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与10#煤运输大巷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3-09 20:26 来源:煤矿安全网

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与10#煤运输大巷即将贯通,为了保证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与10#煤运输大巷贯通后10#煤通风系统稳定、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本次施工的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长度为35米。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10#煤运输大巷均由楚湘工队施工,均为综掘机掘进作业。

1、掘进施工地点: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楚湘工队施工

停掘施工地点:10#煤运输大巷楚湘工队施工

2、预贯通地点: 10#煤运输大巷

3、相距距离及测定时间:贯通距离35米。测定时间:2014年10月26日早班

4、贯通方式:综掘

5、预计贯通时间:2014年11月1日

6、通风方式: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和10#煤运输大巷(停掘工作面)均采用FBDY2*55kw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7、下达贯通通知书时两巷道的通风、瓦斯、矿尘、顶板、积水等情况说明:

①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正常施工、通风,工作面CH4:0.14%,回风流CH4:0.36%,风量860m3/min,无煤尘堆积,顶板稳定,无积水。通风系统为:

副斜井→10#煤井底车场→10#煤轨道大巷→局部通风机→风筒→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工作面→10#煤轨道大巷→10#煤轨道回风联络巷→10#煤回风大巷→10#煤集中回风大巷联络巷→10#煤集中回风大巷→回风立井→主要通风机→地面。

②10#煤运输大巷

10#煤运输大巷:停掘工作面、正常通风,工作面CH4:0.12%,回风流CH4:0.76%,风量855m3/min,无煤尘堆积,顶板稳定,无积水。通风系统为:

副斜井→10#煤轨道大巷→局部通风机→风筒→10#煤运输大巷工作面→10#煤运输大巷→10201运输顺槽联络巷→10#煤回风大巷→10#煤集中回风大巷联络巷→10#煤集中回风大巷→回风立井→主要通风机→地面。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总 指 挥:井绪文

副总指挥:李晓东、李永刚

成 员:通风工区、调度室、安检科、地测科、楚湘施工队等

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组织措施如下:

1、指挥部负责在巷道贯通期间出现问题时,采取相应措施

2、调度室负责巷道贯通期间对各项工作进行协调。

3、通风工区负责巷道贯通期间的风量调整和瓦斯检查工作。

4、楚湘施工队组负责按计划正常贯通,并在贯通前后及时做好贯通相关工作。

5、地测科负责根据掘进进度做好贯通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6、安检科负责贯通前后的安全监察工作。

三、巷道贯通前现场应具备的条件

1、被贯通巷道,必须停止一切工作,保持正常通风,撤出人员,并在巷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2、向前掘进的工作面和停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必须在0.8%以下。

3、贯通处两侧巷道保证支护完好,若顶帮破碎要加强支护。

4、贯通处无积尘、无积水,有流水要进行引排水处理,不影响贯通安全

5、调整通风系统用的材料、工具要准备齐全。

四、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调整方法

1、对影响区域的风量测定、瓦斯检查安排

①技术员郝金海负责贯通全过程风量与风速的测定,及时调节风量,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稳定。

②当班瓦检员负责检测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发现异常立即向指挥部汇报。

2、贯通后风量、瓦斯预测

贯通后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10#煤运输大巷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将10201运输顺槽风量调整为1100m3/min左右,将10#煤运输大巷流向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进风风量为600m3/min,瓦斯涌出量将减少,预计10煤运输大巷瓦斯浓度为0.10%。

贯通后10#煤运输大巷通风系统:主斜井→10#煤煤仓上口通道→10#煤运输大巷→10#轨道运输联络巷→10#煤轨道大巷→10#煤回风大巷→10#煤集中回风大巷→回风立井→主要通风机→地面。

3、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整情况说明

①必须尽快形成全断面贯通,并迅速将贯通点清理畅通。以免影响通风系统调整。

②停止贯通巷道内的一切工作,由技术员郝金海负责测定10#煤运输大巷等地点的风量及风速。

③在调整10#煤运输大巷风量的同时,要对可能影响区域的风量进行认真细致的测定,防止出现无风、微风区。

④风流稳定30分钟,经检查贯通区域风量满足巷道最低风速要求,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方可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恢复工作。

后附:贯通前、后通风系统示意图。

五、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一) 贯通前

1、掘进巷道贯通前,当巷道在相距5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即停止10#煤运输大巷施工。保持正常通风,并对预贯通处的安全条件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撤出所有人员,并在停掘巷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地测科掌握掘进进度,每天通知调度室、通风工区、安检科、楚湘施工队等有关部门及人员。

3、通风工区提前做好贯通后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的变化情况。

4、按规定在贯通点两侧巷道内安设瓦斯传感器,并调校准确,确保灵敏可靠,断电可靠。

5、在贯通点两侧安全地点安设调度电话,便于通讯联络。

6、楚湘工队、通风等部门负责人在贯通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贯彻学习本措施,并负责安排、落实、执行。

(二) 贯通时

1、贯通点两侧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连续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2、贯通时10#煤轨道运输联络巷向前掘进,停掘的10#煤运输大巷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瓦检工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查看风筒是否有脱节。瓦斯检查员对停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时,必须联系好,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3、安检科组织安全员跟班监督施工队现场施工情况和贯通安全。

4、贯通前及贯通时,贯通点两侧必须保持正常通讯联络。

(三) 贯通后

1、由矿调度室安排,立即停止该采区内的一切工作。

2、贯通后,停止贯通巷道内的一切工作。由技术员郝金海负责测定贯通地点及影响区域内的风量及风速,防止出现无风、微风巷道。

3、贯通后根据调整方案立即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待通风系统稳定30min后,经检查贯通处及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方可撤除警戒,恢复该区域内的其他工作。

4、对受影响区域内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测定,发现风量不足、瓦斯异常等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通风工区做好贯通时的记录工作和贯通后的总结工作。

6、贯通后,相关部门负责将各类监控传感器、瓦斯牌板、瓦斯检查点进行从新设置。

(四)其它

1、本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贯彻到现场每一个施工人员,并签字备查。

2、安检科负责监督本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3、本措施未涉及之处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