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信号工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0-06-30 09:35 来源:不详

1、信号工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

3、绞车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好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4、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5、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6、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7、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8、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器旁,要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9、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联络,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10、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工品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1、在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

1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