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中监察分局组织学习贯彻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
近日,赣中监察分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学起同志在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四起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
一是要督促煤矿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强监察、严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凡发现煤矿有重复性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依法处理处罚外,一律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进一步督促煤矿从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对煤矿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要求。
三是要继续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扎实开展对曲江、尚庄两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瓦斯防治专项监察,持续推动煤矿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盯紧防突设计、钻孔施工、验收把关、检测取样、分区计量、抽采评判等六个“关键环节”,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加大对井下高温作业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采取有效降温措施,落实井下高温停产撤人制度。以瓦斯、水患等主要灾害防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煤矿“一矿一策”,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四是加大对煤矿违规外包工程的监察执法。严格按照《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法查处国有煤矿将采掘工作面或乡镇煤矿将井巷回撤作业作为独立工程对外承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全面分析总结尚庄煤矿“6.13”顶板事故和花鼓山煤业山南井“6.22”运输事故的经验教训,结合分局辖区煤矿生产实际制作警示教育片,在辖区煤矿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刘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