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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规定》第八条“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哪些情形之一的?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10-17 21:42 来源:煤矿安全网

《特别规定》第八条“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哪些情形之一的?

答(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信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的;

(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准备、仪器的;

(3)、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4)、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5)、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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