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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通风机管理规定(赵庄煤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4-17 14:22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主要通风机管理规定(赵庄煤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的发生,结合赵庄煤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主要通风机所涉及到的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地面运行工区负责主要通风机的日常检修、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机电管理部负责主要通风机供电系统、机电设备运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通风管理部负责主要通风机运行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六条 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需要安设辅助通风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条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试

(一)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的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二)风机性能测定方案措施由赵庄煤业总工程师组织通风副总,安检、通风、调度、机电等部门会审后,在实施前3日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备案。测定报告在测定结束后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八条 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当一台主要通风机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另一台主要通风机。

第九条 主要通风机日常管理要求

(一)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机电管理部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

(二)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矿井技术负责人组织机电管理部和地面运行工区每6个月对防爆门检查维修一次,并做好记录,要进行监督。

(三)矿井技术负责人组织至少每季度对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四)主要通风机专职司机每一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如发现异常,按程序立即报告调度指挥部、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

(五)通风部门必须每年测定一次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每月例行倒机除外。有计划停风在10min以上的,通风部门制定安全措施,会审后在实施前3个工作日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由机电管理部负责安排切断向井下巷道供电的一切电源,并在井口设置警戒。井下独头掘进巷道由巷道施工单位在巷口外切断所有通往掘进巷道的导电体,并在巷口设置栅栏。

第十一条 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无法正常运行时, 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如超过1周必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 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突然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所有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赵庄煤业值班长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如无法短时间内恢复的,通风部门应做好系统观测和调整工作,以防止风流紊乱、瓦斯积聚。

第十三条 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必须按《主扇停风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主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2台及其以上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时,要制定相应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工况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后由赵庄煤业总工程师批准,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 主要通风机正常倒机要求

(一)主要通风机每月正常倒机,应在检修班进行。地面运行工区在倒机前一天调度会前提出倒机报告,经机电、安检、调度、通风部门审批后,调度指挥部在调度会上明确通报倒机时间及井下影响地点、单位,并做出布置,各影响单位值班干部作好会议记录并在班前会向当班人员通报和布置相关安全工作。

(二)主要通风机倒机期间,主要通风机倒机工作由机电管理部副职以上干部负责全面指挥,调度指挥部、安全监察部和通风管理部派干部在调度台协助进行,地面运行工区派干部到主要通风机房具体负责,各单位值班干部要坚守岗位。

(三)每次倒主要通风机时,所有受影响单位作业人员要提前10min撤到全风压通风巷道的进风侧,并断开动力电源,只有作业人员全部撤到指定地点、并断开动力电源后,由安检员(无安检员的地点由队组跟班干部或班组长负责汇报)向调度指挥部汇报撤人、停电情况,机电管理部干部在接到停电、撤人到位汇报后,方可按时间要求命令主要通风机司机进行倒机。每次倒机时间不得超过9min,如不能正常倒机,应及时恢复原主要通风机运行。

(四)地面运行工区主要通风机司机在倒机开始和结束时,及时向调度指挥部汇报。调度指挥部要做好主要通风机倒机记录。机电管理部干部要及时向赵庄煤业值班长汇报倒机情况。

第十六条 主要通风机反风规定

(一)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二)通风管理部牵头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当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也应进行反风演习。

(三)反风演习时,通风管理部要制定反风演习方案和措施,经赵庄煤业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备案。反风演习结束后通风管理部要编制矿井反风演习报告,矿井反风演习报告在反风演习结束后20天内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七条 未定期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检查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第十八条 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由安全监察部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第十九条 未按规定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正常倒机的,由安全监察部按事故追查处理。

第二十条 未编制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工况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

第二十一条 未按要求执行其它相关规定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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