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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2009-10-02 03:28 来源:本站原创

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补连塔煤矿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切实履行和保证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组织和协调职责,保证事故发生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控制或消除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并在事故后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状态,维护矿区稳定和谐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指导意见》、《导则》及集团公司和神东分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企业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本预案指导补连塔煤矿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2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或地震、水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四、应急工作原则
1、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应急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应急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应急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补连塔煤矿危险性分析
1、补连塔煤矿概况
补连塔煤矿是神东煤炭分公司在神府东胜煤田开发建设的特大型现代化矿井之一,位于鄂尔多斯境内,井田面积130.9平方公里,可采储量为14.3亿吨,煤质优良,被誉为“绿色煤炭”。补连塔煤矿引进世界一流的采矿设备,生产各系统实现了集中监控,自动化程度和综合技术装备居世界先进水平。2008年补连塔煤矿生产能力达到2000万吨,2009年预计生产原煤2310万吨。
补连塔煤矿自投产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已连续3年被国家煤炭工业局评为“行业特级高产高效”矿井;补连塔煤矿结合神东公司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引进了南非NOSA五星级管理体系。在一体化管理体系和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补连塔煤矿建成一套安健环质综合管理体系,bewn并得到了国家中质协和南非的NOSA五星管理体系总部的认可,运行正常,效果良好, 2006年1月补连塔煤矿顺利通过了NOSA四星级认证,正在向着NOSA五星级标准迈进。安健环质综合管理体系和2006年12月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称号,2007年11月底补连塔煤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了鄂尔多斯市经贸委、环保局的联合验收。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补连塔煤矿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了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共辨识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14项。对井下冒顶事故、井下水灾事故、井下火灾事故、井下瓦斯爆炸事故、井下煤尘爆炸事故、井下机电运输事故、井下火工品管理事故、井下突然停电事故、地面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地面三防事故、地面火灾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地震等14 项重大和不可容许危险纳入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进行重点控制,并制定了专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其余重大和一般危险采用运行控制或培训方式进行日常管理、控制。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补连塔煤矿各位矿领导、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基层单位、驻矿各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二、领导机构
1、补连塔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组织指挥全矿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事故处置,抢险救灾。
成员如下:党政办、生产办、机电科、调度室、一体化办、保卫科、经营办、财务科、机电一队、机电二队、运转一队、运转二队、机修厂、通风队、车队、连采一队、连采二队、连采三队、综采一队、综采二队、准备处准备队、补连塔医务室、通信站、驻矿安监站、驻矿生活服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
2、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统一安排和组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指挥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领导、组织、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3)全面准确地了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4)协调矿区以外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补连塔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矿总工程师办公室,联系电话为8287036。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全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监督、指导各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
(3)负责补连塔煤矿内部各单位相关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联系,传达公司领导的指令并监督落实;
(4)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掌握各类应急资源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协调指导枢纽作用;
(5)负责接收和办理向上级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公司安全会议有关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6)组织编制、修订《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指导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7)协调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演练、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及应急宣传培训等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矿调度室,联系电话为828771、828772、828773。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接受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随时掌握事故情况;
(2)按事故报告程序通知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及时发布应急行动命令;保证信息通畅;发挥综合协调指挥作用;
(4)负责做好事故处置通讯记录,确保各项纪录齐全完整(包括灾害程度、处置预案、应急措施、行动指令、灾区人员情况、抢救进度及危险区域状况等),并严格管理应急资料。
四、应急救援、应急保障职责
1、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1)驻矿安监处负责补连塔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及各类事故灾难的事故调查处置工作;配合神东安全监察局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保卫科负责全矿,民爆器材、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等安全应急管理和发生重大事故灾难,治安、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矿里及公司治安保卫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补连塔医务室负责补连塔煤矿危险化学品、放射卫生及幅射危险源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作业场所重大恶性(含食物)中毒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医疗救援;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并配合矿里及神东总医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驻负责补连塔煤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5)补连塔供应站负责各类救灾物资和装备的储备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灾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矿里及神东物资供应中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有关单位的应急保障职责
(1)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通信保障由补连塔通信站负责组织协调。
(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交通管制等工作由矿保卫科负责实施,并负责做好维护矿区社会治安和转移群众工作。
(3)补连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投资,由经营办提出建议,经神东安监局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定。
(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由矿物供站负责组织协调。保证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公用场地;事故处理完后及时归还或者补偿。
(5)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矿车队负责组织协调。
(6)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由矿机电科协调神东供电处负责组织协调。
(7)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党政办、保卫科、经营办、驻矿安监站、医务室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对受害者的亲属进行物质上的抚恤和精神上的安慰;对受伤者给予生理上的医疗救助和心理上的关心支持,以确保社会稳定。
(8)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党政办负责统一组织协调。
(9)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由环保处提供支持。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相关工作。
五、应急救援队伍
补连塔煤矿成立了矿山辅助救护队、地面义务消防队协同矿里各单位急救员及其他有关救援力量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救援。
1、井下辅助救护队
组织机构及成员
队 长:刘虎生
副队长:王建功 杨振宽
工程师:王存飞
成 员:白军 李一海 陈玉 范积晶 孙德群 郭文智 于浦民 车候卫 张子亮 白永华 石 强 郝俊 刘小平 杨官年 丁卫平 杨永忠 吕树旺 庞福祥 白平 王志田 杨贵荣 各个科室人员
辅助救护队设两个分队:
第一分队:
分队长:王建功
成 员:白军 李一海 陈玉 范积晶 孙德群 郭文智 于浦民 车候卫 张子亮 白永华 石 强 郝俊 刘小平
第二分队:
分队长:杨振宽
成 员:杨官年 丁卫平 杨永忠 吕树旺 庞福祥 白平 王志田 杨贵荣
辅助救护队职责(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a.做好矿井灾害事故的预防,协助做好矿井初期事故的控制工作。
b.引导和救助人员脱离险区、灾区;积极抢救遇灾、遇难人员。
c.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d.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
e.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地面义务消防队
组织机构及成员
队 长:刘智荣
副队长:姜峰 越爱荣 孟建军
成 员:刘瑞静 袁星 宋永则 马万祥 王飞 张文亮 蔡永胜 郭树怀 马超 邵力 王刚 田海峰 马浩 刘启万 杨生平 韩新胜 聂海亮 余怀珠 白永华 高峻平 杨智杨军海 王向东 谷树伟 韩龙 杨振宽 姜全乐 高亮 苏玉明 孔令军 胡海峰 周大伟
义务消防队职责(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a.学习、贯彻《消防法》,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b.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质)性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作过程中的火灾隐患,发现火灾,及时报警。
c.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d.积极参加灭火知识学习和消防业务训练。
e.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3、补连塔煤矿急救员有500人左右,日常工作中也接受着培训和考核。
急救员职责:
在矿井应急救援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和辅助救护队、义务消防队的现场指挥。
在现场对受灾人员与受灾设备进行抢救。

补连塔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将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分公司等上级部门。并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及相关部门。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接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核实并组织救援工作。
二、预警预报行动
补连塔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矿属各有关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上报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补连塔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认真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必要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响应行动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特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上报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救援中心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上报集团公司或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矿属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响应
(1)及时向神东安全监察局、公司应急救援中心等上级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应急救援指挥部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矿区安全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同时负责通报相关区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4)协调指挥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2、特殊情况的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补连塔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主管领导必须到位:
(1)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重大事故灾难;
(2)严重突发事故灾难;
(3)社会影响较严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发生100人以下中毒(重伤),并且有可能导致重大范围扩散的职业中毒事故。
二、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Ⅱ、Ⅲ级响应后,矿属有关成员单位及其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补连塔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应急预案提供支援和保障。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的紧急处置行动。
1、矿有关成员单位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进入Ⅰ、Ⅱ、Ⅲ级响应时的主要职责:
(1)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向分公司领导和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特大事故灾难情况。
(2)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全面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制订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应急救援方案。
(4)组织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协调指挥参加救援的辅助救护队、地面消防队、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它有关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或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6)及时向分公司、集团公司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灾难情况及应急救援行动的主要决策、方案制订和进展情况。
进入Ⅳ级响应的主要职责:
(1)启动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配合事故单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
(3)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或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报送公司(总调)。
2、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进入Ⅰ、Ⅱ、Ⅲ级响应的主要职责:
(1)立即启动《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汇编》,并向公司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特大事故灾难情况。
(2)主要负责人应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组织指挥和协调其他生产单位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4)组织指挥和协调参加救灾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辅助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及其它有关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或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6)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主要决策、方案制订和救援进展情况。
进入Ⅳ级响应的主要职责:
(1)向补连塔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主要事项决策建议。
(2)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联系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或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6)指导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全矿各单位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单位的影响较大的紧急处置方案,上报公司,由公司应急有关成员单位提出并协调实施,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
四、医疗卫生救助
事故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伤员救治和现场防疫处置工作。补连塔医务室当积极配合总医院组织实施,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进行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矿党政办协调当地政府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矿保卫科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生活服务部应全力配合落实。
(5)负责治安管理。保卫科协调公司治安保卫处全力配合实施。
七、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矿区全部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故单位处置能力时,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公司(安监局)请求救援力量支持。由公司(安监局)向上级部门请求社会力量支援。
八、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检测与评估报告由事故单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上报公司,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九、信息发布
在矿党政办(宣传)的指导下,矿属各有关故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迅速拟定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由矿党政办组织宣传。
对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由矿党政办负责组织上报公司。
十、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事故单位宣布应急结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特大以上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上级部门宣布应急结束。并按规定将应急结束逐级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由矿负责人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重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其工作任务是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企业投保的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由矿经营办和党政办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社保处负责协调处置。
三、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公司(安监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根据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的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进行整改。

第六章 应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补连塔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较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立补连塔煤矿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有关单位及其专业应急机构和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矿属各单位要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法与程序,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的要求,定期向补连塔煤矿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矿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信息。
补连塔煤矿通信站负责组织协调,权利保障事故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各单位应当掌握本部门、本系统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
二、救援装备保障
补连塔煤矿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
三、应急队伍保障
根据应急要求建立补连塔煤矿辅助救护队、地面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负责检查并掌握辅助救护队与地面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装备情况,补连塔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
四、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较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补连塔煤矿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五、医疗卫生保障
补连塔煤矿医务室应与神东总医院建立联系网络,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需要救援时,能保证伤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医疗救助。
六、治安保障
补连塔煤矿保卫科与治安保卫处建立联系网络,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治安保卫人员能迅速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治安警戒,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加强对重要单位、重要场所、重要人群、重要设施、设备和物资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现场群众。矿保卫科、党政办应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调各有关单位实施治安秩序稳定工作。
七、物资保障
全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具体储备及完好情况。
八、资金保障
补连塔煤矿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矿里承担,矿里无力承担的,由公司协调解决。矿负责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资金和经费的落实,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九、技术保障
补连塔煤矿应急指挥部设立应急救援技术组,为补连塔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十、其它保障
本预案未列出的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由补连塔煤矿根据事故灾难的特殊需要制定相应的临时保障方案。


第七章 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补连塔煤矿党政办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事故灾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与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矿属各单位应予以支持配合。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二、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矿生产办负责与鄂尔多斯救援中心沟通协调,购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培训教材并组织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以及矿辅助救护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三、演习
驻矿安监处负责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和演练的监督与指导,应每年适时组织事故灾难联合应急救援演习。应急救援演习结束后,应向安监局提交演习总结报告。


第八章 附则
一、预案修订
随着国家、自治区政府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时修改和完善本预案。本预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修订,并报公司安监局批准后实施。
二、奖惩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神东分公司有关规定给以奖励:
(1)出色完成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事故灾难或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抢险中有功,使国家和职工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后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局依据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或迟报、漏报、瞒报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因失职、渎职或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物资或资金的;
(5)阻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矿区社会治安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三、监督检查
补连塔煤矿驻矿安监处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沟通与协作
补连塔煤矿应积极建立与上级及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活动,开展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送公司安监局评审,评审后在公司总调、安监局备案。
六、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补连塔煤矿负责解释。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补连塔煤矿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章 矿井概述
补连塔煤矿是中国神华能源股份公司在神府东胜煤田开发建设的特大型现代化矿井之一,补连塔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镇,行政属于乌兰木伦镇管辖,井田位于乌兰木伦河一级阶地的西缘;南与上湾井田连接,西与呼和乌素及尔林兔毗邻,北与李家塔矿接壤。补连塔矿井田走向长13.6~19.7Km,倾斜宽6.1~14.3Km2,井田面积130.9Km2。根据地勘公司提供的补连勘探区储量汇总表,可采储量14.3亿吨。
补连塔井田内基本为单斜构造,煤层底板有宽缓的波状起伏,在东部稍有隆起。根据构造分类标准,属Ⅰ类区域。煤层赋存条件优越,主要可采煤层厚度大、倾角缓、层位稳定、储量丰富。井田内有可采煤层11层,批准开采的有7层,分别为 1-1、1-2上1#分煤层、1-2上2#分煤层、 1-2、 1-2下、2-2和3-1煤层,主要可采煤层1-2煤层、2-2煤层和3-1煤层。煤层埋藏浅、相对地压小、顶底板较稳定易于管理,因煤层属于中硬以上而且韧性较好,故在采掘过程中顶板矿压显现较小。煤层中甲烷含量为0~0.19m3/t,CO2含量为0.01~0.16m3/t,从瓦斯分析结果来看,主要为氮气(N2),一般为91.71%,其波动范围83.72~99.14%,其中甲烷占1.67~15.29% ,CO2占0.85~5.33%,故可划为二氧化碳~氮气带,属于低瓦斯矿井。本井田突出弱点是煤燃点低(300℃左右),且在失水状态下易于着火;矿井属于半干旱气候区,降水少,蒸发量大,地下水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的渗入,井田地表为第四系松散层风积沙覆盖,厚度5~50米,平均20米左右,并呈东厚西薄、北厚南薄变化,故第四系含水层含水较少,区内地下水比较贫乏。地表水体主要是补连沟,井田内地下水的赋存和分布主要受气候、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及地表水系等因素控制。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涌水量小(170米3/小时左右),矿水文地质类型为一类Ⅰ型。
补连塔煤矿是典型的平峒加斜井开拓方式。井田内煤层分为两个水平开采,2-2煤层以上为上煤组,划为一水平开采。3-1煤层以下为下煤组,划为二水平开采。采用分煤层盘区大巷布置方式。主运系统采用胶带运输。辅助运输实现无轨胶轮车运输。通风系统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
2008年补连塔矿生产原煤2154.4万吨,完成掘进进尺44296米。全矿没有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一般以上机电事故;没有发生水害、煤尘及瓦斯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九周年。“三违”人次和去年相比下降18%、处罚上升50%,安全隐患逐月下降,矿井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逐步加强。我矿全年共查出隐患1242条,产生隐患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员工不能认真辨识岗位风险,对防范措施知道的不全面。因此我矿针对风险评估成果,编制了员工岗位说明书,力争把危险源消灭在萌芽状态。
2009年全矿计划生产原煤2310万吨,综采一队继续回采2-2煤三盘区32302工作面,9月份开始并采32303工作面,预计全年可完成1200万吨原煤任务。综采二队继续回采1-2煤四盘区31403工作面,在1月份下旬完成该面的跳采工作,于10月份下旬采完该面剩余532万吨煤量,该队全年生产原煤949万吨。
全年计划掘进巷道44090米。连采一队:2009年继续掘进32401辅巷、辅运、回顺剩余的3621米巷道,预计在2月下旬掘进到位后搬到32304回顺、32305回顺进行掘进,11月下旬掘进到位,掘进进尺15522米,12月开始掘进32305运顺、32306回顺,到年底掘进1276米。连采二队:2009年继续掘进完32207工作面顺槽剩余的1834米巷道后,从2月上旬开始掘进32207旺采工作面运顺、调车硐室720米。2月下旬掘进32207旺采工作面回顺、辅巷1357米。3月中旬掘进32206、05、04旺采工作面接续巷3789米。6月上旬搬到32204旺采工作面进行旺采,7月中旬旺采结束,旺采煤量为6.8万吨。7月下旬搬到32205旺采工作面进行旺采,8月下旬旺采结束,旺采煤量为5.9万吨。9月上旬搬到32206旺采工作面进行旺采, 10月上旬旺采结束,旺采煤量为7.1万吨。10中旬到32207旺采工作面进行旺采,到年底旺采煤量为9.7万吨。旺采剩余煤量10.3万吨。连采三队:2009年开始掘进31405运顺、31406回顺,在8月下旬到位后开始掘进31406运顺、31407回顺,到年底掘进5635米。2009年连采三队完成掘进进尺16475米。


第二章 矿井火灾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节 外因火灾的预防与处理
1. 外因火灾隐患分析
外因火灾是由于外来热源引起的。根据补连塔矿井下生产现状,结合公司各矿已发生的火灾事故,重大火灾隐患主要有:
1.1电、气焊
由于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重型综采工作面成套设备的使用,井下使用电气焊频次急剧增加,频次增加无疑加大了引发外引火灾的几率。电气焊使用地点(遍布矿井各作业点)的扩大,从客观上扩大了火灾发生的区域。所以电焊、气割引发火灾是补连塔煤矿防止外因火灾的重中之重。
1.2胶带机、电缆引发火灾:井下大巷、盘区、采掘面运煤方式均为胶带机运输,数量多且运距长。胶带机着火后在燃烧初期产生HCI气体,达到100ppm,立即对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超过400○C还生成大量的CO。矿井采用10KV电压等级入井直接到工作面经移变变压后使用,但电压等级的提高无疑增加了供电安全管理的难度。大巷、盘区进风巷均敷设有大量电缆。所以胶带机、电缆一旦着火,进而引发煤炭燃烧,有害气体沿进风流扩散极可能造成事故范围扩大,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1.3机电设备引发电气火灾:矿井机械化程度高,机电设备多,分布范围广,电压等级高,引发火灾的可能性剧增。引发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电网过流。中央和盘区变电硐室内机电设备多,且位于主要进风巷,引发火灾极易造成事故扩大。
2. 外因火灾的预防
针对上述主要外因火灾隐患,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如下:
2.1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必须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施工前由瓦检员检测作业地点附近的CH4浓度,并在施工地点洒水,准备好灭火器、沙箱及做好其他电焊前准备工作,尤其是施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2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共六种防灭火保护。强化这些保护的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确保可靠运行。
2.3矿井供电线路必须符合《规程》规定。井下配电电网必须设置并正确计算和选择短路、过负荷和断相保护装置。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和巡回检查,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确保灵敏可靠。连采机拖拽电缆不准超过200m,电缆盘放必须8字形盘放,圈数不准超过10圈。
2.4井下各主要机电硐室必须装设防火铁门。机电硐室及机头机尾、变电所、配电点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2.5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的运输,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包括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的存放,都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使用后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2.6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矿井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2.8保证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材料储备
地面消防材料库位于通风队料场,井下消防材料库分别位于1-2煤辅运大巷4700米处、2-2煤辅运大巷200米处。消防材料库内的材料、工具品种和数量见附表三,并由通风队每旬检查和更新。材料工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必须及时补齐。防火材料、器材和设施必须严格管理,保证需要时能发挥作用。矿每季度由矿长组织矿山救护队、安监部门、通风部门、机电部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外因火灾的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凶猛,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出人意料,这种突发性和意外性,必须从思想上予以足够的重视,决不能心存侥幸,坐失良机。
3.1当井下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立即报告矿生产指挥中心。
3.2生产指挥中心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必须询问火灾的地点、燃烧物类型、范围等情况。立即按照综合预案“应急响应程序”通知矿长、值班领导及有关人员,并在矿领导到达前实施紧急应变措施,首先通知切断灾区电源和通知驻矿救护小队、矿辅助救护队。
3.3矿长根据现场汇报火情状况命令切断灾区电源并通知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撤离。
3.4无论火情大小,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5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由指挥部讨论尽快制定出救灾方案。
3.6救护队到后,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火情、扑灭火灾。
3.7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3.8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4. 处理火灾的基本原则
4.1控制烟雾的蔓延,防止火灾扩大。
4.2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
4.3有利于人员撤退和保护救护人员安全。
4.4创造有利的灭火途径。
5. 火灾处理
发生火灾时风流调度对灭火救灾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补连塔煤矿一共有7个进风井口,其中辅运平硐进风量最大(约8400m3/min),约占总进风的40%,同时又是补连塔煤矿主要进出材料、人员进出井口,如果辅运平硐发生火灾,影响最大,最严重;新主运、煤炼油主斜井为辅助进风进口,巷道内铺设运输胶带,如果这两个井口发生火灾,容易引起胶带燃烧,将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而且由于巷道被胶带占用,处理起来较困难,但是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巷道内使用的都是阻燃皮带。这里将以假设辅运平硐和煤炼油主斜井进风发生火灾为例,说明应急方法及处理措施。
5.1辅运平硐火灾处理
假设一:辅运平硐口200米内发生火灾(普通可燃物着火)
影响范围:1-2煤辅运大巷、1-2煤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备用综采工作面、1-2煤总回、2-2煤辅运大巷、2-2煤二盘区、2-2煤三盘区、1055回风巷、南回风井。
处理方法: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在火灾初期把火灭掉,在火势控制不住时可以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派人打开1-2煤总回1400m处自动风门,通过风流短路将有害气体直接引入1-2总回,将有害气体排出地面,防止有害气体蔓延矿井其他地点,避免造成火灾范围扩大,再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在火势难以控制,影响的范围比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可由矿总工下令启动矿井反风,启动反风后必须严格控制平硐井口,疏散附近人员,严禁无关人员靠近。
避灾路线:1.31403工作面、31404备用工作面、1-2煤总回→3600m 1-2煤2-2煤联巷→2-2煤辅运大巷→煤制油辅运大巷→煤制油主斜井→地面。
2.31403工作面、31404备用工作面、1-2煤总回→3600m 1-2煤2-2煤联巷→1055水平大巷→地面。
3.2-2煤二盘区、三盘区、四盘区工作地点→煤制油辅运大巷→煤制油辅运大巷→煤制油主斜井→地面。
4.2-2煤二盘区、三盘区、四盘区工作地点→1055水平大巷→地面。
5. 31403工作面、31404备用工作面、1-2煤总回→1-2煤辅运大巷→呼和乌素立风井。(等待救援)
6. 2-2煤二盘区、三盘区、四盘区工作地点→呼和乌素立风井。(等待救援)
假设二:煤制油主斜井发生火灾
影响范围:煤制油主运巷、煤制油回风巷、煤制油辅运巷尾段、2-2煤回风巷、32303运顺、32304回顺、三盘区尾巷、1055回风段、南回风井。
处理方法:启动应急预案。切断煤制油主斜井、煤制油回风大巷、煤制油辅运、煤制油主运、2-2煤回风大巷、1055回风巷、内的电源,停止煤制油主斜井、煤炼油主运、煤制油回风巷内的皮带运输,(在必要时可以由应急总指挥下令切断皮带)。打开煤制油27联巷处闭锁风门,通过风流短路将有害气体直接引入煤炼油回风巷,经1055回风进入南回风井,将有害气体排出地面,防止有害气体蔓延矿井其它地点,避免造成火灾范围扩大,再采取措施进行灭火。由于煤炼油主斜井是下行通风,为防止火灾发生后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威胁主斜井进口的人员,在火灾发生后应立即疏散井口附近人员,并布置警戒线,严禁任何无关人员靠近。
避灾路线:1.2-2煤二盘区、三盘区、四盘区工作地点→2-2煤辅运大巷→地面。
2.2-2煤二盘区、三盘区、四盘区工作地点→2-2煤辅运大巷→3600m 1-2煤2-2煤联巷→1-2煤辅运大巷→地面。
3.2-2煤二盘区、三盘区、四盘区工作地点→2-2煤辅运大巷→呼和乌素立风井。
5.2盘区主要进风巷火灾处理
以1-2煤辅运大巷发生火灾作为假设,说明盘区主要进风发生火灾时处理方法。
假设:1-2煤辅运大巷4000m处发生火灾
影响范围:31403工作面及进回风顺槽,31404综采工作面及进回风顺槽,31405运顺掘进工作面,31406回顺掘进工作面。
处理方法:启动应急预案。停止西主运皮带运输,切断系主运、1-2煤总回、系主运及四盘区的电源,所有的人员向1-2煤辅运大巷尾段撤离,打开1-2煤辅运大巷7100m处辅运与主运间联巷风门,使1-2煤辅运大巷的风短路,将有害气体引入总回风巷,直接排出地面,避免火灾范围扩大,再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避灾路线:1.31403工作面、31405运顺、31406回顺、31404备用工作面、1-2煤总回→1-2煤辅运大巷7600m处→1-2煤2-2煤斜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2.31403工作面、31405运顺、31406回顺、31404备用工作面、1-2煤总回→1-2煤辅运大巷7600m处→呼和乌素立风井(等待救援)。
5.3电缆着火火灾处理
由于补连塔井下机械化程度高,电缆多,电缆电压高,电缆着火可能性较大,下面以假设31405运顺掘进工作面煤机电缆着火,说明应急方法及处理措施。
影响范围:31405掘进工作面,31406掘进工作面,西主运尾段,1-2煤总回。
处理方法:发现电缆着火后,立即停电,汇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现场跟班干部应尽快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如果火势不断扩大,现场灭火的人员已经无法控制火情的情况下为避免造成人员伤亡,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同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火情及撤离等情况,由指挥中心再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避灾路线:1. 31405掘进工作面,31406掘进工作面,西主运尾段,1-2煤总回→1-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2. 31405掘进工作面,31406掘进工作面,西主运尾段,1-2煤总回→1-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呼和乌素立风井。
3. 31405掘进工作面,31406掘进工作面,西主运尾段,1-2煤总回→1-2煤辅运大巷7600m处→1-2煤2-2煤斜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5.4采煤工作面火灾处理
采煤工作面根据着火点位置的不同,采取的措施如下:
5.4.1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应从进风侧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灭火。
5.4.2从进风顺槽口至回撤通道口着火,先将回撤通道风门打开进行短路,将有害气体直接引入工作面回风排出地面,避免火灾范围扩大,再采取直接灭火等措施灭火。避灾路线见第五章。
5.4.3如果工作面从回撤通道以里着火(不含上、下隅角附近及采空区),当火源的下风侧有遇险人员尚未撤出或不能确认人员是否遇难时,必须保持正常通风,以防火灾由富氧燃烧转化为富燃料燃烧,从而给撤退人员带来更大的威胁。采取直接灭火时,也不得减小风量,以防止水煤气爆炸和火烟逆退。
5.4.4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灭火时应防止相邻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造成危害。
5.4.5对于采空区附近的火源,尤其是上、下隅角的燃烧,不能迅速扑灭时,极易引发瓦斯爆炸。必须果断封闭火区。在封闭火区时,应首先建造防爆墙,然后在防爆墙掩护下建筑永久密闭。
5.5巷道火灾处理
5.5.1独头巷道火灾处理要点
独头巷道火灾处理,局部通风机管理是关键。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应保持巷道的通风原状,原来的通风状态,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开启,风机开启的不要停止,进行侦察再采取措施。
火灾处理的处理原则是:
1)当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应在通风的情况下直接进行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清查阴燃火点,防止复燃引起爆炸。
2)有爆炸危险的着火巷道,在不需要救人时,不能冒险进入;已经通风的盲巷中瓦斯依然增长较快时,不得入内灭火。要在远离火区的安全地点封闭。
3)如果相邻采空区的掘进巷道发生火灾,要密切关注联巷或局部冒顶与采空区沟通,直接灭火时要更加慎重,应防止灭火过程中防止瓦斯爆炸或火灾烧到邻近区域。
4)根据巷道火灾位置不同,救护队应严格执行《矿山救护规程》有关规定。
5.5.2全风压倾斜巷道火灾处理要点
1)上行通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应防止相邻的并联巷道风流发生逆转,为保持旁路风流的稳定,可在发火巷的进风侧加大风阻,用以减少着火带的供氧量并控制火势。
2)下行通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应防止发火风流发生逆转,为保持发火巷道的风流稳定,可在旁路巷道增阻。
5.5.3火区封闭
当井下火灾范围较大,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火区措施。
1)防火墙的封闭顺序:多条巷道需要进行封闭时,应先封闭支巷,后封闭主巷。封闭时应优先采用进、回风巷的风墙同时封闭。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也可采取先封闭进风侧,后封闭回风侧,一般不采用先封闭回风侧。
2)在建造有瓦斯爆炸危险的火区防火墙时,应采取控风手段,尽量保持风量不变;注入氮气;检测进风、回风侧瓦斯浓度、氧气浓度、温度等。密闭完工后迅速撤至安全地点。
6. 灾变现场人员应急要点
6.1井下不论任何人发现烟气或明火等火灾灾情,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并迅速通知附近工作的人员。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起来,在尽可能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及灾害程度、蔓延方向等情况的同时,立即投入抢救,同时迅速向矿调度室报告。
6.2抢救时,应及时切断灾区的电源,并迅速通知或协助撤出受火灾影响区域内的人员。
6.3如果火势不大,应根据现场条件,就应组织力量将火直接扑灭。如果火灾范围大或火势猛,则应撤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稳定风流、控制火势发展,防止人员中毒和预防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并随时保持和地面指挥部的联系,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行事。
6.4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抢救,同时人身安全又受到威胁的可能,或是其他地区发生火灾,当接到撤退命令时,立即安全撤退。撤退时,不可惊慌失措,盲目行动。首先戴好自救器,有组织地沿避灾路线撤退。
第二节 内因火灾的预防与处理
1. 内因火灾隐患分析
我矿煤层为不粘煤,燃点在297~307℃,煤在地面自燃发火期为一个月左右,根据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分院对补连塔煤矿煤炭自燃倾向鉴定报告,我矿1-2煤、2-2煤煤炭自燃倾向性均为I级。所以发生内因火灾的可能性极大。但根据采掘实践,回采期间采空区自燃的可能性很小。因此防止煤层自燃的重点是已封闭的采空区、封闭不好的盲巷、通风较差的巷道浮煤、局部冒顶区域等。
2. 内因火灾预兆
2.1人员的直接感觉
视觉:巷道内温度增加,出现雾气、烟雾,或在巷道壁上挂有平行水珠。
气味感觉:巷道内出现煤油味、气油味、松节油或焦油味,此时煤炭氧化已到后期阶段。如果出现芳香族的碳氧化合物气味(煤油味),则肯定发生煤炭自燃。如果嗅到焦油味时,煤炭自燃已经达到严重程度。
温度感觉:煤温、水温、空气温度升高。
疲劳感觉:产生的有害气体使人出现头痛、闷热、精神不振、不舒服等疲倦不适的感觉。
2.2已封闭采空区CO浓度持续增高并呈数量级变化,CO2相对增大,O2浓度相对降低,且采空区气体发现C2H4,即可判定采空区自燃。
3. 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3.1矿井应开展火灾的早期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对采空区防火墙、废弃巷道、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以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密闭内外压差、气温、水温以及漏风情况等观测预报1次,并建立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账。
3.2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回采工作面回采时应尽可能少留顶煤。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将工作面浮煤留至采空区。采煤工作面在回采结束后,必须在30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3.3综采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应采用在进风隅角设置挡风帘,减少向采空区漏风。
3.4由于补连塔煤矿煤层埋藏浅,在综采工作面回采过程中,每月组织一次地表漏风检查,发现地表有裂隙,组织地表回填,防止地面漏风。
3.5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应及时封闭,巷道浮煤应及时清理。
4. 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4.1由井下巷道内煤炭自燃引发的火灾按外因火灾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执行。
4.2采空区自燃火灾具有时间上的延展性,一般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由补连塔矿依照综合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启动本专项预案进行处理。
5. 内因火灾的处理
5.1采空区着火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注粉煤灰、注三相泡沫、注氮、注水、辅以均压等综合方法进行灭火。
5.2井下巷道内煤炭自燃引发的火灾按外因火灾灭火方法进行处理。

第三章 瓦斯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
1.瓦斯事故隐患分析
1.1瓦斯
通过钻孔煤芯取样分析测定,我矿煤层沼气含量为其甲烷含量在0~0.19m3/t,CO2含量为0.01~0.15m3/t,在2008年瓦斯鉴定为相对瓦斯涌出量0.09为m3/t,绝对瓦斯涌出量3.739m3/min,属低瓦斯矿井。
但2-2煤二盘区工作面上隅角出现过0.8%的瓦斯,在邻近的生产矿井和开采小窑,虽然没有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但不同程度地出现过瓦斯。根据相关资料,补连塔煤矿2-2煤瓦斯含量较高,因此2008年对该工作区域应加强瓦斯管理,而且在生产中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必须加强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监测检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2.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2.1防治瓦斯积聚
2.1.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
1)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及时调整优化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网络简单。
2)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应实现独立通风。消除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速满足规定。
3)掘进工作面和尾留巷道局部通风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4)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运时,瓦斯检查员或现场生产班组负责人应立即将人员撤至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和通风部门汇报。
5)单巷掘进,调车硐深度不允许超过6m,以防形成盲巷;超过6米的独头巷道严格按盲巷管理。
6)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停风区域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2.1.2及时处理积聚瓦斯
1)加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管理。
2)恢复通风前,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加强盲巷和冒落空洞的瓦斯管理,采用封闭隔绝、充填等方法及时处理积存的瓦斯。
4)瓦斯排入回风时,在排瓦斯巷道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2.1.3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
1)矿设通风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井下瓦斯巡回检查,兼职瓦斯检查员负责本工作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兼职瓦斯检查员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专职瓦斯检查员对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每班至少检查2次,对回风巷的机电硐室也应纳入检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每班进行检查瓦斯。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班中向通风队值班室汇报一次,执行汇报请示制度。严格瓦斯检查员井下交接班制度,炮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瓦斯检查原始记录、瓦斯牌板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制度,严禁脱岗、空班、漏检和假检。
2)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期维护、维修,对各局部通风地点及其回风、综采工作面及其回风、盘区和矿井总回风的瓦斯浓度进行24小时集中连续监测,超限报警。严格按照AQ1029标准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设位置符合要求。安全监控设备必须能切断被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各种传感器及便携式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校,保证正常工作。
3)连采机、锚杆机、装载机、防爆胶轮车安设机载瓦斯传感器,瓦斯超限报警、断电。
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流动抽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监测工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氧气、一氧化碳检测仪,随时检查各地点瓦斯等气体浓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入井的车辆未安设机载瓦斯传感器,该车辆司机下井必须配带便携式,并将瓦检仪处于常开状态。井下不允许擅自调校和拆开各种通风仪器仪表。
5)通风队队长每天审阅模拟量日报表、瓦斯日报,并每天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发现瓦斯有升高趋势,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2.2防止火源产生
引起瓦斯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类,即明火火焰、炽热表面和炽热气体、机械摩擦和撞击火花和电火花。
1)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使用灯泡取暖、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必须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
2)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井下供电要做到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3)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每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摩擦高温点。避免截割坚硬岩石。为了防止产生摩擦冲击火花,综采机、连采机不得割顶割底。
4)采空区抽放瓦斯时,随时检测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5)加强爆破管理,爆破作业必须遵守《规程》有关规定。
2.3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采掘面实行独立通风;在巷道中设置辅助隔爆设施,盘区和主要通风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设施,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继续传播发展,减少危害。按照公司要求,综、连采工作面,水泵房,皮带机头,变电所等地点均放置了隔离式自救器箱,大箱子放置20个自救器,小箱子放置2个自救器,全矿固定地点共放置自救器331台。每季度通风队专职人员对所有自救器进行气密性检查及称重检查,不合格的立即进行替换。
3.应急响应及紧急救灾措施
当爆炸事故发生后,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连续爆炸是救灾工作的重心。
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矿长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策,下达救灾命令。
3.1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1)爆炸地点几起事故波及范围。
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
4)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集流向)。
5)是否发生了火灾。
6)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风机房水柱计是否有变化)。
3.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1)通风系统破坏程度。
2)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
3)能否诱发火灾。
4)可能的影响范围。
3.3下达命令
1)安全切断灾区电源。
2)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3)向公司报告并召请救护队。
4)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5)保证主要通风机运转。派机电和通风人员职守风机房。
6)保证人员辅助运输运转,满足运输要求。
7)核查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8)救护队按照救灾方案不知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火情、扑灭火灾。
9)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4.瓦斯灾变处理要点
为了有利于救人和保证救护队员本身安全,避免瓦斯连续爆炸,及时恢复通风系统、查明引起爆炸的真实火源是救灾工作中的技术关键。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防治二次爆炸的措施。
4.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住矿救护队可先应从进风侧进入,救护大队到矿后,应分别从进、回风两侧同时进入。
4.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恢复独头通风时,应按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4.3扑灭火灾。在灾区一旦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直接灭火未奏效,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均已死亡,应先行封闭,控制火势,然后灭火。
4.4合理选择待机地点。待机小队主要任务是做好急救人的工作。
4.5对因瓦斯爆炸引起火灾,可参照外因火灾处理方法进行灭火。
5.灾变现场人员应急要点
5.1当灾害发生时,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乱喊乱跑,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传来的方向,伏卧底板或水沟内。头部要尽量低、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眼,尽可能用衣物等盖严身体身体裸露部位。
5.2在爆炸的瞬间,要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内脏。
5.3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代号,高温气浪及冲击波过后,应立即辨别方向,寻找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去,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
5.4已无法逃离灾区时,应设法进入避难硐室,或在顶板坚固、支护完整、无有害气体,有水源或水源较劲的地方构筑临时避难所暂避,等待救援。


第四章 煤尘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

1.煤尘事故隐患分析
补连塔煤矿1-2煤煤尘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为33.37%;2-2煤煤尘具有强爆炸性,爆炸指数为37.91%。煤尘主要产尘点为采、掘工作面、胶带机运输巷、转载点等。
煤尘爆炸主要有两种形式,即纯煤尘爆炸和有瓦斯参与的煤尘爆炸。绝大部分煤尘爆炸是由瓦斯爆炸引发的。
2.煤尘事故预防措施
2.1防止煤尘沉积和飞扬
1)合理配风,在满足最小风速的前提下,选择最佳排尘风速,防止煤尘积聚或飞扬。
2)采煤机、连采机必须具备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连采面、掘锚面除尘风机使用良好,达到最佳除尘效果;综采面架间必须安设手动喷雾,每30架至少安设1组架间喷雾,煤机割煤期间下风侧喷雾装置正常开启;已安装负压除尘系统的采掘面必须坚持使用。
3)防尘洒水管路到位、系统完善,胶辅运巷每500m设1组水幕,采掘面按规定安设净化喷雾,保证水幕雾化良好,能够全断面封闭。
4)工作面上下顺槽必须安设消尘管路,保证供水量、水压满足生产及防尘需求。
5)喷雾设施前加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不致出现堵塞喷咀的现象。生产队组设专人负责喷雾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雾化效果不好,及时检查供水软管、过滤器、喷咀等部件是否出现堵塞现象,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转载点进行封闭,下风侧设喷雾,减少煤尘的产生。
6)按照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各队定期冲洗所负责巷道的积尘。主要进、回风井筒、大巷、盘区主要进、回风巷道每月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积尘,采煤工作面每班冲洗一次。回风巷每周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积尘程度严重时,每三天冲洗一次,掘进巷道、综采面胶运巷每旬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粉尘污染程度严重,造成风筒、电缆、机电设备、皮带管架等积尘较大时,应安排每周至少清扫冲洗一次。
2.2防止火源产生
引起煤尘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类,即明火火焰、炽热表面和炽热气体、机械摩擦和撞击火花和电火花。
1)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使用灯泡取暖、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必须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
2)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井下供电要做到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3)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每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摩擦高温点。避免截割坚硬岩石。为了防止产生摩擦冲击火花,综采机、连采机不得割顶割底。
4)采空区抽放瓦斯时,随时检测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5)加强爆破管理,爆破作业必须遵守《规程》有关规定。
2.3防止煤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采掘面实行独立通风;在巷道中设置辅助隔爆设施,盘区和主要通风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设施,一旦发生煤尘爆炸时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继续传播发展,减少危害。按照公司要求,综、连采工作面,水泵房,皮带机头,变电所等地点均放置了隔离式自救器箱,大箱子放置20个自救器,小箱子放置2个自救器,全矿固定地点共放置自救器331台。每季度通风队专职人员对所有自救器进行气密性检查及称重检查,不合格的立即进行替换。
3.应急响应及紧急救灾措施
当爆炸事故发生后,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连续爆炸是救灾工作的重心
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矿长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策,下达救灾命令。
3.1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1)爆炸地点几起事故波及范围。
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
4)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集流向)。
5)是否发生了火灾。
6)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风机房水柱计是否有变化)。
3.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1)通风系统破坏程度。
2)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
3)能否诱发火灾。
4)可能的影响范围。
3.3下达命令
1)安全切断灾区电源。
2)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3)向公司报告并召请救护队。
4)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5)保证主要通风机运转。派机电和通风人员职守风机房。
6)保证人员辅助运输运转,满足运输要求。
7)核查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8)救护队按照救灾方案不知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火情、扑灭火灾。
9)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四、煤尘灾变处理要点
为了有利于救人和保证救护队员本身安全,避免瓦斯连续爆炸,及时恢复通风系统、查明引起爆炸的真实火源是救灾工作中的技术关键。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防治二次爆炸的措施。
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住矿救护队可先应从进风侧进入,救护大队到矿后,应分别从进、回风两侧同时进入。
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恢复独头通风时,应按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3)扑灭火灾。在灾区一旦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直接灭火未奏效,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均已死亡,应先行封闭,控制火势,然后灭火。
4)合理选择待机地点。待机小队主要任务是做好进急救人的工作。
5)对因煤尘爆炸引起火灾,可参照外因火灾处理方法进行灭火。
5、灾变现场人员应急要点
1)当灾害发生时,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乱喊乱跑,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传来的方向,伏卧底板或水沟内。头部要尽量低、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眼,尽可能用衣物等盖严身体身体裸露部位。
2)在爆炸的瞬间,要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内脏。
3)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代号,高温气浪及冲击波过后,应立即辨别方向,寻找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去,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
4)已无法逃离灾区时,应设法进入避难硐室,或在顶板坚固、支护完整、无有害气体,有水源或水源较劲的地方构筑临时避难所暂避,等待救援。


第五章 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事故后的避灾路线
5.1 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后的避灾路线
5.1.1 32302综采工作面
①32302综采工作面→32303回风顺槽→一煤炼油辅运大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②32302综采工作面→32303回风顺槽→三盘区尾巷→32304回顺→一煤炼油辅运大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5.1.2 32303综采工作面
①32303综采工作面→32303回风顺槽→一煤炼油辅运大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②32302综采工作面→32304回顺→一煤炼油辅运大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5.1.3 31403综采工作面
①31403综采工作面→31404回风顺槽→1-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②31403综采工作面→31404回风顺槽→31404综采工作面→1-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5.1.4 31404综采工作面
①31404综采工作面→31404回风顺槽→1-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②31404综采工作面→31404运输顺槽→1-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5.2 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后的避灾路线
32401辅巷、32401辅运、32401回顺掘进面→32401辅巷、32401回风顺槽→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32404回顺、32405回顺掘进面→32405回风顺槽→煤炼油辅运大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32207运顺、回顺、辅巷掘进面→32207辅巷→32207区段辅运→2-2煤二盘区区段辅运巷→辅运平硐→地面。
31405运顺、31406回顺掘进面→31406回顺→1-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31406运顺、31407回顺掘进面→31407回顺→1-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三、主斜井、辅运平硐、盘区进风、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避灾路线
2-2煤二盘区人员→二盘区辅运大巷→二盘区辅运联络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2-2煤三盘区人员→煤炼油辅运大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2-2煤四盘区人员→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1-2煤区域人员→1-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1055区域人员→1055辅运大巷→副井→地面
1088区域人员→1088辅运大巷→副井→地面
煤炼油斜井人员→煤炼油斜井→地面
副井、主井、新主井、原立风井井口区域人员→沿井口方向升井→地面。

第六章 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 顶板事故隐患分析
构造带自身围岩强度低、采掘面遇到的较小构造在精查报告和补勘资料不能提供及时性预测、 过构造带时支护不及时,顶帮暴露时间长、支护参数不合理、工人违章漏支或少支、开采地质条件多变 ,造成矿压显现相差较大,掌握规律不够等造成掘进和回采过程中顶板冒落。
冒顶灾害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失修巷道等地点。在地质构造复杂顶板管理困难地区,如断层带、冲刷带、裂隙发育带附近是顶板事故易发生地点。
2. 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2.1冒顶预兆
2.1.1掘进面冒顶预兆
工作面压力增加,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顶板破碎、掉渣由少到多,由稀到密,顶板裂隙由小到大,煤壁变形、变酥,片帮增多,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
2.1.2综采工作面冒顶预兆
工作面压力增加,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顶板破碎、掉渣由少到多,由稀到密,顶板裂隙由小到大,煤壁变形、变酥,片帮增多,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工作面大量液压支架安全阀同时间卸液,采空区大面积跨落等。
2.2 顶板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我矿生产实际,要求对回采巷道进行顶板离层监测、顶底和两帮移近量监测、锚杆和锚索载荷监测,对巷道外观的人工观测,其观测内容、目的及测试手段见下表。


1)掘进顺槽时每200米布置一个顶板离层仪,观察顶板下沉量做好监测记录,定期对监测数据整理,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掘进巷道支护参数提供依据。
2)动态和定期检查掘进面锚杆、锚索支护施工质量。
3)井下作业人员对其工作范围内的顶帮围岩情况进行观察,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4)跟班队干、跟班瓦检员(兼职安监员)、安监员每班对现场顶板情况进行检查。
5)对综采工作面初采、末采期间两顺槽超前支护段和受二次采动影响的保留顺槽的巷道顶底板移近量进行监测。
2.3 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2.3.1掘进面预防顶板事故措施
(1)保证巷道工程质量,严禁掘进巷道出现超欠挖现象。
(2) 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顶板进行管理。顶锚杆扭距、锚固力、锚索锚固力达到要求。锚杆、锚索支护要及时,失效锚杆、锚索及时补打,防止支护失效或巷道无支护而造成冒顶事故。
(3)严禁超循环、空顶作业。
(4)当掘进面遇到破碎或层理裂隙较为发育的顶板时,必须及时停止掘进,查清原因和范围、制订专项措施后方可施工。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加强煤帮管理,片帮煤及时处理,片帮严重地段补打护帮锚杆(索)。处理顶板活矸及片帮必须用长柄工具处理,同时旁边有人观察顶板、煤帮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发出警报,撤到安全地点。
(6)工作面人员要随时注意顶板的情况,发现有冒顶征兆时,及时发出警报,撤出人员。
(7)巷道交岔点处应缓慢掘进,加强顶板观察和临时支护,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2.3.2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采煤工作面正常推采期间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①综采面设备保证完好,运行可靠,泵站压力达到31.5MP。支架初撑力必须达到252bar以上,及时跟机拉架。
②割煤时保证顶、底板平,不出现台阶,保证支架接顶良好
③液压支架梁端距不应大于550mm。及时使用侧护板,防止架间距太大掉矸伤人。
④在顶板比较破碎的情况下,应采用超前拉架法,及时支护顶板。护帮板及时打开,固帮和防片帮煤伤人
⑤上下两巷的超前支护必须及时有效,不得有空支、漏支现象。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间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①矿内要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和矿压观察组。
②工作面初次放顶前,矿压组在工作面设矿压观察点,实行现场连续观察,收集并整理数据,获得初次来压步距,指导初次放顶工作。
③上下顺槽超前支护的单体支柱初撑力,单体数量、超前支护距离及活柱行程满足规程要求。
(3)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①加强地质调查,掌握详细的地质资料,班前会通报详细情况及应对措施。
② 工作面遇到破碎顶板时,应采用“带压移架”、“追机移架”法,使顶板得到及时支护,防止漏顶。
③工作面遇到冲刷带煤层变薄,有时无直接顶,推采时,密切观测采空区冒落充填情况,结合周期来压步距对顶板进行管理。应编制专项措施及时处理顶板,防止出现大面积悬顶的现象。
④派专人负责定期对两顺槽顶板进行观察,尤其是距断层20米范围内,应加强对回风顺槽的观察,因受采动影响,断层可能沿其断面发生位移,造成顶板跨落,因此必要时加强回顺超前支护长度,或进行锚网补强支护及架棚支护。
(4)采煤工作面末采期间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①矿内要成立末采贯通领导小组,根据末采期顶板易垮易冒的特点制定专项措施,并贯彻到位,保证贯通质量。
②末采期间,特别距回撤通道30m时,在工作面设矿压观察点,实行现场连续观察,对上下出口、两顺槽及工作面煤帮连续检查,并及时向矿末采贯通领导小组汇报周期来压情况,以指导工作面顶板管理。
③ 对回撤通道内所有垛式支架、单体及保护绳全面检查 ,保证垛式支架或单体不泄液;并根据顶板压力情况及时对两顺槽超前25m范围及回撤辅巷加强支护。
④贯通期间要有专人观察顶板、梁端距、片帮、护帮板打开、支架接顶等情况,若发现与措施不一致或有新情况时,及时调整达到标准。
3. 顶板事故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当顶板事故发生后,必须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次生灾害是救灾工作的重心。
获悉井下发生顶板事故后,总指挥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策,下达救灾命令。
3.1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1)冒顶事故发生地点及影响范围。
2)人员伤亡情况。
3)冒顶地点通风情况。
3.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1)冒顶事故的严重程度。
2)是否会再次发生冒顶。
3.3下达命令
1)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2)向公司报告并召请救护队。
3)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4)保证人员辅助运输,满足运输要求。
5)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4.顶板事故的处理
4.1基本原则
1)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呼叫、敲打、使用探测仪等),确定遇险位置和人数。
2)保证冒顶地点的通风,保证环境氧气浓度。
3)遇险人员被堵时,应利用水管、打钻孔等方法输送新鲜空气风、饮料和食物。
4)如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自保,做好有准备的安全退路。
5)冒落区工作时,应派人观测周围顶板变化、瓦斯变化情况。
6)处理冒落矸石时,应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
4.2事故现场处理
1)对于顶板事故,现场跟班队长有第一时间处置权。
2)根据现场情况,判断顶板事故发生的地点、灾情、原因、影响区域进行现场处置。如无第二次大面积顶板动力现象时,立即组织对受困人员进行施救,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严重的顶板事故要立即向生产指挥中心、所在单位值班报告事故灾情。
4)现场救援遇人员必须在首先保证巷道通风、后路畅通、现场顶帮维护好的情况下方可施救,施救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进行顶板观察和监护。
5)当出现大面积来压、通风不良、诱发瓦斯爆炸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并立刻汇报情况,等待矿应急救援指挥的进一步处置命令。
6)对现场受伤人员应按照正确的方法开展救助工作。
(1)被救出的人员身上有外伤时,将其抬到安全地点,脱掉或剪开衣服,先止血,缠上绷带。
(2)如果被救出的人受伤较重或有骨折,只要情况允许,要按骨折伤员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先包扎固定,然后正确搬运送医院治疗。
(3)如果救出的人员已失去知觉,或停止了呼吸但时间不长,可将其放平躺下,解开衣服和腰带,撬开嘴,取净嘴里、鼻孔中的煤粉,用毛巾拉出舌头,进行氧气供氧或人工呼吸。
7)若人员被困冒顶区里面无法脱身时,带班队长或班长首先组织现场人员撤退到顶板相对完整地段,稳定现场人员情绪,然后清点现场人员个数,确定是否有人或有几个人被冒落的煤矸埋住,同时利用一切可能手段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事故现场情况。若条件允许,现场人员要在带班队长或老工人的带领下组织自救;若现场条件恶劣,无法组织自救时,要选择在顶板支护完好的地点等待救援,同时有人不断发出求救信号。
8)使用压风机通过供水管向被困区域提供新鲜风流;若无直通被捆区域的水管或水管损坏无法供风时,考虑由地面直接打钻孔向人员被困区域供风、水和食物等,为组织抢救争取时间。
9)通风系统恢复后,指挥部根据现场顶板冒落情况,制订加强支护措施并实施,防止冒顶事故进一步扩大。
10)抢救时,应认真观察冒落地点的顶板、两帮情况,如发现顶板、两帮有再次冒落危险时,要采取措施,由外向里逐步处理浮矸、浮煤,打好临时支柱,维护并清理好安全退路,防止抢救人员时再次冒落伤人。上述工作必须由跟班干部现场统一指挥。
11)抢救被煤、矸埋住的人员,首先是先清理出人员的头部和胸部,清理口鼻污物,恢复遇险人员的呼吸条件。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小心地把遇险者身上的煤、矸搬开,把他救出来。如果矸石块大,无法搬开,可用撬杠,千斤顶等工具将大块矸石抬起来用木柱撑牢,再将人员救出(注意不可用镐刨或用铁锤砸打)。
12)生产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矿领导及有关单位,做好事故抢救工作,并派救护车在井口待命,以做好尽快将伤员送到医院抢救的准备工作。
4.2 注意事项
4.2.1冒顶范围不大时
1) 如有遇险人员被大矸石压住,可用液压千斤顶等工具把大块岩石支起后,再将遇险人员救出,切记生拉硬拽。
2)清理堵塞物时,要防止伤害遇险人员。在接近遇险人员附近时严禁用镐刨、锤砸等方法破煤(岩)块扒人。要首先清理遇险人员的口鼻堵塞物,畅通呼吸系统。
3)抢险救援期间不得停井下压风,以供灾区人员呼吸。
4)要注意给被救出的遇险人员保暖,要迅速转运至安全地点进行创伤检查。要及时在现场开展输氧和人工呼吸、至血、包扎等急救处理,危重伤员要尽快送到医院急救。对长期困在井下的人员,不要用矿灯照射眼睛,饮食要由现场医护人员决定。
4.2.1冒顶范围较大时
当发现冒顶范围较大时,采用简单掏槽或撞楔法无法救援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和采掘设备,用最短的距离和最快的方法开掘巷道,以最快到达冒顶被困人员处为原则。注意:开掘巷道时,必须支护、通风到位,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5. 假想31403综采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的处理
5.1 当31403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跟班队长要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冒顶事故发生原因、影响区域后立即向生产指挥中心报告。当工作面无第二次大面积顶板动力现象时,立即组织对受困人员进行施救,防止事故扩大。
5.2 补连塔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接到井下31403综采工作面冒顶事故通知后,首先派通风及安监人员直接与工作面遇险人员联络,确定遇险具体位置和人数。并保证冒顶地点的通风,保证环境氧气浓度。
5.3 冒顶范围不大时
1) 如刮板输送机、破碎机被大矸石压死时,可在矸石上放炮打眼,对矸石进行破碎,使输送机正常运转。
2)安排工人清理架间矸石、浮煤
5.4 冒顶范围较大时
当发现冒顶范围较大时,出现支架倾斜和倒架现象,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用木垛架棚子,制造临时顶板,并在临时顶板内灌注罗克休和马丽散等高分子材料,然后运行生产设备,快速通过冒顶区域。


第七章 水灾的预防和处理计划

1. 井下水灾隐患分析
1.1井下水害类型:
根据煤矿井下水灾事故的特点结合我矿具体情况,井下水灾分为以下几类:地表水水害、老空水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
1.2 事故危害:
井下水灾事故轻则恶化掘进、综采面生产条件、设备损坏;重则导致人员伤亡,甚至淹井。
1.3 事故原因分析
1.3.1 水情水害预测预报不及时,定位、定量不准确,防水意识淡薄。
1.3.2 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未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
1.4 水灾事故易发生的场所
水灾事故易发生的场所是:矿井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采空区溃水影响区域。
2. 井下水灾预防措施
2.1 水灾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定期收集、整理本矿的水文地质资料并上图。
2)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3)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由地测站负责每旬观测一次并进行预测分析。
4)地测站每月编制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审批后下发各区队。
5)各采掘队跟班队干负责每班对各自分管区域内的涌水及排水情况进行监测监控。
6)机电队负责每天记录矿井总的排水量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排水量有急增现象时,立即查明原因,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7)通风队负责每周对井下所有的永久密闭进行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2.2井下突水预兆:
1)煤层发潮、发暗。由于水的渗入,使得煤层变得潮湿、暗淡。如果挖去表面一层,里面仍如此,说明附近有积水。
2)巷道壁或煤壁“挂汗”,“挂红”,工作面温度降低,煤壁发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淋水加大,如落雨状)、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说明水源很近,若出现清净水,说明水源远)、有臭味、打钻时发觉钻孔底松软或钻孔有水流出等突水预兆。
上述征兆,并不是每次突水前都会全部出现,有时可能发现一个或几个,极个别情况甚至不出现。因此,必须密切注意,认真分析。
2.3 井下水灾预防措施
防治矿井水害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地测站要有完善的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编制中长期防治水害规划和年度防止水害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地表移动塌陷观测站,测出本矿的地表移动规律。
1)防治井下水害的主要措施
(1)老窑水的防治
地测站负责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别是二盘区周边采空区, 完善井上、下对照图, 标出其准确位置、范围、存在时间、积水情况等,分析、制订防治老窑透水方案并执行。
(2)矿井采空区积水和老巷积水的防治
地测站填图要及时准确,不能漏填。当掘进面接近采空区和老巷道时要先探后掘。采煤面回采时,对生产有威胁,要打钻把水疏干。掘进面需要掘透老巷道时,一定要先把老巷道水排干,才能掘透老巷道。
(3)钻孔水防治
查明所有井田范围内的钻孔平面位置和封孔质量。如果钻透富水层,封孔质量不好,为确保安全,需要重新封孔,或者留煤柱保护钻孔。
(4)断层、裂隙水的防治
查阅地质报告或水文地质报告,较大断层如果含水丰富,留设防水煤柱;断层位置不清,可用井下钻探的办法,探清断层位置及断层面透水情况。如果断层含水丰富与奥陶纪灰岩连同、含水砂岩连同,断层面水大,不易疏干。留设保护煤柱。井下用钻探法探断层时,事先做好排水措施和留设排水基地。
(5)砂岩水的防治
沙 、砾岩位于煤层的顶、底板,属于富水层。当顶板有厚状砂岩时,在工作面推进前,要用钻机探水,疏干。
(6)冲积层水的防治
冲积层水俗称地表浅水,由于小煤窑乱采滥挖,对大矿造成影响。及时发现,及时汇报,采取必要的措施。
(8)保证矿井排水系统可靠
一、重点部位故障源的分析
我矿现有主排水泵房有3个,分别为1055主泵房,共4台水泵,其中2台运行,2台备用、2-2煤二盘区主泵房,共5台水泵,其中2台运行,3台备用、2-2煤三盘区主泵房,共4台水泵,其中2台运行,2台备用,水泵房出入口设立防水闸门并保证其完好。
1、对于1055泵房排水系统出现事故应急措施
1055泵房主要承担矿井1-2三盘区采空区、2211采空区、2-2煤32206工作面回顺积水、两条主运巷道积水和2-2煤部分涌水;水仓总容量为8000 m3;该泵房设四台MD280-43*3( 220KW)离心泵,二趟DN325排水管直接到地面)。
a.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启动备用水泵,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设备进行修复及更换。
b.供电系统故障:现系统采用三回路供电(电源引自广场35KV站-6KV),当任一回路或二回路出现故障时,采取应急供电措施,暂利用一回路提供电源,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线路进行修复。
c.管路出现故障:管路为DN325*2经付井筒到地面排到氧化塘,当1路管路出现漏水无法正常排水时,用另1路管路进行排水,同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管路进行修复。
d、若主泵房设备全部无法正常启动及主管路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排水,采取措施:1)、通过1-2煤总回排水系统管路闸阀切换将1-2煤四盘区工作面及顺槽部分排水系统切换到2-2煤三盘区水仓,2)、利用安装在1055水仓处1台备用MD280-43*3( 160KW)离心泵通过原排水用Φ219管经过付井筒排到地面氧化塘,暂缓解1055水仓储水压力。同时组织人员抢修故障点。
2、对于2-2煤二盘区泵房排水系统出现事故应急措施
2-2煤二盘区泵房主要承担2-2煤二盘区、三盘区全部涌水和2#主运大部分及煤液化大巷排水;水仓总容量为14400 m3;现安设5台MDA280-43*4 (220KW-6KV)离心泵。 二趟DN325排水管直接到地面。
a.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启动备用水泵,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设备进行修复及更换。
b.供电系统故障:现系统采用双回路供电(电源引自广场35KV站-6KV),当任一回路出现故障时,采取应急供电措施,暂利用一回路提供电源,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线路进行修复。
c.管路出现故障:管路为DN325*2经2-2煤辅运大巷-1088辅运大巷-付井筒到地面排到氧化塘,当1路管路出现漏水无法正常排水时,用另1路管路进行排水,同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管路进行修复。
d、若主泵房设备无法正常启动及主管路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排水,采取措施:1)、通过系统排水管路闸阀切换可将2-2煤排入水仓部分水切换到1055水仓,2)、2-2煤三盘区工作面涌水通过尾排排到三盘区水仓。暂缓解2-2煤二盘区泵房水仓储水压力。
3、对于2-2煤三盘区泵房排水系统出现事故应急措施
2-2煤三盘区泵房主要承担2-2煤三盘区全部涌水和1-2煤四盘区部分涌水;水仓容量可达6500 m3;现安设4台MDA560-60*5 (560KW高压10KV)离心泵。 三趟DN325排水管直接到地面。
a.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启动备用水泵,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设备进行修复及更换。
b.供电系统故障:现系统采用双回路供电(电源引自四盘区35KV站10KV),当任一回路出现故障时,采取应急供电措施,暂利用一回路提供电源,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线路进行修复。另可将4#变供四盘区大巷高压排水通过高压三通接线盒串入高压电缆引入泵房配电室,应急启动排水泵。
c.管路出现故障:管路为DN325*3经四盘区总回-1-2煤区段总回-1088辅运大巷-付井筒到地面排到氧化塘,当1路或2路管路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排水时,用另1路或2路管路进行排水,同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管路进行修复。
d、若主泵房设备无法正常启动及主管路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排水,1)、通过排水管路闸阀切换可将1-2煤排入水仓部分水切换到1055水仓,2)、2-2煤三盘区工作面涌水排到2-2煤二盘区泵房水仓。暂缓解2-2煤三盘区泵房水仓储水压力。3)、另可在泵房临时安装MD280-43*3( 160KW)离心泵通过大巷安装排水用Φ219管将水仓积水排到32301辅巷44联巷中转水仓――排到2-2煤辅运大巷2300米处中转水仓――排到2-2煤二盘区泵房水仓。
二、加强预防性检修
1.排水管路、排水设备、供电设备实行包机人周点检制度,要求包机人严格按照点检表的点检内容进行检修维护。岗位人员每班进行运行监护。
2.为防止管路或设备损坏,应准备好材料备件及工具。
3.在管路出现损坏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在处理损坏管路前,应立即关闭上级闸阀,通知相关单位停止沿线排水水泵。组织检修人员带好备用物品到达现场进行管路的恢复处理工作。如果损坏的管路无法用备品更换处理则应通知机修厂进行加工,机修厂应优先立即组织人员加工。
4.检修工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无法处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要求各泵房运行人员及时将水仓内积水清排。
6、要及时安排对水仓内的煤泥进行清理,保证水仓有正常储水空间。
2)水源的判断方法
(1)老空水的特点是积水时间长,水量补给较差,一般属于“死水”。有以下特征:
①用手指附水搓动,有滑润的感觉;
②用鼻闻有腐臭味,有时夹杂着臭鸡蛋气味;
③用舌尝可感到水发腥,有臭味;
④仔细观察,会发现水的透明度较低,水中有腐朽物悬浮或沉淀。
(2)断层水一般通道较远,补给较充分,多属“活水”。水无涩味而发甜,如果在岩巷中遇到断层水,水呈黄色,有时在岩缝中可见到淤泥。
(3)含水层水一般都具有很高的压力,水量充足。水中无涩味,水色发黄,有泥沙流出。
(4)地表水一旦涌入地下,其水量大,破坏力强。水中混有大量的泥沙,有时还夹带许多动植物或其他杂物。一般情况下,水中无其他异味。
3. 井下水灾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当水灾事故发生后,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次级和伴生事故是救灾工作的重心。
获悉井下发生水灾事故后,矿长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策,下达救灾命令。
(一)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1.水灾地点及其事故波及范围。
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通风情况。
(二)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1.通风系统破坏程度。
2.水灾灾情的严重程度。
3.可能的影响范围。
(三)下达命令
1.安全切断灾区电源。
2.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3.向公司报告并召请救护队。
4.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5.保证人员辅助运输,满足运输要求。
6.核查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数。
7.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4. 处理水灾的基本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呼叫、敲打、使用探测仪等),确定遇险位置和人数。
3保证水灾事故地点的通风,保证环境氧气浓度.
4.遇险人员被困时,应利用水管、打钻孔等方法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5.如有伴生事故发生危险时,首先应加强自保,做好有准备的安全退路。
6.水灾区工作时,应派人观测周围顶板变化、淋水情况、瓦斯变化情况等。
5. 井下水灾的处理
1)自身安全防护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在现场及附近地点的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1)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如情况紧急来不急转移躲避时,可抓劳顶梁、立柱或其他固体物体,防止被涌水打倒和冲走。
(2)如是老空水涌出,使所在的地点的有害气体浓度增高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佩好自救器。在未确定所在地点的空气成分能否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禁止任何人随意摘掉自救器的口具和鼻甲。
2)迅速汇报
透水事故发生后,现场及附近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的地点、涌水的程度、现场被困人员的情况等,并立即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同时,应利用一切可能手段及时向下部水平和其他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撤离。
3)积极妥善地组织现场抢救
(1)突水初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现场领导和老工人的组织带领下,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迅速进行抢救工作。如突水地点周围岩石坚硬、涌水量不大,可组织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尽快堵住出水点。
(2)在水源情况不明、涌水迅猛、顶帮松散的情况下,决不可强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积突水,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灾情。
(3)对于受伤的人员,应迅速抢救搬运到安全地点,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4)必须注意: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后,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戴防护器具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灾区。
4)现场组织撤离
如因涌水来势迅猛,现场无法抢救,或者将危机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
5)在行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指挥部。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水平,尽量避免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3)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4)如因突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示牌,迷失了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有经过的巷道岔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6)撤退巷道如是立井,人员需要从梯子间上下时,应保持好秩序,不要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安全和他人安全。
(7)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堵塞无法撤退时,应自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附:水灾事故发生后的避灾路线
① 综采一队:
32302综采工作面→32302回风顺槽→煤制油大巷→2-2煤辅运大巷→地面。
综采二队:
① 31403综采工作面→31403回风顺槽(dd)→1-2煤辅运大巷→地面。
连采一队:
① 呼和乌素大巷、32401辅巷、324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呼和乌素大巷或32401回顺→2-2煤四盘区辅运大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连采二队:32207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32207运输顺槽→32207回撤通道→32207区段辅运巷→2-2煤二盘区联络巷→2-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连采三队:32412运顺、32413回顺掘进工作面→31413回顺→1-2煤辅运大巷→辅运平硐→地面。
6)避灾自救
(1)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快速建造临时避难硐室。必要时,可以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防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倾入。
(2)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面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及时发现,进行营救。


第八章 机电运输事故预防和处理计划
第一节 机电事故
1. 机电事故隐患分析
矿井机电事故是煤矿生产、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它不仅造成人员及设备的伤害, 还可能成为煤矿煤尘、瓦斯爆炸的一个诱因, 使采区乃至整个矿井受到严重破坏。
1.1 煤矿生产中发生机电事故的原因
1)设备陈旧老化,使用淘汰设备容易发生机电事故。
2)设备选型型不合理,设备选型上的缺陷以及与矿地质条件、运输能力等方面不相匹配, 容易发生机电事故。
3)设备检修不到位,长时间运行和在运行当中职工操作的失误都会引起设备的损坏, 这就要求对设备检修必须做到认真、细致、全面。现在我矿机电设备分布的点多面广, 再加上设备陈旧, 本身维护工作量很大, 如果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只能是哪坏修哪,易发生机电事故。
(4)配件规格和质量不过关,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 对各种设备配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配件的尺寸、规格、材料、性能没有统一标准,配件在细节上存在差异, 这也给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来了一定影响,容易发生机电事故。
2 机电事故预防措施
2.1 选用质量可靠的井下电气设备厂家的产品,到矿后严格试验制度,检查防爆完好性能完好性,合格再发放入井证再容许入井;
2.2 严格按照《煤炭安全规程》要求进行设备选型和供电设计
2.3 每年对所有使用开关的保护插件进行完好测试,不合格立即更换;
2.4 机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工种互换或其他人代替。
2.5 加强日常防爆设备检查要求,每月进行“三率”对各单位考核。
3 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3.1 现场工作人员有第一时间处置权,切断电源、控制电器火灾火情,立即关停运行现场的相关机电设备;
3.2 电气事故,立即切断其供电电源;
3.3 事故地点如有人员伤亡,跟班队干、班长负责组织人员就地进行急救,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抬运伤病人员立即升井。
3.4 事故现场在对人员进行急救的同时立即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现场情况。
3.5 生产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立即安排车辆接受伤人员升井、组织地面急救人员井口待命。同时通知机电组、区队相关人员。
3.6 机电相关人员负责事故设备配件以及服务工程师的协调联系,区队负责联系相关设备包机人准备处理事故相关工器具。
3.7 事故现场跟班队干、班长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现场处理,待支援人员到来后配合支援人员共同处理。
3.8 如机电运输事故扩大引发火灾,停风等事故时,按照处理火灾,停风等相应预案、以及相应现场处理措施处理。
4 机电事故的处理
4.1 机电事故中的电气事故必须先停电再用干粉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4.2 要注意给被救出的遇险人员保暖,要迅速转运至安全地点进行创伤检查。要及时在现场开展输氧和人工呼吸、至血、包扎等急救处理,危重伤员要尽快送到医院急救。饮食要由现场医护人员决定。

第二节 主运输事故
1 主运输事故隐患分析
1.1 主运输设备安全隐患
1)运输系统进入铁器类尖锐物件在转载部位卡住,托辊掉出形成尖锐棱角等情况将皮带纵向撕裂;
2)带面张力不够或过负荷运行等因素导致驱动滚筒与带面打滑产生相对摩擦,导致摩擦部位发热冒烟,最后皮带着火损坏、滚筒胶面摩光损坏;
3)主斜井、主运大巷胶带运输机硫化接头质量不过关,在运行期间胶带接头处横向断裂,由于涨紧及运行速度原因将大面积带倒皮带架,给恢复带来困难导致长时间不能正常生产;
4)皮带跑偏与皮带架摩擦起火,导致着火及瓦斯事故;
5)相关保护包括速度、跑偏、纵撕、烟雾保护超温洒水装置、闭锁机构被甩或不完好,导致系统不能自动停车使事故扩大和蔓延。
2 主运输事故预防措施
1)运输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工种互换或其他人代替。
2)胶带输送机过人处要安设过桥,供人员行走。禁止任何人跨越、钻皮带,以及在皮带上行走或站立,严禁乘坐皮带或溜子。
3)严禁胶带输送机运送材料和设备。
4)主井及胶运大巷的皮带需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在机头与机尾及电器运转裸露部位加设防护栏,防止人员与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造成事故。大小皮带的各种保护要齐全。
5)每个采掘进工作面一部皮带机头、主要胶运机头,必须设置除铁器,并定期清理。
6)人员在倾斜巷道中作业时,作业地点上坡需设防护栏,防止煤块等滚落伤人。
7)胶带入库前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发用。
8)胶带入库后,应妥善保管,应按各种不同型号和厂家进行分类放置,对不合格的胶带有权拒绝发放和使用。防止带面变质,胶带包装不能损坏,不得敞开存放,更不允许露天堆放。
9)新的胶带应按照计划进行领用,不能全部使用新的带面,要搭配旧的带面。
10)在运行过程中,托辊不能有损坏和缺托辊现象,给皮带造成划伤。
11)皮带机的各种保护要齐全完好,定期要进行检查,杜绝皮带打滑、跑偏等不正常现象。
12)皮带机在延伸和缩短时带面的卡子要打好,不能脱扣和打不符合规定的卡子。
13)设备运转期间,司机不得睡觉,不得脱离工作岗位。
14)地锚必须牢固可靠。
15)所有紧固件齐全可靠,且紧固到位。
16)所有润滑点保证都在润滑周期内进行润滑,确保轴承等转动机构的良好运行。
17)液力联轴器必须采用难燃液,防爆片、易熔塞必须合格齐全。
18)运转部件必须转动灵活,清扫器完好。
19)所有运行胶带接头卡子进行编号由保机人负责此头的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补充,保证各接头牢固可靠。
20)上下托辊必须完好、齐全,转动灵活,安装牢固。
21)张紧装置必须完好。
22)信号必须保持通畅,启动、停止按钮动作灵活可靠。
23)纵撕、跑偏、堆煤、烟雾等各类保护齐全、完好。
24)机头、机尾浮煤及时清理,皮带下无障碍物。
25)检修时必须停机,按下闭锁,切断电源,在没有接到维修人员的通知前不得开机。
26)主斜井胶带运输机设置皮带抓捕装置,保证在出现断带的情况下及时将皮带头抓住,防止大面积带倒皮带架。
3 主运输事故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1)现场工作人员有第一时间处置权,当发现皮带上有人或人员卷进皮带立即按动闭锁紧急停车。
2)皮带摩擦着火立即按动闭锁紧急停车
3)事故地点如有人员伤亡,跟班队干、班长负责组织人员就地进行急救,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抬运伤病人员立即升井。
4)事故现场在对人员进行急救的同时立即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现场情况。
5)生产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立即安排车辆接受伤人员升井、组织地面急救人员井口待命。同时通知机电科、区队相关人员。
6)机电相关人员负责事故设备配件以及服务工程师的协调联系,区队负责联系相关设备包机人准备处理事故相关工器具。
7)事故现场跟班队干、班长负责组织现场人员现场处理,待支援人员到来后配合支援人员共同处理。
8)如运输事故扩大引发火灾,停风等事故时,按照处理火灾,停风等相应预案、以及相应现场处理措施处理。
4 主运输事故的处理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和诱发其他次生事故优先。
第三节 辅助运输事故
1 辅助运输事故隐患分析
1)司机安全意识淡薄,未按照井下行车驾驶要求进行行进,超速行驶;
2)载人车辆未设置顶棚,人员的身体部位可以探出车外;
3)车辆与巷道作业人员相遇时未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4)车辆装载整件重物未进行有效捆绑,在下破踩制动情况下,重物划向驾驶室挤伤驾驶员;
5)井下司机从业人员的频繁调换,给安全埋下隐患;
6)巷道移动作业人员不能主动有效的避让行进车辆;
7)以上因素造成驾车司机、乘车人员和巷道作业人员伤害,造成车辆及车载设备损坏。
2 辅助运输事故预防措施
1)车辆入井,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查、登记制度,并实行上岗挂牌。运送危险品(氧气、乙炔气、火工品)及其它物料时,严禁超宽超高。
2)每月对车辆制动系统进行检修,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次入井前对车辆进行点检,内容包括刹车、灯、喇叭、档位、雨刷等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严禁入井,维修合格后才能使用。
3)矿井使用防爆柴油机车必须配备8KG及以上的灭火器。
4)防爆柴油机车在井下行驶严禁超速,强超硬会和强行挤占路面。
5)乘坐防爆柴油机车人员禁止扒车、跳车和抢上抢下,升井人员到等车点等车升井,上下人必须停车熄火挂挡。
6)严禁酒后和疲劳作业及开带病开车。
7)不准超速行驶,严禁空档高速滑行,尽量避免急刹车。
8)在狭窄场所中行驶应注意四周的安全,有人通过必须做到行人不行车,转向前鸣笛示警,转向时不得碰撞它物。
9)所有使用车辆必须标明最大载荷和最多容许乘坐人员数量,严禁超载。10)车辆每次都起步必须鸣笛示警,警示乘坐人员。
11)严格禁止人货混装,装拉设备必须严实捆绑。
12)车辆装载大型部件入井必须编写措施,矿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入井。
3 辅助运输事故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1)当辅助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特大损毁时,矿应急救援总指挥则立即下达命令,决定相应的急救方案。
2)车辆人员紧急处理
(1)对现场受伤人员应按照正确的方法开展救助工作。
①被救出的人员身上有外伤时,将其抬到安全地点,脱掉或剪开衣服,先止血,缠上绷带。
②如果被救出的人受伤较重或有骨折,只要情况允许,要按骨折伤员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先包扎固定,然后正确搬运送医院治疗。
③如果救出的人员已失去知觉,或停止了呼吸但时间不长,可将其放平躺下,解开衣服和腰带,撬开嘴,取净嘴里、鼻孔中的煤粉,用毛巾拉出舌头,进行氧气供氧或人工呼吸。
2)将出事车辆拖拽到联巷内保证道路畅通,或者直接将车辆拖拽到地面。
3)生产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矿领导及有关单位,做好事故抢救工作,并派救护车在井口待命,以做好尽快将伤员送到医院抢救的准备工作。
4 辅助运输事故的处理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和诱发其他次生事故优先。
3)根据事故成因依照《补连塔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九章 井下爆破事故预防与处理
1. 爆破事故隐患分析
1.1 井下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颠簸碰撞、汽车发动机线路电气火花、违章操作等原因引发的燃烧爆炸事故。
1.2 井下使用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遇有明火、电气设备的失爆或杂散电流等原因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3 在运输、使用过程中,雷管炸药被盗、被抢,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
1.4 因井下火灾等原因引发的雷管炸药爆炸事故。
2. 预防措施
2.1 雷管炸药领取、运输、退还
1)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发放、领退和电雷管编号制度制度,爆破材料发放领退见爆破材料管理流程。放炮员在井口领用雷管炸药时必须清点数量,雷管将脚线拧结形成短路,在三联单上签字。
2)雷管、炸药必须分装、分运,同一辆车上严禁同时装雷管、炸药。运送爆破材料的车辆在上、下井时,其他人员不得同车上下,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车辆行使速度不得超过25Km/h,运送雷管、炸药的车辆严禁中途逗留。
3)雷管、炸药必须由爆破工亲自领用、押送,到达工作地点后,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携带,放入雷管箱,上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搬运放入炸药大箱内。
4)雷管、炸药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或装在衣袋内。
5)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高峰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6)严禁用刮板运输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破材料。
7)当班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由当班班(组)长签字,升井后退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交给下班使用和乱丢乱放,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防止爆炸材料丢失。
2.2 井下爆破材料临时存放
1)井下严禁存放爆破材料,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向驻矿供应站提报雷管炸药使用计划,供应站根据计划合理配送爆破材料。
2)井下炸药箱、雷管箱必须上锁,存放在距离放炮撤人距离以外顶、帮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带电体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炸药箱和雷管箱应至少相距25米。
3)炸药和雷管箱在工作面施工期间由本班放炮员负责看管,因本班其它原因工作面不能及时施工的,由跟班队长指定专人或本人看管,看管期间人员决不能离开,严防炸药和雷管丢失。停工时间超过一个班的工作面,必须将炸药、雷管运回地面退库。
2.3 井下爆破
1)井下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准持证上岗。
2)爆破工的雷管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升井退库。
3)爆破器钥匙要由爆破员随身携带,爆破母线是爆破专用线,母线严禁有破口或明线头,母线长度大于撤人距离,严禁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体相接触。
4)每放一次炮,雷管炸药的消耗量由当班班(队)长、放炮员、瓦检员核实在三联单上签字,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
5)在顶板完好、支架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炸药箱附近地点进行装配引药,禁止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管体抽出。抽出后的单个电雷管的脚线末端要扭结。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中心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并将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剩余脚线应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
7)装药时,先将煤粉掏干净,再进行装药,装药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然后装填炮泥。
8)装填炮泥时,先紧靠药卷填上 30-40 毫米的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轻轻用力捣实。
9)爆破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制度,严禁使用反向起爆方式进行放炮,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爆破,严禁放糊炮,禁止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
10)爆破必须严格执行撤人警戒制度,爆破撤人距离:煤巷直线距离不得小于75米;岩巷、半煤岩巷不得小于150米,并有掩体;若距工作面75m以内有拐弯时,人员撤进拐弯内10m以上,但撤人总距离不小于50m。
11)爆破前,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警戒线外必须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
12)爆破后,待炮烟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解除警戒,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方可恢复工作面生产。
13)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发爆器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使用瞬发电雷管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4)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
15)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当班班组长和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班长和爆破工在现场交接班。
16)处理瞎炮时,必须在距瞎炮眼 0.3 米处打出的平行炮眼中重新装药爆破,眼深要超过瞎炮孔深度;打眼时应在瞎炮眼外端口插入炮棍做为导向标志。严禁用镐刨或从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在瞎炮未处理完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8)销毁雷管时,剪雷管小线要一根一根剪,工作人员穿抗静电衣,清点数量,设警界线,严格按《雷管销毁办法》进行销毁。
3. 应急响应及紧急救灾措施
当爆炸事故发生后,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连续爆炸是救灾工作的重心。抢救的同时瓦检员、放炮员、跟班队(班)长或现场人员利用工作面的固定电话或小灵通先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如果发生事故使工作地点的电话与生产指挥中心中断,立即离开事故地点就近寻找电话或小灵通有信号的地方再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如果井下与地面通讯中断,则派专人采用一切可利用手段快速向地面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并在安全地点接受生产指挥中心安排。因爆炸影响撤离受阻,要集中休息,保持精力;利用人员定位系统呼救功能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生产指挥中心要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并立即向矿当日值班长、矿长、安监处、生产部门汇报事故发生的情况。
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矿长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策,下达救灾命令。
3.1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1)爆炸地点及其事故波及范围。
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
4)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集流向)。
5)是否发生了火灾。
6)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风机房水柱计是否有变化)。
3.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1)通风系统破坏程度。
2)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
3)能否诱发火灾。
4)可能的影响范围。
3.3下达命令
1)安全切断灾区电源。
2)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3)向公司报告并召请救护队。
4)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5)保证主要通风机运转。派机电和通风人员职守风机房。
6)保证人员辅助运输运转,满足运输要求。
7)核查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8)救护队按照救灾方案不知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火情、扑灭火灾。
9)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4. 爆破材料爆炸事故处理要点
为了有利于救人和保证救护队员本身安全,避免爆破材料连续爆炸,及时恢复通风系统、查明引起爆炸的真实火源是救灾工作中的技术关键。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防治二次爆炸的措施。
4.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驻矿救护队可先应从进风侧进入,救护大队到矿后,应分别从进、回风两侧同时进入。
4.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恢复独头通风时,应按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4.3扑灭火灾。在灾区一旦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直接灭火未奏效,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均已死亡,应先行封闭,控制火势,然后灭火。
4.4合理选择待机地点。待机小队主要任务是做好进急救人的工作。
4.5对因爆破材料爆炸引起火灾,可参照外因火灾处理方法进行灭火。
5. 灾变现场人员应急要点
5.1井下一旦发生雷管、炸药爆炸,工作地点的人员和受影响区域的人员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乱喊乱跑,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传来的方向,伏卧底板或水沟内。头部要尽量低、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眼,尽可能用衣物等盖严身体身体裸露部位。在跟班矿领导、瓦检员、安监员协同队领导、班组长迅速组织工作面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全部撤出到主要进风巷道中,并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听从指挥.
5.2在爆炸的瞬间,要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内脏。
5.3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代号,高温气浪及冲击波过后,应立即辨别方向,寻找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去,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
5.4已无法逃离灾区时,应设法进入避难硐室,或在顶板坚固、支护完整、无有害气体,有水源或水源较劲的地方构筑临时避难所暂避,等待救援。
6. 处理雷管炸药爆炸事故措施
6.1 抢救遇险人员,恢复通风,清理堵塞物和扑灭因爆炸引起的火灾。
先救人,特别是重伤人员,同时千方百计地帮助伤员,最后再将死亡人员运出。抢救中要做到有巷必查,应在查过的巷道做好标记,防止漏查。密切监视灾区有害气体浓度变化,认真检查有无残留雷管、炸药,发现雷管、炸药后,在无爆炸危险时,先将残留的雷管炸药转运到安全区,清除堵塞物,寻找堵塞区内人员。
6.2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灾或在抢救遇险人员有明火存在,救人的同时应按照外因火灾进行灭火,并派专人检查是否有残留雷管炸药,防止二次爆炸。在灭火时,严防将火烟引向爆炸源或爆炸器材附近,如不易扑灭应先控制火势,在无引爆危险的情况下抢救遇险人员。
6.3进入灾区时,要有专人检查各种有害气体、温度及通风设施破坏情况,如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且仍在迅速上升时,应立即退出灾区,灾区无人或确认人员已经牺牲时,必须先恢复通风,再进行处理。
6.4救灾中,侦察小队穿过支护破坏地区要采取临时支护,保证退路安全。通过支护不好的地点时,队员要一个一个地顺序通过,并监视顶板动态。

第十章 矿井突然停电事故处理计划

一.矿井突然停电事故隐患分析
全矿井突然停电会使主要通风机停转,造成井下瓦斯积聚、超限,一旦遇到火花,可能引起瓦斯爆炸;排水设备不能运转,时间长了,可能造成淹井事故;
二、汇报程序
矿井出现停电或供用电事故时,应由第一知情者立即将停电(事故)线路、停电范围、停电(事故)原因等相关的情况详细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向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汇报,必要时向神东分公司调度室和上级供电管理部门汇报
三、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和分析
(一)、重点部位、关键设备
1、地面重点部位:通风机房;井口变电所;办公楼、家属区箱变;锅炉房。
2、井下重点部位:主水泵房、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工作面、掘进面供电点。
1、对于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的停电应急措施
由于这些设备是一类用电设备,这类设备都采用不同电源双回路、单母线分段的供电方式,并有备用设备,所以,当这类设备出现停电现象时,由调度员下令,由通风机房的当班运行工直接切换电源到另一回路或启用另一台备用设备。及时安排机电队检修工查明停电原因,排除线路或电气设备故障,恢复该线路的正常供电,带电备用。
2.停电停风预防措施
生产矿井和供电处要定期检查可能导致全矿井停电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研究、确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矿机电部门定期对供电线路、入井线路及开关设备进行检查。
1)每月对两个回风井两台主要通风机进行切换,保证运转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投入运行。
2) 保证主通风机双回路供电的可靠性,机电队应加强供电系统的日常巡检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风机连续正常运转。
3) 按计划对风机整体和部件进行检查,做好维护检修工作。
4) 机电部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叶片角度,必须经矿通风部门和总工程师批准。
5) 通风、机电部门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6) 主要通风机司机负责监护主要通风机运转状态,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严禁主要通风机“带病”运行。
7)加强供电系统管理,杜绝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8)主要通风机安设设备开停、负压传感器,实时监测风机运行状态;主要通风机司机每隔一小时对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参数记录一次,并对所测数据进行趋势分析。
3.停电停风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井下一旦发生停风,受停风区域影响的地点在跟班矿领导、瓦检员、安监员协同队领导、班组长迅速组织工作面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全部撤出到主要进风巷道中,并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听从指挥。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立即将情况汇报矿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同时汇报分公司调度室、供电处和相关业务部门。矿长获悉停电事故发生后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停电原因、停电时间长短,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策,下达救灾命令。
3. 1 两风井两台主要通风机同时突然停风
1)主要通风机司机应立即将详细情况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和机电队;井下各区域安监员、瓦检员及作业地点施工负责人要迅速组织所有人员撤退到主要进风巷内有电话的地方,并及时汇报矿生产指挥中心并在电话处待命。撤退时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进入。
2)井下各队零散作业人员感觉停风征兆时,就近撤到盘区进风大巷,电话向矿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汇报撤离情况。
3)通风队在主要通风机停风2小时期间利用监测系统随时监测井下气体的变化。
4)在井下运行的各类机车必须就地停车熄火。
5)矿生产指挥中心要及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问明停电原因及具体恢复送电时间,如果无法掌握准确停电时间时,总指挥根据情况决定井下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撤离至井上,并在各井口设置警戒,严禁任何人入井。
6)如果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时间在10分钟内,矿生产指挥中心通知井下人员在主要进风大巷内等待恢复送电、送风,并安排瓦斯检查人员随时检查作业地点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7)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时间较长时,通知主要通风机司机打开回风井口安全出口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形成通风系统。
3. 2 主扇停风后受影响区域的人员撤出路线
1)当主要通风机出现停电停风的现象时,
a、在1-2煤所有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应立即按照本区域瓦检员、安监员和跟班领导的指挥安排,有秩序地迅速回撤到1-2煤辅运大巷内。
b、在1-2煤所有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应立即按照本区域瓦检员、安监员和跟班领导的指挥安排,有秩序地迅速回撤到2-2煤辅运大巷内。
2)风机停电区域内,掘进巷道的电钳工在撤退前必须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在人员全部撤出巷道后及时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随后由瓦检员负责在掘进巷道出口位置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误入。
4.矿井停电处理及主扇恢复通风措施
4.1停电后,矿机电部门及时查找原因,如果是矿内原因应及时处理,如果是供电处原因造成,供电处应尽快查找原因,按照供电处的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抢险的同时与矿方随时保持联系。
4.2若停电是由自然因素所造成,停电事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送电,可能造成矿井瓦斯积聚、涌水量增大、人员被困井下以及可能出现其它重大危险,或有可能因停电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分公司及时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供电部门支援,尽快恢复供电,协助事故单位抢修。先保证矿井的保安负荷用电,优先保障矿井的排水、通风等保安电源。
4.3主要通风机停风后恢复措施
1)主要通风机在10分钟内恢复送电时,生产指挥中心根据各地点瓦斯检查人员的汇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风机,恢复送电、送风。
2)各地点瓦斯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生产指挥中心通知主要通风机控制人员立即启动风机恢复通风。
3)如果存在瓦斯浓度超限情况时,首先采取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直到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通知恢复送电、送风。
4)主要通风机停电超过10分钟后恢复送电时,由专业人员对主要通风机附近20m范围内、进出风井井口、井下主要进回风大巷等主要地点进行瓦斯检查,确定不超限后,方可通知送电,启动风机。
5)通风系统正常后,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小于0.75%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经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井下所有大巷内瓦斯浓度不大于0.75%时,通风人员、电工方准入井。
6)中央变电所、采区配电室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人员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经瓦检员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后,方准由停送电人员恢复送电。
7)工作面恢复送电和生产前,由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全区域性的检查,只有在证实所有地点瓦斯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通知送电,恢复生产。
8)局扇在恢复通风前,由瓦检员分别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和停风区域内的瓦斯,只有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当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通风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负责就地排放,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巷道内的供电、恢复生产,撤除警戒。
5、对于井下各变电所的停电应急措施
井下变电所的电源都是由地面35KV变电站不同电源经多路电缆送到井下的不同电源。当因某一段的电源线路的线路或设备故障停止供电时,可由调度员在上位机或当班巡视人员操作联络柜,切换到另一回路供电,由该段母线承担停电母线段的全部负荷。同时,安排机电队检修人员查明停电原因,排除线路或电气设备故障,恢复该线路的正常供电和原有的供电方式。
6、综采、连采工作面的停电应急措施
当综采、连采工作面的出现停电时,要及时安排有关人员检查停电原因,排除故障,尽快恢复供电。对于掘进工作面要保证通风良好的情况下,方可在该巷道内作业,否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属于变电所内高压开关柜的故障停电时,由机电队负责查找、排除故障;属于高压供电线路故障时,由机电队全面负责、故障单位配合负责查找、排除故障;属于工作面用电设备故障时,由各综采、连采用电单位负责查找、排除故障。
7、地面设施停电应急措施
对于地面供主井皮带机电源的井口变电所高、低压开关柜出现停电时,要立即安排运转队检修人员查明停电原因,排除电气设备故障,尽快恢复供电;当电缆出现故障停电时,要安排运转队检修人员立即查找、排除故障,恢复线路的正常供电;当上级供电系统出现故障停电时,要由调度员通知供电处调度要求其安排处理故障,并汇报总调;当地面的三类用户的用电设备出现停电故障时,由调度员安排生活服务部安排电工处理故障,同时通知锅炉房、加热站做好停电时的补水工作。

第三部分 地面主要危险源预案
第一章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压力容器事故隐患分析
1.1 锅炉、各类气瓶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1)碎片的破坏作用。高速喷出的气体的反作用力把壳体向破裂的相反方向推出。有些壳体则可能裂成碎块或碎片向四周飞散而造成危害。
2)冲击波危害。容器破裂时的能量除了小部分消耗于将容器进一步撕裂和将容器或碎片抛出外,大部分产生冲击波。冲击波可将建筑物摧毁,使设备、管道遭到严重破坏,运处的门窗玻璃破碎。冲击波与碎片的危害一样可导致周围人员伤亡。
3)可燃介质的燃烧及二次空间爆炸危害。盛装可燃气体、液化气体的容器破裂后,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遇到触发能量(火种、静电等)在器外发生燃烧、爆炸,酿成火灾事故。其中可燃气体在器外的空间爆炸,其危害更为严重。液态烃气化后的混合气体爆炸燃烧区域,可为原有体积的6万倍。
2.压力容器事故的预防措施
2.1 锅炉常见事故预防
(1)在锅炉使用过程中,加强锅炉运行管理,保证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灵活,齐全:加强水质管理,防止产生腐蚀,结垢,相对碱度过高;提高司炉工人素质,防止产生缺水,误判、误操作等现象。
(2)在锅炉使用中,加强使用管理,避免操作失误,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等。
(3)加强检验工作,及时发现缺陷并采取有效措施。
(4)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在用压力表6个月检验一次。
(6)锅炉给水的硬度必须≤0.03mmol/L,当化验给水硬度大于此值时,必须让软水器进行处理,直至进水硬度≤0.03mmol/L时为止。
(7)锅炉锅水的硬度必须控制在6—26mmol/L,PH值控制在10--12之间,经化验碱度>26mmol/L,PH>12时,采用排污的形式降低锅水的碱度、PH值。
(8)司炉人员按照锅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要求。
2.2 气瓶常见事故预防措施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消防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的储存:空瓶、实瓶应分开,氧气瓶与乙炔瓶不能同储一室。
(3)气瓶库(储存间)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采用二级以上防火建筑,与明火或其它建筑物应有适当的安全距离。易燃、易爆气体气瓶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5m。
(4)气瓶库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要有便于装卸、运输的设施。库内不得有暖气、水等管道通过。
(5)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当心爆炸”等各类必要的安全标志。
(6)瓶库应有运输和消防通道,备有专用灭火器、灭火工具。
(7)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保护瓶阀,避免瓶阀受力损坏。
(8)实瓶一般应立放储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头(有阀端)应朝向一方。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数量、号位的标志要明显,要留有通道。
(9)实瓶的储存数量应有限制,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储存量。
(10)瓶库账目清楚,数量准确,按时盘点,账物相符。
(11)建立并执行气瓶进出库制度。
(12)井下以及各区队库房严禁存放气瓶,车间存放气瓶数量不超过两套。
(13)使用前应对气瓶进行检查,确认气体、气瓶确是所需且质量完好,方可使用。如发现气瓶颜色、钢印等辨别不清,检验超期,气瓶损伤(变形、划伤、腐蚀),气体质量与标准规定不符等现象,应拒绝使用并做妥善处理。
(14)按照规定,正确、可靠地连接调压器、回火防止器、输气、橡胶软管、焊割炬等,检查、确认没有漏气现象。连接上述器具前,应微开瓶阀吹除瓶阀出口的灰尘、杂物。
(15)井下电气焊作业又有审批的补连塔煤矿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压力容器爆炸应急处置
3.1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处理
(1)压力容器爆炸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撤离现场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报告相关情况。发现有受伤人员时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
(2)生产指挥中心通知机电队切断事故地点电源。
(3)生产指挥中心通知驻矿驻矿救护大队消防车前往事故地点,防止爆炸引发火灾等其它事故。
(4)爆炸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非相关人员擅自进入。
(5)对事故地点其它压力容器进行检测。
(6)防止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扩大。
(7)因压力容器引发的电气事故必须先停电再用干粉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8)要注意给被救出的遇险人员保暖,要迅速转运至安全地点进行创伤检查。要及时在现场开展输氧和人工呼吸、至血、包扎等急救处理,危重伤员要尽快送到医院急救。
4. 压力容器事故处理要点
待人员全部救出,矿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全体抢救人员才可撤离。应急结束后,补连塔煤矿善后处理组、安全监测组、事故调查组等部门参与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矿生产办生产组、机电组、通风科协助制定恢复矿井正常生产的计划,由各区队组织实施。为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矿生产指挥中心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总结评审工作。

2.预防措施
2.1 矿领导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坚持24小时值班,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员要及时收集和记录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情况。
2.2驻矿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健全“三防”指挥网络,保证汛期信息畅通,及时接收和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三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
2.3应急救援指挥部从机关科室和区队抽取精干人员成立抢险突击队,并抓好日常演练工作。
2.4汛期来临前,生产办负责对矿井地面采空区以及井下排水工程及设施,井下中央和盘区水仓、水泵、水沟、排水管路、防水闸门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
2.5生产指挥中心每旬对防洪工程、险要地段、重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排查情况确定“三防”工作的重点及具体工作安排。重点排查主、副、风井及工业场区的防洪设施,并将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2.6生活服务公司做好地面排洪道的清理工作,并对有隐患的排水设施进行修理。
2.7机电组和供应站做好“三防”工作所需物资的储备工作,专库存放、专人保管,随用随提,随时补充。在孙井副井口、康井副井口及枣林南、北部主斜井放置足够的防洪沙袋。在洪水有灌井危险的时候,砌筑沙袋挡墙来阻挡洪水。
2.8机电组和信息组做好防雷装置的检测和维护工作。首先制定防雷装置检查维护制度,切实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其次在雷雨季节前邀请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县防雷中心每年对矿的建(构)筑物、变电站、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线路、通讯和监控系统等防雷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防雷装置故障,确保矿防雷设施状态正常。
2.9 冬季来临前应做好地面供暖和主、副井井口防寒防冻工作,并对整个供暖系统、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认真检查热风炉等供暖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做好值班人员、检修人员的安排,定时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安排专人定时查看水温,加大供暖锅炉的检修及供暖设备、阀门等设施的维护力度,对供暖管道进行了保温、包扎,为设备安全运行和职工冬季采暖营造了良好环境。
2.10冬季来临前,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应将工业广场地面的枯草和树叶全部清理干净;做好地面锅炉旁的防火工作;保证地面消防管路的畅通和完善。
2.11冬季遇到雨雪天气应严禁派地面车辆外出工作,如特殊情况必须经过主管矿领导同意才能安排,行驶的车辆必须安装防滑链,最高时速不能超过道路限速的50%。
2.12冬季遇冰雪天气应及时派人清除路面上的冰雪,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2.13生产指挥中心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情况,及时通知各重要区域巡查人,加强巡查。每两小时汇报一次巡查情况,如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汇报。
2.14由机电矿长杨成龙、副总工程师田银素带领机电组、供应站提前对“三防”物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2.15驻矿安监处监督“三防”的准备工作,发现隐患及准备不到位的工作直接可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汇报,保障应急救灾准备工作一步到位。
3.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当接到地方部门发布的蓝色预警或黄色预警后,矿属各单位做好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接到地方部门发布橙色预警或红色预警,应立即进入应急期。矿属各单位和人员应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应急的各项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召开专项会议,根据预报可能发生灾情的区域,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3.1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及救灾信息。
3.2调集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应急救援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3.3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确保其处于良好状况、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4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治安秩序。
3.5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临震应急的各项应急措施。对重要的区域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和特殊保护措施,保障通风、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设施的安全。
3.6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3.7要派专人24小时巡视和检查各种防洪设施状况,重点是对防洪沟和边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生产指挥中心,防止滑坡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设备受损。
4.“三防”事故处理
4.1当应急救援队员接到抢险通知后应立即在三平台办公楼前集合待命,当发出抢险命令后,要冲锋在前,力争使损失减少到最低。
4.2当地面洪水有可能进入井下时,首先挡水,防止洪水流入井下。通知井下工作人员尽快升井,如水势很猛,无法正常撤离时,应点清人数,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地形较高巷道中等待救援,同时响应《水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4.3由于雷电天气致枣林或刘家堰变电站供电线路故障时,生产指挥中心迅速联系变电站值班人员,判断故障线路并作出反应,首先恢复主要通风机正常供电,再根据《矿井停电停风专项应急预案》的相应程序恢复其他供电。
4.4发生雷电天气致通讯中断,应立即启用备用通讯网络(本地电话0477-8287771),保持矿井指挥通讯畅通。
4.5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立即组织人员清理重要道路上的冰雪,保证行车安全,尤其是一平台至五平台的行车道路。


第三章 补连塔煤矿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根据引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条件分析,可能造成补连塔煤矿地面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大类型:
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违反电器安装和使用安全规定,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生活用火不慎,玩火,物品违规仓储自燃、违法放火,地面原煤仓皮带负荷大,皮带打滑磨擦、电焊作业防护不当等引发的火灾事故;
自然现象引发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地震、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引发的火灾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冬、春两季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夜间和大风天气、气候干燥等时期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时段,重大活动的举办和重要节日也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火灾发生后,由于报警时间的早晚、燃烧物质的特性、火灾现场的条件、灭火装备的性能等诸多因素,可能影响火灾的扑救和救援,造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引发重特大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1.3 地面火灾事故易发生的场所
宿舍楼、综合楼、补连塔公寓小区、办公楼、食堂、澡堂;车间、区队的仓库、供应站仓库、四平台、五平台料场、油罐车车、油脂存放点。
1.4 火灾的特点:
1.4.1 建筑物火灾的特点:
内外蔓延、容易形成立体火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登高与灭火的难度大、烟雾大、易中毒、常有人被围困。
1.4.2油类火灾特点:
燃烧引起爆炸、火焰高、辐射热强、 易形成沸溢与喷溅、易造成大面积燃烧。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原则。
2.2 以固定灭火设施为主,固定和移动灭火设施相结合的原则,正确选择和使用灭火剂,立足自救。
3.预防和预警
3.1 监测监控方法
地面保卫值勤巡查,生产指挥中心自动摄像监控,矿上任何人发现火灾应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
3.2 预防
3.2.1 经常对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建筑物结构以及建筑物内电缆管线进行检查。
3.2.2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监控设备,做好日常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器材时刻处于完好有效状态,一旦火灾发生,能够及时发挥作用。
3.2.3 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防范知识,传授自防自救技能,努力提高广大员工家属的效仿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2.4 加强节日期间地面现场安全检查和地面皮带、原煤仓烧焊措施的审批,严格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措施的执行。
3.2.5 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楼道消防管路系统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防火自检制度,矿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和问题。
3.2.6 每年十一月九日进行一次消防模拟演习,保证出现紧急事故,能够及时进行抢险,使损失降到最小。
3.3预警行动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被困人员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应急响应程序”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4.信息报告程序
地面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利用工作面的固定电话、小灵通或手机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的同时向驻矿救护队进行汇报,汇报着火地点、场所、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火场有无被困人员及爆炸物品、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生产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矿当日值班领导,同时召集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研究制定救灾方案,实施事故救援,并随时将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向公司汇报。
矿生产指挥中心电话:0477-8287771、8287772、8287773;
传真:0477-8287039;
驻矿救护队电话:0477-8287150
5.应急处置
5.1 响应分级
火灾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三级。
5.1.1 三级响应
火灾发生后,不会造成火势蔓延和人员伤亡,只需要本矿人员采取灭火应急救援预案,依靠驻矿救护队自身力量就能够完成灭火救援的。
5.1.2 二级响应
发生的火灾,有可能造成火势蔓延和灾情的扩大,现场有被困人员,依驻矿救护队力量无法有效控制和实施灭火工作,需要分公司消防队支援进行火灾扑救,按照“现场应急”要求,需要响应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5.1.3 一级响应
火灾已形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有可能发生爆炸燃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地方消防支队调动所有力量进行火灾扑救,立即向地方政府汇报请求增援,响应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 响应程序
5.2.1 当火灾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矿应急救援总指挥则立即下达命令,决定响应《补连塔煤矿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 矿生产指挥中心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后,立即按照《补连塔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矿生产指挥中心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
5.2.3 指挥部成员到达矿生产指挥中心或指定地点后,接受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命令,按各自职责开展抢救工作。
5.2.4 救援工作由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如果总指挥不能正常行使现场指挥职责,由副总指挥担任现场指挥,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5.3 应急行动
1)救护人员进入抢险救灾现场后,首先要进行火情侦察排除险情,同时,切断现场的电源、气源,清除一切危险隐患及险源,防止自身不必要的伤亡。
2)救护人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迅速抢救火场受伤和被围困人员,并将伤员转交给现场的其他保障或医疗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3)救护队人员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按照灭火预案、处置程序,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利用各种器材、装备扑灭火灾,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4)为防止造成物资财产损失,在灭火的同时要做好财产物资的转移,对贵重物资财产要做好登记和移交手续。
5)由保卫科科长划定火灾现场警戒区,维护火场秩序,对火场周围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安全疏导救援车辆。对火灾现场的无关人员进行安全疏散
6)安监处和供应站保证火场所需各类灭火药剂和器材的供给。
5.4 应急扩大
根据火势大小和火场情况,确认驻矿救护队无法实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立即向分公司救护大队和分公司总调汇报,响应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当火场火势进一步蔓延扩大,仅靠分公司自身救援力量或现场消防力量无法控制和扑灭,有可能造成更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5.5 应急结束
当灭火战斗结束后,火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检查,在确定无复燃后,清点参战人员和装备,撤离火场,解除警戒。
5.6 处置措施
5.6.1 一般火灾扑救措施:
1)利用内部固定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立足自救,切实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2)认真进行火情侦察,积极营救被困人员
3)要根据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灵活地适用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的战术方法。
4)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5.6.2 扑救油罐车火灾的措施:
1)在扑救油罐车火灾时,应查清贮油的数量以及液面的高度,罐体是否变形或损坏,着火油罐车对邻近建筑物的威胁程度,是否需要采取保持措施,液面流散的范围,油罐车周围有无防设施和排水措施,罐底有无水层,是否有发生沸溢或喷溅的危险,油罐车上是否有消防水源,消防水源能否满足灭火、冷却的需要等。
2)对燃烧油罐车进行射水冷却,是控制火势扩大、降低油罐车温度和燃烧强度,保护燃烧油罐车不发生变形破裂的一项重要措施。
3)向燃烧油罐车发起总攻要备好必要的消防水、泡沫液、干粉,先将油罐车外部溢油燃烧扑灭,保证进攻道路通畅,必要时组织群众修筑临时护堤,防止液体外溢扩散。
5.6.3 灭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佩戴个人防护器材要了解个人防护器材使用方法,让它在火场中真正起到自我防护作用,保护好人身安全。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要充分了解抢险救援器材的用途、基本构造和使用方法、保养方法,充分发挥它们在灭火战斗中的作用。
3)参战单位与人员在抢险救灾中要坚决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和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得擅自行动。
6.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消防车、消防水源、泡沫液、干粉灭火器、排烟机、空气呼吸器、救生气垫、缓降器、防毒面具、个人防护器材、破拆工具等。


第四部分补连塔煤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及危害
1.1.1 事故类型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我矿所管辖区域内突然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等。
1.1.2 事故危害:严重影响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甚至于群体死亡。
1.2 事故原因分析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由于矿区员工及家属无措施接触重大传染源、饮食有毒食物或水源、无防护接触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等原因导致的。
1.3 公共卫生事件易发生的场所
公共卫生事件易发地点为食堂、办公楼、公寓楼、浴室、家属居住区等员工集中活动区域。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受害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2 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3 保护环境优先。
3.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
3.1.1 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健全矿、区队、班组三级监测网络,驻矿生活服务部、医务所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监测与预警工作应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矿里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危险性分析评估,根据专家的意见和驻矿生活服务部、医务所的建议,及时采取防范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各区队、班组设立健康协调员(矿已下文任命),负责疫情登记和报告,设立班组监测点和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由班组长担任),负责责任单位的检查、技术指导和情况报告;设立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由医务所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1.2 预防措施
1)矿区要保持环境清洁、美观,所有场所地面无杂物、碎屑和垃圾。固定垃圾存放点要时刻保持整洁,对于清理出来的垃圾要按照规定存放到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集中处理。矿公寓楼服务员要每天清扫地面、擦洗桌面等公用物品、清洗消毒厕所、清理垃圾等,定期对各个房间的被套、床单、枕巾等床上用品进行清洗消毒并晾晒,确保卫生。
2)食堂原料采购由专人负责,定点采购。禁止采购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霉变过期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禽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等。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消毒。
3)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坚持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餐具、饮具、抹布、盛具等每次用后要消毒。定期检查待加工的原料及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异常的应立即废掉。食堂加工饭菜的器具生熟要分开,标志明显。要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杀虫剂、杀鼠剂和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要标签明显,存放在专门场所并上锁。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饭菜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如发现应立即让其离开,食堂饭菜加工间和仓库要经常上锁,防止坏人投毒现象发生。
4)食堂厨房与外界相通的门、窗、下水道必须安装防蝇、防鼠设施(纱门、纱窗、门帘、铁网等)。
5)浴室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做到墙壁、地面、灯具清洁无尘,窗明几净。浴室更衣室(包括兼作休息室)必须有保暖、换气设备,时刻保持良好通风。浴室浴池每晚要彻底清洗,消毒。浴室公用物品应保持清洁,用后必须清洗消毒。严禁患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员工进入浴室就浴。
6)要做好自备水井的防护,保证水质卫生安全。
7)传染病预防:一是要管理好传染源。对患者和病原体携带者实施管理,要求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积极治疗患者。对于每年体检出来的携带传染病源人员,积极采取隔离治疗措施。二是要切断传播途径。根据传染病的不同传播途径,采取不同防疫措施。肠道传染病作好床边隔离,吐泻物消毒,加强饮食卫生及个人卫生管理,作好水源管理及粪便处理。呼吸道传染病,应使室内开窗通风,空气流、空气消毒,个人戴口罩。虫媒传染病,应有防虫设备,并采用药物杀虫、防虫、驱虫。三是保护好易感人群。提高人群抵抗力,有重点有计划的预防接种,提高人群特异性免疫力。
8)加强对专业卫生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技能训练。
9)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普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常识,增强全矿员工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10)各有关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责任,一旦发生严重公共卫生事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2 预警行动(包括指挥部的职责)
3.2.1 突发事件发生后,矿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工作。根据需要指挥部设立防治医疗、后勤保障、治安交通、宣传教育等专业组。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各专业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2.2 指挥部职责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收集各种工作信息,制定科学的处置方案,充分调动一切可利用资源,统一领导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建立并落实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处理工作迅速有序进行,维护矿区稳定。
3.2.3 部门职责
1)综合办联合驻矿生活服务部、医务所负责联系地方和公司总医院卫生资源,做好矿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要正确引导舆论,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员工自我防范能力。
2)综合办联合驻矿保卫科、驻矿车队负责加强矿区治安管理,维护矿区稳定,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突发事件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对不予配合隔离的传染病病人,依法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3)通风科联合驻矿安监处、驻矿保卫科要维持好现场秩序,加强监督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4)生产办联合驻矿生活服务部、医务所、驻矿消防队、驻矿供应站积极组织急需物资,提供救援防护设施和用品,做好应急药物器械的供应和储备。
5)生产指挥中心负责与地方和分公司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迅速了解、搜集和汇总突发事件的信息,向矿指挥部报告,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传达督促落实任务,协调各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6)经营办联合驻矿财务科要备足专用款项,保障资金到位。
7)综合办联合驻矿车队协调安排相关人员的吃、住、行,负责接待上级检查人员,搞好殡仪馆、火葬场、遗体接触物品及运送遗体车辆的消毒工作。
4.信息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务所和有关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或综合办报告;矿生产指挥中心和综合办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矿长报告,同时向地方卫生部门和分公司总医院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矿长及相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同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地方政府或分公司相关部门报告调查情况,矿设立值班电话:生产指挥中心0477-8287771;综合办0477-8287010;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形时,都应当及时向矿生产指挥中心、综合办或驻矿生活服务部、医务所报告,接到报告后,矿生产指挥中心、综合办、驻矿生活服务部、医务所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5.应急处置
5.1 应急响应(附:补连塔煤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人员立即汇报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迅速通知值班矿领导和相关部门(驻矿生活服务部、医务所)、单位,值班矿领导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确定是否响应应急预案。
经认定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向地方政府和分公司报告,同时矿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立即召集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5.2 应急救援
5.2.1 医疗救护
(1)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2)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做出快速、准确评估,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的主要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3)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4)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5)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卡片作出标志,置于伤病员的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6)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积极救治伤病人员,同时要将救治人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情况、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置于伤员衣袋内。
5.2.2 伤病员运送
(1)伤病员经现场验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府谷、补连塔医院运送。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两份,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府谷、补连塔医院提交。
(3)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指挥部派医疗人员全程护送。
(4)伤病员运送至医院后,由医院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指挥部负责向分公司相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保证上报信息可靠。
5.3 处置措施
1)快速调查确定可能病因,及时将病源病因告知医院,以便对伤员快速抢救;同时对可能病源进行严格控制,隔离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及时做好病人救治、转移和人群疏散工作,并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的危害进行判定,对食物、饮用水、易感人群等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和保护措施。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疫情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到消除危害。
6.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由矿经营办和驻矿财务科列出预算,报总指挥部安排落实。突发事件发生后,矿里组织综合办、生产办、经营办制定药品、器械、疫苗、防护设备等所需物资的储备方案,根据需要配备必须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设备和消杀灭菌药械,个人防护用品和必须的生活物资,并保证救治器械、防护用品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7.记录
矿综合办及驻矿生活服务部、医务所等有关抢救单位要做好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记录。
8.其它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矿区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结合我矿实际制定的,本预案将根据每次突发事件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有效措施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五部分补连塔煤矿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隐患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会导致人员伤亡、办公楼和综合楼等建筑物倒塌、财产损失等;易引起井下顶板冒顶、透水、瓦斯涌出异常导致瓦斯超限、冲击地压导致巷道变形等次生灾害。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坚持四个原则:统一领导组织原则,职责分工与密切配合原则,紧急处置和协调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3.事故预防与预警
3.1 地震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3.1.1 由地方专业部门进行地震跟踪监测和预报。
3.1.2 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情况紧急时,可由忻州市补连塔县人民政府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警报。
3.1.3 生产指挥中心及时收集和记录地方政府发布的地震预警信息,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3.1.4 根据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紧迫程度,分三个地震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采用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表示。
3.2 预防措施
3.2.1 生活服务部和医务室做好临震物资的储备工作;及时搭建临时避震场所,备好床位和照明设备等;临时救治点应准备好医疗器械和药品。
3.2.2 机电组、供应站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的调集和储存等工作,及时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资转运到安全地点存放。
3.2.3 机电组、通风科制定好主供电系统、排水系统、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紧急防护措施,由机电队和通风队负责落实。驻矿安监处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及时通知整改。
3.2.4 综合办按场所将地震疏散路线设明显标识,并划定避震地点。
3.2.5 信息组和信息中心做好应急通讯保障工作,保证及时接收和传达相关部门对地震工作的要求和部署。
3.2.6 矿车队、太科院车队及车管处车队及时将车辆开出车库,停放在空旷地方,以免地震造成损失。
3.2.7 保卫科按区域布置好各项保卫工作。
3.2.8 接到正式临震警报后,经分公司同意,全矿可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令下停止生产,组织人员撤离并转移重要财产。
3.2.9 接到正式临震警报后,组织好相应的抢险救灾队伍。
3.3 预警行动
3.3.1 综合办根据地方专业部门提供的地震监测情况,及时发布避震通知。
3.3.2 根据震情预测,生产指挥中心提前通知井下工作人员撤离,井口检身房核对升井人员数量,并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3.3.3 驻矿安监处督促、监督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职工队伍安定。
4.地震应急处理
4.1 当接到地方部门发布的地震黄色预警或橙色预警后,矿属各单位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4.2 当接到地方部门发布的地震红色预警,应立即进入临震应急期。矿属各单位和人员应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做好临震应急的各项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召开地震应急专项会议,通报震情,根据临震预报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等级,部署临震应急工作。
4.2.1 及时发布临震应急的抗震救灾信息。
4.2.2 掌握地震动态,及时向员工通报。
4.2.3 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日内完成,若震情及预防救援工作需要,经分公司指挥部批准后可延长10日。根据临震预报可能发生地震灾害事件的趋势,决定员工疏散避震的时间和范围,启用地震应急避震场所,组织员工疏散安置。
4.2.4 调集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地震应急救援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2.5 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准备地震应急避震场所及所需的食品、饮用水、帐蓬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确保其处于良好状况、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4.2.6 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治安秩序。
4.2.7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临震应急的各项应急措施。对重要的区域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和特殊保护措施,保障通风、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设施的安全。
4.2.8 强化地震应急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4.2.9 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地震灾害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
4.2.10 密切加强地震震情监视,根据震情变化,采取相应措施。
5.信息报告程序
当接到地震预警通知,生产指挥中心应立即向当日值班矿领导和其他矿领导汇报,并向分公司总调汇报。
矿生产指挥中心电话:0477-8287771
传真:0477-8287039
神东分公司总调电话:0912-8220111或8222111
传真:0912-8224438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根据灾害程度,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一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二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三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四级)四级。
6.2 应急响应
6.2.1 当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四级)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矿井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并同时召开矿地震专项会议,在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协调对地震应急工作的实施,迅速展开抢险救灾工作。
6.2.2 当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三级),依靠矿力量无法有效实施救援工作的,应及时向分公司总调汇报矿井灾情,需要响应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协助救援。
6.2.3 当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二级)及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一级),应及时向分公司总调和地方政府汇报矿井灾情,请求地方政府和国家救援。
6.3 应急处置
6.3.1 地面避震要点:
1)室外就地选择开阔地蹲下或趴下,不要乱跑,不要随便返回室内,避开人多的地方;在楼内或平房内,应选择小开间、坚固家具旁就地躲藏;躲避时不要靠近窗边或阳台上去;千万不要跳楼。
2)要避开高大建筑物,如:楼房、高大烟囱下,立交桥等结构复杂的构筑物,特别是有玻璃幕墙的高大建筑。
3)避开危险场所,如:狭窄街道、危旧房屋、危墙、山崖下等。
4)在公共场所千万不要慌乱拥向出口,避开人流的拥挤,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在行驶的汽车内要抓牢扶手,降低重心,躲在座位附近。
6.3.2 在井下作业场所避震要点
1)千万不要慌乱跑动,应选择顶板支护较好的硐室里或支撑较好的设备下躲避,等稳定后再选择逃生方式或等待救援。
2)地震来临前应将除局部通风机外所有电器设备断电闭锁。
3)不要随意停送局部通风机,防止瓦斯聚集,造成瓦斯超限。
4)地震时,可能发生局部火灾、水灾、瓦斯超限、巷道冒顶、冲击地压等次生灾害,可以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正确的避灾路线逃生,同时响应其它专项预案。
7.应急救援
7.1 救援人员应遵循的原则
7.1.1 震后救人,力求时间要快、目标准确、方法恰当,互救队伍不断壮大的原则。具体做法是:先救近处的,不论是家人、邻居,还是陌生人,不要舍近求远。
7.1.2 先救容易救的人,这样可迅速壮大互救队伍。
7.1.3 先救青壮年和医务人员,可使他们在救灾中充分发挥作用。
7.1.4 先救“生”,后救“人”。例如唐山地震中一农村妇女,每救一个人,只把其头部露出,避免窒息,接着再去救另一个人,在很短时间内使几十人获救。
7.2 被困人员注意事项:
7.2.1 地震时如被埋压在废墟下,周围又是一片漆黑,只有极小的空间,一定不要惊慌,要沉着,树立生存的信心,相信会有人来救你,要千方百计保护自己。
7.2.2 地震后,往往还有多次余震发生,处境可能继续恶化,为了免遭新的伤害,要尽量改善自己所处环境。首先要保护呼吸畅通,挪开头部、胸部的杂物,闻到煤气、毒气时,用湿衣服等物捂住口、鼻;避开身体上方不结实的倒塌物和其它容易引起掉落的物体;扩大和稳定生存空间,用砖块、术棍等支撑残垣断壁。
7.2.3 设法脱离险境。如果找不到脱离险境的通道,尽量保存体力,用石块敲击能发出声响的物体,向外发出呼救信号,不要哭喊、急躁和盲目行动,这样会大量消耗精力和体力,尽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或闭目休息, 等待救援人员到来。如果受伤,要想法包扎,避免流血过多。
7.2.4 维持生命。如果被埋在废墟下的时间比较长,救援人员未到,或者没有听到呼救信号,就要想办法维持自己的生命,防震包的水和食品一定要节约,尽量寻找食品和饮用水,必要时自己的尿液也能起到解渴作用。
7.3 救人的方法
7.3.1 应根据震后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施救方法,目的就是将被埋压人员,安全地从废墟中救出来。
7.3.2 通过了解、搜寻,确定废墟中有人员埋压后,判断其埋压位置,向废墟中喊话或敲击等方法传递营救。
7.3.3 营救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埋压人员的安全。一是使用的工具(如铁棒、锄头、棍棒等)不要伤及被埋压人员;二是不要破坏被埋压人员所处空间周围的支撑,处理不当将引起新的垮塌,使埋压人员再次遇险;三是应尽快与埋压人员的封闭空间沟通,使新鲜空气流人,挖扒中如尘土太大应喷水降尘,以免被埋压者窒息;四是埋压时间较长,一时又难以救出,可设法向埋压者输送饮用水、食品和药品,以维持其生命。
7.3.4 在进行营救行动之前,要有计划、有步骤,哪里该挖,哪里不该挖,哪里该用锄头,哪里该用棍棒,都要有所考虑。曾发生过救援人员盲目行动,踩塌被埋压者头上的房盖,砸死被埋人员,因此在营救过程中要有科学的分析和行动,才能收到好的营救效果。
7.4 震后互救
地震后,外界救灾队伍不可能立即赶到救灾现场,在这种情况下,为使更多被埋压在废墟下的人员获得宝贵的生命,广大员工应积极投入互救工作中,挽救更多的生命。
7.5 施救和护理
7.5.1 发现被埋压人员,应将头部从废墟中暴露出来,清除口鼻内的尘土,以保证其呼吸畅通,对于伤害严重,不能自行离开埋压处的人员,应该设法小心地清除其身上和周围的埋压物,再将被埋压人员抬出废虚,切忌强拉硬拖。
7.5.2 埋压时间较长的人员,被救出后要用深色布料蒙上眼睛,避免强光刺激,对伤者,根据受伤轻重,采取包扎或送临时医疗点抢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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