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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积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及分析处理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7-09 22:27 来源:煤矿安全网

瓦斯超限积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分析处理规定

为了提高矿井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瓦斯超限、积聚造成的事故隐患,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能化公司关于通风、瓦斯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井下作业现场瓦斯超限、积聚应急处理预案;同时在处理完超限、积聚情况后,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及“瓦斯超限分级处理分析制度”要求进行追查处理,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我矿实际,特制定瓦斯超限、积聚应急处理预案分析处理规定。

第一节  瓦斯超限、积聚应急处理预案

1、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识,在各种作业活动中,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从根本上杜绝瓦斯超限、积聚事故的发生。在作业活动中,一旦发生瓦斯超限积聚事故,对事故的处理即成为现场的第一要务,其他任何生产活动必须以服务于事故的处理为目的。瓦斯超限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先停电、后撤人、再汇报”的原则,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减少瓦斯影响范围,确保井下安全

2、为了加强瓦斯超限处理工作,特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XXXXXX   总工程师:XXXXXX   

副组长: 安全副总经理:XXXXXXX

             副总经理:XXXXXXXX

成  员: 副总工程师: XXXXXXXXXXX  

           通防部长:XXXXXX、安监部长:XXXXX、调度主任:XXXXX

           安监部、调度室、机电部、办公室、财务部、财劳部、工程技术部、救护大队等主要负责人  

组长:负责瓦斯超限、积聚处理总指挥工作;

副组长:负责瓦斯超限、积聚处理方案及协调指挥工作;

通防部:负责瓦斯超限、积聚处理的现场指挥与实施工作;

调度室:负责瓦斯超限、积聚数据及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处理工作;

安监部:负责瓦斯超限、积聚处理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通防工区:负责瓦斯超限、积聚处理过程中的现场人力及工器具的提供;

救护队:负责3%以上浓度瓦斯积聚的排放工作。

施工单位:超限工作面瓦检员负责瓦斯超限、积聚处理过程的瓦斯检查与瓦斯排放的具体工作。

 

第二节  瓦斯超限应急汇报程序及组织措施

1、瓦斯超限汇报程序:

 1)瓦检员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调度、队值班汇报。

 2)安全员监督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调度汇报。

 3)矿调度接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将掌握的瓦斯超限情况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同时向通风、安监部门的负责人汇报。

 4)佩带便携式瓦检仪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向矿调度汇报。

 5)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6)矿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向分管通风、安全副总、当天值班矿领导和通风部负责人详细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7)矿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向能化公司调度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并落实停电、撤人及处理情况。

   8)公司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或由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发现瓦斯超限时,值班调度员要立即落实情况,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及现场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并向当班值班领导、通风、监控、安全部门负责人汇报。

   9) 因较难预料的情况(如不明地质构造、爆破作业等)造成瓦斯超限时,矿调度要立即组织查清超限原因,落实瓦斯超限处理情况,及时向公司调度汇报。

    2、瓦斯超限各部门职责 

    1)、矿通风部分管瓦斯、监测的副队长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必须立即联合组织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核实,查明超限原因和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情况,并进行处理,将处理情况及时汇报通风部和矿调度室,并向能化公司安全监控室汇报,同时做好详细记录。在达到断电浓度时,系统自动切断工作面电源后,要核实现场断电情况,并指示瓦斯检查员和安监员将超限地点工作人员撤出,直至问题处理。

    2)、矿机电部、通风、调度分管安全监察负责人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应分别通知各自的值班人员,落实变电所值守人员和当班安监员做好停电、撤人及工作面停止生产的各项工作。

    3)、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通风部长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必须立即安排专人在矿调度室守候,专门负责协调处理超限的各项事宜。

4)、矿机电、通风、安全监测负责人、调度主任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应按照各自的分管职责和范围,核实现场断电、撤人及停产情况。

5)、矿生产副总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应立即指示超限区域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并随时向矿调度室过问停产撤人及处理情况。

6)、矿机电矿长、机电部长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应立即指示切断超限区域(除局扇和监测系统以外)的其它所有电源,并随时向矿调度室过问停电等有关情况。

7)、总经理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应亲自到矿调度室协调指挥,以最快的速度处理超限,杜绝事故的发生。

 

  3、上报条件:

 

序号

瓦斯超限浓度上报条件

一氧化碳超限浓度上报条件

主扇停止运转时间上报条件

上报范围

 

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面回风流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进风巷等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

 

 

 

1

≥0.8%

≥0.4%

≥0.6%

≥20ppm

≥10min

  1.调度室、通风区长;

 

2

≥1.0%

≥0.5%

≥0.75%

≥24ppm

 

1. 通风部长、机电部长、调度主任、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2.能化公司调度室;

3

≥1.5%

≥0.7%

≥0.9%

≥50ppm

≥30min

1.总经理、董事长

2.能化公司通防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供应部的部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

 

4

≥2.0%

≥0.9%

≥1.0%

≥75ppm

 

1.能化公司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安全副经理;

 

5

≥2.5%

≥1.0%

≥1.5%

≥150ppm

≥60min

1.能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6

≥3.0%

≥1.5%

 

≥150ppm

 

 

4、 瓦斯超限的处理

瓦斯超限时必须按制定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分级进行排放瓦斯工作。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中,必须明确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以及排放作业人员,严格控制排放瓦斯作业的人数。

(1)、瓦检员必须及时将瓦斯超限、积聚区域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的地点,并在瓦斯超限及积聚地点挂上栅栏及警示标语防止人员进入。

   (2) 采、掘作业范围内瓦斯超限浓度在1~3﹪时,由矿通风部门负责人领导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3) 采、掘作业范围内瓦斯超限浓度超过3﹪时,由矿总工程师现场负责排放瓦斯工作。

   (4) 其它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通风部长及施工单位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排放瓦斯工作。 

   5、瓦斯超限应急组织措施:

  (1)、瓦斯超限时,调度员负责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检工、施工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监测中心值班员及时通知各值班业务人员(科队长),值班业务人员5分钟必须到达调度中心,听从指挥。

  (3)、调度室负责配合通风部员安排组织人员采取瓦斯超限措施,并组织撤人、警戒工作。

  (4)、通风部负责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机电部负责瓦斯超限区域监测分站停送电工作,杜绝线路出现故障。

  (6)、瓦斯超限地点经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采取措施后,瓦斯仍然偏高,及时上报能化公司通防部,由上级领导单位制定并实施瓦斯治理方案。

第三节  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当班瓦检工负责向调度室、通风部等有关部门汇报后,同时采取措施(挂风障、风筒导风、充填消除积聚空间、抽放等方法)处理上隅角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当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上付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部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3)、当工作面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部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时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通风部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工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监测探头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领导小组成员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工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监控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3、局部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m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2)、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该区域20m及受其影响范围内一切作业活动,切断该区域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通风队瓦检工负责采用风袖、风障等导风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3)、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超过3%时,矿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处理正常时,必须上报煤业公司,由煤业公司通风处、安监局组织人员分析,制定排放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煤业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井下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通风队电工负责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巷道内瓦斯浓度可在监测分站上查看),在采取回风流停电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检工或通风队电工采取点送局部通风机开关按钮等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4)、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5、当井下发生多处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各地点瓦检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调度室、通风部等有关部门汇报。

2)、监测中心及矿调度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及矿总工程师汇报,瓦斯防治及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应及时集合,分析原因,通知受影响地区人员迅速撤离,同时提出具体停电范围、停电方法、人员撤退路线及进入灾区侦查方法并立即实施。

3)、由瓦斯超限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中央变电所或平地将井下电源全部切断。

第四节  瓦斯超限的分析处理

一、 瓦斯超限、积聚必须按照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严格按照能化公司瓦斯超限分级管理文件规定,由公司相关领导主持事故分析会,分析瓦斯超限的原因及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相关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通防部做好事故分析会的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

1、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制度和瓦斯信息管理规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瓦斯超限严格按照事故处理,查清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理瓦斯超限责任人,以此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以便进一步落实瓦斯超限整改措施。根据井下各地点无计划瓦斯浓度超1%(含1%)-1.5%,由公司通风副总组织分析会;

2、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和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超1.5%-3%时,必须由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参加事故分析会;

3、当各地点瓦斯超限达3%(含3%)以上时,必须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参加事故分析会,并对瓦斯超限达3%以上的分析处理结果在24小时内报能化公司。

4、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单位要将各地点的瓦斯超限情况及时发送给值班领导和矿有关领导。

二、瓦斯超限事故分析程序:

1、参加分析单位:通防部、机电部、安监部、调度室、施工单位分管通防负责人、当班矿跟班领导、当班安监员、瓦检员。

2、由风机供电原因及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由机电部门主持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处理报告。

3、除上述原因以外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由通防部门主持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处理报告。

4、超限分析早班及夜班应在当班班后组织进行,中班时在第二天上午组织分析,并在24小时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按瓦斯超限浓度分级处理要求分别由通防副总、总工程师、总经理签字。其中超过3%以上浓度的分析报告由调度室上传能化公司监测调度。

 

 

5、分析报告格式

****瓦斯超限分析报告            领导签字:

分析时间:****年**月**日**时   地 点: *****    主持人: ***

参加人员:***、***、***、***、*****、*****

一、事故类别 :瓦斯超限

二、地点:***********

三、事故经过:

1、工作面状况:******

2、超限经过:*****。

四、事故原因:

*******。

五、防范措施:

1、******;

2、******;      

3、******;

4、******。

六、处理意见:

1、******。

2、******。

3、******。

              XXXXXX煤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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