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施工,确保掘进工作面顶帮支护质量符合要求;严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整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保持动态达标;对队安排的、上级部门或安监员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7.认真召开班前会,班前分配工作时,必须讲清安全;班中检查时,要积极处理隐患;班末验收时,要不留隐患。
8.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作业期间严格执行岗位描述及“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制度。
二、考核标准
1.未抓好工程质量,搞好文明生产,班与班之间交接出现安全隐患,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向下班交代清楚生产、安全情况,罚款100元。
2.班前班后会,未对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罚款100元。
3.经常巡回检查工作范围内安全情况,检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及时处理,带隐患作业,罚款200元。
4.工作面发生各类事故时,未及时组织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罚款200元。
5.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罚款100元。
机电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在机电队长带领下,全面负责本队的机电设备检修工作,确保工作面正常生产。
2.严格按照矿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合理组织生产,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指标。
3.认真学习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熟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4.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查找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真正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留有的安全隐患,当班跟班人员必须与下一班跟班人员在现场交待清楚,如未交接清楚,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6.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施工,确保掘进工作面施工质量及环境卫生。
7.严格按照日、周、月、季检要求逐项、逐台检查,每项检修工作都要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8.机电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检修液压系统期间,必须先停泵、卸压释放系统压力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前要检查施工地点顶板、煤壁、支护等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在空帮空顶下作业;检修完毕后要重负荷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现场交接班。
9.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作业期间严格执行岗位描述及“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制度。
二、考核标准
1.未组织本班职工严格按照检修标准和“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化”作业,搞好设备检修和工作地点的文明卫生,落实好设备维修制度,罚款200元。
2.未落实设备包机人员,未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包机组长及包机成员。罚款100元;设备检修不到位,设备漏检而造成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罚款100元。
3.未召开班前班后会,对安全工作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总结,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未做到设备检修前先检查后工作,及向下班交代好设备检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罚款200元。
5.设备检修完后,未组织联合试运转,生产班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皮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负责皮带机的安全运转工作,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
2.皮带机发生故障时,要及时联系机电工进行处理。
3.当煤矸中含有木材、旧锚杆、大块煤矸及其他杂物时,清理人员联系停机后进行清理。
4.要随时注意观察皮带完好情况以及机头各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5.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串岗,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并做好责任区的文明生产。
6.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要求进行交接班。
二、考核标准
1.司机不持证上岗、开机前不做检查对其罚款100元。
2.穿戴不规范、在设备运行中作业对其罚款50元。
3.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不到位对其罚款100元。
4.开机前的各项检查工作不到位对其罚款50元。
5.不按开机步骤操作对其罚款50元。
6.对出现的不良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对其罚款100元。
刮板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了解刮板机结构及工作原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听从班长和调度指挥,严禁违章操作。
3.负责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班中做到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处理,做到安全生产。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好现场交接班和设备运转记录,搞好包机设备及场地卫生。
5.积极参加矿、区队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
二、考核标准
1.不遵守劳动纪律、不现场交接班对其罚款50元。
2.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其罚款50元。
3.出煤时不做检查各部件对其罚款50元。
4.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理对其罚款100元。
5.对现场卫生杂物清理不合格对其罚款50元。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分配,持证上岗,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严格执行挂牌停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3.操作高压电器设备,必须按规程作业,带高压手套,穿高压胶靴,站在绝缘台上进行,必须按顺序停电,停电后进行验电、放电接地检查,再挂停电牌工作。
4.处理事故或高空作业,不得少于两人,并备有安全带。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可靠,防止触电伤人和火灾事故。
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器作业规程和有关电器管理制度,熟悉包干范围内供电线路、设备性能、电控原理、设备完好标准,按照完好标准和检修质量标准进行设备检修工作。
6.认真按照日检、月检计划,对包干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按时保证检修质量和任务,加强设备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用的工具必须保证有良好的绝缘性。
7.设备检修要有专人看管,并围上栏杆,检修时防止工具丢在机体内,严格执行检修后现场交接验收制度,认真听取操作人员的维修意见,认真做好检修纪录。
8.爱护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使用好自带工具和公用工具,做好修旧利废工作。
9.检修完毕后,将线头、螺丝清理干净并打扫现场卫生,待设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10.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电缆、电线要设电缆钩吊挂整齐,做好防潮工作。
二、考核标准
1.不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对其罚款100元。
2.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对其罚款50元。
3.不执行检修停送电制度对其罚款100元。
4.不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对其罚款100元。
5.不执行现场交接班、对设备保养不到位对其罚款100元。
设备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设备检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熟悉机电设备构造、性能,掌握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检修规程》、《作业规程》,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检修质量标准或厂家的技术要求,搞好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
3.认真对包机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对自制或修复零部件,保证零部件原有机械特性,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4.按照检修计划,及时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和日检、周检、月检工作,对包机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做好检修记录。
5.严格按停、送电操作程序,按措施进行电器设备检修与故障处理,不留后遗症。
6.认真执行设备检修后现场交接验收制度,听取操作人员对设备维修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并做好记录。
7.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
二、考核标准
1.不持证上岗对其罚款100元。
2.对设备不执行巡回检查和保养罚款100元。
3.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对其罚款100元。
4.对设备故障排除不及时对其罚款50元。
5.对特殊地点对设备不进行防淋水保护对其罚款100元。
6.因设备短缺接续不上而影响正常生产进度对其罚款200元。
架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熟悉掌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架棚不淋肩、吊斜,不前倾后仰,支架高宽、档距符合规程措施要求。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找净迎头浮矸活石,防止片帮掉顶伤人事故发生。
3.多人作业时相互关照,做好自主保安,提高个人安全防护意识能力。
4.掘进遇断层或局部冒顶时,应加强顶板管理或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要求正常使用前探梁,前探梁必须紧跟迎头,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5.遇迎头顶板松软、破碎或断层、异常带,施工时,必须按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采取超前顶板管理工作。
6.架棚时,要严格按照中腰线进行施工。
二、考核标准
1.未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对其罚款100元。
2.架棚时,未严格按照中腰线进行施工对其罚款100元。
3.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其罚款100元。
4.不执行现场交接班、记录不全、不及时对其罚款50元。
打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熟悉掌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找净浮矸活石,防止片帮掉顶伤人事故发生。
2.工作前首先检查通风、顶板、安全设备、设施、中腰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工作面出现严重威胁安全情况时,应先撤出人员,及时向队值班人员和调度所汇报。
3.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按规程规定洒水灭尘。
4.爱护机械设备、电缆、风水管和风动工具及安全设施,要及时清除巷道的余煤余矸,保持巷道清洁。
5.做到不违章作业,做好联保、互保、自保工作。
6.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操作水平。
二、考核标准
1.不按规定施工、不持证上岗对其罚款100元。
2.不按巷道作业规定参数施工对其罚款150元。
3.不按照规定支护、不按照规定悬挂各类传感器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不爱护使用设备、对支护材料造成浪费的对其罚款200元。
5.锚杆、锚索相关要求不达标准对其罚款100元。
6.不执行现场交接班、记录不全、不及时对其罚款50元。
锚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1.熟悉掌握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搞好综合防尘和个人自我保安和安全防护工作。
2.开工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净迎头浮矸活石,认真检查喷浆设备是否完好、灵活可靠,在确定安全情况下,方可使用。
3.锚杆安装必须符合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喷射前要检查巷道断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得喷射,喷射前首先要用水冲洗岩面。
5.喷浆的厚度要符合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水泥、黄砂、碎石配比要符合规定要求,并搅拌均匀。
6.爱护工具、设备和保护安全设施,喷完浆后,要及时清扫喷浆设备,风水管路要码放整齐,并及时对回弹料进行回收清理,并前要把工作地点的环境清理干净。
二、考核标准
1.不按规程措施施工对其罚款100元。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对其罚款100元。
3.对提出的问题不积极处理对其罚款50元。
4.喷浆区域不符合规定对其罚款100元。
5.记录不全、现场卫生差对其罚款50元。
锚杆(索)操作工安全责生产任制
一、责任范围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工作地点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依据巷道断面和锚杆、锚索布置图进行打眼作业。
2.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找净浮矸活石,严禁空顶作业,迎头机载超前临时支护装置不完好时不准进行打眼施工作业。
3.坚持湿式打眼、凿岩,搞好防尘工作,严格按规定佩带防尘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