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宣传部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宣传部长是全矿各项宣传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全矿的各项宣传工作任务。
第三条 宣传部长切实履行好8项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完成上级部门以及矿党政布置给部门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舆论导向工作,及时跟进,组织更换全矿牌板、电子屏、橱窗等宣传媒介的宣传标语和宣传内容。
三、负责组织开展好全矿政治理论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普法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通讯报道、企业文化建设、统战、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接待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定全矿宣传思想工作、政治理论学习、企业文化建设等的文件起草和组织落实工作。
五、负责自办电视新闻、自办电视专题片、《晋华宫人》报、《晋风华韵》杂志、外宣稿件的审核把关等工作。
六、负责落实好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同煤日报社、同煤电视台、同煤网站4家对口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负责部门的设备管理和人员的劳动组织纪律管理、思想教育、业务技能培训,落实部门人员履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八、负责全矿报刊的征订、各单位报刊数量的分配等工作。
第四条宣传部长安全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宣传部长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宣传部长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