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用电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除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负责。
1、经常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绝缘良好,防护用品、电器工具是否完好。
2、不准赤脚赤膊工作,不准穿带钉子的鞋,不准戴有金属边的眼镜及金属制的腰带和工具套,并要避免使用易导电的工具(如金属尺等)。
3、任何电器设备未经证实无电时(又无特殊劳动保护时)不准进行检修。带电作业一定要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并有两人在场才能进行作业。
4、在井下,必须用低压照明,接线处要包好,用电设备均应接地,供电电源零线不准接地。
5、高空作业时:
(1)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材料不能乱丢,上下人员要联系好,雷雨天不许进行高空作业。
(2)要过细地检查电杆是否稳固,蹬具、安全带是否牢靠,两人同登一杆时应互相照顾,工作结束解安全带时要防止误解。
(3)所架设的梯子、架子应牢固可靠,下面要有专人负责。
6、建立总开关和变压器房的管理制度,非有关人员不准进入。变压器房高压开关操作的地方,必须设有木板台,启闭变压开关时戴上绝缘手套,并用绝缘棒进行操作。
7、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接地装置,高压线路距地高度按规定架设。在交通要道应架设安全网等安全措施(高压不低于九米,低压不低于六米)。高压线路通过板壁处,其孔口直径不小于一公寸,并须用磁管或其它绝缘管套好。
8、立杆前认真检查立杆工具是否完好,立杆时要互相协作,商量,统一行动,指定专人指挥,并注意来往行人。
9、烘烤电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人离要熄火。
10、防雷保护的避雷接地装置,必须每年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