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使用保管管理规定(刘庄煤矿)
一、硫酸使用管理规定
1、领用硫酸时,由运输材料员负责、由机电队派人从供应运至充电房的硫酸贮藏室存放;
2、材料员负责向供应开票,核对数量;随后由机电队向库房出票领用;
3、领用硫酸时,应小心谨慎,轻拿轻放;防止硫酸瓶破裂伤人;
4、硫酸瓶放置应稳妥可靠,防止倾斜引起硫酸外泄;
5、配制硫酸时,必须穿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口罩、橡胶手套、胶鞋等),加强自我保护;
6、配制电解液时,充电房内必须设置水源和5%浓度的碳酸钠溶液;调和和贮存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且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
7、充电房(硐室)严禁烟火,并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电压表、点温计、比重和温度表等测量用具;
8、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
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二、硫酸保管管理规定
1、机电队建立硫酸使用专项记录本。内容包括领用日期、数量,使用日期、数量,可能存在的硫酸质量问题,使用人签字等;
2、调制电解液时所需的硫酸,必须事先经充电组组长和机电队队长以上核实并在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可在贮藏室领取所需数量的硫酸;
3、如硫酸领取过量,必须将用剩的部分由充电组组长负责回收到贮藏室。
4、电解液配制完毕,由充电组组长负责将空瓶如数回收并做好记录;
5、如有已经破碎的硫酸瓶,也必须可靠收集,确保瓶子足数回收;
6、一切核实无误后,由使用人、充电组组长和机电队长在记录本上签字;
7、硫酸属强腐蚀性危险化学物品,贮藏室内严禁闲人进入;
8、硫酸严禁转手他人,以免造成社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