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专职安检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井下跟班安检员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安检员良好的形象,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运输,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严格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井下 专职运输安检员上下班时间早班:8:00入井-16:00;中班14:00入井-24:00;零班00:00入井-8:00。提前30分钟交接班。
二、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每次罚款20元。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对本人所管辖的区域必须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调度室协调处理。
四、专职安检员必须配备工具,对当班存在的隐患现场整改处理,运输中出现隐患,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负有直接责任并对专职安检员和当事人进行严格追究处罚100-200元。
五、做好当班运输协调全面工作,提升时做到先下后上的原则进行提升。
六、专职安检员对所运输物料进行验收,如有捆绑不牢固或超高超宽,有运输否决权,对超长、超高、超重物料必须采取特殊方案,方可运输。
七、当班运输专职安检员发现“三违人员”本人现场下罚款单,并汇报调度室,确认事实,方可生效。
八、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并立即向调度值班室和信息站报告,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或汇报,处罚专职安检员200元。酿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九、尽责尽职的抓好本班运输安全工作,努力杜绝本班发生事故,如果本班发生轻、重伤事故,按煤矿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处罚制度执行。
十、安检员要作风正派,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尽责尽职。如果其他人员检举、举报安检员班中睡觉,脱岗、不负责任,失职事实属实,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元—200元。
十一、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者调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