第8条 检查施工地点支护状况,严防片帮、冒顶伤人。在有架空线巷道内作业时,要先停电。

第9条 打锚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5米以内不得有闲杂人员。

第10条 锚索张拉预紧力应控制在80~100kN,锚索安装48小时后,如发现预紧力下降,必须及时补拉。张拉时如发现锚固不合格,必须补打合格的锚索。

第11条 服务年限10年以上锚索需注浆防锈。

第12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3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3条 钢铰线旋向应与搅拌工具旋转方向相反。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 施工前,要备齐钢绞线、锚固剂、托盘、锚具等支护材料和锚杆打眼机、套钎、锚索专用驱动头、张拉油缸、高压油泵、液压剪、注浆泵等专用机具以及常用工具。

第15条 准备好施工所需风、水、电。

第16条 锚杆钻机打眼前进行以下检查:

1、检查所有操作控制开关,所有开关都应处在“关闭”位置。

2、检查油雾器工作状态,确保油雾器充满良好的润滑油。

3、清洁风水软管,检查其长度及与锚杆机连接情况。

4、检查锚杆机是否完好。

5、检查是否漏水,及时更换水密封。

6、安装钻杆前检查钻头是否锋利,检查钻杆中孔是否畅通,严禁使用弯曲的钻杆打眼。

第17条 张拉锚索前,检查张拉油缸、油泵各油路接头是否松动。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备齐机具及有关材料。

2、检查并处理工作地点的隐患。

3、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4、打锚索钻孔及注浆孔。

5、组装锚索。

6、安装、锚固锚索。

7、张拉锚索。

8、注水泥浆。

9、清理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打锚索眼

1、敲帮问顶,检查施工地点围岩和支护情况。

2、根据锚孔设计位置要求,确定眼位,并做出标志。

3、检查和准备好锚杆钻机、钻具、电缆及风水管路。

4、必须采取湿式打眼。

5、竖起钻机把初始钻杆插到钻杆接头内,观察围岩,定好眼位,使锚杆机和钻杆处于正确位置。钻机开眼时,要扶稳钻机,先升气腿,使钻头顶住岩面,确保开眼位置正确。

6、开钻。操作者站立在操作臂长度以外,分腿站立保持平衡。先开水,后开风。开始钻眼时,用低转速,随着钻孔深度的增大,调整到合适转速,直到初始锚孔钻进到位。

(1)在软岩条件下,锚杆机用高转速钻进,要调整支腿推力,防止糊眼。

(2)在硬岩条件下,锚杆机用低转速钻进,要缓慢增加支腿推力。

7、退钻机,接钻杆,完成最终钻孔。

8、锚索眼必须与巷道面垂直,眼深误差为±50毫米。

9、锚索打眼完后,先关水,再停风。

10、按要求打注浆孔。

第20条 组装锚索。按设计长度截取钢绞线,用钢刷除去钢绞线表面浮锈,锚索不注浆时在自由段涂防锈油脂。

第21条 安装、锚固锚索

1、检查锚索眼及注浆孔质量,不合格的及时处理。

2、把锚索末端套上专用驱动头、拧上导向管并卡牢。

3、将树脂药卷用钢绞线送入锚索孔底,使用两块以上树脂药卷时,按超快、快、中速顺序自上而下排列。

4、用锚杆打眼机进行搅拌,将专用驱动头尾部六方插入锚杆机上,一人扶住机头,一人操作锚杆机;边推进边搅拌,前半程用慢速后半程用快速,旋转约40秒。

5、停止搅拌,但继续保持锚杆机的推力约几分钟后,缩下锚杆机。

第22条 树脂锚固剂凝固后进行张拉和顶紧上托盘工作。

1、卸下专用驱动头和导向管,装上托盘、锚具,并将其托至紧贴顶板的位置,把张拉油缸套在锚索上,使张拉油缸和锚索同轴,挂好安全链,人员撤开,张拉油缸前不得有人。

2、开泵进行张拉并注意观察压力表读数,达到设计预紧力或油缸行程结束时,迅速换向回程。

3、卸下张拉油缸,用液压剪截下锚索外露部分。

第23条锚索注浆防锈。从注浆孔用排气注浆法,把锚孔剩余段一次灌注。

第十四节 架棚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第5条 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6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第7条 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第8条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

第9条 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

第10条 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工作面10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第11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第12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3条 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垫板;

3、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6、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第14条 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

第15条 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16条 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

第17条 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

3、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挡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工钢挡块。

4、梁、腿接口处不吻合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口处打入木楔。

5、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刹紧,前后棚之间,必须上紧拉杆。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第18条 架设混凝土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支架接口处,要垫经防腐处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时,不准用大锤直接敲打支架;必须敲打时,应垫上木块等可塑性材料,保护支架不被损坏。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应采用预制水泥板背顶背帮,梁柱不准直接与顶、帮接触。

4、在煤层和软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紧跟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确保不崩倒、崩坏混凝土支架。

第19条 架设拱形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拱梁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各上一只卡缆,然后背紧帮、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缆上齐。

2、U型钢搭接处严禁使用单卡缆。其搭接长度、卡缆中心距均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10%。

第20条 架设无腿拱型支架时,应先根据设计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设生根梁桩,并浇注混凝土稳固,7天后才可上梁。

四、操作准备

第21条 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处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第22条 检查支架质量,严禁混用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金属支架,不得使用中间焊接的棚头,棚头与棚腿之间必须有防错位装置。

第23条 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活石。

第24条 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第25条 上、下山架棚时,必须先停止车辆运行。架棚地点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点下方设好挡矸卡子。

第26条 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五、操作顺序

第27条 架棚支护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备齐工具和支护材料。

2、排除隐患。

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顶。

4、将中腰线延长至架棚位置。

5、挖腿窝。

6、立棚腿。

7、背顶背帮。

8、使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9、检查架棚质量,清理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28条 梯形棚架设。

1、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

(1)放炮前加固工作面十米之内的支架。

(2)放炮后由外向里逐棚检查、整修。

2、做好临时支护:

(1)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时,铰接顶梁要与棚距相匹配。放炮后在工作面最前一架棚头上安好吊梁器,使用好铰接顶梁插上水平销,并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和扭矩,并背实顶板。铰接顶梁不少于#+架,交替前移使用,并做到每梁必铰。

(2)使用吊梁式前探梁时,放炮后将前探梁前移至工作面固定牢固,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并背实顶板。

3、挖腿窝:先量取棚距,按中线和下宽定腿窝位置,按腰线确定其深度。控制好顶帮后,再把腿窝挖至设计深度。挖腿窝时,须由专人监护。

4、立棚腿:竖上棚腿,调整好扎角,并稳固好棚腿。

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头与棚腿合口,先合一头后,再合另一头。禁止人员在下方逗留或通过。

6、合口后将支架找正,压肩初步固定。

7、检查支架的架设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后,再背顶背帮,楔紧打牢,并按设计位置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第29条 可缩支架的架设。

1、执行梯形棚架设的1~4款规定。

2、立棚腿:可缩支架的棚腿,可直接载入腿窝,未安装好的,在现场按设计搭接长度进行搭接,安上卡缆,拧紧螺母,立入腿窝,扶正,临时固定。

3、上棚梁:

(1)临时支护时在前探梁上安放拱形梁。

(2)接头搭接后,将支架找正,安上撑杆或拉杆。

4、全面检查支架架设质量,适当调整搭接长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用专用扳手逐个拧紧螺母并达到设计规定的扭矩值。

5、背顶背帮,楔紧打牢。拱形可缩支架由两侧对称穿背至拱顶,并达到设计要求,梯形可缩支架有让压间隙的,应按设计留出间隙。

第30条 在顶板完整、压力不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时,应按下列顺序施工:

1、在老棚梁下先打好临时点柱,点柱的位置不得有碍抬棚的架设。

2、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据中、腰线找好抬棚柱窝的位置,并挖至设计深度。

3、按架设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4、将原支架依次换成插梁,最靠边的两根插梁应插在抬棚梁、腿接口处。更换插梁不准从中间向两翼进行。

5、背好顶、帮。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第31条 在顶板不完整、压力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

1、将原支架逐棚换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都应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2、架设主抬棚,抬住已替好的插梁。

3、撤除托棚。

4、逐架拆除原支架并调整插梁,背实顶帮。

5、架设辅助抬棚。

6、上好抬棚卡子。

第十五节 锚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本工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

第2条 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掌握施工工艺、支护方式、质量标准和有关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具备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第3条 能熟练操作和维修凿岩、喷浆机具,进行打注锚杆、喷浆作业。

二、准备工作

第4条 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1、由外向里依次(逐棚、逐排)检查巷道永久支护、临时支护及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先进行处理。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净顶帮的活矸、危岩,找顶时要用长柄工具,先顶后帮,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有专人监护,同时观察好退路。

3、检查有害气体浓度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5条 工具、设备及材料检查:

1、根据工序要求认真检查各种工具、材料,保证质量合格、数量满足要求,设备性能可靠,试运转正常。

2、认真检查各种风水管路,保证连接牢固,风水压大小合适。

第6条 校正中、腰线,按《作业规程》中巷道断面图和爆破图表要求画出巷道轮廓线,确定眼位,并做好标记。

三、操作施工

(一)锚杆支护

第7条 树脂锚杆施工操作:

1、临时支护:支设前探梁、铺网、上钢带、连接好顶网。

2、打眼、扫眼: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打眼,用压风将眼内岩(煤)粉、积水吹扫干净。扫眼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孔口的侧面,正对钻眼方向不得有人。

3、安装锚杆:

(1)检查:检查锚杆孔的布置形式、孔距、孔深、角度以及锚杆部件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

(2)安装树脂锚固剂: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顺序将树脂锚固剂送入锚杆眼,用锚杆将锚固剂缓慢推入眼底。

(3)搅拌锚固剂:将钻机与锚杆连接、开动钻机,边搅拌边将锚杆推进至孔底,然后继续搅拌。

(4)搅拌时间和等待时间:搅拌树脂锚固剂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标准:a 超快速(CK-A),搅拌时间:15~20s,等待时间:10~15s.;b 超快速(CK-B),搅拌时间:20~25s,等待时间:10~15s。

(5)紧固锚杆:等待时间过后,开动钻机、上紧螺母,使托盘贴紧岩面,锚杆达到规定预紧力。

(6)锚杆安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扶牢钻机,且钻机的左侧严禁有人,防止钻机摆动伤人。

第8条 快硬水泥锚杆施工操作:

1、检查:检查眼孔是否符合要求,锚杆和水泥锚固剂等是否合格。

2、浸泡锚固剂:将锚固剂用细针均匀地扎出几个小孔,放入净水中浸泡,至锚固剂不冒气泡(大约1min)为止。

3、安装锚固剂、锚杆:用木棍将锚固剂轻轻送入眼底。用专用工具缓慢地将锚杆送至孔底。

4、紧固锚杆:等待超过规定的时间后,安装锚杆托盘、上紧螺帽,使其达到设计预紧力。

第9条 锚索安装操作:

1、检查:锚索眼的布置等是否符合要求,所需机具材料是否合格。

2、安装树脂锚固剂: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数量、顺序将锚固剂轻轻送入锚索孔中。

3、推进、搅拌锚固剂:用锚索缓慢地将锚固剂推入孔底,连接锚索与钻机,开动钻机,边搅拌边将锚索推至孔底,当锚索达到孔底时,快速搅拌至规定时间后停止。

4、树脂锚固剂的搅拌时间和等待时间:a 超快速(CK-A),搅拌时间:15~20s,等待时间: 10~15s;b 超快速(CK-B),搅拌时间:20~25s,等待时间:10~15s。

5、安装托盘、紧固锚索:等待超过规定时间后,撤掉钻具、安装托盘及锁具,用胀拉机具紧固锚索至设计的预紧力。

第10条 其他工作:

1、锚杆支护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出净浮煤(矸),巷道净断面尺寸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未用完的支护材料等应堆放到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3、电缆、风管、水管及风筒应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吊挂和敷设整齐。

4、施工设备应经常进行清理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5、检查支护质量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二)喷射混凝土支护

第11条 准备工作:

1、安全检查: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找掉活矸、危岩。排尽迎头积水,清理现场,检查各种防尘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完好、齐全。

2、质量检查:依据巷道的规格要求,全面检查受喷段尺寸状况、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对受喷段岩面凸凹不平位置,要用手镐或风镐尽量找平。用手镐或风镐切齐直墙,清理出喷射基础使其达到设计深度。

3、设备工具检查: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接好风水管、输料管以及喷头,安设好照明灯。用专用工具清理喷浆机内的大块矸石或物料,紧固好摩擦板,送电空载试运转。输料管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密,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4、喷浆材料准备:

(1)检查:喷射混凝土所用材料的标号、规格、材质等均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加水:拌料前应对骨料含水量进行检查,若水量不足要对骨料进行加水。加水量以拌出料手握成团、松手即散,形成灰包砂状态为宜。

(3)拌料、运料:根据喷射工作量的大小拌好喷浆用料,并运送到施工地点。

(4)清理:拌料结束,应将料车及料池外的骨料、杂物等清理干净。

(5)拌料时,要按规定使用好各种防尘设施和用品。

5、在巷道拱顶和两帮安设喷厚标志。

第12条 喷浆机的使用与操作:

1、操作顺序:开机顺序为:开水→开风→送电→喂料;停机顺序为:停止喂料→停电→停风→停水。如遇特殊情况,要先停电。

2、调整喷浆机风水压,使水压比风压大0.1MPa左右。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压力表显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

3、喷浆机运转时,要密切注意运转情况。如发现漏风跑气、压力表显示不正常、电机有异常声响等,要立即停机处理。

4、喂料停止后,要待料腔、料管内余料全部吹净后再停机,并将机器内外清扫干净。

5、严禁喷浆机倒转和长时间空运转。

第13条 喷浆机喂料:

1、喂料:采用人工喂料,可由2~3人操作。喂料人员将料加入料斗,做到连续均匀,快慢适当,减少粉尘飞扬。多人喂料时要相互协调,注意对方铲起铲落,保证安全。

2、加速凝剂:喂料人员要根据不同的喷射要求及喷射手信号指示,控制好速凝剂掺入量,并及时将料筛上大块骨料取下。

3、喂料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喂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14条 喷射操作:

1、喷射前,工作范围内的巷道洒水冲洗干净。

2、喷射顺序:从基础开始,自下而上、由后向前,先填凹找平后,再按正规操作进行。

3、喷射操作一般由2人配合进行,喷射手抱喷头进行喷射操作,副手观察喷射情况和进行安全监护,及时用信号指示喷射位置和方向,遇到问题负责联系和协助处理。

4、喷射手要掌握好喷射角度,喷嘴力求垂直岩面。喷墙时其喷射角度以下俯10~15°为宜,喷正顶时其最小仰角为65°。

5、喷射时,应根据风压大小和回弹情况,及时调整喷射距离。喷头距受喷面的距离一般为0.8~1.0m,风压大时距离可适当加大,风压小时可适当缩小,根据回弹情况调整到最佳喷射距离。

6、采用划圈喷射法,即喷出料以一圈压半圈,呈螺旋状沿横向由下向上,反复运动,圈径以200~250mm为宜。

7、喷射手要控制好水灰比,以喷出料不发白、不流淌、表面有光泽为宜。

8、喷浆厚度一次不能太厚,顶部一般不超过50mm,帮部不超过100mm,如一次喷厚达不到设计要求,至少应等15min以后再进行补喷。

9、注意控制好喷射厚度,拉线喷射时以不吃线为准。

10、喷射过程中如出现堵管等异常情况,要用信号及时通知喂料人员,立即停止喂料并停机、停风,采用敲击法敲击管道开风吹通。处理时要按住喷头,如仍吹不通时,应将管路拆开处理。

11、若岩面出水,可分别采用封、截、导、吹等方法进行处理。

12、任何情况下,喷头不能对着人。

13、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以防回弹物伤害眼睛。

第15条 其他工作

1、喷射结束后要排净迎头积水,将回弹料清理干净,用铲子或镐切齐墙脚,并将喷射凸出部分用铲子铲平。

2、清除喷浆机周围余料和管线设备上的回弹物、浮尘。

3、检查喷射质量并做好验收记录。

4、拆除喷射管路,将物料、工具等分类码放整齐。

5、喷浆支护后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四、安全注意事项

第16条 对于断层破碎带、煤层松软区、地质构造变化带、地应力异常区、动压影响区等围岩支护条件复杂区域及其他特殊地点,必须采取加密锚杆、全长锚固、锚索加固、点柱及架棚等强化支护措施,其支护范围应延伸至巷道正常段起点以外5~10mm。

第17条 锚杆支护作业时,如遇顶板出现淋水或淋水加大、围岩层(节)理发育、突发性片帮掉渣、巷道不易成型、钻眼速度异常、放煤炮、顶底板及两帮移进量显著增加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必要时应立即撤出人员。

第18条 任何煤巷作业地点,不得使用作为永久支护的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起吊设备或其他重物。

第19条 对锚杆支护巷道应进行定期检查。对顶、帮失效的锚杆应及时补打,对松动的螺母应及时紧固。

第20条 综放(采)工作面大断面切眼施工时,巷中应至少增设一排单体支柱,以提高巷道支护的稳定性,单体支柱距掘进工作面的最大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中的规定。

第21条 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应按规定进行综合监测和日常监测。施工人员应了解观测内容,掌握观测方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22条 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敲帮问顶工作,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活矸、危岩。

第23条 工程质量验收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相结合,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第24条 大断面巷道施工,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锚杆支护施工,必要时应搭设牢固的脚手架或工作平台。

第25条 综掘工作面距工作面200m以内、普掘工作面距工作面100m以内,必须备有5~10架备用棚及相应的支护材料。

第十六节 砌碹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掘进工作面从事砌碹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砌碹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砌碹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刷帮、挑顶前,应先检查支架和顶帮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独头巷道进行刷帮挑顶时,在施工段以里不得有人工作。

第5条 拆除临时支架,应由外向里依次进行。每次拆除的长度和数量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拆除支架时,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

第6条 临时棚腿撤除后,应立即进行挖底槽和砌墙工作。分段碹墙砌完后,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距离拆除顺巷抬棚和原有支架棚梁,按碹拱尺寸检查,并处理好拱部荒断面,如有掉顶危险,须在墙顶壁后牢固地架设墙上小棚。小棚拆除后,以穿棒护顶,穿棒的一端插入碹茬,另一端托在未撤的临近小棚梁上。

第7条 基础槽应挖到实底。如基础下是煤层或软岩层时,基础必须加深、加宽;底鼓严重时,应加砌底拱。基础加大或底拱施工,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8条 砌碹用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砌筑时,砂浆要均匀饱满,无干瞎缝,严禁干垒。

第9条 用料石砌碹时,严禁料石横放。

第10条 严禁使用腐朽、开裂、变形、折损的碹胎及模板。有特殊要求的碹胎及模板必须编号。跨度超过4米的碹胎,各节之间必须使用螺栓连接,不准使用其他连接方式。

第11条 架设碹胎的工作,应由碹头向里依次进行,第一架碹胎应稳在老碹下,两碹胎间距不应大于1米,相邻碹胎之间必须用拉杆连接。严禁将碹胎直接稳定在工作平台上。

第12条 脚手板的厚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将脚手板直接搭在胎垛上或胎腿横梁上,当作工作平台使用。工作平台下需通过矿车时,必须保证矿车进出安全。工作平台上要留有躲闪冒落活石的空间,禁止在平台上堆积过多的材料或砸料。

第13条 采用浇筑混凝土碹时,要先清理模板上的矸石杂物,检查钢筋排列数量、直径、规格和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14条 回收碹胎的时间,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回收碹眙必须使用长柄工具,严禁使用动力机械回收。

第15条 砌筑水沟前,应将水沟毛断面内的积水和煤岩碎块清除干净,并按设计的厚度,坡度位置铺好底,沟底表面应光滑平整。水沟帮面浇筑混凝土时,应边浇灌边捣固,使其保持平整、无错口或台阶。

四、操作准备

第16条 备齐砌碹施工工具以及有关支护材料。

第17条 检查并处理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

第18条 检查施工所需的风、水、电。

第19条 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第20条 砌碹前,要根据作业规程要求,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断面尺寸,进行刷帮、挑顶和拆除临时支架工作,凡有碍砌碹的部分都要刷大。

第21条 锚喷作为临时支护时,应先检查毛断面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再按锚杆间排距补打齐锚杆,并喷砂浆或薄层混凝土封闭顶、帮。

第22条 砌拱前,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平台。

五、操作顺序

第23条 砌墙架工字钢梁支护操作顺序:

1、检查处理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

2、临时支护。

3、挖底槽砌基础。

4、砌墙。

5、上钢梁,背顶。

6、检查质量,清理现场。

第24条 砌拱形碹操作顺序。

1、执行第23条1~4款。

2、搭工作台。

3、支碹胎、砌碹或混凝土浇灌。

4、封顶与合拢门。

5、拆碹胎与模板。

6、检查质量,清理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25条 挖地槽砌基础。

1、按中、腰线和设计尺寸确定地槽位置和深度,并作出标记。

2、用手稿、风镐挖地槽。挖槽时,要注意观察抬棚腿窝,防止松动失脚。地槽挖完后,检查尺寸,并排净积水,清底找平。

3、砌基础前,根据中腰线检查地槽位置和深度,并定上基础边线和上平线。

4、砌基础时,应先填入30~50毫米厚的铺底砂浆,然后摆放基础石,基础石要平、直、稳、实,灰缝饱满,灰缝大小符合规定要求。

5、浇筑混凝土基础时,应先支好模板,根据中、腰线校正,然后再用撑木、拉杆固定好模板。

第26条 砌料石墙。

1、敲帮问顶,清除浮矸,清洗基础面。

2、根据巷道的中、腰线先挂好垂线和水平线,按线施工。

3、砌墙时,必须将料石摆正放平,不平时,应用碎石垫平、垫稳。在倾斜巷道,料石大面缝口应和巷道的坡度一致。

4、随砌随将壁后用碎石充填严实,用片石块充填时,要用砂浆灌实。

5、料石压茬要明显,正常情况下,压茬宽度不得小于料石宽度的1/4。接茬要严密,严禁出现对缝、重缝和齐茬。碹头必须留好长短茬。

6、新碹与旧碹的接茬处,必须清除煤矸等杂物,并用水冲洗干净。

第27条 浇筑混凝土墙。

1、敲帮问顶,清除浮矸,清洗基础面。

2、支模板,固定后用中线校正,起拱线用中腰线校正。

3、浇筑混凝土,随浇筑随捣固,并随时对模板进行加固。

4、采用连续浇灌法。在浇灌中,如间隔2小时以上时,必须将上一次混凝土表面处理成麻面,清洗后再铺一层10~20毫米的灰浆。

第28条 支碹胎。

1、支碹胎前先检查巷道顶板安全情况,脚手架或操作台的稳固情况、碹胎规格、质量情况。

2、用水冲洗碹胎与模板。

3、按碹胎间距支设腿子木,并支稳支牢。

4、支碹胎并固定。用胎腿稳定碹胎时,胎腿和碹胎之间的接口要对齐并用扒锯固定牢固,不能歪扭,必须将胎腿支在实底上。在用砖或料石垒垛稳定碴胎时,要垒在经找平的坚硬底板上,并要保持垛架的稳定、牢靠,与碹胎接触处应垫方木。

5、碹胎的模板应随砌随放(钢筋混凝土碹除外)并摆放平整。外部不平整处,可用木楔垫平。模板厚度应一致,对接要齐,对缝应严密、平整,不准漏浆。

第29条 砌拱。

1、砌碹拱时,必须从两侧起拱线向中心对封,使碹胎受力均匀,严禁非对称砌封。

2、随砌拱随铺好碹板。

3、碹拱料石要紧贴碹板,大头朝上,料石安放要平、直、稳实,不得有单点支撑。每块料石都要用顶头灰,封口的砌块之间必须用石楔打紧。

4、要随砌随充填。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填实,随砌随充填;冒顶过高时,拱后充填层厚度不得小于0.5米,再上可用木垛或水泥板垛接顶。

5、砌双层碹时,第一层应比第二层超前2~3排料石。

6、浇筑混凝土碹拱前,必须处理好接茬,用清水冲洗后再铺上一层薄灰浆,固定模板。碹拱的钢筋应事先加工成型。混凝土的浇灌、捣固、模板检查等,可与浇灌混凝土墙相同。

第30条 封顶及合拢门。

1、料石碹封顶时,碹拱砌到最后三层料石时,将碹板全部放好,然后由里向外依次安放拱顶料石,直至封顶结束。封顶灰浆必须饱满,料石居中,严防偏顶或灰缝居中。

2、料石碹合拢门时,一般只留正中一层碹石,先将封顶铁板插入碹板上,然后依次托上料石,用咬子石塞紧,灌满灰浆。最后一块料石用咬子石塞牢后,自下而上塞填砂浆,再用封顶板托牢。

第31条 拆碹胎和模板。

1、拆除碹胎、模板应由外向里依次进行,并禁止有人在拆碹胎附近逗留。

2、回胎人员站在安全一侧,并预先清理好退路。

3、回胎后,将贴在碹壁上的悬板、模板全部拆掉。

4、拆下来的碹胎、碹板、模板、撑木等,应及时清理,拔掉铁钉,并码放整齐。

5、上下山回胎前,应设挡板,回胎时人站在上方。

6、料石墙必须勾缝。拆除碹板、模板后,混凝土碹体表面凹凸不平或有蜂窝、麻面时,要用砂灰找平。

第十七节 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任务

运料工负责将生产班所需物料从盘区轨道巷运到工作面。

二、程序

检查料车、绞车的完好情况→装车→捆车→联车→设岗拦人→行车→卸车码放。

三、操作规程

1、所有运料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岗位责任制和所有巷道的地形、地貌、坡度等情况。

2、保证完成当班布置的运料任务,保证工作面备用物料充足。

3、小绞车司机必须熟知各部位小绞车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开车前检查各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效,地锚是否牢固,钢丝绳是否咬绳及有无断丝断股现象。闸是否灵敏可靠,按钮是否灵敏,信号是否清晰畅通,按信号开停车,信号不清或发现有人和其它障碍影响行车时不准开车。

4、在行车时必须在巷口设岗拦人,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严禁人员蹬钩趴车。

5、行车时严禁放飞车。

6、装料前对料和车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料不得装车,不准使用坏车。

7、装车时不得超宽超长超高,装车时要互相配合好,避免砸脚碰手事故发生,装好料后要用钢丝绳将物料捆绑牢固。

8、联车要用专用绳套、插销、连接环,严禁用其他物料替代。

9、不得超拉多挂车辆。

10、在斜坡上停放车辆时,要用十字木杠在钩头处打好眼。

11、使用好巷内所安设的阻车器。

12、运进工作面的物料要放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行人、运输、通风等要求。

13、人工扛、抬、运物料时要互相照应、配合默契,喊好号同肩扛运,同拿同放,以避免砸脚碰手事故发生。

14、车辆运行过程中如发生落道时,严禁用小绞车拉车上道,要在落道车的钩头下方打好十字木杠,戗住车辆,松开绞车钢丝绳,车辆两边严禁站人,并在车身两侧支好防车倒木杠,然后用吊链或千斤顶、跨顶进行抬车上道。

第十八节 清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任务

清煤工负责清理好所掘巷道皮带下及两帮的浮煤。

二、程序

清理浮煤、拣净巷内杂物、充填道心。

三、方法

1、认真仔细清理好所掘巷道和回风绕道的煤尘、浮煤,特别是对风带帮、皮带大架下、底托辊下的浮煤。严禁有浮煤堆积和煤块洒落现象。

2、在清理转动部位的浮煤时,要与皮带司机联系好停机进行清理,严禁将锹头伸入转动部位掏取物。

3、随时整理巷内掉落下来的物料,整齐地集中码放在人行帮一侧。

4、在进行清理工作时要与巷内运料人员联系好,在车辆运行时躲入安全躲硐内,严禁在车辆运行时进行清理工作,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5、将巷道浮煤充填入道心,要充填严实,块径大于30厘米的大块煤捣烂后再上皮带运走。

6、严禁将杂物上皮带运走,发现杂物要扔到巷道内杂物桶内定期出井。

7、生产班清煤工要随时保证跑道至工作面机组铲板后这一段无浮煤,见实底,特别要掏干净跑道缓冲架下的浮煤。

第十九节 验收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任务

验收工负责各生产班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验收。

二、程序

进入工作面验收上一班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出班填写验收记录。

三、方法

1、熟知《作业规程》中规格质量及标准要求,熟悉本工作面验收内容。

2、要求验收员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责任心强。

3、进入工作面后与上班组长、上岗干部现场验收,发现问题和下一班交接清楚。

4、所有数据、项目必须上尺上线,验收清楚。

5、验收内容:巷内有无杂物,皮带头及大架下有无浮煤,有无掉落托辊、大块煤、皮带跑偏、皮带尾是否拉正,所上拉条小架托辊是否齐全完好,跑道及工作面浮煤是否清理干净,跟机电缆是否入槽,工具设备是否放在指定地点,物料是否码放整齐,巷道规格支护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前探支护、传感器、风筒是否到位,一通三防设施有无损坏现象,工具有无丢失现象,轨道铺设是否符合标准。

6、出班后到队如实填写验收记录,发现巷道规格发生严重偏差、支护质量低劣等问题要向队值班干部汇报清楚。

第二十节 轨道、刮板机铺设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临时轨道铺设

第1条 按照设计和规程要求,根据巷道中心线摆放好道木,轨枕间距符合规定,道木应铺在实底上。

第2条 抬运轨道时,要互相联系,同肩抬放,动作一致,以免砸脚碰手。

第3条 轨道接头必须严密,间隙不得大于5毫米,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毫米,接头应上好夹板并用道钉钉牢,道钉要打成八字形。如用不同轨型钢轨时,要用枕木调整高度,使其接头平正,夹板用的螺丝丝帽应拧在轨道外侧。

第4条 道床要用煤(矸)垫实,厚度不得超过道木,放炮前,靠工作面道头用煤(矸)压住,以免崩翻。

第5条 道木规格:小道木长1~1.2米;大道木不得小于2米;厚均不得小于0.2米。

二、永久轨道铺设

第6条 按设计与巷道中、腰线铺轨,巷道规格不合规定的要先进行处理。

第7条 钢轨、道木、夹板、螺丝、垫板等,要符合质量要求,有损伤、腐蚀、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第8条 铺道木时,要量取钢轨长度,合理确定轨枕间距,一般为0.7~0.8米,接头处为0.4~0.5米。

第9条 钢轨与道木要固定牢靠,压、垫板齐全,夹板、螺丝、垫圈必须垫好上紧。不同轨型的轨道连接时,要用异型夹板,接头必须保持平整。

第10条 斜巷铺轨,要安设挡车装置。道木间还要加撑木。弯道,道岔铺设应按设计型号、位置、弯度、长度等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操作。

第11条 道床要用煤(矸)夯实,轨枕下不能垫大块石头。铺好后按中腰线调整轨道,车辆运行一段时间后,再调整1~2次;确保行车安全、平稳。

第12条 工作前把材料、工具准备好,完工后将其整理保管好。

三、铺设刮板机

第13条 刮板机要根据生产进度铺设。]

第14条 刮板机铺设程序:

1、将刮板机所有零、部件运送到铺刮板机地点;

2、先将刮板机头安装好,再铺好链子、槽子、溜尾;

3、紧链;

4、试运转。

第15条 刮板机完好标准:

l、架体无严重变型、无开焊、运转平稳。

2、链轮无损伤,链轮承托水平圆环链的平面最大磨损:

节距≤64毫米时,不大于6毫米;

节距≥86毫米时,不大于8毫米。

3、分链器、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抱轴扳磨损不大于原厚度的20%,压链器厚度磨损不大于10毫米。

4、紧链机构部件齐全完整,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第二十一节 硐室及水沟掘砌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主要硐室施工前,应根据围岩情况,制定施工措施,并注意以下几点:

1、大断面硐室施工,在围岩坚硬时,可先掘砌上层,必须在支护好顶板的情况下,而后再掘砌下层。

2、在掘砌巷道时,应留出硐室口,并向硐室内掘砌1~3米。

3、硐室内的设备基础,应与掘砌硐室同时作出。

4、采用导硐方法掘砌大断面硐室时,导硐的长度根据顶板情况酌定,一般不大于30米,刷帮与砌碹工作面距离不应大于10米。

5、支护好的硐室不得漏、滴水。

第2条 交岔点施工:当大巷掘过交岔点位置后,根据设计要求标出支巷位置中心线,而后掘出支巷。

第3条 水泵房、变电所、水仓施工:

水泵房掘进时,应把吸水小井及小井与泵房的连续部分同时掘出、连同支护一次完成。

变电所掘砌必须符合设计规格。

水仓掘进,按设计要求不得多增加出水口。

第4条 根据巷道中腰线掘砌出的水沟位置,其深、宽度允许误差为±25毫米,坡度±1%,外沿高度不小于设计。

第5条 必须保证水流畅通,盖板齐全、放置稳固。

第二十二节 反井、溜煤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反井、溜煤眼施工,其特点是由下向上掘进,根据其长度的不同,施工方法一般有吊笼和木垛两种。长度在20米以下时,多采用木垛施工,长度在20米以上时,多采用吊笼施工。

第2条 正确选用爆破器材,采用隔爆电气设备,信号必须灵敏、可靠、声光俱全。

第3条 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检查。使用局扇通风时,无论何时都不准停风。如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要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待恢复通风并检查瓦斯后,方可工作。

第4条 反井掘进操作人员都要佩戴保险绳和保险带。有淋水的工作地点,必须穿雨衣,装药要用水炮泥。

第5条 贯通的最后几茬炮(一般为2—3米),应改为由上向下掘进。

第6条 小反井掘透后,如果其断面不够,要自上而下刷大。刷大过程中,材料及工具均由上而下运送,打眼或架设木盘时应将小反井盖严,临时支护采用四角木盘,间距为1米,以保证安全。

第7条 采用木盘施工,开口掘进时的2—3米内,可登碴作业,以后设置木盘。

第8条 吊笼施工时,必须打提升吊笼钻孔,同时作为掘进导向用,其钻孔偏差度不得大于掘进半径的1/2。另外,为了满足施工需要,还需打两个作为敷设信号电缆和放炮线用的钻孔,各类钻孔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9条 采用吊笼打眼的最大高度不宜超过120米。否则应分段施工,立眼的直径以3米左右为宜。大直径立眼以刷大法由上而下进行。

二、打眼、放炮

第10条 除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外,另须注意以下几点:

1、吊笼施工时,打眼人员乘坐吊笼人数不能超过规定。所携带钻具、工具、钻杆等亦不超规定,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2、当吊笼停在打眼位置时,应与井壁用固定器固定吊笼,然后才准由有经验的老工人上罐顶检查处理顶、小片聋石,如有大块聋石要另制定措施处理,确认安全时,其他人员才能上罐顶工作。木垛施工时,也同样由有经验的老工人从人行间进入上部工作面处理聋石,清除浮碴后,其他人员再进入上部工作面打眼。

3、吊笼打眼时,罐顶应铺设防滑胶质垫层,并全部放下吊笼顶部和周围活动合页工作盘;木垛施工时,则应用木板铺好打眼工作盘。

4、当岩石较硬时,底眼眼底应插入底板20公分左右,并适当多装药,以免拉底而造成巷道“上漂”,为避免放炮崩倒棚子,应采用底部掏槽。

5、打眼时,管线或电缆均应牢固地固定在吊笼或木盘上。每节风水管接头都要用铅丝联结起来,以免脱落。深度超过20米或电缆和风水管线拉力强度不足时,还需设置辅助提升的细钢丝绳或尼龙绳。

6、打眼完毕后,必须将钻具放入吊笼或从人行间放到工具存放地点。

7、在反井、溜煤眼掘进中,当班使用的雷管、炸药必须在下面巷道的安全地点装配好,按起爆段数、分类放好,不准在吊笼或工作盘上装药。用吊笼或人工运送雷管、炸药时,必须用防水、隔电、耐碰的特制木箱。

8、装好药后,脚线拉出要互相吃紧,但也要防止拉断脚线,母线要固定在帮壁上,最后联好母线再撤离工作面。

9、放炮前,吊笼必须放到下部巷道的安全地点,同时,将提升绞车钢丝绳、信号线拉出钻孔;木垛施工时,还要将工作盘拆掉,将人行间、通风间用木板挡好,人员全部撤离工作面,并按规定设好警戒,拉炮人员发出放炮信号后至少等5秒钟再进行放炮。

10、放炮后检查须待15分钟后进行。

三、木盘架设

第11条 施工前由测量人员挂好十字线,按挂线架好抬棚。木盘坐落在大巷抬棚上,一般为四角木盘,也可用八角木盘。然后用扒钉与抬棚连接牢固。

第12条 木盘规格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架设,其最大两根木盘梁应伸入岩帮,下边用木棚支撑。木盘的拐角处与撑柱用扒钉连接。为了防止片帮,其空帮不得超过规定,木盘与空帮之间要用背板刹严。

第13条 木盘上的临时工作台放炮前要拆除,并在人行间的上部铺设倾斜挡板,使崩落的矸石集中到矸石间溜至装碴点。为防止矸石漏入人行间内,靠矸石一侧应钉上密集半圆木。人行间的梯子设置应由下向上,并牢固可靠。

四、吊笼提升

第14条 开车前要检查开关、按钮、导轮、钢丝绳,钩头、手闸、信号等,并作好深度标记。

第15条 提升吊笼时,先将信号、操作电缆与断电保护操作电缆送入钻孔,下放到下边巷道立眼下口。下边人员用信号联系下放提升钢丝绳,当钩头至下方时,拉至立眼下方吊笼一侧,由专人联结吊笼,并对各部体进行详细检查后,才能将吊笼推至立眼下方。

第16条 吊笼提起后,再对吊笼检查一次各部件、联接装置、保险装置等,确保完好、安全后,进行空吊笼运行一次。试吊时严禁乘坐人员、放置工具等其它物件。

第17条 吊笼提升绞车采用带有制动装置的慢速回柱绞车。司机由责任性强、熟悉业务的人员担负。

第18条 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信号和绞车运行状况,严格掌握高度、行程,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车。

第19条 当吊笼停止提升时,绞车司机必须压好闸,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作业完毕时,进行现场交接班。

五、装 碴

第20条 无论是人工装碴还是机械装碴,都必须在保护架下工作。

第21条 立眼刷大时,必须把上口棚护好,下边才能进行装碴工作。

第四章 机电系统各工种操作规程

第一节 变电所值班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场上变电所

第1条 配电室值班员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要熟悉和掌握各种运行方式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案,要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千方百计保证安全供电。

2、电气设备线路要停电检查时,必须有专人来配电室联系停送电,并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停电部位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牌。

3、值班人员在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熟悉电气系统,了解控制区域,严格注意误停送电、串电、反电,停电后首先要验电,确实无电再进行接地放电,工作完毕,拆除接地线并对电线用摇表检查,确无故障方可送电。

4、验电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验电器,使用前首先在确知带电的设备上试验电器是否正确,试验时,应戴符合电压等级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5、高压开关停电时,必须先断开真空开关,然后拉隔离开关;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真空开关,操作要准确可靠。

6、高压开关跳闸时,明确不是短路引起,可试送一次,若送不上,必须查清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7、在变电设备上进行一切倒闸操作,两个值班人员一人执行操作,另一人必须进行监护,事先必须了解操作的目的和程序。

8、在运行过程中,若预报信号动作(电铃响)先排除音响,并检查信号指示是何因素造成(过负荷、接地),值班人员根据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处理不了可报组长处理。

9、两台变压器并联运行时,操作顺序为:合联合刀闸,合隔离刀闸,合负荷开关,合真空开关;倒换主变压器时,先将其并联运行后再切除另一台变压器。

二、井下变电所

第2条 井下变电硐室值班工操作:

1、硐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持证上岗。

2、硐室值班人员应熟悉所值班变电所全部电气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供电系统,运行方式,做到停送电安全、准确及时。

3、停电必须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事故例外),停电时按工作票批准时间,停电前应先告知调度室,并有工作许可人联系停送电。

4、精神不正常或酗酒者严禁从事硐室值班工作。

5、停电操作:

(1)操作高压必须戴绝缘手套,穿好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2)操作高压开关要先拉开断路器,后拉隔离开关,并在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3)低压开关停电后,必须把开关闭锁锁好,同样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6、送电操作

(1)结束工作票指定的手续后,确认工作已完成后,向调度室请示允许后方可送电。

(2)高压开关送电时,应按照先送隔离开关,后送断路器的顺序操作,同时,观察和监听开关和变压器有无异常响声,如有异常响声和现象,立即停止送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低压开关送电后,要检查漏电继电器的绝缘阻值及其他情况,如发现合闸时跳闸,应立即停止送电,并汇报调度室。

(4)高压开关送电时,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台上。

7、电气设备由于过载原因跳闸时,请示调度室后,高压可试送一次,低压可试送两次。

8、试送电送不上或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应及时向调度室和主管部门汇报,经专业电工排除故障后,恢复正常供电。

三、停送电规程

第3条 高压设备和线路停电作业,必须按以下规定接地:

1、在施工地点有可能来电的各侧部位必须断开,并装接地线。

2、在高压线路上作业时,要在作业段两端短路接地,分支线亦应短路接地,若有感应电压反馈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3、电容器停电作业时,须先行放电,并短路接地。

4、一切高压设备停电作业断开电源部分,必须有隔离开关,室外35KV及以上隔离开关,应加锁,并挂停电标志牌。

5、断路器停电后,除在操作手把上挂停电标示牌外,还必须断开操作电源。

6、设备停电后,工作许可人先在有电设备上验电,确定验电器良好,然后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或检修线路的线路侧各相分别验电,若在绝缘物上验电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线,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7、连接地线时,要先接接地端,然后用高压绝缘棒或绝缘手套将地线另一端往停电处碰一碰,如互相均无异响时,将各相牢固短路接地,连接地线时必须将油漆、铁锈等物刮净,确保接触良好。

8、接地线的铜线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接地时必须使用专用线卡固定,不得将地线盘绕在导体和接地装置上。

9、拆除接地线应先拆设备端,后拆接地端。

10、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规定。

11、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

(1)拆除一相接地线。

(2)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3)将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刀闸。

上述工作必须征得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并有监护人在场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12、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接地线。

第4条 低压停送电:

l、先拉开分路刀闸,再拉开总闸;

2、送电时先合总闸后分别合各分路闸;

3、合闸时烧保险,应查明原因后再送电。

第5条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

l、停电:先拉各低压分路闸,然后拉开低压总闸。操作高压防爆开关手柄,高压停电。

2、送电:合上高压防爆开关,变压器带电,然后先合上低压总电源开关,再分别合上各分路开关。

第6条 电源突然停电后,凡有值班人员的地方,必须按以上规定分别拉开低压分路开关、低压总开关、高压开关;来电后,先合高压电源开关,后合低压总开关,最后分别合低压分路开关。

第7条 井下变电所要有合格的绝缘手套和绝缘靴,进行高压操作时必须穿戴好。

第8条 高压拉闸杆要保持干燥清洁,使用拉闸杆操作高压设备要接地线,雨天使用拉闸杆还要有防雨罩。

第9条 高压停电后检修时,要有明显的断开点,否则不准检修。

第10条 在高、低压停电设备上检修,工作前要验电,并要接地线、悬挂批示牌。

第11条 停送电要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不准予约停送电。更不准自行停、送电。

第12条 在事故情况下停电,要由当场人员掌握,以损失最小为原则。

第二节 电气试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和各项试验制度,严格遵守验收质量标准;

2、进行各项电气试验时,如被试验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派专人监护,双方联系妥当无误,一切准备就绪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3、试验人员在电气试验过程中应精力集中(不得与他人闲谈),随时注意异常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将试验设备缓慢退回零位,停止试验,并断开电源;

4、进行各种试验时,试验人员应佩带相应的绝缘用具,试验设备安放位置必须与被试电气设备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防止人身触电;

5、检漏继电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装、运行和维护,出现漏电故障必须立即处理;

6、远方试验过程中,不得采用其他手段代替试验电阻;

7、检漏继电器的远方试验,必须随时警戒巷道中的瓦斯浓度,必要时停止试验,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及有关领导;

8、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9、绝缘摇测及耐压试验结束以后,被试设备必须对地放电,放电完毕后方可清点工具,撤离现场,电气设备内部不得遗留杂物,以免造成事故。

第三节 防爆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1、防爆检查工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检查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检查人员必须遵守严格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执行停、送电安全措施中的各项要求,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人员应熟悉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掌握一般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基本构造;

4、检查人员必须掌握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标准;

5、检查工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小型电器、煤电钻(信号照明)综合保护装置、局扇风电闭锁、电缆和其它电气安全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矿井电气存在的隐患及时提供处理意见;

6、在日常检查和低压整定时,必须停电以后,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

7、检查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电工常用工具及塞尺,并执行有关规定,不得随意进入挂有“严禁入内”牌示的巷道;

8、打开带电设备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检查所在地点瓦斯浓度,经瓦检员同意后方可开盖检查,并严格执行井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的规定;

9、检查中注意人身不得触及周围电气设备的手把或按钮等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机构;

10、整定计算时,负荷统计及计算过程,必须准确无误;

11、验电、放电、接地、漏电试验等工作,必须在风流中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范围以下方可进行。

第四节 内、外线工安全操作规程

内、外线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一、内线工

第1条 操作及注意事项:

1、内线工必须经过培训,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电气部分的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

2、穿好劳动防护用品。

3、拆卸电机要用专用工具,注意转子轴抽出时与定子发生碰撞。

4、注意保护防爆设备防爆面,如有锈蚀划痕等现象要及时修复。

5、拆除定子绕组,要用电流加热、烘箱加热和机械拆除等方法,尽量不用火烧。绕组拆除后,要划除槽内毛刺、残物等,并校正线槽。

6、槽两端绝缘伸出部分折迭成双层放置,伸出铁芯10毫米左右。

7、嵌线要做到齐、顺、光、美,切勿挫伤绝缘。

8、流漆前先预热到110℃左右,经4—8小时待绝缘稳定后,再进行流漆。当绕组冷却到60~70℃时进行浇漆,浇漆要均匀。

9、绕组烘干时,温度控制在70~80℃,烘2—4小时,再加温至120℃左右,烘烤8—16小时。

10、烘干过程中要对绕组绝缘进行测量,一般在5兆欧以上才为烘干。

11、修复后要进行空载试验,试验前用手扳动电机看转动是否灵活,然后再通入三相平衡的额定电压半小时以上,测其空载电流与额定电流百分比,符合规定范围且保持平衡方可交付领用。

二、外线工

第2条 操作注意事项:

1、外线工必须经过培训,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电气部分的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

2、单人巡视或检查高压线路时不准蹬杆,两人及多人巡视检查时,只有在专人监护下方可蹬杆操作,要用绝缘杆清除鸟巢、风筝等障碍物,在山岳地区或夜间巡视检查高压线路时必须两人以上进行。

3、巡视和检查电力线路,始终认为是带电的,即使线路已经停电,也要认为有随时送电的可能。巡视时,应沿线路外侧,以免万一接触断落导线。发现导线断落在地面或悬挂空中时,不得接近,须在8—10米以外,并设法防止其它人靠近。

4、操作高压设备时应穿上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并用绝缘杆进行操作,操作时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雨天工作时,拉闸杆上应装防雨罩,雷电临近时禁止操作。

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试电,确信无电后再进行放电,加装接地线,方可开始工作,工作结束后,现场清理完毕,可拆除接地线。

6、如工作中分几个小组分段进行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取得所有小组负责人的结束工作报告后,双方核对无误,才能报告结束工作,记入工作簿,线路恢复送电。

7、接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然后再接线路端,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除时相反;接地端应用铁棒钉入地下0.5—l米,也可用杆塔接地的金属部分来代替。

8、在邻近或交叉的双回路线中的一回路上工作,其杆距离不得小于1.5米(6KV),垂直距离2米(6KV),否则另一回路需停电接地。

9、变台上停电工作应先断开二次刀闸,再打开一次刀闸,如一二次有明显断开点,可不安装接地线,但工作前应该在低压区验电。

10、蹬杆操作必须上好保险带,且在线杆牢固的情况下进行。

11、杆上工作时,应使用工具袋,禁止在横担上放置或往下抛东西,杆下禁止有人停留,需在杆下工作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在杆上拆、剪线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电杆倾倒的措施。

12、起吊重物时,应检查起吊设备是否可靠,确认无问题后,在不超负荷情况下方可起吊,起吊离开地面后立即暂停,检查各部位无问题后再进行起吊。

13、立杆、放杆过程中,杆坑内禁止有人,确需下坑工作时,要采取措施,加强监护,在工作过程中,杆塔下面倾斜方向禁止有人停留。

14、放线或紧线时,应注意不使导线挂在建筑物或树枝上,所紧导线不许扭劲,接铁不能卡住,以防断线,紧线工具应牢固可靠,放、紧线下面不准有人停留。

15、剪伐树木时,树枝应与带电部分保持0.35米的距离。当小于这一距离时应将线路停电或使用带绝缘柄的剪树工具,并采取措施控制树枝倾斜方向,防止碰触导线。

16、测量接地电阻时,杆塔接地电阻的测量不需蹬杆时,可在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变台接地装置的测量,应先做好临时接地线,再进行测量。

17、运送物件时,对于笨重物体装卸应专人指挥,滚动物体的前方或下方,不许有人停留,装好后必须牢固,对于危险品,如雷管、炸药、氧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8、将要投入使用的设备、线路应符合国家颁布质量标准,否则不得恢复送电。

三、电器维修工

第3条 操作及注意事项:

1、凡从事煤矿井下硐室电气维修的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电气部分的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

2、精神不正常或酗酒者严禁进行电气操作和维修,非专业或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3、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靴。

4、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5、井下停电必须持有经过机电科签发的电气工作票,并经有关领导同意,严禁无工作票停电。

6、井下电器设备经过检修后,必须在恢复设备原有性能后才能通电试验。

7、井下测量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以下进行,其他一切电气设备的测量工作,都要制定措施经机电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8、井下电气操作时,必须随时了解瓦斯情况,送电时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进行。

9、因瓦斯超限而停用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方可恢复送电。

10、停送电操作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使用绝缘用具应是合格品。

11、工作任务结束后,所有参加各项工作人员应集中,并检查所有工具是否完整无缺。

12、撤出所有地线,恢复拆开的电缆接线,盖好防爆开关接线盒盖,向调度室或有关负责人请示送电,并通知各受影响单位或地点取下停电工作标志牌。

13、推进高压开关可动部分,按照先送隔离开关后送断路器的顺序操作向变压器送电。

14、松开低压馈电开关闭锁螺丝,设备无异响后,送电人员方可离去。

第五节 水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水泵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

一、主排水泵

第1条 起动前的准备工作:

1、要分清正、反转,严禁水泵倒转。

2、检查水泵与电动机的对轮连接是否合乎要求,并做到转动灵活。

3、各闸门、逆止阀应开闭灵活可靠,位置正确。

4、各部螺丝、皮圈、销子、垫圈要完整、齐全、可靠;轴承中的油量、油质、油圈合乎规定;盘根松紧合适,无漏水、漏气现象。

5、电压正常(保持在额定电压±10%范围内)。

6、压力表、真空表的指针读数应该为零,表管上的旋塞要关闭。

7、冷缸、吸水管要灌满引水,没有冷气再关闭好放气栓。

第2条 正常运转要求:

1、运转平稳无震动;声音正常,无异响和噪音;流量正常,压力表、真空表指针摆动很少;负荷正常,电流表指针不剧烈摆动;电压正常,保持在额定电压的±10%范围之内。

2、轴承内的油位必须保持在油标刻度线内,油环工作良好,各部位温度正常,轴承温度不超环境温度35℃,温度不大于75℃,电机不超过允许温度,外壳不烫手,填料完好不烫手、不漏水,滴水速度不超10~20滴/分钟为准。

第3条 停泵顺序:

l、慢慢地关闭闸门,使水泵进入空转状态。

2、关闭真空表的旋塞。

3、切断电源,使电机停止运转。

4、关闭压力表的旋塞,指针要回到零位。

5、长期停运时,应将缸体内的水全部放干净,防止生锈或冻裂,关闭进水阀,并将设备擦干净。

第4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玩忽职守。任何人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准进入泵房。要认真填写清楚工作日志,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小水泵

第5条 开泵前切断电源,闭锁后再检查:轴承润滑情况,对轮、销子平直磨损情况,各部螺丝、开关把手是否齐全,有无松动,盘根是否松紧合适,接地装置是否良好,脚阀是否达到应入水的深度,吸水阀、水管是否完好、正常,阀门开闭是否灵活;灌满引水检查吸水管,吸水阀是否漏水。

第6条 根据轴上的记号,校对轴承的移动间隙,所有转动部位均应用外壳封闭。

第7条 准备开泵前,用手盘轮两三周,先开启进水阀,关闭出水阀,进行灌引水,引水未灌足不得启动。

第8条 试验倒顺转。开泵时必须关闭出水闸门,当电机完全启动,再将闸门逐步打开。

第9条 开泵后应经常注意水泵是否吸水,油圈转动是否灵活,轴承、盘根和电机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压力表、电流表是否正常。

第10条 水泵运转后,不得开小进水阀以减水压,不得有油脂和水进入电机内,泵内不得在无水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转。水泵若剧烈震动或轴承发热,应立即停泵进行检查。

第11条 水泵停运时,先关闭出水阀,切断电源。若有冻结危险时,必须将泵内的存水放净。要随时擦试泵体,搞好泵房清洁,清扫煤尘。离开泵房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加闭锁,每班填写完整水泵运转情况。

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工

第1条 凡从事煤矿井下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电气部分的规定,并经医师鉴定无妨碍电工工作疾病的身体健康的人员。

第2条 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第3条 严禁带电检修,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第4条 凡操作高压或千伏级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第5条 从事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电气工作票。

第6条 严格电工操作规程。电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操作工艺,所有螺丝垫圈要齐全完整,压紧适度,防爆密封圈内外径允许公差不能超限。接线时,地线的余度必须大于三相火线的余度,当三相火线因某种原因松脱时,能使接地系统保持完整。在接线工艺上,严禁两条电缆对接时不使用防爆接线盒,芯线与芯线对接形成“鸡爪子”;严禁电缆护套松脱在防爆密封圈外,形成“羊尾巴”;不允许两线直接对接形成“明接头”。

第7条 电气操作应由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8条 停电检修:

1、井下进行电气操作,必须随时了解瓦斯浓度和因停电有关的其它情况。

2、停电必须有申请单,申请中要写清停电地点、影响范围、停电时间、操作人、监护人,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停电。

3、停电操作:

(1)断开变电所内(或用户分路)馈电开关(先断断路器,后断隔离开关);

(2)断开变电所内高压防爆开关,并推出可动部;

(3)断开工作地点附近该系统的分路馈电开关;

(4)断开有可能反回电压的开关。

4、检查断开后的各路开关是否在断开位置,确认无误后,加闭锁,手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第9条 验电接地:

1、验电:验电接地在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情况下方可进行,并使用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停电开关在接地线前,应先验电,以验明设备(包括电缆、电线)确无电压(高压还必须挂地线进行放电),然后把开关手把闭锁在停止位置,挂上停电牌。

验电应在打开开关外壳后,分相进行,双回路应分别验电。验电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

2、挂接地线(在瓦斯浓度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进行)。

开关经过验明确无电压后,电工应立即在停电开关上挂接地线。

挂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连接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电线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接地线应由接地和短路线构成,并用多股钢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毫米2。

3、矿井主扇或局扇停止运转时受影响的巷道、工作面或盘区,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4、发生严重危害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可不等待命令即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0条 送电:送电操作必须在瓦斯浓度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进行。

l、工作任务完成后,所有参加该项工作的人员应集中,并检查所有工具完整无缺后,可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2、撤除所有接地线,恢复拆开的电缆接线,盖好防爆开关接线盖。

3、向调度室或有关负责人请示送电,了解准备送电的巷道或工作面的瓦斯,如确认符合规定,并得到批准后,通知各受影响点。

4、取下停电开关悬挂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牌。

推进高压防爆开关可动部,合上开关手把,向变压器送电(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

松开低压馈电开关闭锁螺丝,合上分路开关手把,设备无异响后送电人员方可离开。

如送电时发现漏电继电器动作或过流继电器动作,严禁强送电,只有在处理完故障后,方可送电。

5、风电闭锁的操作,必须在合上局扇开关,向工作面送风后,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再合上给工作面送电的电源开关。

二、井下机电安装工操作规程

第11条 凡从事机电安装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电气安装部分的要求,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12条 电缆的装卸和运输

1、成盘电缆滚动时,应逆着电缆的缠绕方向,以防止电缆松盘造成损伤。

2、成盘电缆滚动前,应检查电缆盘是否坚固,并把电缆头绑在盘上,以防电缆折损或碰人。

3、滚动中应注意电缆盘有无损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向车上装卸整盘电缆时,要用起重机械或三角架挂手动葫芦进行。

5、用平板车运输长电缆时:

电缆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倒放电缆时禁止出现拧动和打结现象,应将电缆盘成“8”字形。电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电机车架空线高度,无架空线巷道,电缆高度和宽度应以不碰到运输途中障碍物为宜。

第13条 电缆的敷设:

1、在巷道中,应用专用电缆钩悬挂电缆。

2、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垂度。(直巷内5%左右,在道岔和拐弯处10%左右)并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使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和输送机上。

3、电缆悬挂的间距:平巷内不得超过3米,井筒内不得超过6米。

4、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和漏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如果电缆同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否则,相互间应得持0.3m以上的距离,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采煤机等电缆车上的电缆不受此限。

5、井筒或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别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的地方。

6、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相互间距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和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以便摘挂。

7、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一定距离,在拐弯和分支点以及联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设置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以便识别。

第14条 运输和安装

1、所有出入井的设备,在运输前,必须捆绑牢固,该加装护板的一定要加装护板,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设备。

2、运输过程中,设备车上及两侧严禁站人。

3、所有设备在运输前,必须有专人亲自检查设备的牢固情况,并检查钩头、插销、保险绳及车辆的轮对是否牢固、可靠。

4、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沿途的信号、开关、绞车等装置的可靠性,并进行试验,如有不适,禁止工作。

5、在坡度超过15°的倾斜巷道运输时,必须加设保险绳,并有专人检查车辆的连接部分的坚固情况,否则不得运输。

6、使用小绞车运送设备时,小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有专人检查小绞车的牢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7、大型设备上、下坡度超过15°的倾斜巷道时,只许一钩挂一车。

8、坡度超过15°的巷道中运送设备时,沿途一定要设好拦人警戒,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9、使用小绞车对拉运送设备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巷道内、外两方设置拦人警戒,设备车上及两侧严禁站人。

10、严禁放飞车和一钩多车。

11、车辆落道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应使用千斤、跨顶或吊装锚栓,抬落道车,严禁使用支护锚栓抬落道车,同时,将落道车固定,使其不能前后移动。

12、安装设备时,一定要符合防爆和完好标准。

第七节 小型电器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小型电器修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器安全知识

(2)必须持有技术考核合格证。

2、工作前准备工作:

(1)工作服穿戴整齐,衣角、袖口必须扎紧、束好;

(2)在工作前,应先检查所需材料、零件、工具、仪器仪表和设备的完好情况。

3、在拆装电器设备前,必须先明了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特点,而后确定拆装顺序,按顺序拆装;

4、严禁使用松头、破头及手柄断裂的手锤工作;

5、在拆装设备的过程中,要作好各种必要的原始技术数据记录和安装方位标记;

6、拆装有困难时,应停止工作,分析原因,妥善处理,严禁强行拆装,拆下的零件,要有顺序存放;

7、检修后质量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1)电器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电器防爆修理规程》和《煤矿矿用电器设备制造规程》的有关规定;

(2)操作灵活,动作可靠;

(3)绝缘电阻的要求:额定电压为750V--500V时,不低于2ΜΩ,额定电压在250V以下时,不低于1ΜΩ;

(4)接线嘴无裂纹、损伤,接线柱不松动、不脱扣。

第八节 电力线路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总则

1、从事本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电气知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电气方面的有关规程,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

2、电力线路安装和维修中的停送电、试验、起重和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安装和维修必须执行电气工作票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4、任何工作至少两个人工作,严禁单人工作。

5、电力线路巡视时,禁止攀登杆、铁塔及电缆钩、架。

6、巡视人员发现导线断落或悬吊空中,应防止行人进入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处理。

7、事故巡视应按照认为线路处于带电运行状态,在线路一侧并保持8米的距离。

二、工作票制度

凡下列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事故抢修,不执行工作票临时性工作,可以口头命令)。

1、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时。

2、高空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时。

3、在停电线路上工作。

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接触导电部位上的工作。

5、带电作业。

6、在带电设备外壳工作。

7、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时。

8、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时。

9、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10、带电线路杆塔上不进入危险区工作。

11、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不接触导电部分,并保持安全距离以外的工作。

第九节 车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车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前,查看车床上是否清洁、有无杂物;查看皮带松紧程度;查看车头箱,走刀箱和主轴轴承处油量是否充足;查看纵横走向的手把是否处于空位;查看方刀架是否夹紧;查看顶尖、主轴、中心架及床面是否损坏,必须装卡盘保险锁,加工重物必须平衡拧紧螺丝,用手盘车2—3转,确无障碍后,方可开车。如完成以上各项方可开车,并以最慢速度空转3—5分钟,观察工作情况后全部正常,即可开始工作。

2、工作中,不许吃刀停车,必须退刀,装夹刀具和工件必须牢固。工作中,如发现有问题,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在工作中离开车床,必须停车。如果在工作中变速,必须在停车后进行。利用花盘和重盘进行工作时,必须配重平衡,并在开车3—5分钟后,停车重紧压板螺丝一次。

3、工作后,将所有车床手把置于空位,清理车床,收拾工具,清除切屑及各部的冷却液。

4、在未涂漆的表面上,涂层润滑油,然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十节 空气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空气锤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前检查各部分螺钉、螺母等易松动的紧固零件,发现松动应及时拧紧和打紧。

2、在冬季工作前将锤杆、锤头和砧块进行预热,空气锤开动前,应将手把移向“空停位置”,并把定位销插入。

3、在高温季节,如连续操作中工作缸温度过高,应稍停休息。

4、机器在运转过程中若发现有不规则的噪音和冲击,应立即停车检验。

5、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工作缸盖处是否处于漏气现象,若发现漏气应立即停锤,与修理人员一起及时修理。

6、应避免空击,不得重击低温或厚度较薄的坯料。尽量避免偏心打击,对有可能损坏的设备和易造成人身事故的严重偏心打击,汽锤司机应拒绝锤击。

7、严禁冷制40mm以上的钢料。切刀高度不够时,上面应放制刀,不准再放切刀。

8、工作后将空气锤操作手把置于空位,清理设备,收拾工具,清理工作场所。

第十一节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钳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要求工作场所要有适宜的光线和照明。

3、面对面使用的钳台必须安装安全网。

4、虎钳安装必须稳固,钳口应完整,螺丝不得松动。

5、夹持工件时,钳口开度不超过最大开度的三分之二,工作时必须夹紧,不准用增加手把长度的方式来夹紧工件。

6、锉刀的木柄不准有裂纹,松动,而且安装有金属箍,以免伤人。

7、锉销时用力不可过猛,尤其小锉刀,以防折断伤人。

8、锯弓的松紧要适当,锯动时压力不可过大,以防折断伤人。

9、锯切工件接近断开时,应及时用手扶持或在可能坠落的部分设支撑,以防落下伤人。

10、禁止使用无柄无箍的刮刀,刮削时刮刀及工件,不准有油污。

11、被刮削的工件必须放稳妥,以防刮时活动。

12、刮削时要站稳,用力要均匀,禁止用身体重量压向刮刀。

13、划线平台安放要稳固,用千斤顶支撑较大的工件时,工件与平台之间要安放垫木,不准把手伸到工件下面。

第十二节 砂轮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砂轮机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起动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械各部位情况,固定砂轮的夹板和螺栓有无松动现象,砂轮有无裂纹,砂轮的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检查完毕确无问题,方可使用。

3、磨工件时要戴眼镜,但不得戴手套,磨工件时人要站在砂轮机的侧面。

4、使用砂轮机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⑴ 砂轮片固定不牢固,砂轮磨损过多而露出夹板边缘不到25毫米时,砂轮片过薄,应换新砂轮,否则不准使用。

⑵ 在运行中发现声音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修理,否则不准使用。

⑶ 砂轮机不允许装倒顺开关,遇到中途停电时,应把开关打到零位。

⑷ 严禁在砂轮机上磨过大或过薄的物件。

⑸ 严禁在砂轮机上磨引起砂轮机强烈震动的物件。

⑹ 磨工件时,使工件缓慢地接近砂轮,均匀连续地磨制工件,不允许撞击式磨损砂轮。

⑺ 安装砂轮片时,不允许用锤子敲打砂轮片,用扳手或套筒加紧装好,螺栓紧固可靠。

⑻ 砂轮机不准两人同时操作,且严禁使用砂轮外侧面磨制物件。

⑼ 新安装的砂轮片要做静平衡实验,次数不得少于3次,不符合标准的砂轮片不准使用。

⑽ 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并将砂轮机周围环境清扫干净。

第十三节 钻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钻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操作人员不准穿塑料凉鞋,要扎紧袖口,不准戴围巾、手套,女工要戴安全帽,头发不准外露。

3、开车前应详细检查各部紧固螺柱,皮带卡子有无松动,润滑系统是否清洁,油量是否充足;电气开关,电源接地是否正常;传动部分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是否在零位。

4、确认上述正常后,启动机床并低速运转二分钟,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工。

5、装卸表面有油和比较重大的加工件时,床面上应先放好木板,以防滑落。

6、机床在运行过程中,不调节行程和变速机构,更不准用手接触刀具,工件或传动部分。

7、不准用手清理铁屑,不准在运行中测量或作找正工作、换装工作、装卸工具。

8、禁止用人力或工具强行使机床停车。

第十四节 地面电话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话修理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凡是从事地面电话修理人员,必须先熟悉掌握地面电缆分布状况。

3、班前精神状态不佳、酗酒者严禁从事外线通讯维修。

4、上杆作业人员必须先系好安全带,行走时要将安全带缠在身上,不能拖着走,袖口和裤脚要扎紧束好。

5、在使用安全带之前,必须对安全带保险环和腰绳进行仔细检查,如发现磨损、裂纹和腐烂,禁止使用。

6、对登高工具使用前也应仔细检查,如脚扣、梯子是否完好牢靠,如有螺丝或铆钉松动之处一定要加以维修或更换,否则不准开工。

7、在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倾斜应在55°—70°之内,所登的梯阶距梯子顶端不得小于1米,禁止将梯子绑结使用。

8、从事高空作业现场2米之内禁止有人在下部通过和停留。

9、修理人员所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子或专用袋上下传递,严禁互相投掷。

10、在楼顶或房顶修电话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以防滑倒或被其它线拌倒等现象发生。

11、安装电话时,电话线首先要从接线盒的接线孔进入,然后依次紧固在接线柱上,接好线后要把盒内的小线整齐排列。

12、室外在五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时,应停止作业,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13、修理或安装完电话后,要向公司领导或值班人员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五节 井下电话修理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井下电话修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了解和掌握《煤矿安全规程》。

2、熟悉并掌握井下通讯电缆的走向和分布状况。

3、精神状态不佳或酗酒者严禁下井工作。

4、安装电话时,电话线要从接线盒线孔进入,然后紧固在接线柱上,确定电话完好后,把盒内小线进行整齐排列。

5、在维修电话时,接线盒的胶圈和盒上的螺丝要进行仔细检查,如不合格要立即更换和配置。

6、修理或安装完电话后,要向公司领导或值班人员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六节 机务人员操作规程

1、机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2、熟悉并掌握通讯设备和配线架的结构与性能。

3、上岗前必须衣服整齐,并具备良好的工作状态。

4、工作前首先要检查设备及配线架的各部件是否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起作用。

5、工作中要认真观察通讯设备与配线架上的工作情况,如有事故立刻处理并记录于册。

6、设备需更换线路板时,必须先停止设备运行再更换,否则会影响其它线路板正常使用。

7、配线架上的放电管和热线轮也应经常调节检查,发现坏的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会使整个电话信号受到限制。

8、配线室进出的电缆线要整齐排列,防止影响检查电话故障时受到限制。

9、机房必须保持温度适中和干净,否则会影响设备的使用质量与寿命。

第十七节 电、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

第1条 操作及注意事项:

1、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工作中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3、检查、清理工作场地,整理所用工具。

(1)焊接周围5米内无易燃物、易爆物。

(2)在潮湿的地方或高空、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必须有防护措施,并且要有专人监护。

4、工作前仔细检查焊机、导线、安全罩以及接地情况。

(1)焊机导线不能太长,并且要离供暖设备(暖气片、火炉)两米以外。

(2)焊机用的回路线要绝缘良好,不得用裸导线。

(3)焊机的导线不要放在工件上,更不要被其它工件压住。

5、焊机送电后,根据焊件质量、焊接要求,调节好电流,戴好防护面具进行焊接。

(1)装过油料的桶在焊接前一定要用碱水洗净,在桶内焊接时所能开的口都必须打开。

(2)焊接有色金属时必须戴口罩,并有排风设备。

(3)封闭的高压容器不得焊接。

(4)在阴黑的地方焊接必须使用低压灯(36 V以下的)。

(5)如果电焊机发生毛病立即请检修工处理,不能强行使用,保证安全焊接。

6、工作完毕负责清理现场,不得留下火种,一定要切断电焊机电源。

二、氧焊、氧割工

第2条 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1、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工作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护眼镜等。

3、整理所用工具,做好准备工作。

(1)氧气瓶、乙炔瓶和焊割地点三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确实难达到时,应该大于5米,但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氧气瓶的胆和瓶身严禁沾染油污,如果操作人员的手上、衣服上或所使用的工具上沾有油污时,禁止接触氧气瓶。

(3)氧气瓶冻结时,应用热水烫,不得用火烤。

(4)乙炔瓶的瓶身严禁沾染各种污物,并远离火源,冬天为防止冰冻,应加防冻剂(氯化钙或氯化钠),若管冻时,只能用氧气吹或热水烫,决不能用火烤。

(5)搬运氧气瓶不能用肩扛或放在地上滚,应用小车推,没有帽或没有胶圈的瓶禁止搬用。

(6)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放在阳光爆晒或具有强烈震动的地方,更不能放在有明火的地方。

4、一切就绪点火时应先稍开氧气阀,后开乙炔阀,然后根据焊割情况调节火焰浓度,进行工作。

(1)氧气瓶、乙炔瓶、氧气管等如有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处理,不能勉强使用。

(2)气焊时,氧气瓶应垂直放,不得横放在地上使用。

(3)焊接各种圆筒和封口容器时,要留气口;焊管子时,两端应开口。

(4)空油桶切割前,应用碱水洗净余油。

(5)当焊割矩由于强烈的热发生“乒乓”的声音时,是表示回火,则必须先关闭乙炔气门,后关氧气门,将割焊矩放入冷水中冷却。

(6)清理喷咀时,最好用黄铜丝进行。

(7)不能焊接存放过汽油、爆炸物、危险物的桶。

(8)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该留有不小于0.05 MPa的剩余压力。

5、工作完毕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阀,然后关闭氧气瓶,停止乙炔发生器,清理工作场地,把氧气瓶、乙炔瓶放在指定的地点。

第十八节 井下变电硐室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从事井下硐室维修的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电气部分的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非专业或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煤矿井下高压不超过7000伏,低压不超过1140伏。

1、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靴。

2、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3、井下停电必须持有经过机电科签发的电气工作票,并经有关领导同意,严禁无工作票停电。

4、井下电器设备经过检修后,必须在恢复设备原有性能后才能通电试验。

5、井下测量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以下进行,其他一切电气设备的测量工作,都要制定措施经公司机电副总经理或其他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6、井下电气操作时,必须随时了解瓦斯情况,送电时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进行。

7、因瓦斯超限而停用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方可恢复送电。

8、停送电操作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使用绝缘用具应是合格品。

9、工作任务结束后,所有参加各项工作人员应集中,并检查所有工具是否完整无缺。

10、撤出所有地线,恢复拆开的电缆接线,盖好防爆开关接线盒盖,向调度室或有关负责人请示送电,并通知各受影响单位或地点取下停电工作标志牌。

11、推进高压开关可动部分,按照先送隔离开关后送断路器的顺序操作向变压器送电。

12、松开低压馈电开关闭锁螺丝,设备无异响后,送电人员方可离去。

13、送电时发现漏电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严禁强送电,只有查明原因,处理完故障后,方可送电。

第十九节 水泵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水泵与电机一般在同一金属底座上,水泵与电机的同轴度通过联轴器的安装找正,并符合检修质量标准要求,联轴器端面间隙必须调整至规定标准。

2、比较固定的水泵,把底座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性的或移动式的水泵底座,可以直接安装在岩石底板上,不必打混凝土基础,但底板必须平整。

3、所有排水点,在掘进巷道时,都必须开掘水泵窝,水泵窝的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水泵安装地点应距离轨道一定距离,不致刮撞水泵。

4、吸水管路的联接应注意严密,任何地方不能漏气。

5、吸水管路不能有存气的空间,吸水管的任何部分,都不能高于水泵的进水口。

6、吸水管的口径不能任意减小,吸水管路应尽量短些,弯头尽量少些,临时小水泵的吸水管,也可用有钢丝骨架的橡胶管。

7、吸水管未端应有带滤网的底阀,水泵运转时,底阀要有足够的淹没深度,一般要为吸水管径2倍以上。

8、吸水管的重量不能加在水泵上,以免损坏水泵。

9、出水管安装,应安装闸阀和逆止阀,逆止阀应安装在闸阀的上方,以免停电时管内的水倒流,冲击水泵和底阀,同时也为了停泵时保存管内有一定的存水,以备水泵下次启动之用。

10、在逆止阀旁要并联一带阀门的小管。

11、临时排水且扬程不高,又容易解决启动潜水问题,也可不设逆止阀。

12、排水管的重量不能加在水泵上,应另设支承装置。

13、水泵安装前,应补打起重锚栓或锚索,或架设起重棚环钢梁,钢梁应使用11#工字钢,严禁使用支护锚栓或吊挂锚栓。

14、水泵安装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清理,对周围巷道进行敲帮问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对可能影响到人身安全或施工作业的钢丝、杂物、煤泥等全部清理掉。

15、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

第二十节 水泵维护与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水泵的润滑应采用3号钙基润滑脂或3号复合钙基润滑脂,不能采用钠基润滑脂,一般每周打开检查一次,每月添油一次。

2、潜水泵运行一段时间后,应定期进行电机密封检查,油腔室密封检查。

3、潜水泵累计工作2500小时后,应视运转状况,更换轴承润滑脂。

4、应定期检查水泵叶轮磨损情况,若磨损严重应更换叶轮。

5、水泵检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水泵检修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电气设备达到完好防爆的标准。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7、检修设备时,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8、所有的水泵开关必须平稳地搁置于开关架上,不得有倾斜卧倒等现象。

9、水泵的电缆应用专用电缆钩悬挂,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在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如果电缆同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品应分挂在巷道的两侧。

10、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否则电流产生涡流,容易产生火灾。

11、橡套电缆的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12、电缆同电缆及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同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13、36V以上的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铁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

1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节 手拉葫芦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起吊重物前应估计一下重量是否超出了手拉葫芦的额定载荷,切勿超载使用。

2、检查起重锚栓及起重支架的承载能力,是否安全、可靠。

3、在使用前,须对机件以及润滑情况进行仔细检查,认为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4、起重前,检查上下吊挂钩是否挂牢,吊钩不得有歪斜及重物吊在吊钩尖端等不良现象。

5、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不得有错扭的链环,以免起吊时链条卡住,影响机件的正常工作。

6、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使手链轮沿顺时针方向旋转,即可使重物上升,反向拽动手链条,手链轮退出制动器座,同时放松棘轮,棘爪不起制动作用,重物即可缓缓下降。

7、不能在手链轮不同面的方向斜向拽动手链条,以免发生手链条卡住和葫芦扭动现象。

8、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9、在斜拉重物时,严禁人员站在葫芦对面和左右,以免吊钩脱开弹回伤及人员。

10、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拽动手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大,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

11、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更不能增加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下列检查事项:

⑴ 重物是否与其它物件牵连。

⑵ 葫芦机件有无损坏。

⑶ 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

第二十二节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专业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工作,否则,禁止工作。

2、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都应视为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准备好工作中使用的工器、具,并核对所需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4、高空作业人员工作前不得喝酒,应保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凡患有高血压、低血压或经医疗鉴定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都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检查登高工具,如脚扣、升降扣、梯子是否完整牢靠。

6、登杆前,认真核对所攀登杆塔与工作安排是否相符,并检查安全带,如发现腐烂、破损、裂纹,禁止使用。要每年定期对安全带做一次试验,试验应符合其规定。

7、高空作业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必须在双脚全部站稳,才可将安全带绕过电杆或电杆上的牢固物件,与扣环相连,并转至闭锁位置,系安全带时,一只胳膊应紧紧抱住电杆,系好安全带后,方可松开电杆开始工作。

8、高空作业人员攀登电杆作业时,应双手抱紧电杆,一只脚扣完全站稳时,才能移动另一只脚向上攀登,登至距线路1.5米时,应先在三相导线上装接短路接地线,操作时必须戴高压绝缘手套。

9、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的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物件上,并防止自动脱出,扣环要牢靠。

10、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把与工作有关的工具用白布带系于电杆的牢固物件上,以防止在工作时从手中掉落。

11、高空作业人员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动。

12、高空作业人员所用的工具、材料不得随意乱扔、乱放,应放入专用的工具、材料袋内;传递物品时,应使用绳或专用袋,严禁上下互相投掷。

13、高空作业现场,地面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员的垂直下方,工作点下方4米以内应设围栏或其它保护措施,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14、高空作业现场禁止有人在下部通过和停留,如上、下均有人工作,必须在上下间装隔离防护装置,但下方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5、高空作业人员,距离配电线路2.5米以上,距输电线在5米以下,工作时应将邻近线路停电或装设隔离板,以防止运送导电材料时碰触电线。

16、高空作业在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倾斜应在55˚—77˚之内,如小于55˚或大于77˚时,必须有人把扶,在水泥地面或其它光滑地面上使用梯子时,应加防滑垫。

17、高空作业的场所必须安全可靠,无倒塌、倾斜、沉陷等危险。

18、高空焊接下方,应有明显的防止他人随便进入的标志或遮栏,并设专人看守。

19、室外在五级以上的大风、暴雨、雷电时,应停止高空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0、工作结束后,应清点工具,严禁将工具遗留在电杆上,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下杆或顺杆下滑。

第五章 运输系统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提升绞车

第1条 司机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2条 司机操作前的准备和检查:

l、按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对重点部位进行详细检查;

2、提升绞车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如过卷保护、限速保护、紧急制动闸、松绳保护、闸瓦磨损保护等),必须每班试验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3、提升绞车制动系统应处于制动位置;

4、绞车启动前应按操作程序进行准备;

5、保持绞车及机器的清洁,绞车房不可堆积其它物品,所用工具应置于一定的地方,不可放于机器附近。

第3条 绞车启动前应先松开闸,再搬动控制手把,均匀加速。严禁一下就把控制手把推到位。

第4条 当搬动控制器手把后,应将控制手把推到尽头切除转子全部电阻,不准将手把停留在中间位置长期运行。

第5条 当绞车投入正常运转后,司机要手不离把,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第6条 下放车必须给电,不准放飞车、溜车。

第7条 正常停车应使用工作闸,严禁电机反转制动。停车应先切电,将控制器手把拉到断电位置,再徐徐给闸。注意给闸不可过急(紧急停车除外)。

第8条 停车时间较长,司机需离开操作台时,应断电、压紧闸。

第9条 司机在绞车停运转时间,应检查如下情况:

l、轴承温度:大轴25℃以下;二轴35℃以下;三轴40℃以下;

2、电机温度:不超60℃;

3、各部润滑良好;

4、电气系统无热温、无焦臭味;

第10条 绞车启运中司机应注意事项:

1、司机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应精力集中,随时注意操纵台上的主要仪表。

2、要随时注意深度指示器的位置。

3、要随时注意各转动部分、运转声音。

4、要随时注意听、看信号变化。

5、注意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是否正常。

6、在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以常用闸制动进行中途停车。

(1)电流过大、加速太慢、不能启动;

(2)气、油压表所指示的压力不足;

(3)运行中声响不正常;

(4)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发生异状、或听见不明确的信号;

(5)速度超过规定值而限速保护装置又未起作用;

7、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断电,并以保险闸制动进行中途停车。

(1)主要部件失灵、接近井口尚未减速;

(2)出现紧急停电信号或在加、减速中出现意外信号;

(3)其它意外故障,危及车房和人身安全时;

(4)车房内有焦臭味;

(5)司机身体不舒适、支持不住时;

(6)停电时,立即将控制手把拉到断电位置,关闸紧绞车。

8、停车时,根据信号,准确、及时地操纵停车手把。

9、司机离开操作台应由副司机负责操作,司机监视、指导。

第11条 信号规定:

l、绞车信号应设有“声”、“光”两种,缺一不可。除规定的信号外,其余一切不明信号均按停车信号进行操作。另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

2、司机必须熟悉全部信号使用性能,听到不清信号或对信号有疑问时,立即停车,并用电话问清对方,待信号工再次发出信号听明确后,再进行操作。

3、司机不得无信号自行开车;需要开车时,应通知信号工,待回应所需信号时方可开车。

4、每班应将全部信号(紧急信号与备用信号)试验一次,以检查信号系统是否可靠。当常用信号发生故障时,司机与信号工联系改用备用信号。

第12条 提升速度规定:

1、倾斜巷道升降人员或矿车升降物料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5米/秒,专用人车的加速度不超过0.5米/秒;

2、人工检验钢丝绳的速度不得大于0.5米/秒。

第13条 提升监护制:

l、每台提升绞车,每班应有两名司机工作。在进行升降人员、爆破器材、危险器材、大型特殊器材设备时,应执行监护制。即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监护。

2、监护司机的职责: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施闸、停车,必要时可直接操纵保险闸或紧急停车开关。

第14条 提升绞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时,司机应注意的事项:

l、提升绞车由于上下物料落轨或其它原因卡住,开车时引起钢丝绳松驰,应立即停车查找原因并报告主管部门;

2、提升绞车在运转中,由于保险闸突然动作而停车,必须对钢丝绳及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处理后,才能继续开车;

3、由于绞车发生故障停车,应通知绞车检修工进行处理,并将故障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簿内;

4、运行中如遇安全保护装置动作、绞车突然停车,司机应将手把放在断电位置,刹住自动闸,检查突然停车的原因;

5、因停电而造成停车,司机应将电源开关拉开,将所有电气启动装置放于启动位置之后与配电盘取得联系,待送电后重新启动开车。

二、一般绞车

第15条 运转前应在切断电源、闭锁的情况下按完好标准进行检查:

1、各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2、联结轴、电机、减速箱润滑良好,油量适当,不漏油;

3、轴泵与润滑互衬无裂纹、无剥层。轴泵温度:滑动轴泵不超过65℃,滚动轴泵不超过75℃,油路畅通、油圈转动灵活、油质清洁、轴承间隙合格;

4、滚筒与钢丝绳完好无裂纹,断丝不超规定,卷绳均匀不咬绳,钢丝绳接头光滑无刺、不打结;

5、制动装置:闸灵活可靠、闸皮无裂纹、闸带无断裂、闸把的工作行程不超过全行程的 3/4,绞车施闸后闸把位置不得压到水平装置,拉紧装置齐全、完整、可靠;

6、信号装置声光俱全、清晰可靠;

7、车房无隐患、无积水,设备整洁、周围无杂物,机体不锈蚀;

8、每班都有详细的检查、运转记录。

第16条 试运转一次,检查上述各部分的运转状况是否良好,发现异状立即停车检查,未找出原因和没有修理好,不准开车。

第17条 巷道有行人要注意前后观察,停车时不要让人站在矿车前进方向,更不要站在轨道中心。

第18条 正常操作:

1、司机必须严格按规定信号及时开停,严禁猜测开车,听不准信号时不开,直到听清后方可开车。

2、听清开车信号启动时先松开闸,再搬动控制手把到正确位置,逐渐达到额定速度后,必须将手把推到尽头,切除全部电阻,严禁手把位置在中间长时间停留;

3、发现绞车启动困难时,必须立即停止,待查明原因或与摘挂钩工取得联系后,方可再行开车,不可强制启动。

第19条 绞车在运行中注意事项:

1、司机应集中精力操纵绞车,严禁手离操作把或按钮。不得擅自脱离岗位,时刻认真倾听信号,随时做好减速和停车的准备,严禁兼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更不准打盹睡觉;

2、时刻注意观察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情况和各种仪表的指示位置,细心聆听各部声音,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车;

3、下放车时必须给电、防止超转飞车;

4、运行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1)机器声音不正常,机械发生强烈震动,电机负荷突然增大时;

(2)电机电压与额定电压差±5%时;

(3)听到停车信号或其它不明信号时;

(4)电器控制设备动作失灵、车房内有异常气味时;

(5)运行中突然停电,要立即将手把拉到断电位置,并用闸闸紧。

第20条 绞车的停车:

l、绞车停车必须将手把拉到断电位置或按停止按钮,再徐徐给闸,给闸不可过急过猛(紧急停车除外);

2、正常停车严禁使用紧急闸,严禁用反送电制动绞车;

3、在给闸时,可根据道路情况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合理掌握时间和距离,正确给闸,使车准确而平稳地停到正确位置;

4、停车后司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要离开必须遵守切断电源开关、闸紧的规定;

5、停车时间较长,司机要进行如下检查:

(1)各部位轴承温度及缺、漏油现象;

(2)电动机温度不超60℃;

(3)滚筒及各部件的完整情况、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4)制动装置和轴承连接处有无松动和脱落现象。

第21条 绞车的维护和保养:

l、经常保持绞车及机器的清洁,紧固各部螺丝和连接件;

2、按时或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易损部件,处理一般故障;

3、钢丝绳每班检查一次,发现断股出绳必须及时处理;

4、注润滑油,填写维护保养日志。

三、小绞车

第22条 一般规定:

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小绞车司机必须了解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及完好标准等,并会一般性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3、小绞车司机必须了解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的长度、坡度、支护形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4、小绞车硐室应该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牌板。

5、司机开车必须严格要求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制度。

6、小绞车司机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行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不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第23条 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小绞车安装地点顶帮必须安全可靠,周围无杂物便于操作和瞭望。

2、检查小绞车的戗杠、压杠、机座是否牢固,螺栓有无松动、腐蚀现象。

3、小绞车安装固定应平稳牢固,基础螺栓应无松动移位。

4、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mm,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

5、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无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绳端固定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有可靠的护绳板。

6、检查小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7、试空车,可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第24条 起动:

1、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送上红灯,向行人示警。压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空转。

2、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起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3、小绞车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4、在坡度上放车时,应与挂钩工配合好,挂钩后不准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

5、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毁电机。

6、如起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起动。

第25条 运行:

1、小绞车运行中,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2、按信号开车或停车,信号不清,发现有人或其他障碍物影响行车时不准开车。

3、开车后,注意倾听绞车运转声音。

4、钢丝绳缠绕后,一定要停机处理,绝对禁止边运转边处理,更不准用手拨绳。

5、工作中不可将滚筒上的钢丝绳全部放完,至少要保留3-5圈。

6、车辆掉道时,严禁用小绞车强拉上道。

7、绞车不动时,应查明原因后再开车,不准长时间启动,如果超出规定负荷,不得强行开车。

8、在坡道上放车时,严禁放飞车,并要掌握坡度大小,控制下放速度,掌握行程,防止抖绳、咬绳。

9、在坡道停车时,应压好闸,如停车时间较长,应将电动机关闭。

10、倾斜井巷运输时,严禁蹬钩,行人时严禁开车。

第26条 停车:

1、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压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压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电停车。

2、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清除设备上的杂物、灰尘。

第二节 主井皮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转前

1、主井皮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不得无证操作。

2、主井皮带司机必须坚持手拉手交接班制度,对材料工具和备品备件交接清楚,并填好交接班记录和胶带输送机运行记录。

3、开机前司机必须对工作范围的皮带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开机前的检查。

4、检查电话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皮带接头有无损坏,液压电磁制动器电磁抱闸是否符合要求,仪表、信号、皮带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电机、减速器、柱销联轴节、滚筒、逆止器、除铁器和清带器,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检查驱动滚筒、托辊处、底皮带下有无浮煤和其它障碍物,如有必须清理干净。

7、主井皮带司机启动皮带机时,先用信号与看尾工联系好后,10—15秒再按启动按钮。

8、起动时,先将皮带机转动一圈,检查皮带是否跑偏、滚筒和托辊转动是否灵活、机器震动是否正常。

9、检查人员如需上胶带作业时,必须同司机联系,在检查未完成前,主井皮带司机严禁开启皮带机,防止出现人身事故。

10、检查防尘设施是否完好,能否达到使用要求(机房要配备不少于0.4米3的灭火砂、两台以上合格的灭火器和两个砂袋,同时还要配备25米消防软管)。

11、主井皮带司机必须对主井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开机前的试验,如有问题立即处理。

二、运转中

1、只有前台皮带机已开启,才可发出本机开机信号。

2、开机时,主井皮带司机先发出开机信号与看尾工联系,联系好后,发出预警信号,10—15秒再按启动按钮启动皮带机。

3、启动过程中发现信号不清,保护装置不灵,机器启动困难或声音异常,要立即停机处理。

4、主井皮带司机在皮带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睡觉,要集中精力观察胶带的运行情况和信号、仪表的变化,如遇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5、要随时注意观察电机(温度<80℃)、减速器(温度<75℃)、联轴节、滚筒、液压电磁制动器、逆止器、除铁器和清带器等,有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6、洒水、喷雾必须正常,停水必须停机,做到有煤开水,无煤关水。

7、皮带机运转过程中,检查皮带、电机、减速器、滚筒、托辊、清扫器的工作状况,若发现皮带有跑偏和损坏,电机、减速器、滚筒、声音异常和超过其运行温度等现象要及时停机处理。

8、皮带机运转过程中,作业人员禁止接触转动部位。

9、开机期间禁止接触转动部位和皮带,禁止清理滚筒附近的浮煤。

10、皮带机运转过程中,禁止检修,如更换损坏的托辊或调整胶带跑偏等。

11、跨越胶带时,必须走行人过桥。

12、前台运输机停机或有停机信号,本机必须停机。

13、皮带严禁倒转,不许乘人或拉运其它设备物料,机器转动时不准检修或蹬踩皮带。

14、必须经常观察减速机油位,如油量不足,需尽快加油。

15、机器启动困难或负荷增大时,应立即停机,不准强行启动,待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开机。

16、发现皮带跑偏立即停机处理。

17、皮带机运转过程中,发现皮带打滑立即停机处理。

18、主井皮带司机要严格执行信号作业,皮带上有人工作时,严禁开皮带。

三、收工

1、有停机信号或发现有人爬蹬胶带输送机时主井皮带司机要立即停机。

2、在正常情况下,应将皮带上的煤拉空后,才能停机。

3、停机后要切断胶带输送机操作盘控制电源并闭锁。

4、停机后应清扫各部件,尤其应保持机头、机尾周围清洁,保持胶带输送机有良好清洁的工作环境。

5、要认真填好当班的设备运行记录。

6、向值班领导汇报运行情况,有隐患必须汇报清楚。

第三节 盘区皮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转前

1、皮带司机必须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得无证操作。并坚持手拉手交接班制度。

2、认真检查皮带和卡子、清带器、联轴节、保护装置、防护罩,各部件螺丝不得松动,完整齐全,转动部分灵活,各润滑部位要保证油质油量、温度正常。接班时检查备品备件、材料工具及其它设施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并将接班情况向队值班干部汇报。

3、检查皮带机电控设备、联络信号、皮带综保是否完好。

4、检查驱动滚筒及托辊处有无浮煤和其它障碍物,底皮带下、皮带尾是否有浮煤和积水,如有必须清理干净。

5、检查皮带与接头是否牢固完整,皮带是否跑偏,皮带滚筒轴承座是否有松动和损坏。

6、检查拉紧车张紧程度是否正常,托辊运转是否灵活。

7、检查防尘设施是否完好,能否达到使用要求。

8、照明是否完好,挡煤设施是否完整可靠。

9、电话是否畅通。

10、检查机器是否震动正常,发现问题,检查处理后,方可开机运行。

二、运转中

1、只有漏煤眼不满,前台运输机已开启,才可发出本机开机信号。

2、发出开机信号,与看尾工取得联系,得到回应而且前台运输机已开机,本机才可启动。

3、启动时先点动按钮,看皮带运行方向和按钮是否灵活,方向正确后转动一圈,看皮带有无跑偏、打滑、刮皮带扣或接头,各部件声音是否正常,如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处理。

4、启动过程中发现信号不清,保护装置动作不灵敏,电机及减速器机器声音异常、电机温度超过80°,必须立即停机。

5、皮带机运转过程中,发现液力偶合器喷液,必须停机检查,如易熔塞熔化或爆破片涨破必须更换,注油时要按标准,严禁多注或少注。

6、检查清扫器能否清煤干净。

7、前台运输机停机或有停机信号,本机必须停机。

8、运输过程中随时注意电机、开关、减速器的声音和温度,有异常立即停机处理。

9、皮带严禁倒转(检查时例外),不许乘人或拉运其它设备物料,机器转动时不准检修或蹬踩皮带。

10、洒水、喷雾必须正常,停水必须停机,做到有煤开水,无煤关水。

11、必须经常观察减速机油位,如油量不足,需尽快加油。

12、前台运输机停或漏煤眼满煤立即停机,防止堆煤。

13、机器启动困难或负荷增大时,应立即停机,不准强行启动,待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开机。

14、经常注意皮带运行时煤流情况,有大块石头、大块煤和杂物应停机,将其搬下并处理。

15、接到停机信号,应立即停机。

16、发现皮带跑偏立即停机,局部跑偏时调整托辊或拉紧车。

17、发现皮带打滑立即停机,煤多应先卸掉部分煤再开机。开拉紧车时要逐步拉紧,不可一次拉到位。

18、开机期间禁止接触转动部位和皮带,禁止清理滚筒附近的浮煤。

19、跨越皮带必须走人行过桥。

三、收工

1、在正常情况下,应将皮带上的煤拉空后,才能停机。停机后将皮带控制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2、先停机后停水,停机后应清扫各部件,尤其应保持机头及减速机周围清洁,保持运输机有良好清洁的工作坏境。

3、向值班室汇报本班皮带机运行情况和备件使用量,有隐患必须汇报清楚。

第四节 皮带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检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要经常紧固各部电机、减速机螺栓、检查减速机是否漏油,发现漏油及时处理。

二、经常检查液力联轴器有无漏油现象,易熔塞是否合格,检查油质、油量。皮带在运行过程中严禁取掉各种保护罩。

三、定期更换托辊,发现损坏的托辊,立即更换。

四、如发现皮带松弛,要及时拉紧。

五、经常检查皮带接头,发现局部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接头。

六、经常检查皮带是否跑偏,张紧程度是否合适,机器震动是否严重,是否有声音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定期检查拉紧装置,检查各部螺丝是否松动,检查钢丝绳是否断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经常检查皮带滚筒,轴承座是否松动,发现松动及时处理。

九、要保持清带器完好,如损坏后立即更换。

十、要经常检查主井皮带的制动系统,润滑是否灵敏可靠并及时调整。

十一、处理故障时,应切断电源处理,严禁带电作业。

十二、机器运转时,不准检修或蹬踩皮带。

第五节 人车跟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跟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人车的基本构造原理,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不来交班人不准脱离工作现场。

第3条:交接班应做下列工作:

1、交接上班运行情况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2、交接上班发生事故的情况和原因。

3、交接运行线路、道岔、信号、路灯、路标等情况。

第4条:斜井人车跟车工负责做一次人车手动落闸试验,并协助人车专职维修工做好有关的人车检查和试验工作。

二、运行前检查

第5条:斜井人车跟车工应做下列检查:

1、接班后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手动落闸机构等,特别要使人车自动落闸机构闭锁处于打开位置,制动装置应灵活好使,一切检查合格后才能运行。

2、检查、试验专用人车信号发射机,确保发送信号准确。

3、检查乘车秩序,乘车人员应坐好,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人车的安全防护链必须挂好。

4、检查乘车人员不准有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炸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带入车内。

三、运行操作

第6条: 斜井人车跟车工按下列要求操作:

1、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证实巷道和轨道确无引起掉道危险时,方可运行。

2、跟车工要熟悉信号,必须随身携带专用人车发送信号装置,发送信号时必须准确。

3、跟车工必须坐在人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节车的第一个座位上,行车时注意瞭望,随时做好正常停车和紧急手动落闸停车的准备。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跟车工必须果断地搬动手闸停车:

(1)线路或巷道有障碍物,或有其它危险情况时,已发出停车信号绞车没有停车或来不及通知绞车司机时。

(2)绞车失控,人车下行速度超过了正常速度时(既带绳跑车)。

第六节 斜井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斜井把钩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第3条: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档车器或车拦,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4条:超过12°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二、准备工作

第5条: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m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6条: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障碍和隐患要及时处理、消除,如有其他工作人员,应通知其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7条: 把钩工在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8条: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认真检查道岔方向是否正确,结合是否紧密。

第9条: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应符合规定。

第10条:运送超重、超高、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

第11条: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置应可靠,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木质车箱内,车箱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如检查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拒绝运送。

(3)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否则严禁运送。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三、摘挂钩操作程序

第12条:把钩工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

第13条: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巷道较宽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电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5)摘挂钩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4条:把钩工摘挂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斜倾摔倒,造成事故。

第15条: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16条:斜井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第17条: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18条: 把钩工在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洞、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第19条: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20条:把钩工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安全可靠地带,井口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应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四、其它注意事项

第21条: 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后,把钩工在提升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有无障碍物、隐患、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第22条: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第23条: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要求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情况,严禁摘挂钩进行提升作业。

第24条: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七节 斜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斜井信号工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2条: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

第3条:斜井绞车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层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二、收发信号

第4条:斜井信号必须意义明确,畅通无阻,接班后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信号、照明、电话及上一班的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5条: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打电话、说话)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第6条: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钟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7条: 开钩前,要协助把钩工认真检查所有上、下井的车辆装载、捆绑和挂车情况,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入井。

第8条: 发送信号前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检查所挂车数是否符合规定,工作时要和把钩工密切配合,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2)检查联接装置是否上齐,插销是否闭锁,保险绳是否挂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问题不处理,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3)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斜井有人不准发开车信号。

(4)发信号前必须和井筒内各个层次的工作人员联系好,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工作人员躲到安全地带后,再发信号。

(5)发信号前必须认真检查道岔方向是否正确,阻车器是否完好,确认无问题后再发信号。

第9条: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行车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出信号。

第10条: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11条:信号工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车辆运行情况,监视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第12条:斜井提升人员时,信号工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跟车工的信号操作必须严格按跟车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2)每班挂人车时或斜井井筒检修后,信号工应与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车试道运行。

(3)信号工发出开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

三、其它规定

第13条: 信号工必须用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发送信号,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

第14条: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炸药等特殊运行,信号工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条: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决定。

第16条:停钩时间较长时,应协助把钩工检查钩头、道岔、轨道、托绳轮、阻车装置等,搞好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第17条: 信号工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八节 矿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矿车修理工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未经考试合格,不得独立从事修理作业,助手和学徒工可在合格的正式修理工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

第2条:矿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熟悉本工种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

第3条:所有矿车都要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薄,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查、检修时间及其检查、检修人以及检查、检修内容和存在问题。

第4条: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指挥统一,行动一致,如在翻车和扶车时,作业人员要站在车的同一侧,听从指挥,同时用力、同时放手,在车的另一侧严禁任何人行走逗留。

二、工作前的准备

第5条:工作前应按当班任务准备好所需工具、材料、备品配件等,并检查是否齐全完整可靠。

三、检查、修理

第6条:在井下修理车辆时,必须在专用巷道或硐室内进行,必须给车打好眼,作业时要相互配合,听从指挥,要设警戒人员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以防造成意外事故。

第7条: 矿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修理:

(1)碰头损坏,碰头弹簧损坏,螺丝断裂,松动。

(2)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裂或铆固件松动。

(3)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磨损超限或不转动。

(4)矿车箱体有裂纹,破损或变形超限。

(5)连接器磨损超限或断裂,防脱装置损坏。

(6)连接螺栓、销轴等部件损坏或减少。

第8条:矿车轮对轴承应注入适量的润滑油脂,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每半年内至少注油一次,每一年内必须清洗检查一次。凡损坏的轴承,弹性档圈等零件必须及时更换。

第9条:矿车整形前,应对矿车进行检查,箱体内确无杂物,方可用整形器整形,人工整形时,手锤前方禁止站人,严防飞锤伤人。

第10条:在拆、装矿车碰头时,要使用专用工具,人员不得站在碰头正面,防止弹簧伤人。

第11条:装卸车轮要用专用工具或退轮机、装轮机,禁止直接敲打,要垫上衬木再敲打,并注意保护零件不受损坏或丢失。

第12条: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安装轴承时应事先放在75°C--85°C(最高不得超过100°C)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后再行装配。

第13条:人工拆卸、装配轴承时,要选用铜棒、铝棒等软金属平稳轴承或垫上衬木,使其慢慢卸下或装配好,防止损坏轴承及轴头。

第14条:车辆落道抬道时,必须先给车打好眼,做好防止车辆跑车的防护措施后再操作。

第15条:凡中修、大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矿车状况,确定检修部位,内容及检修方法程序。

第16条:矿车修理人员,应将本人检查、检修情况,存在问题详细记录在检查检修簿内。

第17条:工作结束后应将工具、材料零件、备品配件分类存放整齐,清理工作现场,打扫环境卫生。

四、工作结束验收

第18条: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完好标准验收,大修后的矿车按检修质量标准组织验收。

第19条:必须按矿车编号将验收日期、验收结果、验收人员记录在矿车台账上。

第20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第九节 斜井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人车修理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人车构造原理、性能,懂人车每个部件的功能作用,懂人车故障的处理方法,经考试合格,持证操作。

第2条:按有关规定检查、检修、试验人车并做好详细记录,保证人车安全运行。

第3条: 检查、检修人车时,要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器械、设备,不得存在缺陷。

第4条:人车检修应在井口平车道上进行。

第5条:多人作业或起吊车辆、部件等,要密切合作,互相照应,并由组长统一指挥。

第6条:检修过程中应遵守钳工、焊工、起重工等工种的有关操作规定。

二、修理工检查、检修人车的程序及质量事项

第7条:自动落闸机构:

(1)勾头、插销:勾头拉杆偏转角度应小于15度,插销防脱装置有效。

(2)开动大弹簧:不变形不失效。

(3)撞块与扭杆间距:符合说明书规定,但必须小于车正常提升时下连杆凸台与导向箱之间距离。

第8条:手动落闸机构:

(1)搬把:手闸搬把安装正确,操作时带动手拉杆的行程大于50mm。

(2)拉杆弹簧:拉杆机构零件齐全、平直、操作灵活可靠,弹簧不失效。

(3)撞块与扭杆间距:XRC型人车一般应小于45mm,但要保证手闸操作灵活。

第9条:制动器:

(1)刹车轴、扭杆、扭簧等应齐全有效,转动灵活,扭簧不失效。

(2)插爪、固定轴、限位器、插脚、轴、垫、销齐全有效位置正确。

(3)制动压板间隙:压板不变形,缧丝紧固与车体槽钢间隙为2—3mm。

第10条: 缓冲装置:

(1)缓冲木材质及安装要求:缓冲木应是红松或椴木,但插脚滑过部分不许有节疤,安装要牢固。

(2)划深划长:插脚划一般25—30mm,未划长度不小于1200mm。

第11条:转向架、轴轮组:

(1)轴轮组:转动灵活不晃动,踏面磨损不超限。

(2)轮组与枕座心盘等:安装牢固可靠。

(3)调整垫:旁边枕座与车体间隙用垫调整,一般上部1mm,下部4mm,不应过大以免车体摆动过大。

第12条:车间联结件、保护链:零件齐全,磨损不超过原尺寸的10%。

第13条:车体及座席:车体槽钢应平行,不平行度小于4‰,全长小于10mm,车体槽钢应平直,不直度小于3‰,全长小于10mm,座席、扶手等齐全。

三、工作结束

第14条:检查、检修后的人车必须做手动落闸和松绳落闸试验,并做好详细检修试验记录。

第15条:清扫工作现场,做到文明生产。

第十节 机电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机电检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原理,经常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第2条:机电设备检修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零部件完整齐全。

2、所管辖的设备达到标准要求。

3、所有设备消灭失爆。

4、设备摆放整齐,记录完整齐全。

二、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第3条:检修设备所需的零配件、工具准备齐全。

第4条:检修前必须和值班领导联系好,取得同意方可作业。

第5条:检查前必须开停电工作票,严禁带电作业,并做好停电、验电、放电工作后再检修。

三、检查、检修

第6条:对所管辖的设备要列好检修图表,按图表进行检修,必须做到心中有数,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第7条:检修时要和调度室联系好,通知检修位置,并且在检修地点前后50m设警戒,注意来往车辆和行人。

第8条:蹬高作业时,必须在蹬高工具上加绝缘,必须系好保险绳。

四、工作结束

第9条: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经过检查合格,试验确认无问题后再交付使用,并且做好记录。

第十一节 轨道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轨道工应熟悉掌握轨道量具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2条:开工前,首先检查所用工具是否齐全,完好,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有专人检查巷道的支护情况,排除不安全隐患,方可进入工作地点。

第3条:用垛斧铲螺丝时,掌铲人要戴防护手套,打锤人操作时不准戴手套,并且不准和掌铲人站在一条线上,防止走锤伤人,打锤人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意外。

第4条:用撬棍起道或道钉时,不准手握满把,以防压手。

第5条:砸道钉时,必须手心向上栽道钉,用锤轻轻稳牢,随后再加力钉进去,防止砸手或道钉崩起伤人。

第6条:施工作业时,所用的工具不准碰触电缆、电话线等电气设备。

第7条:更换翻修轨道及道岔工作结束后,必须试车、验道,并经班组长验收,确认无问题时方可撤离现场。

第8条:手工锯钢轨时,将要锯的钢轨垫平、摆正,丈量长度,并在锯口的侧面及顶面划线。

第9条:轨道钻眼,必须划好孔印,将卡子挂住轨底,手搬钻的两端顶紧,并与钢轨垂直。一只手搬钻柄,另一只手握螺母,使钻头均匀受力,快要钻透时,要轻钻、慢钻,防止钻孔出口不整齐,上螺丝时,不准用手指探测螺丝孔,不准用锤打鱼尾板,不准用锤打螺丝。

第10条:井下轨道线路,每班必须巡道,按检查、检修周期经常巡回检查和处理故障,保证线路处于完好状态。

第11条:轨道工每班结束后,必须向值班人员汇报并作纪录。

二、 平、斜巷施工与维修:

第12条:严格按照巷道设计与标准化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第13条:在作业区段的两端40米以外设置拦人警戒,禁止车辆通过。

第14条:人工装钢轨时要由一人喊号,一头先起或一头先放。

第15条:两人不准同时钉一根轨枕,发现轨枕腐朽时不准使用,多人抬道时要用道卡,并且同肩,动作要协调一致,下肩时要搭好号同下,并要注意周围巷道的人员和管线。

第16条:直线部分轨道与枕木必须垂直,弯道按图纸布枕。道钉要成八字形。上扣件时,必须挂好拧平、涂油。

第17条:直线段轨道应对接,曲线段错接,钢轨接头必须采用悬接方式。

第18条:斜巷开工前要关闭上口挡车器或挡车栏,方可进入现场。

第19条:进入现场以前,必须将斜巷上口附近5米以内的浮杂物清理干净,并设专人监护看守,以防异物坠落伤人。

第20条:工作时,必须由下往上进行。上端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下边工作人员安全,施工时只能在一节钢轨铺好后,再摆上另一节,严禁分段作业或平行作业。

第21条:工作人员要站在平稳可靠地点,对所用工具要放稳、放牢,传递工具时,要互相呼应,不准乱扔。

第22条:工作中清理出的煤、矸石及杂物,应及时装车运走;施工完毕后,必须将矸石、物料清装干净,不准影响行车。

第23条:在巷道内施工,需要运送钢轨或物料时,必须和斜井上、下巷口的信号工及绞车司机联系好,说明运送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24条:运送钢轨时,要捆绑牢固,下端必须兜揽防护罩,防止钢轨在运行中脱落或窜出。

第25条:弯道器的使用符合下列规定:

(1) 将加工的钢轨放平稳,轨底向下。

(2) 弯道器要放平、垫稳,并使两钩爪牢固地卡住钢轨。

(3) 用绞杠或钎子拧紧丝杆,两人用力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并垫好保险杠,以防压手。

第26条:铺设曲线轨道的规定:

(1)铺设曲线轨道,必须从曲线的一端向另一端进行,不应在缓和曲线的起点设有接头。

(2)在曲线的外侧不准有人同时作业。

第27条:轨道维修工不准单人作业。

第28条:调整轨道方向,要由一人指挥,拔道前应拔开轨枕端部,拔曲线时,应先将曲线两端直线拔直,将弯曲线拔入曲线范围以内,统一进行调整。

第29条:轨道维修完,人员未撤离以前不准撤回警戒人员,施工结束,把施工地点清理干净,撤出人员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30条:地滚要定期注油、保持转动灵活,发现转动不灵或磨损严重时,必须更换处理。要经常用铁锹清除各部滚轮四周的杂物和污泥。

第十二节 下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车工作:

1、装车工作应在料场内或指定的装车点进行,不能影响行人和其它车辆通过。

2、装车前要对所装的材料、设备、矿车刹车绳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当质量合格可靠完好时,方可进行装车工作。

3、大型机电设备的运输,应使用专用的平板车装运。炮土、木楔、托板、锚杆等其它小型零配件,应使用矿车运输。工字钢、钢轨、水管、长坑木等超长物料用平板车装运并打好木垛。

4、用矿车下料时,物料的高度不超过车体的上缘高度,其宽度为车体宽度。

5、人工装车时,注意力要集中,搭好号,配合进行。

6、装车规格要求整齐、严实、均匀,不得出现架空和不实之处,以避免在下料过程中,由于颠簸、摇击、惯性等使料车松散、掉落或捆车绳断裂等现象的发生。

7、吊车装车时,工作人员挂好钩后,撤离到安全地点,等物料离平板车0.2米时方可靠近,调整好方位。

8、井下用吊链装车时,吊链挂在起重梁上,严禁挂在锚栓托板上,并注意观察顶板情况。

9、装车完成后,必须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捆绑牢靠,对于长度小于3米的物料不少于两道,长度大于3米的物料不少于三道。

10、用绞杠刹车时,工作人员应齐心协力,配合好,刹紧后用铅丝把绞杠捆绑牢靠,以防绞杠伤人。

二、运料工作:

1、料车、设备车下井前,应至少有一名下料人员沿下料路线检查道路是否畅通,道岔是否严密、正确,以及井底车辆空、重车道情况,井上、下人员取得联系后方可下料。

2、设备车以及料车斜井提放时,要有专职挂钩工挂钩,并在通向斜井的各通道设置拦人警戒。

3、斜井提放车辆时,要挂好保险绳,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4、电机车带运料时,应挂在距电机车三个矿车后边。挂车后,随车人员应坐在机车后不小于两节一吨矿车的距离,既能监视物料车的行车,又便于和司机取得联系为宜。严禁任何人扒乘料车。

5、运输大巷内不允许人力推车。

6、随车人员运输过程中,发现落道或其它意外时,立即发出停车信号,严禁用电机车强行上道或利用道岔上道,应用油压千斤抬车上道。抬车时要打好眼位,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料车的两则,尤其是重心偏向的那一侧。

7、使用小绞车运输料车时,要由专门受过培训并持有小绞车司机证的人员操作,必须按照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三、卸料工作:

1、物料要卸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不得阻碍通风、行人、行车。

2、卸料前,认真检查卸料地点的顶板及周围安全情况,打好阻车眼,在有坡度的地点卸料时,不得摘钩,绞车刹紧刹稳。

3、严防在卸料过程中损坏设备。

4、两人以上同时抬料时,应互相联系配合好,以防物料伤人。

第十三节 给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给煤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要现场交接班,对材料工具和备品备件交接清楚,并填好给煤机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二、开机前,给煤机司机必须对工作范围的给煤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开机前的检查。

三、检查给煤机台板,要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浮煤(矸)、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

四、给煤机台板灭火器材应齐全,放置整齐。

五、运转前,先切断电源,闭锁后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电话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信号是否灵敏可靠。

2、给煤机的各部螺栓是否紧固齐全。

3、各部轴承的润滑情况。

4、检查联轴结、保险销、防护罩、曲轴情况。

5、检查上方嘴、筛箱、后侧板、滚轮、观察孔、扇形闸门,防水闸门是否完好。

6、检查电机、减速器、底滑板、底托轮、挡煤设施、开关等。

7、检查给煤机是否有浮煤、积水和其它障碍物,如有必须清理干净。

8、待一切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准备启动给煤机。

六、只有胶带输送机已开启,给煤机司机巡视四周确认安全后,才可发出给煤机开机信号,征得回应后启动给煤机。

七、 给煤机运转时,司机应集中精力,并做好下列检查:

1、起动时,给煤机司机应先将给煤机试运转,观察大底盘是否牢固,底滑板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2、启动过程发现信号不清,保护装置不灵,机器声音异常,启动困难或负荷增大时,应立即停机处理,不准强行启动。一切正常后,才能启动给煤机。

3、给煤机运转过程中,必须检查电机、减速器震动是否正常、底托轮转动是否灵活、底滑板给煤是否一致,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4、给煤时洒水喷雾必须正常,停水必须停机,做到有煤开水,无煤关水。

5、司机要随时注意给煤机给煤情况,发现有大块或杂物堵住给煤机和漏煤嘴时应停机将其搬下处理。

6、给煤机运转时,司机应随时注意煤嘴有无卡阻现象,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八、给煤机运转过程中,作业人员禁止接触转动部位;禁止清理给煤机转动部位附近和尾滚筒上的浮煤;人员不准进入给煤机内工作。

九、溜煤眼水大时,司机应先放下防水闸门,设置引水管,并汇报队值班领导和调度室,询问水源和水量情况,如有危险时,要和其它人员撤离至给煤机远处的安全地点。

十、给煤机司机要严格执行信号作业,胶带输送机停机或有停机信号时,必须停止给煤机的运行。

十一、正常情况下溜煤眼要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拉空,溜煤眼快空时,要停止给煤机的运行,并将情况通知皮带司机。

十二、给煤机停机后将给煤机控制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先停机后停水,停机后应要清扫台板卫生,保证给煤机和台板的清洁。

十三、停机后给煤机司机要认真填好当班的设备运行记录,向队值班领导汇报运行情况,有隐患必须汇报清楚。

第十四节 掏尾工安全操作规程

1、接班时认真检查所管范围全部设施,备品备件是否齐全,有无丢失、损坏。

2、检查所管范围有无浮煤,尾辊是否有煤卡死,瓦座是否牢靠等。

3、检查完毕后将接班情况电话汇报值班室。

4、运行中要集中精力,注意尾辊声音,温度是否正常,清带器工作是否可靠,皮带是否跑偏,接头是否完好。

5、随时清理洒煤,保证各转动部件转动无障碍。

6、协助司机搞好运转中的质量问题,发现有特大杂物要及时停机拣出。

7、漏煤嘴遇堵时,负责开掏工作并与有关单位及人员联系好,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清理工作。

第六章 通风系统各工种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主要通风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二、司机应掌握通风机的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以及供电系统、控制回路和各风门的用途。

三、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四、司机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

五、工具、备件等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文明卫生。

六、通风机的开、停机必须取得公司领导准许开、停机的命令,不能随意开、停机。

七、运转前的检查:

1、轴承润滑油量合适,油质符合规定。

2、各紧固件及联轴器防护外罩齐全、紧固、牢靠。

3、电气设备接地良好,连接线紧固,无松动。

4、各指示仪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5、各指示灯完好,无破损现象。

6、各启动用的转换开关手把处于断开位置。

7、电源电压符合电动机启动要求。

8、一、二级风机、扩散器连接部位密封、严实。

9、U形管正常、完好,无破损现象。

10、负压传感器完好,连接线路紧固、可靠。

八、启动运行

1、将换向开关扳到正转运行位置,此时起动柜得电。

2、再将“手动、自动”按钮从“0”位旋转至“手动”或“自动”位置。

3、按下第一级绿色启动按钮起动第一级风机,此时黄色灯亮,待第一级电机完全启动后黄色灯灭,绿色灯亮。电流表显示运行时的电流值。

4、当第一级风机电机完全起动后,按下第二级绿色启动按钮起动第二级风机,此时黄色灯亮,完全启动后黄色灯灭,绿色灯亮。此时起动柜上的前端、后端测温显示。电流表显示运行时的电流值 。

九、停机

1、正常停机:

(1)将起动柜上的二级红色停止按钮按下,此时二级风机起动柜绿色灯灭,红色指示灯亮,一级起动柜上的电流表指针归零,然后将“手动、自动”按钮旋转至“0”位,二级通风机电动机停止运转。

(2)再按下一级起动柜上红色停止按钮,此时一级风机起动柜绿色灯灭,红色指示灯亮,电流表指针归零,然后将“手动、自动”按钮旋转至“0”位,一级通风机电动机停止运转。

(3)再将风机电源切断,此时启动柜上无任何显示。

2、主扇通风机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允许先停机,但同时把备用风机开起来,事后立即向调度室及相关公司领导汇报并作详细的记录。

(1) 传动部件有严重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2)出现其它紧急事故或故障。

十、运行时注意事项

1、运行中通风机应平稳无异响,如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2、经常观察起动箱上电压、电流表读数 、测温读数、负压值。

3、当电动机温升超过铭牌规定时,应停机降温。

4、按巡回检查图表随时观察风机的运行情况,并将结果记入主扇通风机运行日志。

十一、主要通风机倒换风机操作

1、确认两回路进线电源均为正常供电。

2、检查确认两路进线开关均处于正常闭合状态。

3、断开两路进线间的联络开关。

4、检查待启动的备用风机风门位置是否正常。

5、关闭运行风机,并使运行风机风门处于正常位置。

6、启动备用风机,并使其风机风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

7、上述操作必须在10min内完成。

8、如遇特殊情况,两台风机都不能运行时,应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

十二、主要通风机的反风操作

确定哪一台通风机,或通风机的哪一级进行反风。反风时,按压通风机启动控制器柜的停止红色按钮,电动机停止运行,停止红色指示灯亮,将转换开关扳至“反转”位置,再按通风机起动控制柜的绿色按钮,电动机转动,起动黄色灯亮(注意:应在短时间内反复按压“起动”、“停止”按钮数次,让叶轮完全停止正转后,再正式启动),待电动机转速达到额定转速时,运行绿色指示灯亮,通风机进入反风状态,即由抽出式通风变为压入式通风方式。反风必须在10min内完成。

第二节 通风密闭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建筑密闭

1、施工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先要对施工地点及其通道的气体、顶帮、支架由外向里逐步检查;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处理后再进行工作。

2、做密闭地点,如遇需拆除支架时,必须先支替柱,挖掉被拆支架上的聋顶聋石,方可拆除。进行清碴时,要见到实帮、实底,然后在选定密闭位置的墙内外各打两根以上的带帽点柱。

3、密闭位置要建造在顶、底坚硬的煤岩上,距进或回风巷侧不超过6m;密闭规格质量严格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规定建造。在施工中如遇伞檐、炸帮要及时处理;两人同时掏槽时,两人要互相注意镐尖碰伤;若两人打钎子时,抡锤人要站在扶钎子人的侧面,要经常检查锤头是否牢固,扶钎人要将钎子把稳,两人必须协作好,以防走锤伤人。如墙高超过2.5m,并且顶板压力较大时,要在刨槽前后打戗杠支护煤帮,以防放闷墩伤人。

4、砌墙时,必须把底槽内浮煤清理干净,先铺一层砂浆,再砌墙基。要挂线取平墙面,里外同时进行,分层砌起并把砌体放稳,互相压茬,不得出现通缝,缝隙用砂浆灌实。如墙高超过2.5m或在斜井、斜巷砌密闭时,必须搭架施工,架子要牢固可靠。封顶时,要先从里向外,从一侧向另一侧收缩,必须全面抹顶接实。

5、中间填黄土的墙,每上20公分,即用锤夯实一次,夯实后用炮棍猛插一下,在任何点上插入深度以不超过1公分为合格。

6、密闭墙抹面前必须把墙根、浮煤碴清理干净见实底,抹面要平整,四周包边不少于0.2米,分两次抹平整,打光压实。

7、人工背石头等材料时,要先清理好通道上的障碍物,往背上放石头时两人要协作好,把石头放稳,背运过程中要注意来往车辆,从背上往下卸石头时,要扭身从侧面抛出,防止砸伤脚腿。

8、在砌建防火密闭时,必须同时砌好“三管一柱”装置和反水池。

9、砌筑其它特殊性要求的密闭时,可按专门设计和施工方法进行。

10、密闭做好后,要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要求,在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并设置栅栏、警标、说明牌板等。

11、在溜煤眼或风眼上口进行封闭时,

(1)工作人员必须系好保险带,另一端必须固定牢固。

(2)施工前,必须对溜煤眼或风眼周围的顶帮、支架进行认真检查维护,然后把眼周围的浮煤碴清理干净,宽度不小于1m。在溜煤眼上口施工前应先对下口进行封墙或设置明显警标以防在上口施工过程中掉下物料砸伤人员。

(3)事先把钢梁、水泥、砂子、黄土和予制板材料备好,钢梁长度要大于溜煤眼或风眼直径,使能够有足够的搭接长度,方边不小于0.5m。

(4)在眼下口封堵时,可先把下口锁好,同时向眼中央伸入注浆管,然后向眼内压注石膏或泥浆沉入眼底,并使层层沉淀,按设计量完成。反水管下端要有反水管弯头以防止漏风。

(5)不得在上下口同时进行施工作业,在上口施工时,要对通往眼下的路口设置路障,标示“施工禁地不得通过”(或设岗拦人)。

(6)两个人在抬钢梁时,要用同一肩膀,需要放下时,需两人同时喊号一起放下,以防伤人。

二、安装风门

1、风门安装位置要选在顶、帮良好的地点,或该地点支护良好,在没有把巷道维护好前,不得进行施工。

2、安装风门时,要先把门框用戗杠固定好,并挂门试验是否合套,然后按密闭规定砌筑墙垛把门框嵌入墙内固定牢靠,再撤除戗杠。

3、挂风门时,要确保与门框沿口对缝,不窜角,不歪扭,风门与门框之间要加钉胶皮衬垫,风门下边钉挡风帘。

4、需要在风门墙垛上留有电缆或小管孔口时,需在砌墙时,做好孔口位置,不用时临时用黄泥封好。

5、在运输巷安风门时,要有专人负责监视来往车辆,并要有事先指定好的安全躲避地点。材料不要堆放在道心,以免影响车辆通行。

6、永久风门的反向风门,应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

7、调节窗口要有可调可固定的活动插板,不准堆砌石块代替,也不准用敞开风门大小作调节。

8、安装风门完毕,要把风门前后5m内的巷道支护良好,清除干净杂物。

9、自动风门、防火门要按专门设计施工。

三、架设风桥

1、架设风桥要有施工设计图纸,必须按设计规格要求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2、风桥砌墙

(1)砌墙时,先放好中腰线。

(2)清掉浮煤、浮碴,必须见实帮实底。

(3)凡为盘区或盘区以上服务的风桥,要按永久密闭规定掏槽。

(4)砌墙与抹面同密闭操作规程。

3、架设风桥

(1)按设计要求,两面墙腿砌够高度后,架设钢梁,两侧必须铺有两根并列钢梁,以加强上墙墙壁基的支撑强度,以免墙基建造在单梁或架空在予制板上;然后铺设水泥予制板,再在予制板上打水泥砂浆或混凝土。

(2)风桥上砌墙,必须和煤岩帮接实填实,全面细致抹面。

4、风桥两侧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填成不大于30度的坡,其顶板要挑成斜茬,其转角部位要成流线型,以减少通风阻力。

5、风桥建成后,要对风桥里外进行全面整修抹面,并将杂物清除干净。

6、在砌风桥腿时,要注意挑顶后的顶板跨落,一定要在顶板支护完好的情况下方要开工。

四、注意安全事项

1、在进入工作地点前,首先由带班干部和安全员进入工作地点,进行检查,不许有聋帮、聋顶和马棚、伞棚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处理不下的马棚时,必须支护牢固后方可施工。

2、如要拆除棚子时,首先打好替柱,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规定,作业人员要站在有支护的安全处,将棚子回倒后,要详细检查顶帮,处理好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3、严禁进行放炮作业。

4、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要保持联系,同时注意顶帮的煤岩变化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撤出现场,施工前要注意清理退路。

5、密闭封口时,带班干部要清点现场施工人数,同时向墙内发出信号,确认墙内无人时,方可封口。

6、凡是两人以上抬运长料和重物时,大家要相互照应,行动一致,步调协调,注意前方道路有无障碍。

7、推运石料等重物时,要防止物料滚落伤人。

8、拆除风桥密闭时,严禁放炮,放顶要由上而下进行。同时要清点人数,在风桥下部巷道进、出口挂警标设栅栏,防止过往行人通过。

9、拆风桥时要时刻注意风桥及顶帮的变化,以防止风桥倒塌伤人,施工中要设专人观察监视现场安全。

10、拆除风桥、风门的物料要码放整齐,保证行人畅通。

11、在巷道挑顶后,如需捡石头,则一定要在挑顶处支护完好后,方可作业,在工作当中,要有专人观察监视现场情况。

第三节 瓦斯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工一定要按具体安排进行瓦斯检查,包括巡回路线,交叉路线,跟班定点等检查方式。

3、瓦斯检查工在入井前领出仪器时,要先对仪器进行详细检查,包括:光谱是否清晰或有偏斜、电路和气路是否导通畅通、仪器是否有漏气现象,转动测微手轮是否无误,药品是否失效,电池是否需要更换等,否则要进行处理或更换仪器。

4、领取的仪器要随身携带,不要转借他人。

5、瓦斯鉴定仪要轻拿轻放,不与其它物品碰撞。

6、入井后必须按照安全行人的路线到指定检查地点。

7、瓦检工入井后,要在井底新鲜风流中,捏吸气球5--6次,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并将测微刻度盘手轮打到零位,转动刻度盘使光谱黑色条纹与零位重合,然后将保护盖盖好,在井下不要再打开。

8、到达检查地点后,要检查周围的顶板、煤帮及支护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气体检查。

9、检查时,要先检查一下光谱黑线条纹是否仍在零位,如因某种原因有跑负现象时,可记下差值,待测完后进行校正,然后按顺序先检查瓦斯,将外药管接到仪器的吸气口上,一手将胶管伸向工作面距顶板10厘米处,另一手捏吸气球3--6次,记下读数即为瓦斯值,同理再将胶管向距底板10厘米处(注意不要吸进水)捏吸气球3--6次,记下读数即为底板瓦斯值;再检查二氧化碳,取下过滤CO2的装无水氢氧化钙的外药管,并将胶管伸向距底板10厘米处(注意不要吸进水),捏吸气球3--6次,记下读数乃为混合气体值,然后,减去底板瓦斯值即为二氧化碳值,(以下任何地点检查时均按此条程序进行)。

10、在矿井回风或一翼回风中检查瓦斯,要分别在其测风站内测定,盘区要在其风流全部汇合后的测风站内测定(或观察站);回采工作面要在其回风绕道口往里15m处的回风顺槽内的回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浓度最大值为准;同时,还要对采面头、中、尾风流中以及尾上隅角等处要分点进行检测,同时还要对两顺槽巷内易产生有害气体积聚的顶板凹陷处,断层线附近及探放钻孔处进行检测。

11、对掘进工作面检查,要在其回风绕道口往里15m处的顺槽巷内的回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浓度最大值为准,同时还需对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处及掘进工作面下风测不超5m处的风流中进行检测。

12、在回采工作面风流中检查瓦斯,对测定的瓦斯风流范围的划定包括:距煤壁和顶、底板各为200毫米的风流中测得的瓦斯值,为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含量;同时也包括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的回采工作空间的风流,及在回风上隅角以及一段末放顶的巷道空间至煤壁线范围的空间,都按回采工作面风流处理,掘进应以掘进面到风筒出风口段巷道风流为准。

13、对回采工作面需放炮附近20米内风流的划定,即为放炮地点沿工作面煤壁方向的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回采工作面风流中,工作面采空区顶板未冒落时,还应在切顶线以外不少于1.2m的安全范围内测定瓦斯;此外,在采空区侧放顶处也应测定瓦斯浓度,测定范围应根据采高、顶板冒落程度,该处通风条件和瓦斯积聚情况等因素测定,但需经总工程师批准进行。

14、采掘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即指在上面指出的采掘面风流范围以外地点的局部积聚(浓度2%或以上,体积达0.5立方米),也包括刮板运输机底槽的积聚,应按局部瓦斯积聚处理。

15、检查后必须把检查结果通报工作面班组长,并向通风部值班汇报,填写好瓦斯记录牌板。同时,记在检查记录手册上,出班后把手册交回通风部进行汇总报出日报,如有特殊情况,要向区值班人重点提出说清。

16、检查中出现瓦斯浓度达到1%,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7、瓦斯检查员凡遇主扇停风时,要立即向通风部和调度室汇报,并对因主扇风机停风受到影响的地点,及时通知或督促采掘队组立即停工,切断电源,撤人,并加强检查;凡遇局扇停风时,也要立即通知与督促掘进队组进行撤人,断电;主、局扇恢复送电前,要详细检查好所负责检查瓦斯的区域和局扇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无问题时向通风部汇报后经允许送电、送风,再通知采掘队组等地点进行送电、送风与恢复工作。

18、瓦斯检查工在检查瓦斯过程中,也要注意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通风部汇报。

19、检查瓦斯时要边走边检查,严禁间断检查。

20、瓦检工在巡回检查绞车道、大巷、斜井等巷道时,要注意矿车钢丝绳等。

21、瓦检工要到井下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把遗留给本班要解决的问题或注意事项,由上班的瓦检工给本班的瓦检工的记录手册上写清,然后互相签字。

22、瓦检工要按检查制度检查,绝不能玩忽职守,出现空班漏检。

23、凡密闭的盲巷必须留有观察孔,要由瓦斯检查工定期从观察孔检查或取样分析,并观察瓦斯压力及漏气情况等,均做好记录。

24、对便携或数字瓦斯测定仪的使用要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拆开仪器调整电位器等。

第四节 局部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1、局扇的安装与使用

(1)局扇安装前必须检查好顶帮和支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做好安全维护工作。

(2)局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和第129条严格执行。

(3)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装置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4)井下移局扇时必须由电工拆开电源线,不准带电移局扇;搬移时要小心爱护设备。

⑸ 吊挂稳设局扇时使用的手拉葫芦的承载力必须大于局扇的重量,同时,吊挂局扇时局扇下方严禁站人。

(6)吊挂局扇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巷道行车时不准吊挂局扇;吊挂局扇如需踩、跨皮带时,应先与皮带司机联系好,并将皮带电源开关手把打到“零”位,方准踩、跨皮带施工。

(7)吊挂局扇时,捆绑局扇的钎丝必须采用3股8#钎丝捆绑,且局扇的每一级至少应有2个捆绑点。

2、吊挂风筒

(1)领取风筒时,领取人要认真检查风筒是否完好,如发现有问题及时更换。

(2)吊挂风筒时要对工作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3)吊挂风筒时,要与现场其他人员取得联系,以防相互影响。

(4)吊挂风筒时,如遇断面有不规格处,要求施工队组进行局部处理,以不出现刮、挤、压风筒为准。

(5)风筒吊挂必须做到:

①在风机出口处,接有大小头。

②风筒与风筒接口必须采用双反边连接,并要顺接,不得逆风流方面相接。

③风筒直径要一致,不准花接。

④风筒吊挂必须平直,缝环必接,拐弯处要有弯头,不准拐死弯。

(6)吊挂风筒时,要防止风筒和其它尖硬的物体接触。

(7)严禁风筒靠近电器设备和其它对风筒有腐蚀作用的物质,以防损坏风筒。

(8)风筒必须及时接到工作面,要勤修勤补,做到不漏风。

(9)风筒的晾晒和修补。

(10)凡从井下出井的风筒,必须及时逐根进行晾晒以防风筒腐烂,如遇风筒破口要及时修补以确保风筒完好。

(11)风筒晾晒干燥后应整齐码放在阴凉干燥处,并不得与刚出井风筒混合堆放。

(12)风筒库房应严禁烟火,且风筒应分类,分大小,分好坏,分新旧,严格归类码放,严禁出现混乱堆放现象,以保持风筒库房整洁。

第五节 测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1、测风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入井前必须详细检查风表、秒表等仪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或修理。

3、测风时首先检查测风地点的顶、帮的破碎情况,如顶板破碎及炸帮情况严重,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正常工作。

4、不准进入通风不良巷道或盲巷内,在古塘口和风眼的密闭处工作时要首先检查氧气与各种有害气体情况,只有确认安全时才能工作。

5、测风人员要到固定的测风站进行测风,若无固定测风地点,可由测风人员选择临时测风站,但应符合如下要求:

(1)测风站前后10米内无风流分支或汇合点,巷道无拐弯或障碍物。

(2)断面规整,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

6、采掘工作面测风点要选在距工作面回风最近的横峒以内。

7、测风时,手持风表必须叶轮迎向风流保持垂直,轻轻移动,风表开、停与秒表开、停配合准确。

8、要注意测风地点前后10米内临时不得有车辆、人员通行。每个测风点至少要测三次,其误差不得超过±5%,取其平均值。

9、测风时,若测风人员身体侧面垂直风流方向,风表在人站位置进风方向的斜前方,风表与身体距离保持不小于0.6米,距身体正面不小于0.3米,在计算时可不考虑人体所占面积校正系数,若测风人员与风表处于同一断面上,要按下式进行校正:

K=(S-0.4)/S

式中: S—测风站断面,M2

0.4—测风员所占断面,M2

然后将所测得的表速在乘以系数K。

10、用风表测完后,必须在现场进行查曲线找出真风速并算出风量,然后及时填在测风站牌版上,并作好记录,包括配风、漏风等情况都要记清。

11、测风时,一定要时时注意来往车辆,在测定主扇风量时,要紧扎衣帽牢系保险带。凡进入危险区内测风都应有两名测风员前后同行。

12、实测风量后,要及时填报有关报表,及填绘通风系统图。

13、各盘区的测风员必须保证每周对所管辖范围的死角区域进行一次风量测定。

14、改写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时,严禁趴登皮带。

15、根据矿井风量分配计划,发现风量不足或因设施破坏造成风流短路时要及时处理,并向通风部值班室汇报。风量严重不足时,工作面要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

16、每月至少要到风机房进行一次主扇静压与风速压实测工作,用风速压换算主扇总吸风量,以核实主扇外部漏风量。

第六节 安全监控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2条:安全监测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安全完好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并具有电气防灭火知识。

第3条:安全监测工必须遵守各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好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第4条:安全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进行编号管理,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瓦斯电闭锁试验登记薄、设备检修校正记录、日常巡检记录。

二、交接班及准备工作

第5条:监测工应认真开好班前会,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天的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第6条:监测工进入大巷一定要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车辆经过时,应及时停止工作并在合适地点躲避车辆。

第7条:对因检修或安装影响井下安全生产的,必须请示有关业务部门,待批准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修或安装。作业前通知影响单位,并通知通风部做好井下瓦斯的人工监测。

三、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第8条: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第9条: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符合井下防爆要求并经机电科检验合格,方允许下井。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和所需要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

第10条:安装前由使用队组将线材运至安装地点,监测工携带各类传感器和接线盒。

四、井下安装

第11条: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起吊搬运监测分站、抬远动开关和本安电源等重型设备时,人员必须配合好,避免伤人。

第12条:当安装需停电时,必须提前办停电报告,严格按照停电程序进行,挂停电牌,先验电,后放电。

第13条:敷设的监测电缆和供电电缆要分钩吊挂,不交叉、不缠绕。监测电缆全部吊挂于电缆钩第一、二钩,要与动力电缆保持至少200mm的间距。

第14条: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高于胶轮车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第15条: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瓦斯抽放管路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16条: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必须牢固可靠。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第17条:各类传感器、本安电源、断电设备和井下监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有的接线确认合格无误、机电设备符合机电防爆完好标准后,方可送电。

第18条:与中心机房取得联系,一切正常后,对报警和断电控制进行试验,检验其可靠性,然后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使用队组。试验完毕清理现场,确认井下一切正常后方可上井。

五、井下维护

第19条:监测工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时,必须提前通知使用队组检修电工配合进行。

第20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每月至少巡检两次,对传感器和供电断电设备进行清灰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1条:井下后备电源每三个月定期充、放电一次,隔爆设备的隔爆面应定期处理,对潮湿的地方应定期更换防潮剂。

第22条: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第23条:故障排查应注意以下问题:

1、认真听取中心站值班人员汇报的故障现象和分析

2、判断可能造成故障的各种原因;

3、准备好井上和下井所需的各种材料及仪器仪表;

4、利用排除法逐步查找故障;

5、故障找到后,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结束要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6、电流、电压的测量应在监测本安接线盒或传感器内进行,如供电和断电等隔爆型设备故障,应先停电后开盖,对判断故障的电路板和器件进行更换,判断不清应全套更换,确认无误后上好盖再进行送电,严禁带电调试和检查故障,故障电路板、器件和设备带到地面进行检修。

第七节 通风部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按设计的质量要求、标准、规格制做成品。

二、操作要小心,使用斧、锯、锛、凿时,要注意碰伤手脚和周围人员,工具不能乱放,须整齐地放在工具箱内。

三、木工房内,冬季采暖使用火炉要制定防火措施,炉火要用铁板围住,四周要加水盘,以防灰炉碴火屑。木料、木屑要远离炉火。

四、木工房不得吸烟,下班或离人时要熄灭炉火、拉灭电灯、关门加锁。

五、加工的风门必须严密,并用铁皮包裹好,门框厚、宽要达到标准要求,保质保量。

第七章 综合防尘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防尘工应能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能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灭尘。

二、要按规定时间对巷道进行冲洗。

三、在冲洗运输巷道时,应事先与调度室联系,并在冲刷地点里外分别设岗,观察行人和车辆,当人员和车辆通过时,停止冲洗。

四、洒水灭尘前,先检查工作地点支架、顶帮等,如有隐患首先进行处理,并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管线和风筒。

五、冲洗要顺着风流进行。

第二节 管路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按矿井综合防尘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管路系统中轨道巷、回风巷每隔100米设一只三通阀门,在皮带巷中,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2、各种管路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处理管子漏水和更换损坏的设施。

3、安装管路的重要工程应编制独立的安全措施。

4、在各种斜井抬运管子、安装管路时,应提前和有关单位联系,保证施工的安全。

5、在有架空线的上方接管子或处理跑水时,应开停送电工作票,并严格按停送电规程作业。

二、安装施工

1、抬运管子要协作好,防止碰伤手脚,特别在井筒及暗斜井中抬运管子时,应根据斜井不同的倾角,确定抬运的人员数量及方法,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抬管子,特别要注意架空线,避免触碰。严禁用皮带、刮板机拉运管子。

2、扛抬管子穿越风门时,应及时关闭风门,以免造成风流短路,造成微风事故。

3、扛抬运管子时,严禁巷道中同时拉车、放车等作业。

4、安装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顶板、围岩及支护情况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零皮、马棚等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认安全方可施工。

5、安装管路前,要先熟悉设计图纸与说明,并按施工程序进行施工。

6、将所铺设的管材运到现场摆开,准备好胶垫、螺丝、阀门三通等材料和工具。

7、把吊挂管子位置用线划好,然后由外向里逐根接管子,如和电缆在同一侧吊挂,水管要吊在电缆下方离开0.3米。

8、接管子前,必须先清除管内杂物,法兰盘接头要垫好胶垫,上紧螺栓。

9、管箍接头,要把管子端平,管扣对正,缠好麻丝,涂好铅油,然后均匀吃紧丝扣,做到接头严密不漏水。

10、吊挂管路每3米安设一个吊挂点,保证吊挂的平整。

11、在立眼内安装管路时,首先要把立眼上口坚固棚好,仅留出架钢梁的位置,工作人员要系牢固可靠的保险带,并检查处理好立眼周围的顶帮,修理好站脚工作的地方,再开始工作。

12、在立眼内安装管路时,不得在上下口平行作业,在上口施工时,必须在下口设岗拦人,标示“施工地点,禁止通行”,管子安装完毕,把棚立眼的东西撤掉。

13、高空作业遵守以下规定:

⑴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蹬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⑵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⑶ 使用梯子时,支承节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⑷ 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⑸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4、管路安装完毕,必须进行试送水、液、风,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方可移交使用。

15、拆除管路时,在每一趟有连接的管路上只准有一个作业组,严禁交叉循环作业,拆除有压管路前,必须将压力释放。

第三节 冲洗刷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

2、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积尘。

3、盘区皮带巷、轨道巷、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二次积尘。

4、综采工作上下顺槽巷道至少每月冲洗三次积尘。

5、冲洗刷浆巷道必须按循环图表作业,每日工作完成后,应记入台帐。

二、施工注意事项

1、进行冲洗刷浆前,必须对施工地点的顶板、围岩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的应及时向队值班室和公司调度室汇报。

2、在运输巷道中冲洗刷浆时,需注意来往车辆、钢丝绳等,以免发生事故。

3、刷浆时需要接电线时,应由电工按照电气操作规程进行。

4、冲洗刷浆时,浆水尽量避开电缆、接线盒、照明灯和标志牌等。

5、冲洗刷浆时,严禁脚踏铁轨和用浆水冲刷电车架空线,以防短路触电。

6、在运输斜井中冲洗刷浆,必须在停止运输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前应和有关单位联系或由调度室协调平衡。

7、冲洗刷浆所用的软管、刷浆泵、白灰桶等,必须放在巷道较宽处,离开轨道。

8、冲洗刷浆时,管子要沿一个帮前进,需要过另一侧时,要将管子架起不得影响运输。

9、皮带巷、刮板机巷中冲洗刷浆,要避开电动机、开关、接线盒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或烧毁电动机。

10、刷浆泵、变阻箱、电缆及搭接线要经常检修和维护,保持绝缘良好。

11、冲洗刷浆时,作业人员要站在进风侧,顺风进行冲洗,冲洗巷道要斜着冲洗,防止冲下聋石伤人。

12、刷浆所剩下的石灰碴子要清理出井,收工前要用清水将刷浆泵和软管内的浆液清洗干净。

第四节 安装隔爆设施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主要隔爆水槽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⑴ 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巷。

⑵ 相邻盘区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⑶ 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⑴ 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⑵ 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⑶ 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3、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水棚与巷口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米—75米,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米。

4、水棚第一排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200米。

5、水棚排间距离为1.2—3.0米,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

6、水袋棚安装方式的原则是,当受爆炸冲击力时,水袋中的水容易泼出。

7、水袋的布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断面S≤10m2时,nB/L100%≥35%

断面S≤12m2时,nB/L100%≥50%

断面S≥12m2时,nB/L100%≥65%

式中:n——排棚的水袋个数

B——水棚迎风断面宽度

L——水棚所在巷道宽度

8、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支柱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

9、水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袋底部至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6m,如果大于1.6m则必须在该水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袋。

10、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11、当水袋采用易脱勾的布置方式时,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相对)。

12、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13、每半月检查一次水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帐册。

二、安装注意事项

1、安装水棚应先检查作业区域的顶板,围岩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安装水棚作业前,应清理作业区域悬挂的废铅丝等杂物。

3、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安装水棚,补充水量,检查维护水棚时,应按规定开停送电工作票,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安全措施。

4、在安装水棚时,严禁蹬在皮带、刮板机等可运转的设备上,高空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系保险绳,所蹬的梯子必须放在踏实处,并有专人负责梯子的稳固。

5、在运送水棚材料,管子钢筋时,应注意安全,特别在有架空线的大巷运送时,避免所拿材料和架空线触碰。

6、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避免留下不安全隐患。

第五节 煤层注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煤层注水工作,必须按设计和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二、孔位要设计距离,并选择在顶帮良好之处,对施工地点要进行妥善维护,否则不得进行打钻施工。

三、打钻孔人员应熟悉工作面地质情况,并经常观察工作面及施工地点的煤层变化情况,以便准确掌握钻机稳装角度。

四、在钻机作业的倾斜上方的轨道上,要设置防跑车装置,该装置距作业场所要相距20米以上。

五、支设好固定钻机架子的支柱后,将钻机架按确定的角度,与支柱固定好,然后由电工按电气操作规程将电源接通。

六、开动钻机,号出孔位,并先用镐在孔位处刨出一个小窝,以免钻头摆动。

七、操作钻机,要逐根延接钻杆进行打钻孔施工,并随时注意钻具上水情况,如发现上水不好或出煤粉不好时,要停机查找原因,停机时要退出一段钻杆以防卡钻。

八、延接钻杆时,要清除净钻杆内的杂物,用牙钳将与钻机接触处钻杆松开,后退钻机,将钻杆接上,拧紧扣后,再接好钻机,继续进行打钻施工,注意不得使用钻机反转松扣,防止将煤层内钻杆脱扣,掉入煤孔之中。

九、打钻孔作业必须做到开机开水,停水停机,需要停钻时,必须见清水由孔内返出后方可停下,以免发生卡钻事故。

十、按设计钻孔打够深度后,上扩孔钻头,进行扩孔,扩孔深度不得少于2.5米。

十一、钻孔打好后,逐根拨出钻杆,将钻机及钻杆等整齐放在不影响运输和行人的地点,整个工作面钻孔打完后,要立即将钻机上井进行检修。

十二、封孔时,向孔内装入注水管后,即向扩孔底部放入胶圈或直接注入100号水泥砂浆,充填至孔口并将砂浆捣固。

十三、注水管采用非金属材料,其伸入孔内长度不少于3米,外露长度不少于1米。

十四、封孔工作结束后,经两天水泥砂浆凝固后,即可将露在外面的注水管和水源管路连接进行注水。

十五、在注水时,要按设计掌握好注水压力、流量和注入水量,并做好记录,出班后进行汇报。

十六、注水时必须经常到工作面及顺槽观察注水情况,发现水管跑水,水从煤壁或封孔处大量流失时,要停止注水,进行处理。

十七、经常观察注水区域煤壁情况,发现煤壁挂汗,认为煤体已经湿润,即可停止注水。

十八、为了保证注水的有效湿润半径,及湿润毛细作用效果,必须从实际出发考虑全部湿润煤体的注水时间,一般注水时间要超前回采工作面15天左右。

第六节 防尘设施安装及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回采工作面上下平巷距安全出口60米左右安装水幕。

2、回采工作面上下平巷距巷口和回风口60米左右安装水幕。

3、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50米内,距回风口60米内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

4、盘区回风、皮带、轨道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井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

5、所有净化水幕必须迎风,水幕应封闭全巷道断面,并要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6、所有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要求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喷雾方向面对落煤点。

7、煤仓放煤口,应安装喷雾装置,雾流必须罩住煤流。

8、穿层煤眼,必须装设环形喷雾装置。

9、已投入使用而无喷雾系统的自移式液压支架,应装有自动式或手动控制水阀的喷雾系统,在控制区内每10米左右安设2个伞形喷雾嘴,移架时打开下风流侧的控制水阀,形成净化风流的水幕。

10、水幕、转载点洒水、架间喷雾所使用喷嘴必须使用铜质并检修维护,保证喷雾效果。

11、在有架空线的水平大巷安装、维护水幕,必须开停电工作票,并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作业。

二、安装注意事项

1、安装水幕洒水,严禁蹬踩运转中的皮带、刮板机,如确需蹬踩皮带、刮板机,应与皮带、刮板机司机联系好,并确保在停机时蹬踩。在高空作业,应蹬在踏实处,使用梯子时,应有人负责梯子的稳固。

2、安装、维护水幕洒水时,应注意周围围岩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同时注意乱钢丝绳、乱钢丝等杂物扎伤眼睛,保证安全。

3、负责检查回风巷,总回风巷等偏远地点的防尘设施时,必须配备两人以上协同工作。

4、其它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

第八章 爆破及地质测量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火工品管库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炸药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二、炸药库管理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三、管库工要了解炸药、雷管的性能,以及预防发生事故的方法,要懂得如何使用灭火器材。

四、炸药库应建立健全领、耗、退“三对口”制度,管库工要认真执行废品的登记造册或废品销毁制度。

五、库工接班时,除交接管理手续外,要把库外、库内的各处巡视一遍,内容包括:

1、库外看铁门和栅栏门是否锁好,通风口是否畅通。

2、库内检查炸药存放、码垛下是否垫板,堆放量是否合乎要求;风量、温度、湿度是否适宜;照明电缆有无破口,防爆照明设备有无失爆,吊挂是否牢靠;地上及墙角有无散包或遗漏的炸药或雷管;库内有无存放违禁物品。并搞好环境卫生。

六、要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发放原则。

七、炸药禁止敲击、抛掷、推拉等,要轻拿轻放,不许使用铁制工具。

八、不同种类的炸药,要分别放在库内的规定地点,不许混存混放,炸药库内不许存其它物品,也不许在库内搞其他无关的工作。

九、失效或损坏的灭火器材,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更换或增补。

十、在进行雷管分类、编号、保管等工作中,不要靠近金属带电及易发热的器具和物品。

十一、工作台上要铺有橡胶板,橡胶板上不得有铁钉、铝丝等金属物品。

十二、发放前雷管要做导通试验,电阻不合格和硬化的硝铵炸药,当水分超过0.5%时不发放,禁止发给一个放炮员(或同一个地点的背炮工)两种以上编号的雷管。领退炸药的手续,登记必须健全,不合乎手续规定的坚决不发。帐目要清,日清月结,按时上报。

十三、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库房,领导检查或有事入库须进行登记。

十四、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二节火工品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炸药运输工必须通过防爆管理部门的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炸药运输工严禁穿化纤衣服,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上班。

三、运输工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四、运送炸药,不允许敲击、抛掷、拖拉等,不允许抽烟打火,不允许接近火源,不要与带电物体接触。

五、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1、运送雷管必须使用专用的带盖的木制车箱,车辆内部要放上胶皮或麻袋,并且只准码放一层,没有专用车辆,可以用人力背送,背送时必须装入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2、硝铵炸药要成箱运输,用车运送时要注意平放,其高度不允许超出车沿,不许人搭乘车辆。

六、向井下送药要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好(井口人员,运输调度,绞车司机),炸药在运送过程中,不要在中途、井口、井底停留,在交接班时以及井口人多的时间不要运送炸药,绞车启动和停止,不要使矿车发生大的震动,速度不超规定。

七、人力背送不允许在中途停留,不要撞击,不要与带电物体接触,背带要结实,捆绑要牢固。

第三节 雷管检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应按下列程序对电雷管进行检测:

1、外观:目测外壳、脚线绝缘、封口塞或灌磺等,表面完好,属外观合格。否则应挑出不准使用。

2、导通:用光电导通表逐个检测,不导通者报废。

3、电阻:用规定的欧姆表或爆破元件测试仪等逐个检测电雷管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同一箱内雷管电阻差不超0.25~0.3Ω,全电阻过大或过小的雷管应挑出,按电阻差的类别重新分组使用。

4、起爆能力:通常用铅板穿孔法来试验,即:将雷管安放在直径50毫米、厚4毫米(6号雷管)或厚5毫米(8号雷管)的纯铅铸成的铅板中心,铅板放在切口平整、直径40毫米、高50毫米的钢管上。引爆雷管后铅板被穿透的孔径不小于雷管直径,否则按不合格品处理。

5、准爆试验:一般作20发串联起爆或作与施工条件相同的起爆试验,试验结果应全部起爆。

6、延期秒量:毫秒延期电雷管,用电子毫秒表检测,秒延期电雷管用周波表来检测延期时间。每段应测20发,误差不超质量标准规定的范围。

7、防水性能:如有防水要求,应将电雷管浸入水中一定时间后,作4、5项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要求。

第四节 炸药检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1、炸药检验工对炸药必须进行定期试验,失效的炸药必须妥善处理,处理失效的炸药,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铵梯炸药:严格检查炸药是否受潮或硬化。先把炸药卷一头的包纸打开,倒出一些炸药放在手中,用手握紧,然后张开手观察,如果炸药保持原状(粉末状态),就表明没有受潮;如果被捏成了块,就表明受潮。用手捏动药卷,如果药卷捏压处发生松动,就表明没有硬化;如捏压时感到十分坚硬,就表明已经硬化了。

3、受潮后,含水分超过0.5%的硝铵类炸药不许使用。硬化的硝铵类炸药,在使用前要用手揉松,使之不成块状,但不得将药包或防潮腊皮损坏。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铵类炸药禁止使用。变质不能使用的炸药必须交回药库。

4、严格检验硝化甘油类炸药是否冻结,主要是观察其是否带有冰花。严禁使用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第五节 发爆器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应熟悉爆破作业相关知识,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应掌握发爆器、爆炸材料的性能、《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规定。

三、发爆器维修应在地面专用的维修间内进行,配备本质安全型发爆器测量仪、导通表、万用表等常用仪器和工具,并配备用于发爆器除潮的烘干设备。

四、打开发爆器外壳时,应注意保护其防爆面,切莫碰、划,以免影响防爆性能。

五、发爆器维修步骤如下:

1、打开开关,如无声音,则检查电池是否连接好,有无断线的地方,如无上述情况,再用万用表测有无压降,如电压降至零,需更换二极管;如电压降不到零,则需更换变压器。

2、打开开关,如有声音,但放炮冲量小,则检查电容是否击穿,毫秒是否缩短,然后根据测试结果更换变压器。

3、若氖气灯不亮,先检查选配的电阻是否合适,分压电阻是否变质或被短路,氖气灯本身起辉电压是否改变,然后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更换电阻。

4、若导通指示灯不亮,应检查导通指示板上发光二极管或电阻是否损坏。

5、把开关拧到放炮位置,测试仪上仍有数字显示,应更换泄放电阻。

6、维修完毕后,安装好防爆外壳,用发爆器测量仪重新检查一次。只有当更换新电池后,放炮冲量达到20A2ms上,发爆器才能使用。

六、维修好的发爆器必须记入发爆器维修台帐,对每台发爆器的维修管理情况做到一清二楚。

七、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对正常使用的发爆器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备用发爆器两天检查一次,不合格者应作报废处理。

八、检查和维修瓦斯闭锁、网络闭锁等新型发爆器时,应严格按厂家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九、发爆器必须上架管理,每台发爆器只准配备一把钥匙,并必须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第六节 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地面、井下测量工。

第2条 必须学习《测绘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必须掌握测量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测量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熟悉测绘资料整理、计算及图纸填绘等工作。

第4条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第5条 应根据工程精度要求确定施测等级,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6条 不得在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汇总、图纸填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7条 测量人员应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没有施工设计或任务通知单、或与设计或规程要求相违背的,有权拒绝作业。

第8条 在高空或井筒中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仪器箱和其他用具须放置牢靠,严防坠落,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第9条 用于煤矿井下的所有测量仪器、设备等必须防爆。

第10条 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必须提前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中应加强前后瞭望,做好监护,保证人员与仪器安全。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员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的巷道内作业时,应事先联系禁止斜巷绞车运行,必要时停止工作面施工,然后方可施测。

4、严禁擅自进人盲巷、独巷或已失修巷道进行测量。

5、在特殊地点进行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6、井下工作面标定放线需打眼固定中腰线的,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第11条 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校和维修。各种新购置的仪器,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校。在生产中使用的仪器每年必须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校、计量。重要工程施测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校。

第12条 仪器下井或外出作业前必须检查仪器箱的背带、提手、搭扣是否牢固,锁扣是否完好,三角架各部螺丝有无松动、损坏,否则应及时加以修理。

第13条 背着仪器行走、乘车或上下罐笼时,应注意仪器安全。仪器从箱内取出或用后装箱时应双手把握仪器,做到轻取轻放。仪器架设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第14条 夏季在地面使用仪器,应避免阳光暴晒,必要时使用遮阳伞。

第15条 移动测站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箱。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腿。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第16条 全站仪一般应每月定期充放电一次,陀螺仪、激光指向仪每三个月充放电一次。

第17条 作业前,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相应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18条 作业前,必须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备齐必需的仪器、工具、材料等。

第19条 携带专用的记录簿、经检查无误的起始资料、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定数据等。

第20条 井下测点按其相应级别及使用时间的长短分永久点和临时点两种。具体设置方法按《煤矿测量规程》中第80条、第81条执行。

第21条 在井下进行采区测量时,测点的设置可由前视人员完成。前视点应确保通视,尽量考虑到前后视距及下一个前视有利或巷道特征处,在稳固的顶板或巷道棚梁上设置,且便于仪器架设。设置好后,应及时量取必要的测点要素。

第22条 经纬仪观测

1、仪器转动要平稳,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或超过一格时,应重新整置仪器并重测。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第23条 水准仪观测

1、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置平。

2、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第24条 全站仪观测

1、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要求对仪器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2、作业开始前,应使全站仪设置与作业要求相适应。

3、全站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

4、全站仪观测方法按《煤矿测量规程》和所测导线等级的要求操作。

第25条 水平角测量

1、水平角观测各测回,应均匀地分布在度盘和测微器上的不同位置。度盘和测微器的变换位置应按规程规定进行。

2、地面三、四等控制导线及精密导线水平角的观测,一般应采用方向观测法。

3、井下控制导线延测时,必须对接测点前的水平角和边长进行检查。检测水平角及边长与原测量值之差值不得超过相应控制导线的规程规定。

4、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或复测法。

5、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6、设点困难或边长过短时,为保证测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测。

第26条 边长丈量

1、当使用钢尺进行边长丈量时,基本控制导线的边长丈量应遵守以下规定:

(l)丈量时应注意行人和往返车辆,以免折断钢尺,钢尺不得扭曲和触及障碍物。

(2)分段丈量时最小尺段长度不得小于10m ,定线偏差应小于5cm。

(3)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应悬空丈量或托平丈量,并注记温度。

(4)丈量时,钢尺两端各应有一人拉尺,司尺由二人负责读数。每只段应以不同起点读数3次,读至毫米,长度互差应不大于3mm。

(5)边长必须往返丈量,其精度要求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2、一般导线边长丈量可凭经验拉力,不测记温度,采用往返丈量或错动尺位(1m以上)的方法丈量两次,其互差不应超过规程要求。

第27条 水准测量

1、地面等级水准测量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水准导线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而第二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2)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3)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根标尺必须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

2、三等水准测量应采用中丝读数法,并进行往返观测,也可采用单程双转点观测,两种方法每测站观测顺序均为:后―前―前―后。

3、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当两端点为高等级水准点或自成闭合环时,可只进行单程测量。由已知点起测的四等水准支线,必须进行往返或单程双转点法观测。四等水准测量每站观测顺序可为:后―后―前―前。

4、等外水准测量操作程序采用中丝法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与四等水准测量操作相同。

5、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

第28条 三角高程测量

1、地面三、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一般将观测方向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2-4 个方向,分别进行观测。若通视条件不佳,也可以分别对每一个方向进行连续观测。

2、每一个方向的垂直角的观测,要在垂直度盘的正、倒镜两个位置上进行。

3、在每次进行垂直度盘读数以前,必须将垂直度盘上的气泡精确调至中央。

4、仪器高、觇标高必须在测前、测后各量取一次,且两次误差不得超过4mm ,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5、井下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可与水平角观测同时进行。

6、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高和前视高,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第29条 井下碎部测量一般在导线测量的同时进行,可采用支距法、极坐标法或交会法。

第30条 为了满足填图的需要,须丈量测点至左右帮、三(四)角门等各帮的距离,测点至躲避硐、小水仓、硐室等中心的距离及宽度、深度,测点至弯道截取点的距离及各截取点至两帮的支距以及测点至巷道底板的高度。碎部测量的数据,应根据需要在手簿上绘图示意。

第31条 施工中报废的巷道和临时水仓、盲巷等,必须正确地控制迎头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第32条 井下各类巷道开工必须有开工通知单或设计,严禁无设计和开工通知单标定放线。对于独头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平面和高程控制。

第33条 测量人员必须对设计和开工通知单上的数据、附图进行校核,计算标定数据,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标定。巷道中腰线标定后,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交代清楚。

第34条 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他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第35条 次要巷道的开口位置及临时中腰线可用罗盘仪或悬挂半圆仪标定。当巷道向前掘进4-8m,必须用仪器重新标定,并检查标定的正确性。

第36条 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中腰线,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第206条规定进行。

第37条 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经纬仪、水准仪标定。

第38条 各种观测都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严禁自测自记。

第39条 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采用复述方法记录,能及时发现观测中的错误(如对错度盘、看错方向等)和超限情况。掌握好重测及取舍原则,合理地进行重测、补测。

第40条 每次观测必须记录工作地点、观测日期、仪器型号、观测者、记录者、导线等级及初、复测等。

第41条 作业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手簿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记录、计算正确无误,各项限差及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第42条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严禁凭记忆补记。外业手册中每一页都须编号,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撕毁手册中的记录纸。

第43条 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擦改、转抄。对超限划去的成果,须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所在的页数。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应严格一致。

第44条 计算、对算者必须及时独立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簿,确认无误及各项限差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内业计算。观测数据不全或限差超限必须进行补测或重测。

第45条 任何计算资料必须有对算。计算、对算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资料的计算、复算或对算必须从起始数据和观测数据原始记录开始,不得互相转抄。

第46条 计算资料字体要工整,计算错误的数字不准涂改,可划掉后重新写上确的数字。

第47条 各种计算资料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平差并计算测量精度。

第48条 计算资料、成果台账要按工作地点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封面要有名称、编号、单位、日期。要有目录、页次、示意图及必要的说明,计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图。计算后的最终成果必须及时填入专门的成果表,并建立台账。

第49条 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的原则

1、计算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他有关规程的要求。

2、所有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3、 用计算机处理的观测数据或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定期备份,同时入库。

第50条 生产进度图采用图板方式,原则按自然分层绘制。除地质构造不绘外,其余均按基本矿图中采掘工程平面图的要求绘制。当天测量应当天计算、当天填绘,特殊情况下最迟次日由测量人员填绘。

第七节 矿井地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地质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记录资料。

3、矿井地质工作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一。

4、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5、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楚、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6、每次观测都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7、煤系地层的观测:

一切穿过煤系地层的井巷均应逐层观测其岩性特征和厚度。对于煤层、标志层、煤层顶底板需要作重点观测,必要时,还需要采取化石、煤岩层标本和样品,进行化验和测试。

8、煤层的观测:

井巷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都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当巷道揭露全煤厚时,每个观测点应观测煤层厚度、各煤分层厚度,夹石厚度、岩性和坚硬程度;当巷道不能揭露全煤厚时,应按规定间距探明厚度。在层位难以判断,煤层对比困难时,应仔细观测各煤分层的宏观煤岩成份和类型,及其物理特征等。

9、地质构造的观测:

(1)观测断层的位置、形态、擦痕和阶步特征,断层面的产状要素和擦痕的侧伏角。观测断层带中的断裂构造岩的成份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和充填、胶结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定向标本,对断裂构造岩进行组岩组分析

(2)观测其他地质构造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做好记录并上图

10、负责编制“三书”,绘制日常用图。及时准确地为生产队组提供地质资料及预报。

第八节 水文地质工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地质规程》,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本矿区各煤层的采掘现状及积水情况。

3、经常深入井下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及时计算数据、上图并填写各种台帐。

4、及时准确地为生产队组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及预报。

5、负责编制防治水规划和计划,及时编制对上覆煤层采空区积水进行探放的设计和通知单,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九节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探水

第1条 探水前的注意事项及其准备工作:

l、要详细了解积水区情况、工作地点四周的环境,并要熟悉撤退路线。

2、加强靠近探水工作地点附近巷道的支护,背好顶帮。靠工作面煤壁打好立柱或戗杠和护板,背帮牢固,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及支架。并准备好堵水的木楔等材料。

3、检查排水系统出水路线是否畅通,根据预计出水量确定是否加大排水能力。清理好水沟、水仓,保证其畅通。

4、估计水压较高、水量很大时,要在探水孔口安装套管。套管要安装牢固,封堵严密。水阀、压力表要齐全,以便放水时控制放水量。在特别危险区域还要选择坚固地点砌筑水闸墙。

5、探水工作地点要配备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涌出浓度。当瓦斯含量达1%时,必须停止钻机;达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法改善通风,使其降至1%以下,再开动机器。

6、探水地点要安装电话,以便及时与调度室和泵房联系。

7、检查安全退路,使其退路畅通无阻,万一发生大量出水,工作人员能顺利地撤离危险区,并通知受水害威胁区域的工作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8、开钻前应准备好足够数量的套管,以便及时使用。

9、开钻前,先启动电机,再用电笔检查电机是否漏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要准备好记录本,将眼的方向、深度、角度、位置等情况详细记在本上。

第2条 打钻时要按照探水《作业规程》规定的超前距离、帮距、密度和钻孔布置形式进行。

第3条 待冲洗液由孔内流出后方可钻进。钻进时,扶把人应站在钻进把的侧方,不能站在与进把成一直线的地方,以免手把伤人。

第4条 钻机开钻钻进3米后,必须安装套管,否则不得继续钻进。安装时,应先抽出钻杆,换上较大直径的钻头,把钻眼扩大到套管的长度,将套管插入钻孔,并且在管与煤(岩)壁之间填入碎麻,再用铁楔打牢、打紧、上好卡子,检查牢固后,方可插入钻杆继续钻进。

第5条 钻进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观察钻孔情况,并做好记录,当钻入老空区后,不许继续钻进和撤出钻杆,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邻近能够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认真检查瓦斯情况,确认安全时方能继续工作。

第6条 当打透积水区时,如水压很大或煤墙厚度不足5米时,都不要盲目退出钻杆,应马上报告调度室。

第7条 撤钻时要详细检查钻具,如不能用的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8条 探完水后,必须将探水情况、钻杆钻入孔内的深度、数量详细整理并记在记录本上,以便随时了解探水情况,掌握超前距离。

二、放水

第9条 放水前:

l、加固支架,疏通水沟,不能使水任其乱流,并通知有关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和泵房作好准备工作。

2、进行水压、水量及煤层透水性试验。应根据排水能力的大小和矿井水仓储水量,用闸门控制放水量,以免造成水灾。

第10条 放水时:

1、不允许单人到工作地点附近,至少有两人以上,并不准同时近前。距离要保持在10~15米,而且其中一人必须是瓦检员,以防有害气体危害人身安全。

2、密切注意水量的变化情况。当放水眼不出水时,应分析情况,如果顶眼、中眼都不出水时,应在底部打眼放水,直到底眼没有水为止。

3、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留防水煤柱或岩柱,还可用水泥砂浆等堵水材料,通过钻孔注入到溶洞、断层破碎带及古空等,将这些水路充填,也可起到堵水作用。

第九章 洗煤厂各工种操作规程

第一节 集控室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集控室操作人员须经专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2条 须知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全厂的工艺流程,掌握设备的基本构造、设备的基本布置及编号。

2、熟练掌握PlantScape控制系统的控制、操作原理。

3、熟悉岗位定员,能及时与岗位联系,了解生产过程中的现场状况。

第3条 起车前

1、全面了解掌握主厂房内部情况、岗位工上岗情况,维修工是否撤离现场,是否具备起车条件。

2、联系岗位工,了解现场情况,特别应提醒岗位工给411、412、413三桶鼓气,保证管道、泵体畅通。

3、主厂房起车前,必须启动外围上仓系统,保证704、705皮带在联锁或非联锁状态下运行,并观察706、707皮带运行情况。

4、启车前,将所有的自动加水阀设置为operate和owto状态。

5、调出主厂房流程图401,将自动阀V044、V038、V041、V001、V003、V030、V035全部打开。现场将413给料阀打开。

第4条 起车中

1、将顺启画面420调出,选择屏幕左上角顺启按钮,然后点击提示符“YES”。

2、起车过程中要密切注意顺启设备的状态,如有情况及时与岗位工联系处理。特别是起车中发现421、422泵体有沉积堵塞现象,须停车处理时应即时停车。

3、在起车中,如231筛板上有堆积煤料,应根据堆积量的多少,选择联锁或非联锁起车,保证混料桶不堵塞。

4、起车中,要密切观察412桶位和密度的上升情况,需要加介时,联系岗位工启动424加介泵。

5、在观察组画面液位的同时,要注意281、481、581旋流器的压力幅度,波动幅度应在设定值上下2个点波动,如幅度太大,应采取措施调整。

第5条 运行中

1、只有当介质密度达到1.38以上(设定值1.45),方可带煤投入运行。

2、带煤前,必须将各皮带秤的原始数据进行记录,同时设定172给煤机的变频值。

3、认真观察各桶位变化情况,保持桶位在一定高度。

4、与岗位工联系,了解磁选机、281、581旋流器底流的出料情况,保证旋流器底流出料成伞形状。

5、观察各种返回报警记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6、认真填写运行班志及记录。

第6条 停车

1、接到停车命令后,先将172给料机停止,然后待151皮带没料后停止151,同时必须保证缓冲仓无溢煤。(仓位在80%报警,87%满仓)

2、观察281、581底流是否澄清,停煤10分钟后,观察两旋流器底流变成清水后,主厂房进行顺停。

3、调出主厂房顺停画面,选择顺停,点击提示符“YES”。

4、停车后,观察桶位变化,如有自动加水阀在开启状态,要关闭。

5、停车后,将V001、V003、V030、V035关闭,同时通知现场将413气动阀关闭。

6、将主厂房联锁状态转变成非联锁。

7、与选煤队值班人员联系,说明主厂房设备已停。将704、705、706、707及114、107、109打到就地,以不影响选煤队的工作。

第7条 交班

1、向接班人员介绍当班情况,填写完整当班记录并签字。

2、当班发生的事故和处理情况向接班人员交清,并提请下班注意哪些问题,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第二节 带式压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接班时注意事项:

1、检查各部件(包括导向系统、传送带、各按钮)是否齐全、完好;各个辊轮是否干净(特别是导向辊要干净)。

2、检查滤布是否完好,煤泥溜槽是否有堵塞现象。

第2条 启车前的准备工作:

1、给浓缩池底流口鼓气;

2、打开压滤机气阀,调好上下气包的气压;

3、与集控联系,开启滤布清洗泵。

第3条 设备运行:

1、压滤机741、742开启后空运转5—10分钟,洗净滤布;

2、与集控室联系开启752皮带(注意正反转:洗煤时通知正转,不洗煤时通知反转);

3、打开621补水阀门;

4、与集控室联系开启722、726底流泵;

5、开启絮凝剂加药泵;

6、调整压滤机的驱动速度,入料泵频率,絮凝剂泵的频率,使三者达到最好的压滤效果;

7、运转正常以后,随时观察以下情况:

1)752皮带转向和运转状况; 2)托辊是否有跑料情况;

3)滤布是否有跑偏现象; 4)压滤效果。

8、如在运转中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先停机,关气阀,停入料泵,停絮凝剂添加泵,补水泵,626滤布冲洗泵,752皮带机。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再重新按程序启动。

9、正常停车前,先停入料泵,絮凝剂泵,用补水泵的水冲洗入料管道,观察滤布冲洗干净后,再停压滤机,626泵,关气阀,停752皮带机。

第4条 交班:

交班时把本班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第三节 箱式压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压紧:

1、检查油缸上的电接点压力表是否在原设定范围内;

2、检查滤布是否有皱折,是否嵌入滤液排出孔,堵塞此孔;

3、检查滤板入料孔、排液孔是否堵塞;

4、检查大梁是否弯曲,滤板是否排列整齐,是否有滤板倾斜现象,滤板间密封面是否干净;

5、如果一切正常开始压紧,到达规定压力时,观察压滤机是否自动保压;

6、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有部件松动、漏油及工作不正常情况;

7、保压期间,不得对电控箱断电,也不得按停止按钮。

第2条 进料:

1、检查大梁是否弯曲;

2、检查滤板是否错位、倾斜及偏移;

3、检查压榨回液管阀门是否打开;

4、检查进料口上电接点压力表是否在原设定值;

5、如果一切正常打开进料阀,开始进料;

6、观察是否有损坏的滤板、滤布,是否有喷料现象。

第3条 压榨:

1、检查压榨管上的电接点压力表是否在原设定值,压榨水温是否在35℃—40℃;

2、检查进液管阀门是否打开,回液管阀门是否关闭,保证压榨水管畅通无阻;

3、如果一切正常,开始压榨;

4、观察是否有损坏的滤板。

第4条 反吹:

1、检查反吹阀是否在开启位置;

2、观察气源压力情况及反吹管路是否畅通。

第5条 卸料:

1、检查压榨泵是否停止、压榨进液阀门是否关闭、排液阀门是否打开;如果自动进料阀出现故障,必须关闭手动进料阀;

2、开启卸料皮带机;

3、压紧板松开时,检查压紧板及液压系统的运行情况;

4、取拉板卸料时,检查取拉板小车是否同步、是否有错位的滤板;

5、检查并处理滤布、入料孔、回液孔上粘着的煤泥;

6、观察滤布、滤板是否有损坏的情况,检查滤布的整齐及皱折。

注:经检查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必须及时处理,避免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

第四节 9.8米、11.0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入料皮带

1、接班检查:

检查托辊数量是否正确和托辊有无损坏,托辊架有无螺栓松动,地角螺丝是否固牢,皮带有无破损,机头箱有无螺栓松动或机械裂纹,急停按扭是否松开,上班浮煤是否清理(包括皮带走廊清扫),机关箱是否清洗。各入料水管手动阀门是否在正确位置,冲洗水管是否盘放整齐,172给料机拉杆、拉绳是否完好。

2、启车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好班内所需维护工具和清洁工具,随时准备维修设备或清除物料堆积。

各项工作准备就序后与集控室联系“可以启车”。

3、运行巡检:

设备运行中,随时检查托辊脱落或皮带跑偏并加以较正,检查螺栓有无因振动而松动并及时拧紧,电机或轴承有无不正常发热,适宜调整入料水管入料量大小,对物料堆积或皮带上有明显杂物及时清除。随时与集控室联系报告运行情况。如有急需停车,必须与集控联系或报告值班经理。

4、停车后工作:

清理物料堆积或清洗设备,做好运行日志,对本班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做好记录,安排检修班。卫生清理好将工具摆放整齐。

5、交班内容:

与接班人认真检查第 1 项后,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第2条 絮凝剂添加系统

1、接班检查:

检查添料箱内药剂量多少,各固定螺栓是否有松动,贮料桶内液位、操作面板是否在正确画面,入料水管及药管是否畅通,入料阀门是否在正确位置。待加絮凝剂是否存放完好,水压是否正常。杂物清理是否干净,并填写好接班记录。

2、启车前准备工作:

准备好各种添加和维护工具,随时准备加药或维护工作。松开急停按钮。

各项工作准备就序后与集控室联系“可以启车”。

3、运行巡检:

设备运行中,随时注意添加药剂并检查各入料出料管是否畅通,各运行电机是否发热,检查搅拌筒和贮料桶液位是否正常,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并与集控室联系,正确操作控制面板,急停时与集控联系并进行处理。

4、停车后工作:

清理好卫生,将控制面板返回到初始状态,在本班发现并没有及时处理的问题,交班前进行检修。将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5、与接班人认真检查第 1 项后,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第3条 各旋流器

1、接班检查:

检查卫生情况和气动阀门是否能灵活开闭,压力表、螺栓松紧是否有不复位现象,填写好接班记录。

2、启车前的准备:

检查入料管和排料管是否畅通,旋流器是否畅通,入料阀门是否打开,一切正常后与集控室联系“可以启车”。

3、运行巡检:

当给料泵供料后,正常情况下旋流器底流座呈伞形喷射,若底流口出现绳状,应调节入料阀门,检查底流口有无大块物料堵塞。

检查旋流器溢流口工作情况,如果流溢量减小或无溢流产生,则应判断旋流器溢流管是否磨损严重,必要时停机进行检查,同时与集控室联系。检查底流喷咀磨损情况,及时更换,

当旋流器内发生堵塞时,可用短棒等工具自底流口处理堵塞,拆卸前须做好吊挂工作,冲洗完必须上好底流端口。

在处理旋流器堵塞或更换喷沮时必须关闭入料阀,禁止在有压情况下作业。

4、停车后工作:

当旋流器供料泵停止供料后,应检查底流口是否有堵塞,如有堵塞应及时处理。

检查旋流器各部件螺栓的紧固情况。

认真清理卫生,将冲水管盘放整齐。

5、交班内容:

与接班人认真检查第 1 项后,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第4条 磁选机

1、接班检查:

卫生清理情况,入出料阀开闭情况,入料箱内有无粗粒或絮团并及时处理,填写好接班记录。

2、启车前的准备:

检查入料管是否畅通,入料槽筛网是否有粗颗粒及杂物。

检查磁偏角有无变化,滚筒表面有无破损现象。

检查精矿管子、尾矿管子是否畅通。

检查各段底流调节阀门位置是否合适,安全罩是否安全有效。

与集控室联系“可以启车”。

3、运行巡检:

磁选机在运转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电机、减速机的工作情况。

检查精矿管、尾矿管是否畅通,检查磁偏角是否在合适的位置。

保持排矿口畅通,检查入料箱筛网上有无大颗粒堆积和杂物,如有应及时清理并通知集控室及有关人员检查原因。

保持磁选机溢流口畅通;

保持磁选机有合适的液位。

检查入料箱四个精矿冲水孔流水情况,防止堵塞。

4、停车后工作:

正常情况下需将磁选机槽内介质全部回收后方可停车。]

停止运转之后应检查给料槽内是否有残杂物料或大颗粒。

长期停车之前,应对磁选机滚筒或精矿槽进行清洗。

发现磁选机卡住之后,应立即停机,并通知集控室及有关人员,然后才能进行清理。

5、交班内容:

清理好卫生,盘放好清洁工具后和接班人共同检查好以上各项后,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方可交班。

第五节 172给料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本操作规程包括151皮带及缓冲仓在内为172给料员的操作和维护项目。

第2条 接班时注意事项:

1、认真检查151皮带上有无杂物,皮带尾有无积煤,下皮带上有无尖利物体,辊轮有无缺损。

2、检查控制线路有无电源,线路及按钮有无损坏,急停按钮要松开。

3、检查172弹簧及其吊挂装置是否有折断现象。

4、检查电气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正常。

5、查看杂物仓的闸门开合情况。

第3条 在确认机械、电气、设备均无异常后,与集控室联络汇报,并等到下部设备运行稳定后,方可开动172给料机,再将给料机闸门打开。

第4条 在设备运行后

1、要经常查看给料溜槽有无堵塞,是否畅通,151皮带有无跑偏;弹簧及其吊挂装置是否损伤,联结处有无折断,给料是否均匀,并适当调节。

2、经常注意观察电机的温度情况,润滑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如有异常及时与控制室联系。

3、注意检查簸箕振幅(要求1.75cm)大小,并适当改变给料槽的倾角,调整悬挂吊杆和弹簧、双振幅和频率,适当调整控制仓口的闸门大小,使给料平稳、均匀。

4、注意缓冲仓的存煤情况,如果拉空,与控制室联系。

第5条 正常停车后,首先要将给料闸门关好,并通知控制室,将皮带彻底拉空后停下皮带。

交班前,要对电气、机械设备再次检查,做好记录及时与下班操作员交接。

彻底清理当班卫生。

第6条 下列情况须紧急停车

1、当仓口堵料,尤其是铁器物堵塞时而不能下煤,须处理。

2、给料槽的吊挂装置突然断裂,没有双振幅和频率,物料不向前移 动,造成堆积堵塞状态。

3、下部运煤装置突然发生事故。

4、皮带严重跑偏。

5、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这些情况下可以紧急车,停车后要马上与控制室联系。

第六节 6.65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接班时须检查的项目有:精煤筛、矸石筛、合介分流箱、重介分流箱、浓缩机。

第2条 精煤筛(矸石筛)检查内容:

1、检查入料、出料槽是否畅通,筛下漏斗是否畅通,开机前必须保证各条管路的畅通。

2、检查筛板屋面上有无杂物,筛面是否有堵寒或严重磨损,筛缝间隙要符合规定。

3、检查压条、卡板是否松动,如有松动要及时处理。

4、检查喷水管的卡扣是否是松动,喷水管的阀门是否打开,喷嘴是否完好,保证均匀喷水。

5、检查激振器油位,驱动电机三角带磨损情况,电机护罩的螺栓是否松动,万向节螺栓的松动情况。

6、弹簧上有无铁屑以判断弹簧是否断裂。

7、检查筛面上有无物料,保证筛子在无载存情况下起车。

第3条 运行

1、筛体起动前,岗位人员在其1米以外监控,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2、物料均匀地分布在筛面上,及时捡出筛面上的杂物和超粒度物料。

3、喷水角度适合,分布均匀,压力充足。

4、根据物料的厚度,适时调节喷水量,以保证充分脱介、脱水、脱泥的效果。

5、检查溜槽无积存物料现象,筛下漏斗各段是否有积水存介现象,离心机给料槽无堵塞现象。

6、观察激振器震动情况,主电机有无异常响声与异味。

7、观看筛上各段物料的筛分情况是否充分。

第4条 停机

1、设备或人身有特别重大的事故,可以按下急停并及时通知控制室。

2、筛子完全空载后,方可停车。

3、注意振动设备停下后共振设备的特别摆动,以保证设备的安全。

4、即时停止喷水阀。

5、待停机完全稳定后,及时清理设备卫生,特别是筛板上的纤维物堵塞。

第七节 5.20米平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螺旋分选机

1、接班检查:

检查分配管路和分选槽内是否畅通和有无大颗粒在内,调整手柄是否关闭,中部断面槽内刻度棒是否在合适位置,附近冲水管是否畅通,填好接班记录。

2、启车前的准备:

根据煤质情况及时开启或关闭相关阀门,决定是否使用螺旋分选机。

检查分配箱入料管是否堵塞。

检查螺旋槽内是否有大颗粒煤或杂物。

检查出料调整手柄是否在合适位置。

检查分选槽面有无损坏。

如无上述情况,方可与集控室联系“可以启车”。

3、运行巡检:

随时观察螺旋分选槽槽面物料流动情况,及时调整入料加水阀门大小。

发现有过大颗粒(+8mm)应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

发现螺旋分选槽槽面上物料层有过大变化时应与集控室联系,分析一级旋流器工作情况。

发现螺旋分选机堵塞及时处理。

根据需要调整出料手柄位置。

4、停车后工作:

检查分配箱内管料是否堵塞。

发现过大颗粒及时拣出,专门处理。

认真清理卫生后盘放好冲水管。

5、交班内容:

与接班人认真检查上述各项后,填写好交班记录。

第2条 离心脱水机(VM 1500 FC 1200)

1、接班检查:

检查螺栓是否松动,防护罩是否紧固,三角带是否有破损情况。出、入料管路是否松动,油管是否破损,油泵油压是否归零,电机接线是否破损,筛篮内是否 清理干净,填写好接班记录。

2、启车前的准备:

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机座、防振装置、电机底角螺栓有无松动,三角带是否齐全,各安全防护是否安全可靠。

检查润滑油位是否正常,有无漏油现象。

检查筛篮内有无积存物料,筛篮有无破损,离心液管道、入料管(FC 1200)有无堵塞。

通过检查门,察看筛篮是否有磨损情况。

如无上述情况,与集控室联系“可以启车”。

3、运行巡检:

离心机手动启动时必须先启动油泵电机,待油压正常后,方可启动旋转电机和振动电机(VM 1500)。

离心机运转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是否有异常响声或摇晃现象,如有则应旁路停车检查。

经常检查润滑油位和油压及偏心块上下有无位移(VM 1500)。

检查产品水份是否正常,如水份过大应检查来料或停机检查筛篮。

因不平衡而造成机器剧烈振动,应及时停下设备,上安全锁,打开观察门,检查筛篮是否松动,筛篮是否有堆积排不净,要清扫筛篮。

检查入料口、排料口和离心液管是否有堵塞现象,检查离心液管中是否有跑粗现象,以判断筛篮磨损情况。

4、停车后工作:

正常情况下离心机停机需待筛篮内物料排净后方可停车。

停车时应停止旋转电机和振动电机(VM 1500)3 MIN以后再停止油泵电机。

在停车时,一定确保排净该设备所有物料。

停车后,对筛篮和入料溜槽管路进行清理,确保畅通。

认真清理好各项卫生后,盘放好冲水管。

5、交班内容:

与接班人认真检查好相关内容后,填写好交班记录。

第八节 分流箱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上岗后首先查看分流箱的控制电路、气管是否有坏损,气管为开启状态。

第2条 检查箱体内是否有异物阻挡分流。

第3条 检查通向各处的管道有无堵塞,是否畅通。

第4条 在分流箱向外喷溅时,通知控制室减少给量。

第5条 停机后将检查盖盖好。

第6条 及时处理现场卫生。

第九节 浓缩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开机前准备

1、检查浓缩机底流泵的进出口是否通畅,适时补气吹通。注意絮凝剂的管道是否畅通,及时打开各管通的控制阀。

2、检查浓缩池的耙位高度,耙架扭矩,床层厚度并作记录。

3、检查取样箱内的清水冲洗情况,絮凝剂自动补加速度,并作好记录。

4、注意浓缩池内的水位,事故池内的水量,以保证当班的外来补水不使清水池溢流,必要时采用621补水泵的清水作絮凝剂推动水进行循环,如果621补水变黑,及时改用厂外补水,并告知值班经理。

5、随时注意耙架的运行情况,保证耙架在无扭矩的情况下运行。

第2条 运转

1、除停电和浓缩池须检修外,浓缩机和耙架必须处于常开状态。

2、开车时如果浓缩池无溢流,应及时从事故池内提取清水或从厂外补水。

3、观察耙子的运行情况,注意浓缩机电机和轴承的发热情况,减速箱内的油位高度不低于最低限位。

4、密切注意絮凝剂的加药速度和浓度,以确保浓缩池溢流不发黑,清水层保持在4英尺以上,煤泥厚度不超过3英尺。

5、严格禁止在浓缩池上方堆放杂物,防止工具落入池内。

6、交班前彻底清理浓缩池内的卫生。

第十节 2.15米平台、事故池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须知:

1、工作范围

VM1500离心机、空压机、冷干机、底流泵、喷水泵、补水泵、清洗滤布泵所在范围。

2、了解离心机、空压机、冷干机各泵的工作原理,掌握维修常识。

3、掌握各台设备在工艺环节中的作用。

第2条 起车前准备:

1、检查VM 1500离心机机体内是否有存煤,否则要冲洗干净,皮带是否松驰,是否需要注油。

2、空压机要检查空气循环系统空气阀等阀门是否打开,是否要注油。

3、各泵要检查皮带张紧程度、漏水情况、螺栓紧固等。

4、具备起车条件及时与集控取得联系。

第3条 运行巡检路线内容:

1、起车运行后,操作员巡回检查,听各台设备的运行是否有异常声音和振动,三角皮带是否断裂或打滑。

2、离心机要注意筛篮的磨损和注油,空压机要看压力是否能够满足机器运行,冷干机要在空压机运行前开。

3、经常检查泵的压力、注油情况,不得因为不问题影响生产。

4、空压机在运行中不得注油、检修,只有停机释放压力后,才可进行检修。

第4条 停车后的工作:

1、停车后,要清洗离心机筛篮,关掉空压机、冷干机。

2、底流泵在停车后要加清水冲洗,防止物料堵泵。

3、喷水阀门要全部关掉,杜绝液位出现忽高忽低。

4、停机后,要认真检修空压机、冷干机,为下一班做好准备。

第5条 交班内容:

1、要向下班各岗位人员交接上班存在的问题或下班人应重视的问题。

2、填写好本班运行情况记录,为下班作参考。

3、班后要搞好主厂房各岗位卫生,以便更好服务下一班。

第十一节 o.oo米操作平台(东部)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须知:

1、工作范围,±0.00米东部、加介泵、稀介泵、合介泵、离心液泵、煤泥泵、重介泵、螺旋产品泵、螺旋矸石泵、623扫地泵所在范围。

2、了解各种泵的构造、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压力)、维修保养常识。

3、掌握各种泵在生产中的调节速度和参数设定,及其在工艺环节中的作用。

第2条 起车前的准备:

1、检查介质坑是否要加介质,合介桶、泵,稀介桶、泵,重介桶、泵要鼓气,每次鼓气时间不小于5分钟且必须鼓通。(鼓气必须关闭阀门)

2、检查阀门开闭状态,阀门没有打开严禁泵长期运转。

3、为了确保上料正常,在开泵前要与集控室及上下岗位密切取得联系,待到答复后,方可启动泵,观察上料情况,如果一次不上料可停泵,采用再次鼓风,带水办法且不可频繁启动泵来达到上料目的。

第3条 运行巡检内容:

1、泵启动后,要经常检查有无异常振动和声响,三角皮带有无反转或断裂打滑,轴承是否发热,密封是否正常,电机或泵体的紧固螺丝是否松动,自动补水阀、液位传感器是否运行正常。

2、注意桶位平衡,严防出现泵吸空现象,确保泵达最佳状态。

3、发现上料不均时,报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测试和调整,或更换叶轮。

4、介质泵不上料时,尽量采取短时间用水冲加压的方法打通入料及冲洗泵,应避免多次起动。

5、泵运转一年时间后,应根据盘根使用情况均匀调整开关(压盘)到有少量滴水为止,但切不可调到无滴水,如果盘根发热可调松填料压盖,使漏水量更多。

6、在本工作范围内不断巡回检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4条 发现问题后的处理措施:

1、发现问题后要冷静思考,及时与集控室取得联系,不要忙于停机或误操作。

2、现场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要推到下一班,如紧固螺栓、更换皮带等。

3、发现泵冒烟首先要浇水降温处理后,再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检修方案。

4、泵式电机运转声音异常,要认真判断故障原因,不要轻易耽误生产。

第5条 停车后的工作:

1、接到停车命令后,首先要判断桶内的煤是否全部处理,否则不许停泵防止堵塞,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2、停车后要关闭阀门。

3、停车后要认真检查阀门、气路等是否有损坏,要及时更换。

第6条 交班内容:

1、填写好本班运行日志:包括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提示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

2、属于本班工作范围的一切事务,绝不能留给下一班,包括卫生清洗、工具存放等向接班人交接好。

第十二节 o.oo米操作平台(西部)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范围

厂房西侧±0.00米平台包括滤液泵、扫地泵、块煤皮带尾、末煤皮带尾、絮凝剂储料桶、絮凝剂加药泵。

第2条 接班时的检查项目

1、滤液泵:

1)检查滤液泵的皮带是否松动或破损;

2)检查滤液泵的急停按扭是否复位;

3)检查底流阀是否关闭,泵体截止阀是否打开;

4)检查通向滤液桶的各条管通是否通畅;

5)检查电源控制线路是否坏损漏电。

2、扫地泵:

1)检查扫地泵皮带是否松动或破损;

2)检查扫地泵的急停按扭是否松开(复位);

3)检查泵体是否有堵塞,扫地坑内是否有大粒物要即时清除;

4)检查扫地泵的管道是否通畅;

5)检查电源控制线路是否坏损漏电;

6)在扫地泵运行时,如果水已抽空,要及时与控制室联系,在确认已经为“就地”状态时,方可停机按下急停。否则,会影响联机运行,造成停车事故;

7)在运行时,如果听到机器有异常声响,轴承或电机过热要及时汇报值班经理。

3、精煤皮带尾(块煤皮带尾):

1)起车前,首先要认真检查清扫器是否异位,皮带上有无杂物,要及时较正和清理;

2)将皮带上的污水放净,并与集控联系,请求互相通知后再起车;

检查辊筒润滑是否良好;

3)检查辊托是否有坏损或脱架现象;

4)起车后,经常检查皮带有无跑偏,给料是否均匀,离心机溜槽是否堵料,如有问题要及时与值班经理联系并尽快处理。

4、压滤机皮带(752滤饼皮带):

1)检查拉绳开关是否复往,如有异常与控制室联系;

2)检查皮带辊托有无损坏或脱架;

3)检查油冷式电动辊筒的油位是否符合要求,轴承润滑是否良好;

4)检查弹簧清扫器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复位处理;

5)起车后,经常观察皮带有无跑偏以及皮带的正反转情况;

5、絮凝剂加药泵:

1)注意泵的管道是否畅通,阀门的打开情况是否正确,确定无误后,方可开泵;

2)检查絮凝剂控制面板的电源开关,备用泵选择情况,手动调速开关是否正确与泵对应,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操作;

3)检查推动水源是采用厂外清水还是621补水,要正确开启相对应的阀门;

4)密切注意浓缩池絮凝剂添加泵的备用选择情况,实地转速絮凝剂有无上料;

5)经常与压滤机操作员及浓缩机操作员保持联系,以确保正确地输入泵的转速;

6)检查储料筒内絮凝剂的液位,随时与加药员保持联系。

6、其它:

检查所有的自动阀门的位置为正确指示,所有的用气管道保持畅通。

停机后彻底清理所辖区的卫生。

并将当班的设备运行情况详细记录,以便下班操作员正确操作。

第十三节 设备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检修班在开班前后首先要询问上班的生产情况、设备运转情况,了解生产班出现的故障,确定解决方法。对需要进行日常维护、加油的设备,定专人进行专职维修。

第2条 皮带机

1、检查是否有跑偏、撕裂和打滑现象,急停按扭是否复位。

2、上下皮带的磨损情况是否完好。

3、检查皮带周围以及上下带有无杂物、积煤,需清理干净,冬季检查有无冻结现象。

4、检查皮带走廊有无积水,是否清理干净。

5、检查上下托辊是否齐全,传动辊的轴承是否完好。

6、皮带溜槽是否有堵塞现象。

7、皮带张紧度是否正常。

8、拉紧装置是否可靠灵活,皮带清扫器是否正常。

9、皮带秤部件以及周围是否清洁,保持卫生,以防影响秤重的准确度。

10、在停机需检修时,必须先通知集控室停电、上锁。检修后,解锁现场试车。

11、检查电机与减速器的工作情况,齿轮的咬合情况,有无杂音和过大振动。

12、检查皮带尾的防护罩是否齐全可靠。

第3条 旋流器

1、检查入料管和排料管是否畅通。

2、检查旋流是否畅通、磨损程度如何。

3、检查入料阀门是否能正常打开。

4、检查旋流器各部件螺丝的紧固情况。

5、检查旋流器溢流口与底流口是否磨损。

第4条 压滤机

1、检查滤布是否平整,电机与减速器声音是否正常,各管路是否有漏水、漏气现象,压力是否正常。

2、检查各阀门是否正常。

3、检查风箱是否能达到规定的张紧度。

4、检查各跑偏开关是否灵活,喷淋器是否完好。

第5条 各种泵

1、检查电机和泵的紧固螺丝是否松动。

2、检查入料阀门是否能正常开、关。

3、检查密封水、冷却水是否畅通,盘根是否安全可靠,泵三角带的磨损情况,三角带的张力是否正常。

4、检查泵的管路是否漏水。

5、检查泵的振动有无异常响声。

6、带水带介检查管路是否畅通。

第6条 脱泥、精煤、矸石筛

1、检查入料、出料槽及筛下漏斗是否畅通。

2、检查卡板、压条、喷水管卡子螺丝是否松动。

3、检查筛面是否有杂物以及筛板磨损情况,筛缝间隙是否超过规定要求。

4、检查各段喷水管是否畅通,喷嘴是否正常。

5、检查电机三角轴的连接情况。

6、检查弹簧是否有断裂痕迹。

7、检查排料管是否畅通。

8、检查耐磨砖是否有脱落。

9、开启筛子,检查振幅是否达到要求。

10、检查喷水角度适合,是否能分布均匀。

第7条 浓缩机

1、检查电机与爬架的紧固连接是否完好。

2、检查各管路是否畅通,加药系统是否能正常给料。

第8条 磁选机

1、检查料筛网是否有杂物堵塞。

2、检查磁偏角有无变化,滚筒表面有无破损现象。

3、检查精矿管、尾矿管是否畅通。

4、检查底流阀是否完整,调节是否灵活。

5、检查电机、减速机是否稳定,安全罩是否安全有效。

6、开启磁选机,检查液位是否能达到要求。

第8条 空压机

1、检查各气路是否有跑气现象,是否有堵塞现象。

2、检查各控制阀门是否能灵活可靠。

第十四节 电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压滤机

1、检查是否有报警现象。

2、检查各跑偏、风箱等气控阀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电机声音是否完好以及轴承的发热情况。

4、检查拉绳、急停各启动按扭是否完好。

5、检查内部接线是否有脱落现象、松动现象、打火现象。

第2条 离心机

1、检查油泵压力是否能达到要求。

2、检查油泵与主电机、振动电机的闭锁关系。

3、检查现象的起停按扭是否灵活可靠。

4、检查电机的发热情况、电机的接线情况与绝缘情况,并作一记录。

第3条 泵

1、检查电机接线情况。

2、检查电机绝缘以及轴承发热情况。

第4条 其它

1、检查各仪表是否完好,压力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2、检查MCC各台开关的接线紧固是否有松动打火现象。

3、检查各台设备的运转情况。

4、清理各台电气设备上的杂物、灰尘。

5、确保浓缩机的正常运行,不能长时间的停止。

6、检查电缆桥架上的电缆吊挂是否整齐。

7、检查各台设备的绝缘情况与接线情况,每一旬检查一次。

8、检查各台电气设备是否有进水现象。

9、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上锁、挂牌做到谁停电,谁送电,现场试机。发现电缆有破口必须使用接线盒。

注:电工

1、检查各台泵的轴承是否有无油。

2、检查各台电机的轴承是否有油。

3、检查各台离心机是否有油。

4、检查各转动部件的滚筒是否有油。

5、检查各减速器是否有油。

6、注完油并清理干净,作记录每周不少于一个循环。

7、检查各激振器是否有油。

第十五节 旋流器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入料管和排料管是否畅通。

2、检查旋流器是否畅通。

3、检查入料阀门是否打开。

第2条 运转:

1、当给料泵供料后,正常情况下旋流器底流应呈伞形喷射,若底流口出现绳状,应调节入料阀门,检查底流口有无大块物料堵塞。

2、检查旋流器溢流口工作情况,如果溢流量减小或无溢流产生,则应判断旋流器溢流管是否磨损严重,必要时停机进行检查。

3、当旋流器内发生堵塞时,可用短棒等工具自底流口处理堵塞,拆卸前须做好吊挂工作,冲洗完必须上好底流端口。

4、在处理旋流器堵塞时必须其关闭入料阀,禁止在有压情况下作业。

第3条 停车:

1、当旋流器供料泵停止供料后,应检查底流口是否有堵塞。如有堵塞应及时处理。

2、检查旋流器各部件螺丝的紧固情况。

第十六节 螺旋分选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使用前

1、根据煤质情况及时开启或关闭相关阀门,决定是否使用螺旋分选机。

2、检查分配箱入料管是否堵塞。

3、检查螺旋槽内是否有大颗料煤或杂物。

4、检查出料调整手柄是否在合适位置。

5、检查分选槽面有无损坏。

第2条 使用中

1、随时观察螺旋分选槽槽面物料流动情况,及时调整入料加水阀门大小。

2、发现有过大颗料(+8mm)应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

3、发现螺旋分选槽槽面上物料层有过大变化时应与集控室联系,分析一级旋流器工作情况。

4、发现螺旋分选机堵塞及时处理。

5、根据需要调整出料手柄位置。

第3条 使用后

1、检查分配箱入料管是否堵塞。

2、发现过大颗料及时拣出,专门处理。

第十七节 磁选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开车前的准备:

1、检查入料管是否畅通,入料槽筛网是否有粗颗料及杂物。

2、检查磁偏角有无变化,滚筒表面有无破损现象。

3、检查精矿管子、尾矿管是否畅通。

4、检查各段底流调节阀是否完整,安全罩是否安全有效。

第2条 运转:

1、磁选机在运转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电机、减速机及链轮的工作情况。

2、检查精矿管、尾矿管是否畅通,检查磁偏角是否在合适的位置。

3、保持排矿口畅通,检查入料箱筛网上有无大颗料堆积和杂物,如有,应及时清理并通知控制室有有关人员检查原因。

4、保持磁选机溢流口畅通,不得人为堵死。

5、保持磁选机有合适的液位。

6、检查入料箱四个精矿冲水孔流水情况,防止堵塞。

第3条 停机:

1、正常情况下需将磁选机槽内介质全部回收后方可停车。

2、停止运转之后应检查给料槽内是否有残杂物料或大颗料。

3、长期停车之前,应对磁选机滚筒和精矿槽进行清洗。

4、发现磁选机卡住之后,应立即停机,并通知控制室及有关人员和岗位,然后才能进行清理。

第十八节 振动筛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开车前准备:

1、检查入料、出料溜槽及筛下漏斗是否畅通。

2、检查卡板、压条、喷水管卡子螺丝是否松动。

3、检查上下层筛面是否有杂物,筛面是否有堵塞或磨损严重,筛缝间隙是否超过规定要求。

4、检查各段喷水管是否畅通,喷嘴是否正常。

5、检查电机三角带是否完好,松紧是否适度,弹簧是否有断裂痕迹。

6、筛子必须在无载荷下起车,待振幅达到稳定后方可给料。

第2条 运转:

1、注意查看筛子物料量的分布情况,必要时可做适当调整。以保证筛面上物料分布均匀。

2、确保喷水管及喷头嘴畅通,喷水角度适合,并使喷水沿筛面宽呈均匀分布状态。

3、根据物料厚度,适当调节喷水量,以保证筛分脱介、脱水及脱泥效果。

4、检查激振器是否正常,三角带是否正常。

5、检查入料溜槽有无积存物料现象,筛下各段漏斗是否有积水、存介现象。

6、检查稀介段是否往合格段水,或合格段是否往稀介段跑介现象。

7、检查弹簧上有无铁屑,以判断弹簧是否断裂。

8、筛机起车、停车时,岗位人员应离其1米外监控操作,保证人身安全。

第3条 停机:

1、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应先停止设备运转后再同控制室及有关岗位联系。

2、正常情况下筛子应在无负载状态下停车,切不可带料停机。

3、注意停车筛分机过共振区时的大幅度摆动,以保证设备安全。

4、检查喷水管是否停止喷水。

第十九节 101、102给煤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开车

接到开车指示前,首先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然后再等到下部机械正常运转后,方可开车。

第2条 检查

1、要经常巡回检查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润滑是否充分,电气设备、煤仓口溜槽是否畅通,槽体(簸箕)有无损坏,各部弹簧有无损伤、有无失去弹性作用,联接处有无折断现象。

2、随时检查振动电机温度是否正常。

3、要及时检查并注意簸箕振幅(要求1.75mm)大小,而且给料是否均匀,适当调整。

第3条 调整

要适时调整给料槽(簸箕)倾角(调整悬挂吊杆和弹簧)、双振幅和频率;而且还要适当的控制煤仓口闸板开起大小,从而保证给煤机工作平稳可靠,并均匀给料。

第4条 停车及事故处理

若发现下列情况之时,必须停车处理,并和集控室联系:

1、当煤仓口堵塞,尤其被铁器物品堵塞卡住,则不能下煤。

2、给料槽(簸箕)吊挂装置突然断裂,没有双振幅和频率,物料不向前均匀跳动,造成堆积、堵塞状态。

3、接续(下部)运煤机械突然发生事故。

第二十节 离心脱水机(VM1500、FC1200)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开车前的准备:

1、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机座、防振装置、电机底角螺丝有无松动,三角带是否齐全,各安全防护是否安全可靠(噪音/振动、润滑、压力)。

2、检查润滑油位是否正常,有无漏油现象。

3、检查筛篮内有无积存物料,筛篮有无破损,离心液管道、入料管(FC1200)有无堵塞。

4、透过检查门,察看筛蓝是否有磨损情况。

第2条 运转:

1、离心机手动启动时必须先启动油泵电机,待油压正常后,方可启动旋转电机和振动电机(VM1500)。

2、离心机运转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是否有异常响声或摇晃现象,如有则应旁路停车检查。

3、经常检查润滑油位和油压。

4、检查产品水份是否正常,如水份过大应检查来料或停机检查筛篮。

5、因不平衡而造成机器剧烈振动,应及时停下设备,上安全锁,打开观察门,检查筛篮是否松动,筛篮是否有堆积排不净,要清扫筛篮。

6、检查入料口、排料口和离心液管是否有堵塞现象,检查离心液管中是否有跑粗现象,以判断筛篮磨损情况。

第3条 停车:

1、正常情况下离心机停机需待筛篮内物料排净后方可停车。

2、停车时应停止旋转电机和振动电机(VM1500)3 MIN以后再停止油泵电机。

3、在停车时,一定确保排净该设备所有物料。

4、停车后,对筛篮和入料溜槽管路进行清理,确保畅通。

第二十一节 介质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开车前准备:

1、检查电机或泵体、紧固螺丝是否松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入料阀门开闭状态。

2、检查盘根松紧和漏水情况,检查泵三角带松紧是否合适。

3、检查给料阀门是否灵活可靠。

4、泵停运转超过24小时,则应该向桶内鼓风,鼓风必须关闭阀门,风压足够,确保桶内搅拌均匀,每次鼓风时间不少于5分钟。

5、为了确保上料正常,在开泵前可与集控室及上下岗位密切取得联系,待到答复后,可启动泵,观察上料情况,如果一次不上料,可停泵,采用再次鼓风,带水办法,且不可频繁启动泵来达到上料目的。

6、短时间停车可不用鼓风,(一般1小时内不需鼓风)但泵启动后要密切注意上料情况,特别是集中启动后,要认真观察。

7、冬季在启动前,应先了解前一时期供暖情况,以防冻泵,如果供暖不足,则应先放底流,再现场启动,直到泵能正常运转为止。

8、泵不可在闸阀闭死、无料情况下长期运行。

第2条 运转:

1、泵运转中要经常检查有无异常振动和声响,三角皮带有无翻转或断裂,皮带轮有无错位现象。

2、泵运转一年时间后,应根据盘根使用情况均匀调整卡兰(压盘)到有少量滴水为止,但切不可调到无滴水。如果盘根发热可调松填料压盖,使漏水量更多。

3、注意桶位平衡,尽量避免泵产生负荷不均情况,严防出现泵吸空现象。

4、介质泵不上料时,尽量采取短时间用冲水加压的方法,打通入料及冲洗泵,应避免多次启动。

5、发现泵量长时间过大或过小,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以便进行技术测试和调整。

6、经常观察桶位变化情况,以确保泵达最佳工况点。

第3条 停机:

1、接到停机命令后,不论是手动或自动停机,给料桶要保持适当的桶位,桶内的煤应拉空。

2、停车超过1小时,则应关闭阀门,放空底流。

3、运行过程中的就地紧急停机,应立即向控制室汇报停泵原因。

4、长时间停泵应关闭阀门,放空底流。

第二十二节 水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本操作规程

包括:渣浆泵、液下泵、泥浆泵、潜污泵。

范围:清水泵、澄清水泵、煤泥泵、清扫泵等。

第2条 须知

1、各种应用泵的构造、工作原理、技术性能、维护保养常识;

2、设备在生产工艺环节中的作用;

3、掌握各种泵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调节速度和参数设定。

第3条 起车前的准备

1、检查电机和泵体各紧固螺丝入管路阀门是否松动,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可靠,入料阀门、排料阀门的开闭是否正确;

2、打开泵轴封水和冷却水,检查是否畅通,盘根是否安全可靠,泵三角带松紧是否合适;

3、检查泵内是否有堵塞现象;班前必须对422、423、421进行鼓风。

第4条 运转

1、泵启动后,要经常检查有无异常和响声,轴承组件是否发热,密封是否正常,三角皮带有无反转、打滑或断裂,皮带有无错位现象;

2、泵运转一段时间后应根据密封盘根的使用情况,停机后均匀调整压盖、直到密封处有少量滴水为止;

3、运行中发现泵出料长时间过大或过小,应报告有关人员和与有关岗位联系,必要时进行测试和调整或更换叶轮;

4、泵在运转过程中出现不上量时,可采用加水冲顶冲稀释和鼓风的办法处理,尽量避免使用停停开开(称坐泵)的方式处理。

第5条 停车

1、接到停车指示后,自动或手动停机,并检查确认电机确已停转;

2、停机前应先关闭补水阀后,再停止运转(压滤入料泵);

3、运行过程中的就地紧急停机应立即向集控室和有关岗位报告。

第二十三节 空压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操作须知

1、熟悉掌握全厂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本系统的工艺流程。

2、熟悉掌握空压机的构造,性质,工作原理。

3、熟练掌握空压机排气的志向及用气设备的分布编号。

第2条 启车前注意事项

1、空压机和空压机配套的空气干燥机;

2、检查空气循环系统空气阀是否打开,未打开的岗位应即打开;

3、需要补气的设备,启车前岗位工必须即时补气,防止桶底沉积,管道堵塞;

4、在空压机启动后,切勿迅速打开空压阀,以免发生意外,若无适当的安全设施,吸入压缩空气可能有生命危险,请遵守有关的安全条例。

5、压缩机运行或带压时,不需拆卸注油塞及其它带压部位。只有停机并释放所有压力后,才可进行拆卸。

6、该压缩机用的是 SRF1/4000油,每12个月或4000小时更换。而且只能用24KT油及SULLUBE润滑油。

7、停机时先将干燥机关闭,再关压缩机。

8、停机后,将空压阀全部关闭,同时检查稀介桶手动阀是否关闭,未关闭即时关闭。

第二十四节 激振器拆装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从驱动横梁上拿出激振器:

1、取下防护罩。

2、把吊环螺栓装到激振器外壳的顶部角上,固定吊起设备。

3、拿掉万向轴连接螺栓及中轴软盘连接螺栓。

4、拧松激振器螺栓,检查起吊设备是否悬吊正确,若有不正确及时调节。

5、拿掉激振器固定螺栓,工作人员远离起吊重物。]

6、吊起激振器,运到安全处。

第2条 安装激振器:

1、清洁驱动横梁和激振器固定脚的内外机械加工表面。

2、由提供的吊环螺栓提起激振器并定位在驱动横梁上(此时工作人员远离起重物)。

3、松散地用螺栓固定激振器到驱动横梁上。

4、确定激振器安装位置是否准确,若不准确应及时调整。

5、紧固所有固定螺栓。

6、连接万向轴及中轴软盘,安装防护罩。

7、放掉防锈油,更换齿轮油。

8、调试激振器是否运行正常。

第二十五节 放射源设备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公众人员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2条 放射源安装完好后,应用防护罩将放射源罩住,并焊接牢固,同时在核子秤两侧安装合适的金属护板;

第3条 放射源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放射源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放射源;

第4条 按照国家规定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许可证,并到公安、安全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第5条 定期检查相应的防盗、防辐射装置和射线警告标志是否完好无缺,如有缺损,须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以确保放射源的安全使用;

第6条 必须在系统安装完后,才可将放射源射线开关置于“开”状态,并加锁锁紧;

第7条 在核子秤放射源处于“开”状态时,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核子秤框架内的射线辐照区,不在放射源旁坐卧或停留;

第8条 当放射源下方皮带机需要检修和维护时,必须关闭核子秤电源,并将放射源射线开关置于“关”状态,并加锁锁紧;

第9条 放射源失效或停用,需要换或报废时,应保持旧源铅罐完好,并加锁密封,交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妥善保管或返回生产厂家,不能随意放置旧放射源;

第10条 如果放射源失窃,立即报告安全保卫部门。

第二十六节 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一般规定

1、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熟悉装载机的构造、工作性能、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掌握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和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

3、在厂内干线上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厂内其他场合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km/h。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应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5、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第2条 工作前的准备

1、启动前应重点检查制动器、方向盘、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液压系统、液压油和各连接件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2、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器运转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寒冷季节不得以明火预热部件、油管和油箱,严禁拖、顶启动。

第3条 正常操作

1、起步前,应先鸣笛示意,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挡。用高速挡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

2、装堆积原煤或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渐提高内燃机转速向前推进。

3、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4、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5、往运输车辆上卸料时应缓慢,铲斗前翻和回位时不得碰撞车厢。

6、铲臂向上或向下动作到最大限度时,应将操纵杆回到空挡位置,防止在安全阀作用下发出噪音和引起故障。

7、经常注意各仪表和指示信号的工作情况,察听内燃机及其他各部位的运转声音,发现损坏和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4条 收尾工作

1、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停在比较平整的场地上,并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

2、将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拉紧手制动器。

3、冬季将内燃机的冷却水放空。

第5条 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铲斗载人。严禁超载使用装载机。

2、下坡或拐弯时,不得高速行驶。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特殊情况下需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挡外,还应将轮胎楔牢。

3、作业区域禁止闲人围观。在公路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4、严禁在发动机运转时钻入车下、斗前或轮胎正前、后方进行维修作业。

第二十七节 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一般规定

1、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熟悉叉车的构造、工作性能、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掌握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和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

3、在厂内干线上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厂内其他场合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km/h。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应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5、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第2条 工作前的准备

1、启动前应重点检查制动器、方向盘、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和各连接件达到规定要求。

2、将变速杆置于空挡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器运转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寒冷天气不得以明火预热部件、油管和油箱,严禁拖、顶启动。

第3条 正常操作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必须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如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尽量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叉载时不得偏载或单叉作业。叉运货物时禁止刹车。

3、物件提升离地高度应为200~300mm,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时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倒车、下坡或拐弯时,应减速慢行。

第4条 收尾工作

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在比较平整坚实的场地上,使叉齿落至地面。

2、将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拉紧手制动器。

3、冬季将内燃机的冷却水放空。

第5条 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叉齿载人。驾驶室除规定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或在车外搭乘。严禁超载使用叉车。

2、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运送贵重物品、危险品和腐蚀品时,必须经过批准,并有安全措施。

3、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特殊情况下需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挡外,还应将轮胎楔牢。

4、作业区域禁止闲人围观。在公路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5、严禁在发动机运转中钻入车下、叉前或轮胎正前、后方进行维修作业。

第二十八节 小型翻斗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一般规定

1、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熟悉本车的构造、工作性能、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掌握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和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

3、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应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5、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第2条 工作前的准备

1、启动前应重点检查制动器、方向盘、轮胎气压、仪表、灯光、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翻斗和各连接件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2、将变速杆置于空挡位置,拉紧制动器,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器运转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寒冷天气不得以明火预热部件、油管和油箱。

第3条 正常操作

1、行车前,翻斗必须复位,翻斗挂钩应牢固可靠。

2、装载货物不得妨碍司机视线。

3、下坡或拐弯时,不得高速行驶。禁止脱挡滑行,避免紧急制动时发生翻车事故。

4、定期检查制动液,不足时要及时添加,保证制动有效。

第4条 收尾工作

1、作业后,应清洗、擦拭、保养车辆,并将车停在比较平整坚实的场地上。

2、特殊情况下需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挡外,还应将轮胎楔牢。

3、冬季将内燃机的冷却水放空。

第5条 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翻斗内载人。驾驶室除规定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或在车外搭乘。严禁超载使用车辆。

2、以内燃机为动力的翻斗车进入仓库作业时,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3、严禁在发动机运转时钻入车下或轮胎正前、后方进行维修作业。严禁在车下发动车辆。

第二十九节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一般规定

1、经过国家劳动部门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熟悉起重工作的操作要领,熟悉常用起重设备、索具、工具的使用方法。掌握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3、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传递语言。

4、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5、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2条 工作前的准备

1、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设备是否完好,信号装置、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并检查确认吊钩、吊环、钢丝绳、卸扣等起重用具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不符合要求时,禁止使用。

2、学习与本项工作有关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多人工作时要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并认真检查工作现场。

第3条 正常操作

1、在起重工作前,明确所用信号及其含义后,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更改。

2、起吊前,要确认起吊物的重量,起吊工具的选用必须满足安全系数的要求,不得超负荷起吊。要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吊运。钢丝绳在重物棱角处要垫木片,防止断绳。

3、起吊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安全,工作中明确分工、统一信号、统一行动。

4、固定起重物所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倍,不准用麻绳起吊设备。

5、起吊绞车要固定牢固,在工作中严禁有窜动和翻动现象。

6、使用电动葫芦时,起吊梁不得倾斜受力和斜拉。

7、在起重物下严禁有人通过和停留,起重物上严禁有人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厂房内吊装孔下严禁行人。

8、严禁起吊物在起吊过程中有较大幅度的摆晃。

9、一般不准起重物跨越障碍物,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跨越的,重物最下部距障碍物上部不小于500mm,跨越障碍物时,严禁快拉快走,一定要缓慢平稳地跨越。

10、严禁有人在吊装孔走动,严禁有人向吊装孔乱扔杂物,严禁有人靠在吊装孔安全栏杆上。

11、起吊升降速度要平稳、均匀,对手拉葫芦严禁猛拉猛松,禁止多人同拉一葫芦;当重物在升降过程中手拉葫芦发生卡链时,要仔细查找原因,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旋。

12、因条件限制要使用三角架时,三角架的角度要合适,必须牢固,稳定三角架要用绳联接牢固,不得松动。

13、开始起吊时,先拉紧绳套,然后再把工件起高100~200mm停住,看其工字梁、架子以及各部连接有无异常,检查无问题后才能继续起吊。

14、在起吊过程中发现吊梁、三角架歪斜、绳套断丝、绳卡处有窜动、工件不平衡以及有异响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15、用钢丝绳捆绑物件时,各棱角必须用软质物衬垫,以防钢丝绳折断。

第4条 安全注意事项

1、严禁在管道、带电运转设备、厂房楼板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上或物件上固定起吊设备。

2、钢丝绳有以下情况时严禁使用:

①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②钢丝绳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直径40%以上。

③钢丝绳被烧坏或断股。

④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超过规定值的。

3、吊钩、吊环禁止焊补,有下列情况更换:

①表面有裂纹、破口。

②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

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

4、各种起重工具要符合规定要求,经常检查,定期维修、维护手拉葫芦及千斤顶;检修完后,必须做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卸下的吊运物体要垫好衬物、放置平稳,然后拆除绳索、吊具。

6、起吊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护栏和盖板,然后清点工具、清扫工作现场,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7、应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8、起吊重物时,重物上焊接的吊环、吊耳必须牢固可靠,任何一个吊环或吊耳在承受整个重物的重量时不变形。

9、采用电动葫芦、卷扬机进行起吊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手不离控制装置,禁止戴手套,以便及时控制。

10、起吊工作要一次完成,不得吊到中途停止后人员离开。

11、用滚杠搬运物体时,禁止直接用手调整滚杠的方位;用滚杠在坡道上搬运物体时,正下方不得有人。

第三十节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一般规定

1、应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3、熟悉各种机修工艺的操作要领,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4、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第2条 工作前的准备

1、工作前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2、设备安装、检修施工前,必须学习与工作有关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旋,多人工作时要明确施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施工人员要明确分工,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整理工作现场。

第3条 正常操作

(一)机修部分

1、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严格按设备完好标准施工。

2、拆卸设备时,应按顺序进行,对拆卸件的相对位置作出标记和记录,并妥善保管。

3、拆卸的零部件应清洗干净,设备加工面如有腐蚀应进行处理,并涂上适当的润滑油脂。

4、装配时,应先检查零部件与装配有关的外形尺寸和精度等级,必须符合要求后方可装配。

5、在拆装轴承等淬火机件时,应使用铜棒、铝棒或木棒垫着锤击,不得用大锤直接敲打。

6、装配轴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组装轴承时,应加热装配,不得用大锤打入,如果用油加热轴承时,油温不得超过120℃。

②轴承与轴肩或轴承座挡肩应靠紧,轴承盖和垫圈必须平整,并均匀地紧贴在轴瓦端面上,如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有间隙,按规定留出。

7、基础及各紧固螺栓长度合适,满帽后留2~3扣。

8、检查减速箱齿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箱内清洁无杂物,润滑油符合要求。

②传动齿轮的啮合间隙应符合标准或设备技术文件规定,如果用压铅法检查,铅条的长度不得少于5个齿距;齿长者,应沿齿长方向均匀放置不少于2根铅条。

③圆柱、圆锥齿轮啮合的接触要求,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少于40%。

④用着色法检查传动齿轮的啮合的接触斑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将颜色涂在小齿轮上,在轻微制动下,用小齿轮驱动大齿轮,使大齿轮转动3~4转;2)圆柱齿轮和蜗轮的接触斑点应趋于侧面的中部并接近小端;3)可以传动的齿轮两面均应检查;4)接触斑点的百分值应符合有关规定。

9、各种联轴节装配后,两个半联轴节连接后端面的间隙和两轴的不同轴度应符合完好标准。

10、检查、维修减速箱时,起吊应平衡,不准碰坏齿轮;拆装时应有专人指挥,检修后运行平稳、无振动,结合面及转动部位应密封严密,符合设备完好标准。

11、检修相互联系的机件时,必须先将相连的机件卡住,使其不能滑动后方可检修。

12、安装链条或齿轮传动机械时,严禁任意转动机械;部件组装或整件组装,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机内不得有异物。

13、检修完毕后,应清点工具,防止工具留在机器内。

14、设备试车前要先用手盘动,检查转动是否轻快,有无摩擦和异常现象,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试车,交付使用。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将拆卸的设备配件撤回,能再使用的入库摆放整齐,不得留在现场,搞好环境卫生方可收工。

(二)高空作业部分

1、严禁在临时的梯子上或不牢固的脚踏板上使用电动或风动工具。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操作即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不论工种、地点、时间,不论专职或临时,都应执行本操作规程。

2、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是否安全可靠;如不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禁止使用,并拒绝登高作业。

3、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准穿拖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和摔下;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系在工作点上方结实牢固的物体上,禁止拴在尖锐棱角的物体上。

4、在高空安装物件或其他作业,使用撬棍校正位置时,人须站稳,用力恰当,橇入深度适中,不能用力过猛,以防撬棍滑脱而摔倒,引起高空坠落。

5、在雨天、潮湿、淋漓或冬季冰雪、霜冻环境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工作现场清理干净,以防滑倒。

6、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稳定可靠,与地面夹角在65°~70°,双脚梯开档不宜太大,两脚需系拉绳,挂牢挂钩,以防滑倒伤人,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扶梯,不得使梯脚滑动或梯身摇晃。

7、高空作业应随身携带工具袋,将工具装入袋内,条件限制使用工具袋时,应把工具拴在手腕上,以防落下伤人。不准从高空向地面乱扔工具及杂物,上下传递工具应用吊绳。

8、禁止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在高空作业点下面停留和通过。

9、在高空使用气割电焊时,应采取措旋,防止割下的金属或烧渣落下伤人。

10、在厂房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如有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因素,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11、遇到6级以上大风和下大雨时,禁止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旎。

1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以及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三)胶接胶带接头部分

1、工作前将工具准备齐全,如丁字尺、不锈钢板尺、粉线盒、带色铅笔、刀具、手持软轴砂轮机、大木锤、钢丝刷、碘钨灯、钩刀、油磨石、电吹扇、挑钳、划规、手锤、夹板、木托垫板、吊拉工具等,并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2、将粘接剂、速干剂准备好。

3、软轴砂轮机、电吹扇、碘钨灯等带电工具绝缘必须良好、不能漏电,使用时加设漏电保护器。

4、手锤、大木锤手柄安装要牢固,以防掉头伤人。

5、选择易于放胶带的地点,在接头作业处拆去胶带托辊,并在机架上密排一样厚的木板,使胶带平整。

6、为防止胶带接头偏斜,要在每条胶带的两头标出胶带中心线。

7、划接头剖剥线时,根据确定的接头长度,在胶带接头中心线上交一点,通过此点作中心线的垂直线,所得的垂线即为剖剥的基准线。

8、把胶带两头部位的帆布层和胶层按一定形式剖剥成对称的阶梯,胶带接头长度等于接头各阶梯长度之和,阶梯数为帆布层数减一。台阶长度不少于200~250mm,接头上表层应为顺基茬。

9、剖剥时要注意正反面,上面胶厚,下面胶薄。剖剥时,一头剥正面,一头剥反面,两头可同时剥;用刀沿基准线斜45°角划破表面胶皮,用钩刀钩起,再用胡桃钳一条条将表面剥去;用同法按接头尺寸线将帆布层剥掉,剥上层时,不能损坏下层,使接头成层层台阶状。

10、接头剥完后,用手持软轴砂轮机将胶带接头表面的胶层打干净,不要损坏线层,找毛面即可,打磨完好用电吹扇吹干净。

11、将合格的胶粘剂、速干剂按规定比例配制胶粘剂现配现用。在接头上涂刷胶粘剂2遍,待第一遍干后,再涂第二遍。为了缩短固化时间,可采用碘钨灯加温。

12、粘接时对准中心线,将接头搭接在一起,各台阶不得错位;然后用垫锤和木锤把接茬部分密排砸实,锤击时注意由内向外把空气挤出,锤击要均匀,用力要适当;表面接口处应涂一层胶粘剂,保持6h的固化时间,方可拆夹板和拉紧葫芦。

13、工作完毕后,应清点工具,安装托辊,打扫现场,进行试车。

14、填好检查检修记录,一切无问题后方可收工。

15、胶接过程中,接头部分不得进入灰尘和脏物,一定要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以免粘接不牢固。

16、使用的粘接剂刺激性很强,对操作者有直接危害,因此应佩戴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

第4条 安全注意事项

1、设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不准预约、捎口信、电话联络)。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必须设专人监护,还应断电加锁,进入内部的工作人员带好钥匙。检修完毕及清理现场完毕,要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2、检修工作中,检修机械零部件接合面时,应将吊起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3、在移动、翻转抬运物件时,防止挤手压脚,多人一起进行上述工作前,要通知他人,用力均匀一致。

4、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母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也不可连接使用。使用手锤、扁铲、锉刀、刮刀等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操作要领。以免发生事故。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5、现场检修时,上下设备要小心,防止滑倒。

6、严禁用胶带输送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

7、检修完毕,各安全防护装置要及时恢复。

8、清洗机件,应用无铅汽油或煤油,清洗地点严禁烟火。废油、破布、棉纱应集中存放在有盖的桶内,不得随意乱扔。

9、起重工作时,应严格执行起吊作业的有关规定;起吊作业完毕,吊孔的安全防护设施立即恢复。

10、高空作业时,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

第三十一节 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一般规定

1、应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3、掌握电气检修工作的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和旋工方法,掌握常用电气设备、仪表、工具和绝缘用具的使用方法,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4、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的防灭火知识。

5、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必须有2人以上的人员方可从事检修工作。

6、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第2条 工作前的准备

1、施工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措施,讲清现场情况、工作内容、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等。

2、检修前应对检修使用的工具、仪器、仪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3、检修变电所设备、设施时,由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旋、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施工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第3条 检修作业

1、到变电所检修,检修部位停送电应与值班人员联系,由值班人员操作。

2、在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对设备进行送电时,应向值班司机说明工作票的内容,检修完后,应交代检修情况。

3、有起重和运输工作时,应设专人负责,事先有措施,工作时有专人指挥,禁止乱指挥和擅自行动。

4、对有联络的电源和可能返送电的电源,停送电时应详细检查,将可能返送电的电源停掉,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有条件的要加锁。

5、一切易蚀、裸露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加保护罩或遮拦,以防触电。母线和其他带电导体外露的配电装置,送电后必须挂牌标明“小心有电”字样。

6、设备运行时不准检修。对比较复杂的控制系统检修,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针对具体设备、系统所制定的有关规定。

7、在停电后的高压设备上检修时,在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8、测量电缆、电容器及具有较大电容量的设备绝缘电阻后,必须将被测部位及时进行放电。

9、使用外接电气仪表,对高压系统进行参数测量时,要在安全监护人员监护下进行,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使用适当绝缘工具,使互感器二次可靠接地,防止电流互感器开路等措施)。

10、使用电器测量仪器仪表,必须使用与被测参数相适应的型号与量程的仪器、仪表,并事先了解掌握其使用方法,以免损坏仪器、仪表或测得数据不准确。

11、在检修期间,与相邻带电体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者,必须加可靠的遮拦,禁止用金属尺测量带电体。

12、检修电线、电缆时,严禁有明线头和明接头,禁止“鸡爪子”和“羊尾巴”,严禁带电体裸露在易被人接触到的地方。

13、检修380 V电容器和连接电容器的电气装置时,应注意停电、验电和放电。更换低压熔断器时,在要确认无负荷后,戴绝缘手套拆装。

14、电气维修工,禁止调整安全装置和保护整定值,有问题时报厂领导组织调整。在确实影响开车的情况下,低压系统可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开车,但事后应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并处理好。

15、在电气维修时,禁止短接各类保护装置。在特殊情况下短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旋,同时应报告厂调度,厂调室通知有关人员,事后必须及时尽快组织恢复。

16、电气线路需要改动,应经有关领导批准,新装端子必须加装字迹清晰的端子号,并及时做好记录。

17、在做高压电器试验时,必须将工作场地用绳拦起来,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志,还要设专人监护。

18、电器维修时,严禁单人作业,必须至少2人或以上,监护人必须做好监护工作。

19、一切可能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线,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应及时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20、工作临时中断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须重新验电和检查接地是否正常可靠。

21、雷电时,禁止在变电所室外母线构架、设备上或可能从架空线上将雷引入室内的母线上工作。雷电时,禁止测量架空线的绝缘电阻。

22、凡离地面2m以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按《选煤厂安全规程》中高空作业规定操作。起吊作业要严格执行《选煤厂起重工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杆上工作要穿脚扣或踏板,并将工具放入工具袋内,下方人员也应戴安全帽,设专人负责警戒工作。

23、超过36V的手提行灯和移动电气设备,应有可靠接地。

24、分元件焊接时,烙铁不准超过45W;集成元件焊接时,烙铁不能超过25W,时间要尽量短;焊接(MOS)集成电路时,要用内热式电烙铁(外热式外壳应接地)。

25、装设地线必须验明设备确实无电后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装拆地线均应戴绝缘手套和使用绝缘棒。

26、检修工作结束后,若要带动主工作机械进行试运转,必须由值班司机进行操作。

27、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收拾、清点工具、材料及不用的零部件,并清理现场后方可按规定送电,确认一切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4条 安全注意事项

1、电气工作人员应执行有关上级电业部门的现行规程及各项规定,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双电源倒闸操作制度,非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气场所(如油漆工、起重工、临时工等)工作,应执行专人监护制。监护人必须承担因监护不到造成事故的责任。

3、变(配)电所及各高压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绝缘安全用具、登高作业安全用具、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指示器、临时接地线等安全用具和器具。

4、有双电源的设备,应有防止向电网倒送电的措施,亦应防止由低压倒送高压。当电网检修时,必须将可能倒送电的刀闸或空气开关拉开后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5、检修车间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并进行验电、放电工作,需要挂接地线的,一定要及时挂接地线,工作完毕立即拆除。严禁采取就地按钮或拉紧停开关代替停送电制度。严禁打电话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6、不准带电检修、带电迁移电气设备和电缆。

7、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都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栏杆进行检修工作。

8、在停电后的高压电动机回路上和启动装置上进行检修时,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9、电工所用工器具,带绝缘防护的,绝缘要完好,否则禁止使用。

10、严禁用潮湿手指接触各种电气按钮。

11、清理电气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不得用湿布擦拭内部。

12、严禁往电气设备、电缆沟、电缆线路上乱丢油棉纱、木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发现电气设备起火,应迅速切断电源,使用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砂子扑救,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13、未尽事宜,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第十章 司炉工各工种操作规程

第一节 快装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司炉工必须经劳动部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书,方可司炉,否则不得上岗操作。

锅炉升火前须详细检查以下项目:

l、人孔手孔是否紧密,主要附件和仪表是否齐全。

2、炉蓖及其机械装置、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3、风道内烟气调节门是否灵活。

4、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试运转是否正常。

5、蒸气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装置是否完整。

第2条 升火步骤:

1、关闭排污阀。开起一只安全阀,让炉内空气排出。

2、将已处理的水注入锅炉内,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度,让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处,关闭给水阀门待炉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

3、用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炉蓖上,点火后,先开引风机(应调小烟气调节门),待引燃物燃烧旺盛后,开始添煤,这时可开鼓风机,并调节引风,使燃烧正常。

4、开始温度不可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热不同产生过火应力,影响锅炉寿命。

5、升火后应随时注意炉内水位,因为加热后水位线会上升如超过最高水位时,可进行排放。

6、当升起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气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压力表弯管和水位表,当气压升到2~3个大气压时,检查人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应缓慢拧紧人孔及手孔盖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无漏。

7、当锅炉内气压逐步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个部位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立即停炉检查。

8、锅炉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气压升至工作压力,需要时间不少于4小时,以后升火,从冷炉起不少于l小时,从热炉起不少于半小时。

第3条 调节安全阀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开启压力。

第4条 供气:

1、当锅炉内气压接近使用压力准备向外供汽时,火势宜缓。供汽前炉内水位线不宜超过正常水位。

2、供汽时应将总汽阀稍微开启,让微弱蒸汽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去冷凝水,暖管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3、暖管时应注意管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时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

4、待管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步减少后,方可全开总气阀。开启时宜缓缓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须时停炉检查。

5、总汽阀完全开启后,应将总汽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

6、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校验附属器件阀门,有无漏水跑汽现象,压力表、水位表指示是否正常。

第5条 正常运转:

正常运转时要求做到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并保持锅炉房的整洁,作好运行及交接班记录。

l、给水要求:锅炉给水必须经过处理,擅自给锅炉进生水按事故追查处理。

2、炉内水位:炉内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正负50毫米范围内,不得高于最高水位或低于最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可能有堵塞情况,应立即进行冲洗。

3、水位表:每台锅炉应装两个水位表,如果发现一个损坏应及时修理。如果两个损坏应立即停炉。水位表每一个小时冲洗一次,保持水位表玻璃管经常清洁,水位清晰可观,不准漏水跑汽。

4、给水设备:给水泵运转正常,管路及截阀严密可靠。

5、蒸汽压力:尽可能保证工作压力的稳定,0.25~0.4MPa不准压力超过0.4MPa。

6、压力表: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不正常的应立即更换,压力表必须每年校验一次。

7、安全阀:安全阀必须处于正常状态,每班拉动安全阀,拉开手柄一次,防止安全阀的阀盘和阀座粘住,每隔2~4星期应升高汽压一次,作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

8、排污阀:

(1)每台锅炉窜装两只排污阀,排污时应将第二只全部开启然后缓缓打开第一只排污阀排污如发现有冲击声,应关小排污阀,冲击声消失后再缓缓开大。

(2)排污量:每8小时排一次,每次从最高水位排到最低水位即可,如当班不排污按事故追查。

(3)排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如果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另一台锅炉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开,排污时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9、操作:

(1)司炉工必须勤看火、勤看水、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必须保证燃烧稳定、汽压稳定、给水稳定。

(2)保持炉膛负压在1~2毫米水柱,烟囱排烟温度应在260℃以下。

10、清炉:进行时炉蓖上的灰碴逐渐增多,如果影响通风必须清炉。在低负荷高水位时清炉,速度要快,每班必须对烟管清理一次。

11、燃烬室清灰:矮墙后两则通道及燃烬室应经常清灰,最多不超过一星期清灰一次。

12、锅炉房清洁:锅炉房应保持清洁,房内不准堆放其它杂物,室内照明良好,水位表、压力表清晰可见。

13、经常检查和维护机械设备,并达到完好标准。

14、按时交接班,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6条 停炉:

1、正常停炉:锅炉运行1~3个月后应停炉一次,停炉时必须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后进行洗炉和检查,正常停炉的操作如下:

(1)适当停止加煤,并向炉内供水,保持炉水在正常水位稍高部位,停止鼓风、减弱引风。

(2)燃料绝大部分烧尽后,从炉膛内拨出剩余燃料,再停止引风,使炉自然冷却,严禁向炉膛内泼水。

(3)关闭与并列锅炉相连的阀门,直接由空气阀或安全阀排汽。

(4)锅炉各部自然冷却后,炉水温度降至70℃以下时方可进行排水,严禁用加冷水排炉水的方法加速炉水降温。

(5)排水后将蒸气、给水、排污等各管路加装堵板,以防意外。

2、紧急停炉:在即将造成人身与设备危险情况下,被迫迅速停炉,在下面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紧急停炉:

(1)锅炉严重缺水,虽经上水仍未看到炉水水位时。

(2)炉水迅速下降,虽向锅炉进水并采取其它措施,仍不能使水位回升时。

(3)全部给水机械失效,或给水系统发生严重故障,不能保证锅炉给水时。

(4)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排污阀等附件有一种全部失效时或发生故障时。

(5)锅炉水位巳上升到水位表最高水位以上,虽经放水仍不见水位时。

(6)炉墙倒塌或钢架烧红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或锅炉安全时。

(7)锅炉受压元件泄漏或严重损坏时。

(8)锅炉或锅炉房发生危及工作人员和锅炉运行安全时。

3、紧急停炉的操作程序:

(1)停止加煤、鼓风,并减弱引风。

(2)用砂土或湿炉渣压熄炉膛内的燃料。

(3)熄火后,将炉门、烟道风闸门打开。

(4)关闭锅炉主汽门,由安全闸或紧急排汽门排汽。

(5)如非因缺水或满水紧急停炉,必须维持锅炉正常水位。

(6)如因严重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给水,必须打开安全阀变动主汽阀等进行任何调正工作,以防锅炉受到急骤压力变化而扩大事故。

第二节 立式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司炉工必须经劳动部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书,方可司炉。

1、开火前必须检查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阀、排污阀、主汽阀等附属器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炉排固定是否牢固,烟囱挡板是否灵活,烟箱门是否严密等。

2、给水之后检查各部门的开关情况,如发现漏泄的阀门及孔盖应立即修复,否则不准点火。

3、锅炉点火前应将主汽阀、排污阀、进水阀及水位表放水阀关严,将压力表、考克水表、汽水考克打开(用冲洗压力表的方法鉴别),将管道或阀门的法兰处堵板全部拆除。

4、点火后,应先用木材烘燃煤炭,并逐渐加大煤量,夏季开火后,由冷炉到压力表指针起动,应保持在1小时以上,冬季适当延长,起动后达到正常压力要大于半小时,时间过短,伸涨不均致使锅炉受损失。

5、点炉后如水位超过正常水位线时,仍上升,应检查进水阀,并适当打开排污阀。升火后水位不上升,反之下降;检查排污阀并采取措施。

6、压力表升至0.1~0.15 MPa时,应将人孔手孔螺丝再拧紧一次。同时,冲洗压力表考克与弯管,水位表水位要平稳,控制高低水位偏差在50毫米范围以内,进水要勤、少,根据水位变化、燃烧情况,少上勤上,清炉前水位控制应稍高一些。

7、汽压升至0.2~0.3 MPa应检查给水设备是否正常,同时试开排污阀,放出下脚处死水。

8、汽压达到一般工作压力后应调整安全阀,压力不超过允许工作压力,调整后应紧好安全阀固定螺丝,加铅封或上锁,新升锅炉汽压低于运行炉汽压0.02~0.05 MPa时,缓慢开启汽阀。

9、排污前应保持较高水位,并注意防止炉缺水,一般每班排污l~2次。操作方法是:打开排污门后当水位稍有下降,即关闭排污门,然后再打开,连续开几次,水位下降50~70毫米方可。

10、气压要平稳,投煤要均匀,清炉要适时埋火、防复燃。

11、一般性停炉:首先停止投煤,保证炉水在正常水位线上,炉排上的燃煤待自燃燃尽熄灭,再关严炉门、灰门和烟囱挡板,排水严防用汽水循环加速冻却及喷水灭火等不良做法,这样会影响锅炉使用寿命。

12、紧急停炉:当锅炉严重缺水、长期满水、给水设备失灵、受压元件损坏、人员生命有危险时,立即将炉火从炉膛扒出来或用砂土、湿炉渣灭火,关闭晰门与烟囱挡板,利用集汽包排出蒸汽。非缺水或满水停炉,仍向炉内继续进水,维持正常水位。如因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进水或开关各种阀门,以防锅炉受到急骤的应力变化而扩大事故。

第三节 水管锅炉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司炉工必须经劳动部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书,方可司炉。

第1条 生火前的检查与准备:

l、对锅炉筒、联箱、水管、冷壁管、集箱等进行详细检查。内部不得遗留工具及其它物品,对油污水垢应清理干净,所有受压部件及其连接部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经检查合格后,再封闭人孔、手孔。

2、从给煤装置开始,一直到锅炉尾部烟道阀门,都应进行检查,必须使燃烧设备完好,炉膛内完整清洁,隔火墙不漏气短路,吹灰装置灵活严密,烟道风闸门灵活,烟道无杂物,各处炉墙必须严密牢靠;出灰系统运转正常,汽水管路系统及各处阀门应完好,不漏水、跑汽。

3、检查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等安全附件及阀门等,必须符合要求,并操作灵活可靠。压力表每年必须经县、地计量局批准的单位校正一次。

4、鼓引风设备、给水设备试运转正常,控制给水的衡温器要求能正常工作。

5、电气控制设备必须清洁、灵活、可靠,并符合标准要求。

6、锅炉经检查合格后,向锅炉内进水,进水应经过省煤器,进水速度不应太快,夏天不少于1小时,其它各季不应少于2小时,水温不超过50℃,锅炉进水一直到水位进到水位表最低位线时,即可停止进水,然后必须观察水位是否有变化。

第2条 锅炉烘炉:

1、锅炉点火前,应打开烟道风闸门,开动引风机进行通风,时间5~10分钟。然后再进行烘炉,烘炉前水位必须保持在最低水位。

2、烘炉时首先把木材堆放在链排的中央,火堆面积约为炉排的1/2,用木材烘3天后,加少量的煤,以后逐渐增煤,8天以后用煤全部代替木材进行烘锅炉,烘机时间为10~14天。

3、烘炉前必须达到下列烘炉标准才可结束。炉墙灰墒(选样点在炉堂侧墙中央丁字处1.5~2米处),含水量在2.5%以下,外表温度均匀一致。

4、烘炉时必须注意温度缓慢上升,不得有急速的变化,烘炉时链条必须定期转动(利用填加木材的机会,所用的木材不得有铁等其它金属,以防损坏炉排),烘炉时必须能保证各部分都能自由膨胀。

第3条 锅炉点火和供汽与并炉:

l、烘炉后,在炉的前部放上木材及引火物,打开旁烟道,关闭通往省煤器的烟道。关闭主汽阀,打开空气阀,然后点火并开动引风机,当木材燃烧旺盛时,即可加煤,并开动鼓风机使煤燃烧。

2、点火前,火势必须由弱到强,点火时间,从点火到产气,冷炉为4小时,热炉为2小时,火势必须从前到后缓慢而均匀地燃烧,以保证锅炉各部有足够的膨胀时间。

3、当锅炉汽压升至0.15 MPa时,关闭空气阀,当气压升至0.3 MPa气压时,应洗压力弯管,并对人孔、手孔各种法兰螺丝再扭紧一次,但必须注意不得用加长手柄的方法扭紧螺栓。

4、当锅炉汽压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的状态是否正常;当汽压升至工作压力时,应进行安全阀的调试工作,此时,应减弱燃烧,以稳定汽压进行调试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监督。

5、当安全阀压力调整结束后,把压力降到0.4 MPa,准备供汽。供汽前必须对蒸汽管路及散热器进行暖管工作,严防汽水冲击损伤设备。开启溢水阀,直至全部冒出蒸汽,管路内不在积存与继续产生凝结水为止。

暖管时,如发生有不正常的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暖管,并检查和消除故障。

暖管结束后,在工作压力下再次冲洗水位表,锅内保持低水位压住火势,准备并锅。

6、并炉时必须使新投入运行的锅炉汽压低于蒸汽母管汽压0.05 MPa,然后缓慢开启主汽闸进行并炉。如果在并炉时发生水冲击现象,应立即停止并炉工作,直至水冲击现象消失后再进行并炉。并炉后严格监视水位及汽压,加火给煤与给风后,正式投入运转。投入运转后,打开通往省煤器的烟道,关闭旁烟道。

第4条 正常运转:

司炉工必须勤看火、勤看煤、勤检查、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以保证锅炉燃烧稳定、汽压稳定、水位稳定,严禁离开岗位或在工作岗位上睡觉,对各种规章制度要严格进行。

1、锅炉在运行中,应保持正常水位,同时,确保给水必须经过处理。

2、保证水位表、汽水连管及各部旋塞畅通,水位表应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清晰、正确、可靠,不漏水、不跑汽。

3、要经常检查给水自动调节器(即衡温器)的工作情况,也要经常注意锅炉内水位变化及水位表的正确性,严防缺水及满水事故的发生。

4、压力表必须准确可靠,压力表弯管每班冲洗一次,表盘刻线及指针必须时刻清晰可见。

5、给水、鼓风、引风设备系统运转正常,管路及截门严密可靠。

6、安全阀必须处于正常状态,每班拉动安全阀扭开手柄一次,防止安全阀的阀盘和阀座粘住,每隔15~30天应升高汽压一次做排汽试验。

7、锅炉受热面,每班吹灰一次。吹灰时,应加大引风、减弱鼓风。吹灰器的吹灰程序按照烟气流动方向顺序进行。如果用蒸汽吹灰之前,应对蒸汽管道进行暖管,并排出冷凝水。如果用压缩空气时,应对空气进行预热。吹灰结束后,应立即关闭通到吹灰器的阀门,然后打开吹灰器管路所有溢水阀。

8、保证排污阀完好正常,每班定期排污一次,排污量以水位表为准,不超过50毫米。排污时应首先拧开第二个排污阀,然后缓缓开启第一个排污阀,排污结束后,先关第一个排污阀,后关第二个排污阀。排污时须注意:如果发生冲击现象应立即停止排污。如果两台三台锅炉使用一个排污母管,禁止同时排污。如果一台锅炉进行检修,另一台锅炉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排污时应在高水位、低负荷、低水压时进行。

连续排污根据炉水含烟浓度进行,由针形阀控制排污量。

9、锅炉运行时,禁止采用加长手柄的办法开动各部阀门,在有压力的情况下,必须在侧面扭动阀门。并严禁用手锤等敲击受压部件或对锅炉进行捻缝焊接。

10、锅炉房不准堆放其它杂物,应保持房内清洁,室内照明必须良好,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条 正常停炉:

1、停炉前,应做一次锅炉力出和效率试验,并要对锅炉各部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

2、逐渐减低锅炉负荷,减少给煤量,减少鼓风、引风量,随着炉膛火势减弱,锅炉负荷逐渐降低,相应地减少进水量,维持锅内正常水位,逐渐停止鼓风。

3、燃料绝大部分燃尽后,停止引风,锅炉气压下降时,应关闭主汽阀,切断与蒸汽母管的连接,关闭连接排污气阀,然后开启省煤器旁路烟道门,使烟气经旁烟道排出。

4、正常停炉后,4~6小时内,应关闭炉门和烟道风闸门,以免炉体冷却太快,当锅炉压力尚未降到大气压时,应对锅炉加以监视,炉墙未变黑之前,链排不得停转。

5、六小时后,逐渐开大烟道风闸板,利用自然通风冷却12小时后,可完全打开炉门灰门。待炉水温度自然下降至70℃以下时,可将炉水全部排出,放水时应打开空气阀。

6、锅炉停炉后,其蒸汽、给水、排污管路等应与并列的运行锅炉用盲板隔绝,才可进入锅炉内进行检修、清垢等工作。

第6条 紧急停炉: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进行紧急停炉:

l、当锅炉水位已降到水位表可见部分以下,采用清洗叫水的方法,水位表内仍不能出现水位时;

2、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上部可见部分,经冲洗水位表增加排污后,仍然见不到水位时;

3、锅炉气压继续上升,压力指针已超过锅炉允许的压力范围,虽然安全阀已经打开排汽,减弱通风燃烧,而压力表指针仍继续上升时;

4、全部给水机械失效或给水系统发生产重故障,不能保证锅炉给水需要时;

5、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表其中有一种全部失效时;

6、锅炉受压部件严重变形或突然破裂,危及到锅炉或人员安全,即将发生严重事故时,

7、炉墙倒塌或钢架烧红,严重威胁职工生命或锅炉安全时;

8、锅炉或锅炉房发生其它危险,危及锅炉和人员安全时。

第7条 紧急停炉操作:

l、关闭风闸门,立即停止给煤、鼓风,并减弱引风。

2、用最快的速度,把燃煤用湿灰或砂子先盖压,熄灭后清除,严禁往炉膛内泼水,在炉墙未变黑之前,链条不得停转。

3、当炉火熄灭后,打开烟道风闸门、炉门、灰门急速冷却。

4、关闭主汽阀,打开排气阀放汽,当蒸汽结束后,再用堵盖隔绝主汽管。

5、发生严重缺水和满水事故,严禁向炉内进水,如不是因严重缺水和满水事故停炉,必须继续维持正常水位,采用上水与放水方法加速锅炉冷却。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1条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大同鹊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

第2条 对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等不良现象,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附 录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程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

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应”;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必须按指示的标准、规程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按………执行”或“遵守下列规定”或“符合下列要求”。非必须按所指的标准、规程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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