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洗衣工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为: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严格按照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做好自主保安。 积极参加矿方和物业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对本岗位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时应对存在的问题交接清楚避免发生差错,发现易燃物品及时清理,经常检查洗衣机、烘干机门、锁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修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责任追究
按照总则第七条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