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岗位说明及工作标准
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岗位说明及工作标准
1、岗位职责
1.1 认真贯彻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决定、指示,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职工安全和健康。
1.2 在安全环保部部长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国家安全生产、消防救护、安全保卫、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化和基建工程质量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3 参加扩建、改建、新建、技术改造、技术革新项目的安全环保措施方案审查,参加矿山重点工程的安全设计、环保工程设计、资质审查、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发现不符要求的要及时提出建议,使其符合安全、环保技术要求。
1.4 参与公司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或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工作;参与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矿山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评价。
1.5 参与拟定公司及各部门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和安全考核目标,并负责跟踪安全工作考核,并提出考评意见。
1.6 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协助部门制定、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直接组织公司各生产部门“三大规程”的编制和修改,并监督执行。
1.7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消防救护、环境保护及质量标准化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经常深入现场,监察职工安全行为,处理“三违”现象。掌握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1.8 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工作,组织对各类伤亡、非伤亡事故的查处。
1.9 负责对公司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新工人及临时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0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防”工作。
1.11 参与公司安全奖励基金、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和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的提取及使用方案的制定。
1.12 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1.13 负责公司安、健、环、质综合管理体系建立与安全管理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14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岗位权限
2.1 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安全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2.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违章行为、违章作业以及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冒险作业进行制止并建议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2.3发生了生产设备事故、障碍、异常和未遂事故等不安全情况,有权要求当事人或知情人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有权向有关单位对发生的设备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和上报提出具体要求,有权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处理提出意见。
2.4有权参加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对是否作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条件进行监察,具有安全“一票否决权”。
2.5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和了解安全情况。
2.6有权对及时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及时有效的处理异常情况避免事故发生以及在安全生产上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表扬和奖励意见。
3、上岗条件
3.1 基本条件
3.1.1 取得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2 具备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性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高级主管岗位2年以上。
3.1.3 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3.2 专业知识
3.2.1 了解煤矿各专业基础知识
3.2.2 熟悉企业生产工艺过程,掌握各工艺过程安全管理的内容、途径、方法、频次,并对其能够进行有效性的识别和处理。
3.2.3 熟悉露天开采工艺,掌握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生产、设备缺陷。
3.2.4 熟悉安全生产规程、事故调查规程以及和生产有关的其他技术规程。
3.2.5 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的各项规章制度。
3.2.6 熟悉露天矿山大型采煤设备监督工作的内容及流程。
3.3 实际技能
3.3.1 具有一定的煤矿企业管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现代化安全科学技术管理方法开展安全管理。
3.3.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3.3 具有一定的决策能力,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做出科学决策。
3.3.4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般公文的书写格式,并能独立撰写一般性经验、总结材料。
4、工作标准
4.1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即:无人身死亡、重伤、群伤事故,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2每周参加生产调度会,通报公司有关安全情况并提出安全要求。
4.3每日对现场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保卫、消防、车辆、环保等情况。
4.4每月月初参加公司安全例会,总结上月安全工作。
4.5每月24日前编制本部门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次月工作计划。
4.6每年一月份,组织实施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落实。
4.7每年三月一日、十月一日之前,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
4.8每年6月份组织公司安全月的宣传活动。
4.9每年年底至次年年初组织下年度两措计划的制定。
4.10每半年对公司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环保进行工作总结。
4.11每年年底前组织制订出下年度有关消防、保卫、车辆安全管理方面的目标、措施与计划并完成年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