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重特大事故中对事故责任人或单位的处罚标准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各类文件进行。若与上级政府处罚规定相抵触,则按照上级政府标准执行。
2、在一般事故中对事故责任人或单位的处罚标准依据“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处上一月工资总额的罚金:
①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②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③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④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⑤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4、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处上一月工资总额的罚金,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①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②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③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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