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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

作者:佚名 2010-12-01 22:27 来源:本站原创

东港区非煤矿事故应急救援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二、应急救援范围
  三、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一)启动条件  

 (二)启动程序
  四、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二)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五、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程序

(二)救援要求
  六、事故后期处置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八、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九、相关事项

东港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统一指挥、科学决策、各司其职、果断实施、消除险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单位自救、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二、应急救援范围
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以露天采石场、取土场、砖厂、采砂场为主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爆炸、塌方、山体滑坡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适用本专项预案
  三、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一)启动条件
  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煤矿山事故,启动本预案。
  1、一次发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
  2、一次发生死亡1 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二)启动程序
  1、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东港区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案,东港区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区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区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3、区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到启动命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组成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由区人民政府成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1、东港区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分管安全工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及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2、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指导制定对事故的紧急管理办法和特别管制措施

(3)调用应急救援物资、矿山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和进行工程抢救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

(4)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

(5)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略)

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7个专业组:

1、抢险救灾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牵头,事故单位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协调指导。

2、警戒保卫组:由公安分局牵头,事故单位

所在地保卫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协助指导。

3、综合协调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区有关部门协助指导。

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地方医院配合负责实施。

5、交通运输组:由事故单位或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公安部门配合。

6、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公安、工会、民政、劳动保障、卫生、保险等部门配合。

7、宣传报导组:由宣传部门牵头,区有关部门协助指导。

五、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程序

1、通讯联络与事故报告

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所在片区的组长,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处置,抢救伤员;立即向区政府、区安监局报告。我区非煤矿山事故的报警方法为直接拨打110、119报警电话,或拨打区政府值班电话8253977、8253911,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8253578。

2、区政府、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按指挥部命令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积极采取措施,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救援要求
  1、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矿(场)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2、全面整合救援网络,最大限度的利用救援资源,充分发挥非煤矿山片区救援力量,让各个片区能在第一时间动员、组织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抢救。
  3、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4、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必须做出标志,现场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六、事故后期处置
(一)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三)由区有关部门负责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省或市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四)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继续完善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片区管理制度,对非煤矿山企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指定片区组长负责管理、监控。在畅通信息和工作管道的同时,做到全面、准确地掌握各个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二)加强对砖厂、取土场的监督、管理,完善砖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机制,督促砖厂负责人根据自身的生产安全状况、事故隐患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制定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并将预案报东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八、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要求及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东港区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报区政府和日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时机成熟后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补充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间报警通讯系统能否运作畅通;二是人员能否以最快速度撤离危险区;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四是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九、相关事项
(一)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涉及非煤矿山的街道办事处、镇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东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 区属各有关非煤矿山企业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港区非媒矿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
张 涛
区委常委、副区长
13606339123

副总指挥
辛本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13706337679

陶瑞安
区安监局局长
13963331108

成 员
厉建忠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13386339788

曾宪威
区公安分局局长
13706335368

王安国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13863368969

秦绪方
区工商分局局长
13386339788

张传斋
区环保分局局长
13963326996

张丽香
区总工会副主席
13863351056

马宗光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13396338858

丁立华
区民政局局长
13963338912

丁明真
区卫生局局长
13906337658

张丽香
区总工会副主席
1386335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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