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讯联络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2、通讯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3、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电话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对超过一小时未处理完成的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做好故障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出现故障时,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
6、设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试,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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