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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1 17:00 来源:煤矿安全网 罚款 200元 100元 生产责任制 做好

  6.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施工,确保掘进工作面顶帮支护质量符合要求;严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整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保持动态达标;对队安排的、上级部门或安监员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7.认真召开班前会,班前分配工作时,必须讲清安全;班中检查时,要积极处理隐患;班末验收时,要不留隐患。

  8.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作业期间严格执行岗位描述及“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制度。

  二、考核标准

  1.未抓好工程质量,搞好文明生产,班与班之间交接出现安全隐患,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向下班交代清楚生产、安全情况,罚款100元。

  2.班前班后会,未对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罚款100元。

  3.经常巡回检查工作范围内安全情况,检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及时处理,带隐患作业,罚款200元。

  4.工作面发生各类事故时,未及时组织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罚款200元。

  5.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罚款100元。

  机电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机电队长带领下,全面负责本队的机电设备检修工作,确保工作面正常生产。

  2.严格按照矿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合理组织生产,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指标。

  3.认真学习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熟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4.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查找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真正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留有的安全隐患,当班跟班人员必须与下一班跟班人员在现场交待清楚,如未交接清楚,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6.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施工,确保掘进工作面施工质量及环境卫生。

  7.严格按照日、周、月、季检要求逐项、逐台检查,每项检修工作都要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8.机电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检修液压系统期间,必须先停泵、卸压释放系统压力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前要检查施工地点顶板、煤壁、支护等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在空帮空顶下作业;检修完毕后要重负荷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现场交接班。

  9.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作业期间严格执行岗位描述及“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制度。

  二、考核标准

  1.未组织本班职工严格按照检修标准和“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化”作业,搞好设备检修和工作地点的文明卫生,落实好设备维修制度,罚款200元。

  2.未落实设备包机人员,未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包机组长及包机成员。罚款100元;设备检修不到位,设备漏检而造成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罚款100元。

  3.未召开班前班后会,对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未做到设备检修前先检查后工作,及向下班交代好设备检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罚款200元。

  5.设备检修完后,未组织联合试运转,生产班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负责皮带机的安全运转工作,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

  2.皮带机发生故障时,要及时联系机电工进行处理。

  3.当煤矸中含有木材、旧锚杆、大块煤矸及其他杂物时,清理人员联系停机后进行清理。

  4.要随时注意观察皮带完好情况以及机头各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5.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串岗,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并做好责任区的文明生产。

  6.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要求进行交接班。

  二、考核标准

  1.司机不持证上岗、开机前不做检查对其罚款100元。

  2.穿戴不规范、在设备运行中作业对其罚款50元。

  3.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不到位对其罚款100元。

  4.开机前的各项检查工作不到位对其罚款50元。

  5.不按开机步骤操作对其罚款50元。

  6.对出现的不良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对其罚款100元。

  刮板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了解刮板机结构及工作原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听从班长和调度指挥,严禁违章操作。

  3.负责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班中做到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处理,做到安全生产。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好现场交接班和设备运转记录,搞好包机设备及场地卫生。

  5.积极参加矿、区队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

  二、考核标准

  1.不遵守劳动纪律、不现场交接班对其罚款50元。

  2.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其罚款50元。

  3.出煤时不做检查各部件对其罚款50元。

  4.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理对其罚款100元。

  5.对现场卫生杂物清理不合格对其罚款50元。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分配,持证上岗,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严格执行挂牌停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3.操作高压电器设备,必须按规程作业,带高压手套,穿高压胶靴,站在绝缘台上进行,必须按顺序停电,停电后进行验电、放电接地检查,再挂停电牌工作。

  4.处理事故或高空作业,不得少于两人,并备有安全带。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防止触电伤人和火灾事故。

  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器作业规程和有关电器管理制度,熟悉包干范围内供电线路、设备性能、电控原理、设备完好标准,按照完好标准和检修质量标准进行设备检修工作。

  6.认真按照日检、月检计划,对包干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按时保证检修质量和任务,加强设备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用的工具必须保证有良好的绝缘性。

  7.设备检修要有专人看管,并围上栏杆,检修时防止工具丢在机体内,严格执行检修后现场交接验收制度,认真听取操作人员的维修意见,认真做好检修纪录。

  8.爱护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使用好自带工具和公用工具,做好修旧利废工作。

  9.检修完毕后,将线头、螺丝清理干净并打扫现场卫生,待设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10.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电缆、电线要设电缆钩吊挂整齐,做好防潮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不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对其罚款100元。

  2.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对其罚款50元。

  3.不执行检修停送电制度对其罚款100元。

  4.不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对其罚款100元。

  5.不执行现场交接班、对设备保养不到位对其罚款100元。

  设备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设备检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熟悉机电设备构造、性能,掌握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检修规程》、《作业规程》,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检修质量标准或厂家的技术要求,搞好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

  3.认真对包机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对自制或修复零部件,保证零部件原有机械特性,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4.按照检修计划,及时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和日检、周检、月检工作,对包机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做好检修记录。

  5.严格按停、送电操作程序,按措施进行电器设备检修与故障处理,不留后遗症。

  6.认真执行设备检修后现场交接验收制度,听取操作人员对设备维修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并做好记录。

  7.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

  二、考核标准

  1.不持证上岗对其罚款100元。

  2.对设备不执行巡回检查和保养罚款100元。

  3.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对其罚款100元。

  4.对设备故障排除不及时对其罚款50元。

  5.对特殊地点对设备不进行防淋水保护对其罚款100元。

  6.因设备短缺接续不上而影响正常生产进度对其罚款200元。

  架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熟悉掌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架棚不淋肩、吊斜,不前倾后仰,支架高宽、档距符合规程措施要求。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找净迎头浮矸活石,防止片帮掉顶伤人事故发生。

  3.多人作业时相互关照,做好自主保安,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能力。

  4.掘进遇断层或局部冒顶时,应加强顶板管理或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要求正常使用前探梁,前探梁必须紧跟迎头,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5.遇迎头顶板松软、破碎或断层、异常带,施工时,必须按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采取超前顶板管理工作。

  6.架棚时,要严格按照中腰线进行施工。

  二、考核标准

  1.未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对其罚款100元。

  2.架棚时,未严格按照中腰线进行施工对其罚款100元。

  3.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其罚款100元。

  4.不执行现场交接班、记录不全、不及时对其罚款50元。

  打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熟悉掌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找净浮矸活石,防止片帮掉顶伤人事故发生。

  2.工作前首先检查通风、顶板、安全设备、设施、中腰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工作面出现严重威胁安全情况时,应先撤出人员,及时向队值班人员和调度所汇报。

  3.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按规程规定洒水灭尘。

  4.爱护机械设备、电缆、风水管和风动工具及安全设施,要及时清除巷道的余煤余矸,保持巷道清洁。

  5.做到不违章作业,做好联保、互保、自保工作。

  6.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操作水平。

  二、考核标准

  1.不按规定施工、不持证上岗对其罚款100元。

  2.不按巷道作业规定参数施工对其罚款150元。

  3.不按照规定支护、不按照规定悬挂各类传感器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不爱护使用设备、对支护材料造成浪费的对其罚款200元。

  5.锚杆、锚索相关要求不达标准对其罚款100元。

  6.不执行现场交接班、记录不全、不及时对其罚款50元。

  锚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熟悉掌握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搞好综合防尘和个人自我保安和安全防护工作。

  2.开工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净迎头浮矸活石,认真检查喷浆设备是否完好、灵活可靠,在确定安全情况下,方可使用。

  3.锚杆安装必须符合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喷射前要检查巷道断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得喷射,喷射前首先要用水冲洗岩面。

  5.喷浆的厚度要符合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水泥、黄砂、碎石配比要符合规定要求,并搅拌均匀。

  6.爱护工具、设备和保护安全设施,喷完浆后,要及时清扫喷浆设备,风水管路要码放整齐,并及时对回弹料进行回收清理,并前要把工作地点的环境清理干净。

  二、考核标准

  1.不按规程措施施工对其罚款100元。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对其罚款100元。

  3.对提出的问题不积极处理对其罚款50元。

  4.喷浆区域不符合规定对其罚款100元。

  5.记录不全、现场卫生差对其罚款50元。

  锚杆(索)操作工安全责生产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工作地点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依据巷道断面和锚杆、锚索布置图进行打眼作业。

  2.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找净浮矸活石,严禁空顶作业,迎头机载超前临时支护装置不完好时不准进行打眼施工作业。

  3.坚持湿式打眼、凿岩,搞好防尘工作,严格按规定佩带防尘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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