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交接班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2-24 21:27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了加强我队安全生产管理,搞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煤矿井下安全员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上班,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并在指定地点交接做好交接记录。
二、接班的人员到达岗位后,根据交接班的主要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再看上一班的记录,然后双方再进行交接签字。
三、交接的人员必须交清下一班的注意事项(除填写值班记录外的还要口头详细交接)。
1、安全情况: “一通三防”上的关键问题,水、火、瓦斯、顶板、支护、粉尘、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
2、本班主要经验教训及下一班的应注意事项。
3、生产或检修以及整治情况。
4、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5、文明生产情况。
6、其它有关安全事项。
四、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有权拒绝交班,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处理。
五、接班人认为上一班交待的情况已经清楚,并与自己检查的情况一致方可接班。
六、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负责。
八、交接班工作要认真向调度室汇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填写隐患档案,及处理隐患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