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村镇:创新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为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真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014年2月28日,大村镇人民政府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县的有关安全指示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行业和村社的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各项事故控制在下达指标内。
二、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三、抓好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和村社,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
四、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一般事故隐患迅速治理,对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控,落实整治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全年到分管部门、(联系)责任村(社)检查、督促、指挥安全工作8次以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强力制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分管范围内发生重伤事故或其它有较大影响事故,应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施救,协助事故调查,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七、定期向镇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泸州市古蔺县大村镇陈兴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