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在科长的领导下,对监测组的劳动组织及日常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对分管的监测中心站、束管机房的日常管理全面负责。
第三条根据井下生产接续情况及时提出本组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对所管范围内的工作落实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对通风监测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对本组的工作要积极采取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科长、主管技术员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组织参与处理井下出现的紧急情况。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手上路
免费注册
热点资讯
网付优惠
支付方式
平台支付
网银支付
现金支付
关于我们
关于资讯
资讯优势
联系我们
商业合作
商家资讯
广告投放
投稿须知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