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专员入矿开展工作
安全监管专员入矿开展工作
煤矿安全是山西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性,山西省政府日前制定出台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在全省逐矿派出安全监管专员。
根据省政府12月25日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誓师大会精神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的有关要求,日前,包保潞宁公司安全监管专员进驻该公司开展工作,开展安全监管履职,详细了解生产组织情况,深入现场检查等工作落实情况。
会上,安全监管专员听取了该公司董事长赵光荣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传达了林武省长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的批示精神和胡玉亭常务副省长12月25日在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誓师大会讲话精神;共同学习了《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并对安全监管专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决定;二是要压紧压实煤矿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三是要认真做好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由省、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从应急管理和能源部门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中统筹选派,实行“两人一矿”常态化监管,每月深入煤矿不少于两次。按照规定,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对所监管煤矿履行第一安全监管职责,其职责与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原岗位职责互不替代。各级各部门对煤矿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责任不变。(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