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区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指南
一、适用范围
第2条 火区检查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观测、检查井下火区的状况,发火点的观测。
2、检查、维护防灭火设施及相关通风设施。
3、对火区密闭进行检查。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火区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火区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2、熟悉煤炭自然发火的原理。
4、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气体成分的规定,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5、熟悉本矿自然发火的指标气体。
6、掌握瓦斯检查、测风、测压、测氧、测一氧化碳、测二氧化硫、测硫化氢及测温的技术。
7、熟悉通风系统。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检查火区和井下可能发火的地点时,必须2人同行,佩戴压缩氧自救器 (隔离式自救器)同时携带氧气、一氧化碳便携式报警仪。
第6条 操作时,2人要保持5m左右的距离,1人操作,1人监护,要坚持一步一检查,当气体浓度超标或感到不适时,应停止前进,立即返回,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汇报。
第7条 操作时,首先要观察顶、帮状况,严禁冒险作业。
四、操作准备
第8条 佩戴瓦斯检测仪、风表、需用的检定管、一氧化碳检定器和多种气体检定器、测压仪器、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尺子、记录工具等。检查并保持所用各类器具完好,不合格的器具不准带下井。
多种气体检定器应符合下列标准:
1、检定器唧筒活塞严密不漏气,拉推润滑正常。
2、检定器经过检定,有效、完好。
3、检定管要完好有效。瓦斯检测仪、各式风表的完好标准参见“瓦斯检测仪检修工”和“风表检修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五、操作顺序
第9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工具→测定气体浓度 (一氧化碳等)→检查防火设施→记录。
六、正常操作
(一)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的地点
第10条 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的地点时,在进入检查地点后:
1、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的瓦斯及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
2、然后逐步检查下风侧的瓦斯及马氧化碳等气体浓度。
3、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检查。
4、进入火区后,2人应相隔一定距离 (5m左右),边检查边进入,禁止不经检查直接闯入。
5、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退出,并设好栅栏、设置警标,同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11条 对于密闭前的检查应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为主;当温度达到35℃以上或闻到火灾气体气味时,以检查一氧化碳、氧气、乙烯,乙炔等气体为主。对于未灭的火区、高温点及己熄灭的火区,以检查一氧化碳、乙烯、乙炔、氧气等气体为主。
第12条 火区密闭要检查密闭状况 (是否被压坏、烧坏,是否符合要求)和墙温、气温、水温及密闭内外各种气体浓度及压力的变化,重点掌握一氧化碳、氧气等气体浓度的变化。
第13条 密闭内气温的检查,可以使用红外测温仪等测温仪器进行检查。
第14条 检查时,发现有人工作的地点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要将人员撤出,在适当地点设好栅栏,并向通防部门及调度室汇报。
第15条 高冒地点应挂牌管理,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要用长把工具。发现温度高于常温且有上升趋势或有微量一氧化碳时,应增加观察次数,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二)一氧化碳检定器的使用方法或一氧化碳使携仪的使用方法
第16条 一氧化碳便携仪的使用方法参考说明书使用,测定一氧化碳时,应在欲测地点先推拉活塞3—5次,以清洗取样唧筒,然后再抽取气样,并迅速将锥形阀杆打到45o关闭位置,离开取样地点到安全地方。破开检定管两端,将其低浓度端插人卿筒胶座,将阀杆打到垂直位置,然后按检定管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推动活塞,使气体均匀地通过检定管。根据变色环的位置直接读出一氧化碳的浓度。
第17条 根据被测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选取合适的检定管。如果一氧化碳浓度高于检定管上限,可以先稀释气体,然后再将结果扩大同样倍数即为被测气体中一氧化碳的真实浓度;如果一氧化碳浓度低于检定管的下限,则可增加送气次数,或用一支检定管连续测几次,将结果按送气次数缩小相同的倍数或除以测量次数,即为被测气体中的一氧化碳真实浓度。测量时,要尽量进开爆破时间,防止炮烟中一氧化碳干扰。
(三)井下均压设施测压
第18条 利用调压气室进行采空区均压时,气室内外的压差可用胶皮管配合U形水柱计或倾斜压差计直接测量。
第19条 火区下开采的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调节门等设施调压时,要定时测量工作面进出风量、进回风巷内调压门内外压差,并及时调节窗口风量。
七、特殊操作
第20条 每月填写反映火区检查情况的火区检查日志,重点情况记入火区卡片,填绘火区示意图。连续检查时,当班检查的情况应向下班交接清楚。
八、收尾工作
第21条 现场检查完毕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填入记录手册。
第22条 工作进行不完时,需要现场交接班;如果当班的工作进行完毕,需做好记录,填好有关卡片,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