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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矿业公司里王庙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5-10 17:28 来源:煤矿安全网

  目 录

  第一章矿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 1

  1. 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1

  2. 党总支书记“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3

  3. 安全副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4

  4. 生产副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5

  5. 机电、运输副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6

  6. 矿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7

  7. 经营副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8

  8. 驻矿安监站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9

  9. 矿长瓦斯治理及防突责任制 10

  10. 矿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及防突责任制 11

  11. 副矿长瓦斯治理及防突责任制 12

  12. 技术组瓦斯治理及防突责任制 13

  13. 防突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4

  14. 瓦斯抽放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5

  15. 通风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6

  16. 通风队长岗位责任制 17

  17. 瓦斯检查员“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18

  18. 预测预报工岗位责任制 19

  19. 通风工岗位责任制 20

  第二章 通风管理制度 21

  1. 安全仪器仪表维修检验管理制度 21

  2.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2

  3. 矿井风量测定制度 23

  4.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24

  5. 矿井盲巷管理制度 25

  6.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26

  7.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27

  8. 安全监控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28

  9. 测风操作规 29

  10. 预测预报操作规程 30

  11. 里王庙煤矿预测预报、允掘允采制度 31

  12. 里王庙煤矿巷道冲洗制度 33

  13. 里王庙煤矿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34

  14. 里王庙矿使用采区回风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37

  15.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38

  16. 红卫矿业公司里王庙煤矿通风调度管理责任制 39

  17. 一通三防达标竞赛管理制度 40

  18. 里王庙煤矿自救系统建设及管理制度 41

  19. 里王庙煤矿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42

  第三章 放炮管理制度 43

  1. 里王庙煤矿放炮管理制度 43

  2. “一炮三检”制度 45

  3. 放出班炮管理制度 46

  4. 放炮员岗位责任 48

  5. 里王庙煤矿爆破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49

  6. 里王庙煤矿爆破材料领退制度 51

  7. 里王庙矿采、掘放炮停电制度 52

  8. 里王庙煤矿火工品丢失处理制度 53

  9. 爆破器材装卸和运输管理制度 54

  10. 爆破器材贮存和保管制度 55

  11.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 56

  12. 电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管理制度 57

  13. 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58

  14.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59

  15. 炸药库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0

  16. 井下爆破操作规程 61

  第四章 防灭火防尘管理制度 62

  1. 防尘管理制度 62

  2. 防尘工岗位责任制 63

  3. 里王庙矿煤矿粉尘测定制度 64

  4. 防灭火管理工作制度 65

  5. 里王庙矿职业危害防治及测尘制度 66

  6. 里王庙矿综合防尘措施 68

  7. 综合预防火灾安全措施 69

  第五章 瓦斯管理制度 70

  1.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70

  2.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71

  3.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72

  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74

  5.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检测制度 75

  6. 瓦斯抽放司机岗位责任制 76

  7. 防突钻探工岗位责任制 77

  8. 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 78

  9. 瓦检操作规程 79

  10. 探钻操作规程 80

  11. 防止瓦斯空班漏检措施 81

  12. 里王庙煤矿防突办公会议制度 84

  13. 里王庙煤矿防突机构、装备、资金保障制度 85

  14. 里王庙煤矿防突措施工程计划管理制度 86

  15. 里王庙煤矿区域性瓦斯抽采专门设计编制审批实施制度 87

  16. 里王庙煤矿局部防突措施设计编制、审批、实施制度 89

  17. 里王庙煤矿防突工程、设施、措施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 90

  18. 里王庙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 92

  19. 里王庙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全员防突培训制度 93

  20. 里王庙煤矿防突报表填报制度 94

  21. 里王庙煤矿瓦斯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5

  22. 里王庙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96

  23. 里王庙煤矿瓦斯超限处置制度 98

  24. 里王庙煤矿瓦斯突出事故处理分析制度 99

  25. 里王庙煤矿防突、抽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101

  26. 里王庙煤矿防突工作汇报制度 105

  27. 防突新技术研究、推广制度 106

  28. 里王庙煤矿探钻操作规程 107

  29. 里王庙煤矿预测(效果检验)操作规程 111

  30. 里王庙煤矿瓦斯抽放参数检测操作规程 114

  31. 里王庙煤矿抽放钻孔封孔操作规程 115

  32. 里王庙煤矿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 116

  33. 里王庙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117

  34. 里王庙煤矿防治突出“八到位” 118

  35. 里王庙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制度 120

  36. 里王庙煤矿探钻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121

  37. 里王庙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 126

  38. 里王庙煤矿瓦斯防治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28

  39. 里王庙煤矿瓦斯事故及瓦斯超限处置制度 129

  40. 里王庙煤矿2011年度瓦斯防治方案 133

  41. 里王庙煤矿技术资料、台帐、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41

  42. 里王庙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142

  43. 里王庙煤矿防尘管理责任制 145

  44. 里王庙煤矿防灭火管理责任制 146

  45. 里王庙煤矿安全监控管理责任制 147

  第一章矿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

  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审定、颁发本矿统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矿“一通三防”整治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本矿“一通三防”整治工作。

  二、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责任者。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矿长开展工作,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矿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负责落实本矿“一通三防”整治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到位。

  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一通三防”整治工作;

  五、组织对严重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以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所发生的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矿后的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七、接到安全监察部门发出的《安全监察意见书》或《安全检查整改表》后,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党总支书记“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负责“一通三防”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二、定期督促召开“一通三防”整治工作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本矿“一通三防”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参加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整治工作大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

  四、参与审定本单位的“一通三防”整治工作项目、资金计划

  五、负责组织协调瓦斯事故的救援工作。

  六、负责组织群安网员、青安岗员,对“一通三防”工作检查。

  安全副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以“一通三防”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二、组织职工、干部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一通三防”整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矿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保证“一通三防”整治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矿长主持以“一通三防”整治为重点的工作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四、主持“一通三防”整治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及时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五、发生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六、负责安监员对全矿“一通三防”的检查,并下达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

  生产副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协助矿长管理本矿“一通三防”整治生产工作,对分管理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整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二、认真落实“三大规程”的实施,加强对采掘工作面施工中的防突、防误穿煤层及防水、防冒顶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按质量标准化组织生产,把好工程质量关。

  三、参加每旬的“一通三防”整治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整改意见组织人员及时整改。

  四、本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应迅速到现场察看,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主持对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处理。

  机电、运输副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负责领导全矿“一通三防”整治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机电运输设备、设施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机电运输队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电运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四、负责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

  五、组织机电运输安全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六、定期召开机电、运输系统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分析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负责组织机电失爆检查并组织整改落实。

  八、负责组织定期对抽风机进行检查与维护。

  矿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贯彻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整治的技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技术工作会、“一通三防”工作会,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会和“一通三防”形势,研究决定安全技术问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和“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三、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协助矿长组织“一通三防”整治的质量标准和办公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订整改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参加“一通三防”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认真贯彻“五同时”。

  六、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七、负责“一通三防”有关安全措施审批,每月组织“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整改落实。

  经营副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资及时到位。

  二、保证“一通三防”整治的专项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的经费,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三、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在审批新建、改建、抄建“一通三防”工作项目中,落实“一通三防”整治安全生产设施,不留隐患。

  四、负责审批本单位职工“一通三防”知识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负责分管部门的“一通三防”各项有关工作。

  驻矿安监站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监督检查并落实“一通三防”的国家安全方针、政策、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监察检查“一通三防”的安全投入,安全技术项目的完成情况。

  三、监督检查安全规划、安全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白案责任制的制订和实施,参加矿山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监督检查矿井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组织安全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劳动的作业场地提出整改或停产整顿意见。

  五、监督检查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等的安全质量,对涉及井下安全的产品实行入井安全认证

  六、监督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做出罚款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

  七、监督职工安全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职工,可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及罚款,提出撤职,调职等处罚建议。

  八、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出或使用。

  九、表彰奖励安全生产集体和个人。

  十、协助矿井开展安全工作和安全活动。

  矿长瓦斯治理及防突责任制

  1、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及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协调防突工作与本单位其它工作的关系,解决防突工作所需人、财、物,保证防突工作的顺利进行。

  2、必须定期主持召开瓦斯治理及防突办公会,研究解决本单位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每月应组织一次瓦斯治理及防突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审定本单位的瓦斯治理及防突计划,并督促实施。

  5、负责组织指挥突出事故的抢救工作。

  矿总工程师瓦斯治理及防突责任制

  1、对本单位的瓦斯治理及防突技术工作负责,直接领导和管理防突机构。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季、月瓦斯治理及防突计划和长远规划,并指挥实施。

  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瓦斯治理及防突专门设计和防突措施。

  4、必须定期主持召开防突专业会议,研究解决防突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5、协助矿长指挥突出事故的抢救工作,参与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

  6、负责检查石门揭煤的落实情况,决定揭煤放炮时间,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

  7、负责瓦斯治理及防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引进推广工作。

  副矿长瓦斯治理及防突责任制

  1、生产副矿长对采煤、煤掘瓦斯治理及防突工作负责。

  2、安全、岩掘副矿长对岩掘防突工作负责。

  3、瓦斯副矿长对瓦斯治理及防突措施工程施工负责,对瓦斯抽放负责。

  4、机电副矿长对矿井供电系统、“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测系统稳定、正常运行负责,对机电运输设备选型、安装负责。

  5、经营副矿长具体负责本矿瓦斯治理及防突工程所需人、财、物等工作。

  6、对矿长委托的瓦斯治理及防突工作负责。

  7、参与突出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技术组瓦斯治理及防突责任制

  1、编制本矿年、季、月瓦斯治理及防突计划。

  2、编报本矿瓦斯治理及防突措施。

  3、负责瓦斯治理及防突措施现场实施的技术指导工作。

  4、及时收集突出资料。每次发生突出后,派专人下井调查,写实,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和矿井突出现象汇总表,并负责对突出强度小于100吨的

  5、负责全矿突出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工作,并对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每日报矿总工程师,每月上报公司通风瓦斯部。

  6、建立石门揭煤专门台帐,每个石门完成全部揭煤过程后,三天内向公司提交石门揭煤竣工报告。

  7、建立突出煤层一分层煤巷施工台帐及石门揭煤、一分层煤巷防突措施与掘进进度动态循环图。

  8、负责矿井年度突出危险程度分级的鉴定工作。

  9、及时填绘矿井瓦斯地质图。

  10、负责汇总本矿突出资料,研究掌握本矿井突出动态及规律。

  11、负责填报防突报表。

  防突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防治瓦斯是瓦斯集中整治的重点,防治瓦斯突出是瓦斯治理的重中之重,在矿总工程师和公司业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矿井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按计划完成领导交办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计划

  3、负责全矿揭煤措施的编制,贯彻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负责全矿井突出工作面防突措施的设计(包括大直径排放孔,深孔爆破等)并到现场指导施工队按要求施工。

  5、负责突出资料收集,并及时提交突出分析报告。

  6、召集地质通风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编制瓦斯地质图,并经常开展该项工作。

  7、负责预测预报资料的整理分析,并提出采用防突措施。

  8、及时上报各种防突报表,资料,每月编制防突设计及防突工作总结

  瓦斯抽放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安排,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

  二、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瓦斯抽放工程技术工作(包括钻场设计,封孔,管路安装)

  三、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指导施工,负责验收钻孔进尺,全面掌握抽入工程的进展情况。

  四、负责抽放工程的资料,图纸,台帐的管理。

  五、及时上报各种抽放报表,资料每月编制抽放计划及工作总结

  六、认真学习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通风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工程师和公司业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矿井的通风技术和瓦斯集中整治工作。

  二、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解决通风、瓦斯等方面的问题。

  三、合理分配风量,消灭不合理通风现象。

  四、按时编制通风作业计划,并确定瓦斯检查地点和巡回路线。

  五、加强瓦斯管理,每天检查一次“三对口”,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监定。

  六、搞好通风质量标准化,建立“五图五板”及各类资料台帐。

  七、及时上报通风旬报,季交换图及通风月报,确保数据齐全准确。

  八、加强一通三防一起管理,并建立台帐。

  九、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每年一次反风演习。

  十、负责本矿一通三防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通风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结合本矿的具体情况,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瓦斯集中整治的工作任务。

  二、贯彻执行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全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三、责任矿井“一通三防”日常工作的全面管理,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

  四、加强通风瓦斯、防突的现场管理,按时按质完成“一通三防”设施的安装。

  五、经常深入井下,检查安全情况和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或处理。

  六、抓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好安全活动日的活动,坚持安全第一方针,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七、参加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深入现场靠前指挥,找出薄弱环节,组织及时整改。

  八、搞好通风队组管理,加强通风队组劳动纪律。

  九、参加组织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提出防患措施。

  瓦斯检查员“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努力学习以“一通三防”为重心的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瓦斯检查员应根据组长布置的任务,对分管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到检查“三对口”,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调度站汇报。

  三、严格执行归政制度,不空班漏检,并确保数据真实,不出早班,要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四、瓦斯检查员下井前要检查校正仪器,确保仪器灵敏可靠,每次出班后应将仪器的灰尘擦干净,不得乱扔乱动。

  五、严格执行《煤炭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对瓦斯超限或违章的作业地点,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站进行处理。

  六、监督局扇不得随意停开,在停电停风时,瓦检员应立即撤出人员,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十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开动局扇。

  预测预报工岗位责任制

  1、遵守劳动纪律,端正劳动态度,服从安排,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瓦斯集中整治工作。

  2、熟练掌握预报仪器,仪表的操作使用并能掌握简单的维修。

  3、负现全矿井突出工作面的预测预报工作,掌握采掘工作面,石门揭煤预测指标K1值的划分。

  4、收集现场各项预测预报工作的原始资料,并及时提交给总工程师和防突技术员。

  5、负责全矿井深孔爆破的工作。

  6、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措施及时设计要求执行,不允许虚报各类原始数据。

  通风工岗位责任制

  一、通风工必须熟悉本矿井和分管区域的局部通风状况,做好风量调节,保证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量。

  二、对自己分管的局扇及设备要认真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维修,风筒要做到吊挂平直,接口严密,确保局扇出口风量达到要求。

  三、各采掘连队当头开工需要安装局扇时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如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四、通风工对盲巷要按规定要求打上合格的栅栏,挂上警示牌板。

  五、凡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进行设置,凡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并追查责任。

  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听从安排,不得违章作业和抵触情绪。

  第二章 通风管理制度

  安全仪器仪表维修检验管理制度

  一、安全仪器仪表使用者,在下井前对仪器要进行一次检查,凡损坏的、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严禁带下井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乱丢、乱放。

  二、必须设有专门的仪器仪表维修室,安全仪器仪表维护人员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修复,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对长期在井下使用的仪器每年要升井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维修,确保仪器使用正常。

  三、维护人员对安全仪器的使用要建立台帐,并建立检查维修记录。

  四、所有安全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正,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计量检验,并建立记录台帐。

  五、安全仪器仪表使用者及维修人员要自觉保管好仪器,严禁任意损坏仪器。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矿井通风设施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善的主要设施,因此凡下井人员必须懂得各通风设施的基本作用,熟悉本工作区域的通风设施。

  二、井下的通风设施人人有爱护的责任,发现有意损坏通风设施的,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三、对全井的主要风门,人或车辆过往后,必须随手关闭,并安装风门闭锁装置。

  四、通风技术员、通风队干必须定期每旬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并对立通风设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各种通风设施的安装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实施。

  矿井风量测定制度

  一、矿井测风员必须每10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

  二、矿井总进、回风巷、一翼水平总进、回风巷、采区总进、回风巷,回采工作面必须设立测风站,测风员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测风站记录牌上。

  三、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必须根据实际测风量及需要风量进行风量分配和风量调节。

  四、矿井必须建立测风记录台帐,每次测风结果必须记录。

  五、通风技术员每旬每月要根据测风结果如实填写报通风旬报、月报表,并及时分析通风现状按需要合理配备调整风量。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需安装局扇的工作面,必须由各分管的采掘技术员在开工前二天书面通知通风技术员,填写“局扇安装通知单”,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再由通风技术员提前一天落实到机电队和通风队。

  二、局扇必须建立局扇管理牌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停开,以保证正常运转。

  三、有电器设备的工作面,机电队必须负责安装风电闭锁装置。局扇必须采用三专供电。

  四、凡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使局扇停开时,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的人员,切断电源,在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

  五、对有意损坏局扇、擅自切断风筒接头环、故意刀割斧砍风筒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必须从严处理。

  六、巷道贯通或其它原因需拆除局扇时,由分管采、掘技术员报经总工程师同意,提前一天与通风技术员联系,并填写“局扇退出通知单”,通风技术员提前一个小班通知机电队和通风队,机电队负责拆除局扇及设备,通风队负责调整风流或处理盲巷。

  矿井盲巷管理制度

  一、因停工需要停风的巷道,必须提一天由调度站通知通风队进行封闭或打栅栏,临时停风的巷道,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站台票汇报,报废巷道必须在24小时内实施永久封闭。

  二、在设置栅栏或密闭前,应将盲巷所有的工具、材料、设备清出,盲巷栅栏应设置牢固,整齐,网孔规格要求200×200mm。

  三、已封闭或处理的井下盲巷,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逐一进行编号登记,并填绘到通风系统图上.

  四、当采掘作业地点接近盲巷或准备与盲巷贯通时,地测部门必须提前发出通知,由总工程师通知通风队进行处理.

  五、盲巷打好栅栏后,必须建立瓦斯检查站,挂好警示牌和瓦斯检查牌,按规定每班检查一次,不得空班漏检.

  六、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盲巷,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必须由通风技术员编制措施经矿工程师批排放盲巷瓦斯后,方可进入。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技术员、通风队长要随时对矿井总进风、总回风进行全面的通风系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总进风、总回风巷道断面不能小于所通过的设计巷道断面的需要,如小于要及时地进行巷道修理。

  3、减少风阻,加强巷道维修,保持巷道断面并减少局部风阻,做到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4、提高通风设施的质量,定期检查及维修是健全矿井通风系统的基本条件。

  5、所管的区或队必须爱护好矿井通风设施,一切通风设施不许破坏,否则要追究队责任,并罚款。

  6、走过风门应立即随手关好,不许用车撞风门或把车卡在风门框中造成大量跑风。

  7、矿井至少十天进行一次测风,合理的分配矿井风量。

  8、安装通风设施要严格按照通风质量标准进行安装,做到严密不漏风。

  9、严禁各施工队将材料堵在各回风巷,减少通风断面,造成工作面风量不能满足。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安全监控装备队矿井安全管理作用和瓦斯集中整治的指导,矿长和总工程师对监控仪的使用和管理全面负责。

  二、安全监控仪器(包括各传感器)的安装地点和退出运行均应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提出,报给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由安全监控安装维护人员执行。

  三、安全监控管理员必须每天对整个监控系统巡回检查一次,每七天进行一次效检,发现故障应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调度站以便及时处理。

  四、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及调度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必须在五分钟内通知调度站和值班领导并及时处理。

  五、安全监控装置安装后维护人员要经常下井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有记录可查,对要移动的装置要及时给予移动,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拆除、移动监控装置。

  六、每月底由机电、通风技术员对监控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监控装备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七、安全监控装置安装后,由所在施工队负责保管,凡装置失灵或损坏就及时汇报,对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并严肃处理。

  安全监控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对瓦斯集中整治提出的本部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努力钻研业务,搞好本职工作。

  三、及时准确的装好井下各遥测仪器,并进行遥测仪器的校正、调试工作,其要求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下井使用。

  四、对所有负责区域的遥测仪表要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坚持三天检查一次。

  五、新安装的遥测仪表抽入运行的最初两天应进行一次调试和校正。

  六、安装遥测仪表,必须持有通风技术员、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联系通知单”,严格按照通知单上规定的位置及技术要求安装,否则追究一切责任。

  测风操作规

  1、首先检验风表是否完好,然后将风表度盘校对为零。

  2、风表度盘一侧背向风流,即测风员能看到度盘,否则,风表指针会发生倒转。

  3、风表不能距人体太近,以免引起较大误差。

  4、风表按路线移动,速度要均匀,不鞥只停留在巷道断面的某一位置。

  5、风表一定要于风流方向垂直,在同一断面的测风次数不应小于三次,每次测量结果的误差不应超过5%左右。

  6、测风一般从移动路线的起点到终点在一分钟内完毕。

  7、所使用的风表应和测定的风速相适当,风速大于10m/s,应选用高速风表,风速为0.5~10 m/s时,选用中速风表,风速小于0.5 m/s时,要选用低速风表。

  8、风表测量巷道内的平均风速,一般采用侧身法,测风员背向巷道壁站立,手持风表将手臂向风流垂直方向伸直,在巷道断面作均匀移动。

  预测预报操作规程

  一、熟练掌握预测预报仪器的性能及基本操作步骤。

  二、施钻时,钻机、钻杆保持平稳,进钻速度保持均匀。

  三、测定K1值或△h2值时,每钻进2米取一个样。且1分钟内完成取样;测定钻屑量时,每钻进1米取一个样,称量其质量,并详细记录。

  四、正确输入相关数据,使打印纸带准确无误。

  五、施钻完毕后,收集好钻机、钻杆及仪器、仪表等工具。

  里王庙煤矿预测预报、允掘允采制度

  为了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里王庙煤矿预测预报、允掘允采制度。

  一、岩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地质技术员根据探钻资料综合分析,下达由矿总工程师签发的允掘通知单,岩掘技术在工作面适当位置用涂料作好醒目的允掘标志,同时在工作面悬挂好允掘牌板,每班掘进尺由当班瓦斯检查员验收后填好允掘牌板,并汇报矿调度室,允掘距离必须做到通知单、标志、牌板、台账一致。

  二、防突钻孔要按设计施工,技术员必须按设计要求在现场挂好方位、标明坡度、点好孔位。施工人员严格按照防突设计要求进行防突措施的施工。

  三、每一循环防突措施施工完后,由技术员(或预测预报员)到现场进行防突措施(钻孔方位、坡度、孔长、开孔高度)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不计进尺,并同时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及时填写好效果检验记录报表和台账。

  四、每一循环防突措施施工完后,进行效果检验,只有当Smax<6kg,且K1max<0.5时或者△h2<20mm水柱时,才能确认为无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由防突技术员下达由矿总工程师签发的允掘(采)通知单,并在采掘工作面用涂料作好醒目的允掘(采)标志,同时防突技术员还要在工作面悬挂好允掘(采)牌板和在矿调度建立一分层防突管理进度台账,每班采掘进尺由当班瓦斯检查员验收后填好允掘(采)牌板,并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员填写一分层防突管理进度台账。允掘(采)距离必须做到通知单、标志、牌板、台账一致。

  五、抽放防突设计、防突措施施工通知单,抽放(排放)钻孔验收报表及台账、预测预报(防突效检)报表及台账,允掘(采)通知单、一分层防突管理进度台账、防突循环动态图等必须及时填写整理到位,数据相符。

  里王庙煤矿巷道冲洗制度

  为加强矿井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消灭煤尘堆积,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井下主要运输大巷每有进行一次巷道冲洗。

  二、采煤工作面溜子道煤尘堆积地点每天进行清扫,并洒水冲洗。

  三、掘进工作面放炮冲洗巷帮。

  四、定期对巷道冲洗地,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里王庙煤矿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一、矿总工程师对通风技术业务工作负责,定期召开通风技术业务仁义,安排布置通风管理的具体工作,对重大通风安全隐患的解决起决策作用。

  二、通风技术员负责通风日常管理工作,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和指导各矿的通风安全管理工作。

  三、矿总工程师是矿井通风安全的直接责任者,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对通风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制订并实施通风安全各项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定期召开通风安全例会,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通风安全隐患的查处情况。

  四、通风技术员是通风安全各项技术措施和制度的实施者,负责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的正常稳定,及矿井通风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做到按配风以风定产,消灭循环风、无风微风作业,减少串联风,避免角联通风。各矿要严格控制串联通风的次数,严禁突出矿井一分层任何形式的串联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必须制订和落实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批,且所有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

  六、改变全矿井的通风系统,必须报红卫矿业公司和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批准,改变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必须报红卫矿业公司批准。

  七、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1条——第125条的规定。

  八、通风技术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测风点,在主要运输大巷、主付井筒、回风大巷、回采工作面、回风井及采区总进风巷都要设置固定的测风站,通风技术员每旬要对矿井全面测风一次,并按旬填好通风旬报表,采掘工作面要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月至少对全矿井所有通风巷道、系统设施全面检查一遍,并有检查记录,对于严重失修巷道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组织人员维修。

  九、当每个需要贯通巷道相距20米时,必须由通风技术员填写《巷道贯通通风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通风、调度、安监、施工队组织实施。

  十、局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129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十一、通风管理五图: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抽放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五板:局扇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牌板、仪器仪表管理牌板、防尘设施管理牌板。必须具备齐全,并与现场相符。

  十二、每季要绘制通风系统图,按月修改完善,每季度向公司通风瓦斯部交换一次。

  十三、矿井每年必须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的工作,报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审批,并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十四、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里王庙矿使用采区回风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我矿没有设计独立的采区专用回风巷,而是采用上区段的溜煤上山作为下区段的回风巷,为了保证安全使用采区回风巷,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区回风巷在使用期间,严禁行人,并在区段回风石门与采区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处设置“严禁行人”警示牌,同时,在区段进风石门与溜煤上山之间的联络处往上5米的位置牢固的栅栏,同时在出风口2米处打上牢固的栅栏。

  二、采区回风巷在使用期间,严禁铺高电缆,安装电器设备。

  三、由当班安全员在检查采区回风巷入口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深度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所在区段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采区回风巷受压变形后,需要修理时,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且派专职安全员,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工作。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由矿长负全面责任,分给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二、安全监察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现场发现了重大安全隐患有权立即制止作业人员作业,并将作业人员撤出,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处理,并记入台账。

  三、对存在的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在下达《安全监察意见》。

  四、矿每句组织一次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并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五、对存在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必须做到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时间,落实资金。

  六、对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采掘队干现场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地向调度站汇报,调度站及时的向领导汇报。

  八、安监员在井下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并要求工作面及时整改。

  九、安全员每周星期向公司汇报本矿安全隐患。

  红卫矿业公司里王庙煤矿通风调度管理责任制

  一、矿严格实行通风调度汇报制度,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矿每周四上午8:00—10:00或下午3:00—4:00向公司通风瓦斯部汇报一次,矿通风队长每天向矿长、矿总工程师汇报当天的情况。

  三、对于重大通风安全隐患,矿要立即向上级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

  四、矿井防突技术员或抽放技术员每周四必须向公司通风瓦斯部汇报一次一分层(包括石门揭煤)掘进进度及防突措施落实情况,和岩巷掘进进度及防误穿煤层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瓦斯抽放工作落实情况。

  五、矿井每小时要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各防突工作面、岩巷掘进防误穿煤层工作面的起掘标志、允掘距离、本班掘进进尺、循环累计进尺和循环尚余进尺,矿要发别建立动态管理牌板和防突台账。

  六、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的有关规定,瓦检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出班后还必须向防突值班队长汇报“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一通三防”作业班组长出班后必须向值班队长汇报“一通三防”工作完成情况及有关安全情况。

  一通三防达标竞赛管理制度

  一、明确达标竞赛的目的,确定达标竞赛的具体目标。

  二、认真做好达标竞赛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制订达标竞赛的实施方案,明确竞赛的范围及时间。

  四、成立相应的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五、明确竞赛活动评比检查的内容及考核办法。

  六、明确竞赛活动的奖励办法、奖励范围及奖励资金来源。

  七、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的总结汇报工作。

  八、矿每月三旬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及下达整改表。

  九、各队接到整改表要及时整改,安监部门要及时复查,对没有整改的队进行处罚。

  里王庙煤矿自救系统建设及管理制度

  1、配置足够的隔离式自救器,入井人员必须随时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2、按照《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采区阶段车场或石门设置避难硐室。

  3、距离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4、所有井下人员必须熟练隔离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及避灾线路。

  5、经常派人检查、维护自救设备、设施及装置,确保其完好且能正常使用。

  6、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利用现有人力、物力进行自救,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里王庙煤矿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1、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清点,调度员及值班领导必须掌握出入井人数。

  2、各采掘连队,计件队组每班入井人员。必须由瓦斯质检人员考好勤,并将点名登记记录报矿调度站,在调度本上登记。

  3、矿领导、工程技术人员、辅助队组人员入井,预先必须到调度站进行登记,并注明去向,方向下井,出井后向调度员汇报。

  4、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统一颁发的入井证领取矿灯,矿灯房必须坚持凭入井证发放矿灯。

  5、矿灯发放人员每班必须将矿灯发出数量与调度登记的入井人员情况进行核实。

  6、各采掘组作业人员出井后,由队组向调度站汇报本队组出班情况,矿灯房收回矿灯后,并退回入井证。凡没有向调度站汇报出班的队组,每次处罚50元。个人每次处罚50元。

  7、为确保放出班炮时人员清点准确无误,实行二对口后,即调度站登记的出班人员与矿灯房发出的入井证情况相符,调度站方可指挥放炮。

  第三章 放炮管理制度

  里王庙煤矿放炮管理制度

  1、放炮员必须凡取得放炮作业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放炮员在领退火药、打眼、装药、连线、线路检查、选择启爆地点、放炮启爆、处理瞎炮等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3、放炮时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即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及时检查瓦斯。

  4、放炮前,值班班组长必须与放炮员同现场,班组长只有做好撤人和布岗哨工作及放炮员做好放炮准备工作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只有在接到班组长放炮命令且再等5秒钟后方可启爆。

  5、放炮后,班组长要同放炮员一同到工作面检查放炮效果和安全情况。

  6、在井下严禁放糊炮、放明炮作业。

  7、一分层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放出班炮措施,石门揭煤震动性放炮必须采用地面遥控放炮。放出班炮,震动性放炮的启爆地点、撤人断电范围必须作业规程措施中要求规定执行。

  8、放出班炮时间:晚班8:00-9:00,早班16:00-17:00,中班0:00-1:00,作业队组必须在放炮前正点出班,严禁超时出班。

  9、放出班炮工作面放出班炮前,放炮员必须先请示调度站得到调度站许可后,方可启爆,放炮后,放炮员必须及时向调度站汇报。

  10、有多个工作面放出班炮时,值班领导必须按“先里后外,先上后下”的顺序,下达放炮命令。

  11、调度站在接到放炮员请示后,由当班值班安监员或指定人员根据各队组进出班情况到矿灯房核实清点人数,经核实确认放炮地点所规定的撤人范围内的人员全部撤出时,向当班调度员和矿值班领导汇报,由矿值班领导下达放炮命令。

  12、放炮后,调度站要通知放出班炮所在采区的出风井抽风机司机检查风机出口的瓦斯浓度和遥测仪指示情况,当抽风机司机汇报风井瓦斯浓度无异常变化时,在放炮后半小时方可熄灭放出班炮指示灯,允许该放出班炮区域作业人员下井。

  13、作业人员在下井过程中,必须由工作面的瓦检员和值班队组长走在前头,检查瓦斯及安全情况,只有待瓦检员检查瓦斯、顶板,确认工作面安全后方可开始作业。

  14、一分层采掘工作面采掘时,必须坚持“三不挖”,即没有采取防突措施不挖,没有放好炮不挖,有突出预兆或或瓦斯超限不挖。

  “一炮三检”制度

  为了进一步建全放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放班中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瓦斯检查。

  二、放出班炮时,放炮员自带瓦检仪,在装药前放炮前检查瓦斯,但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瓦斯检查培训放炮后的瓦斯检查,待全井放完出班炮后再由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

  三、井下放炮工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并持证上岗。

  四、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瓦斯检查员要责令放炮工停止用电煤钻打眼。

  五、当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六、如放炮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工,矸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严禁装药、放炮。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松散,透老空等情况,要严禁装药、放炮。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严禁装药,放炮。

  放出班炮管理制度

  一、一分层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放出班炮措施,石门揭煤震动性放炮必须采用地面遥控放炮。放出班炮,震动性放炮的启爆地点、撤人断电范围必须作业规程措施中要求规定执行。

  二、放出班炮时间:晚班8:00-9:00,早班16:00-17:00,中班0:00-1:00,作业队组必须在放炮前正点出班,严禁超时出班。

  三、放出班炮工作面放出班炮前,放炮员必须先请示调度站得到调度站许可后,方可启爆,放炮后,放炮员必须及时向调度站汇报。

  四、有多个工作面放出班炮时,值班领导必须按“先里后外,先上后下”的顺序,下达放炮命令。

  五、调度站在接到放炮员请示后,由当班值班安监员或指定人员根据各队组进出班情况到矿灯房核实清点人数,经核实确认放炮地点所规定的撤人范围内的人员全部撤出时,向当班调度员和矿值班领导汇报,由矿值班领导下达放炮命令。

  六、放炮后,调度站要通知放出班炮所在采区的出风井抽风机司机检查风机出口的瓦斯浓度和遥测仪指示情况,当抽风机司机汇报风井瓦斯浓度无异常变化时,在放炮后半小时方可熄灭放出班炮指示灯,允许该放出班炮区域作业人员下井。

  七、作业人员在下井过程中,必须由工作面的瓦检员和值班队组长走在前头,检查瓦斯及安全情况,只有待瓦检员检查瓦斯、顶板,确认工作面安全后方可开始作业。

  八、一分层采掘工作面采掘时,必须坚持“三不挖”,即没有采取防突措施不挖,没有放好炮不挖,有突出预兆或或瓦斯超限不挖。

  放炮员岗位责任

  1、井下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认真学习所在工作面《作业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严格实行“三人联锁”放炮制。

  4、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5、服从队组长的工作安排。

  6、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

  7、加强对火药的领收管理。

  里王庙煤矿爆破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爆破材料的管理,避免爆破材料外流和丢失,给社会治安和矿井安全生产带来威胁,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爆破材料由矿材料库人员负责押送经主井或副井至炸药库,并督促指导爆破材料管理人员及时做好领用、退货台账,月底按要求做好统计报表,确保“账、物、卡”三对号。

  二、主井下放爆破材料时,由运输队当班队干通知主井绞车司机开慢车及井上、下把钩工仔细检查联环、插销情况。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装车,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必须用辆空车隔开,从副井人车下火工品时,人员严禁同钩上下。

  三、入井炸药和电雷管及时由爆破材料管理人员运到井下正负0m炸药库,并做好验收记录。

  四、炸药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储存。

  五、电雷管在发给放炮员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六、炸药库必须建立炸药和电雷管领退台账,炸药、电雷管的领用必须以当班矿爆破材料领料单为依据,该领料单必须有值班领导、队干、放炮员、发料员的签名,同时,应注明炸药、电雷管的数量及用途,否则严禁发放,未使用完的炸药及电雷管必须及时退还炸药库并办好退回手续。电雷管必须按编号登记发放,如有丢失必须追查处理并及时向安全保卫部门汇报。

  七、炸药库与爆破工作面之间的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并且炸药与电雷管必须分装存放在专用爆破材料箱内,并上锁。付井人车司机必须安排专车运送放炮员及爆破材料。

  八、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专职放炮员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放炮员在装药之前必须检查爆破材料,发现过期、变质的爆破材料,及时交回炸药库。

  九、装有爆破材料的专用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拉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拉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的单个电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状态。

  十一、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用竹、木棍在药卷顶部扎眼,然后将电雷管顺眼插入药卷内,同时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状态。

  里王庙煤矿爆破材料领退制度

  1、爆炸物品发放必须先进先出,发零存整的原则,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员之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入电阻不合格电雷管。

  2、爆炸物品领用必须坚持按计划、按用途、定人员发放的制度,爆破物品只准持有爆破员资格证的人领用,对未使用完的爆炸物品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3、对打有产品条码的爆炸物品和已经实施民爆信息管理的单位必须实行扫描发放、扫描退库。

  里王庙矿采、掘放炮停电制度

  1、一分层采掘工作面放炮时采用放出班炮方式(全井撤人、分区段停电)。

  2、一分层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应切断工作面及回风流电源(风电闭锁开关)。

  3、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应在采区变电所切断整个采区供电的动力分断开关。

  4、掘进巷道揭煤时,严格执行揭煤放炮措施,采用全井撤人、全井停电方式放炮。

  5、停送电责任:放出班炮的工作面由放炮员负责停电,送电由接班的队组负责人落实;放大炮的工作面早当班值班电工负责停送电,工作面的动力电由接班的队组负责人落实,系列化的局扇由辅助救护队负责落实。

  里王庙煤矿火工品丢失处理制度

  一、发现火工品丢失或被盗,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

  二、放炮员必须持有放炮合格证及调度站签发的专用火工员领料单,才能领取火工品。

  三、放炮员领到火工品后,不能乱丢乱放,必须使用专用火工品箱,装运火工品。

  四、按照火工品领退制度,放炮员用剩的火工品,必须及时退还井下炸药库房。

  五、管理员或放炮员如丢失火工品必须向调度站汇报填记,对责任人进行相关安全处罚。

  六、丢失火工品不汇报者,对责任人处罚500元。

  七、丢失火工品要立即查明原因、丢失去向;并立即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汇报,以便备案。

  八、火工品管理部门要建立台账,如进货、发放、丢失、报废台账。

  爆破器材装卸和运输管理制度

  一、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过检查。车厢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有“危险”字样的黄旗。

  二、爆炸器材在运输时,必须由专人押送,并由专车运输,不得人、物同车。

  三、在卸放爆炸物品时,要派专人负责保卫,严禁无关人员靠近,卸放时要轻拿轻放,杜绝烟火。

  四、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五、在装有爆炸材料的人车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六、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七、火工品在运送时,必须放在专用火药箱内,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不得混放,并上锁。

  八、严禁用刮板运输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九、在交接班、人员上下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爆破器材贮存和保管制度

  一、爆炸物品仓库是保管危险物品的重地,必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防止不法分子的破坏。

  二、凡入库提货人员,必须办理好手续方可入库,否则不准入库,无关人员严禁入库内。

  三、发料、领料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当面点清领发数量,做好出入台账,双方必须在台账和领料清单上签字认可,方可出库。

  四、入库人员必须登记,严禁携带烟火或易燃品入库,严禁超储存存储。

  五、爆炸物品严禁与其它物品混装堆放,严格按规定标准堆放,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储存,讲究库卫生。

  六、库区要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四防”要求,按时检测避雷设施,保证其良好,库房必须严格实行双人双锁制。

  七、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温度及通风状况和库内外的安全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严防爆炸物品被盗各爆炸事故的发生。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发料单发料,品种、数量不得任意更改,杜绝无单或手续不全发料。

  二、发料时要坚持按先入库存放的先发的原则发放雷管、炸药,以防损坏、变质造成损失。

  三、火药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持有合格证和火药使用计划单,领取炸药和雷管,分开装在专用的火药箱内。

  四、认真填写领用单据和台账,做到账、物、数字相符,不出差错。

  五、领用火药时,放炮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并带好火药箱,否则不予发放。

  六、严格发放变质的火药、雷管。在发放前,必须编写号码,将脚线拧成短路,严禁发放不合格的雷管。

  七、放炮员本班领取的火药,必须在本班使用,未使用完的火药,不得移交下班自己存放,必须退回炸药库,火药库管理员必须与放炮员当面清点数量,并登入台账,并用红字冲派领用数,以保证库存账物平衡。

  八、对回收的废炸药,废雷管应与好炸药、好雷管分开保管好,不许混放和任意乱丢。

  电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管理制度

  一、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二、在井下爆炸材料库的辅助硐室中,应有检查电雷管全电阻、发放炸药、电雷管编号以及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和发爆器等专用硐室。

  三、电雷管在入库前必须按组逐一进行编号,按型号分类存放,严禁将不同型号混存,发放时按号发放,并登入台账。

  四、严禁发放变质的火药、雷管,将变质的雷管登记入册,统一存放。

  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

  一、爆炸物品库房必须设置安全防范设施,并配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沙箱和消防水池,保证所有配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二、爆炸物品库房内严禁安装照明线路和电器设备,值班室的照白炽灯不得超过60瓦。

  三、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避槽内装灯。

  四、库房必须有二人24小时昼夜值班,严禁撤离职守,违者按白沙管理理安监[2006]158号文件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爆炸物品库房围墙院内严禁放牧、捡柴、扫墓、燃放鞭炮、烧纸钱和停放车辆、堆放杂物。

  六、严格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和爆炸物品领用、发放登记。

  七、库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时开窗通风,库区院内无杂草,道路畅通无阻。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一、回收的变质报废炸药、雷管必须妥善保管,分开存放,登记入册,不得混放和乱丢。

  二、报废的火工产品需要销毁时,必须填写报告、销毁数量、种类、方法和报废原因,报派出所和安监部门批准。

  三、销毁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由公安人员进行警戒,同有关部门人员共同销毁。

  四、销毁时必须选在无建筑、无树木的荒野空旷地带,进行集中销毁。

  炸药库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火工产品的收发和保管,火工产品进入药库后,应严格做到炸药、雷管分发分管,严格执行火药管理制度。

  二、火药管理员必须严守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离岗、不空班,认真管理好雷管、炸药。雷管入库后,应按规定检查和分组编号。

  三、认真填报火工产品消耗报表,严格执行领发、退回火工产品制度。对非放炮员有权拒绝发放。严格执行药库管理制度,非药库人员和放炮人员未经矿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严禁入库,批准入库人员应进行出入登记。

  四、严格坚持火药发放原则,发放雷管,炸药必须凭放炮员合格证和放炮手册发放,并在手册上登记,领、用、退数据。

  五、报废的火工产品需要销毁时,必须填写报告、销毁数量、种类、方法和报废原因,报派出所和安监部门批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共同销毁。

  六、经常检查库内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井下爆破操作规程

  一、 炸药的领取和运输:

  1、从炸药库领取规定数量的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带右间隔的木质炸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2、井下运行中,放炮员之间要保持4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中途休息时,不得在人员来往和积聚的地点。

  3炸药背到过工作地点后,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

  二、 装药放炮顺序:

  1、装配引药时,必须在远离其他人员15m以上风流畅通的安全地点;必须用削尖的木质小棍在药卷由平端打孔,把雷管轻轻的插入药卷内,用脚线围信一圈,再将脚线来端打结;做好的引药,要轻放在炸药箱内并妥善保管。

  2、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粉尘;采用正向装药结构,把药卷一个接一个轻轻用木棍送入眼底,彼此相连,最后放入引药,药卷的聚能穴方位向眼底;装完药后要立即填装炮泥,其长度应符合矿安全规程要求;连线时,放炮员先将雷管脚线从炮眼内抽出,然后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方式进行连线。

  三、放炮前要严格实行“三人联锁”放炮制,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第四章 防灭火防尘管理制度

  防尘管理制度

  一、所有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必须由防尘专职人员负责,对所有的掘进头、回采工作面、溜煤斗口放煤处等地点要及时安装防尘设施。

  二、掘进工作面打眼时,必须坚持湿式打眼,刷洗岩帮,放炮喷雾,洒水装岩,严禁打干钻和不洒水装岩。

  三、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洒水防尘,严禁煤尘飞扬,爆破采煤时,必须采用水炮泥封孔爆破。

  四、运输系统的防尘,每班在交接班时打扫井口的环境卫生,对主要的巷道每季必须清扫一次煤尘,减小煤尘飞扬。

  五、凡需要装防尘设施的地点必须按规定安装好,如不按时安装或损坏防尘设施,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六、矿井巷道必须定期冲洗清扫煤尘,以免煤尘堆积

  防尘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完成连队交给的防尘工作。

  二、采掘工作面防尘人员负责安装水管各转载点的喷雾设施,并负责平时的检查维修,做到灵活使用。

  三、防尘人员要督促各放炮地点坚持使用水炮泥,有权制止打干钻。

  四、矿制定的巷道定期清扫制度,防尘员要坚持执行,并有记录可查,确保煤尘堆积不超过规定要求。

  五、对各采掘工作面,要安装防尘水管,回风流要安装好净化水幕进行降尘,减少煤尘飞扬。

  里王庙矿煤矿粉尘测定制度

  为了加强矿井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测尘员必须每十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尘。

  二、测尘地点:采掘工作面和地面煤仓。

  三、所有采掘工作面挂好测尘牌板,并将测尘结果填写在记录牌板上。

  四、每次测尘结果建立台账。

  防灭火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入井,严禁穿化纤衣物入井,井下和硐室不准放汽油、柴油、变压器油,发现有上述情况者,必须严肃处理。

  二、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作用不燃性电缆和矿用防爆开关,杜绝失爆现象。

  三、严格执行放炮管理制度,对擅自缩短放炮距离、不请示放炮者、违章放炮者等现象必须严肃处理。

  四、机电队对井下防灭火水管和硐室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维护,并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灭火器材的放地点。

  六、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必须立即采取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通知矿调度站,调度站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按火灾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书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七、封闭火区必须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气温、水温。

  八、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里王庙矿职业危害防治及测尘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

  1、矿井主要运输巷道,采区回风道,掘进巷道,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

  3、放炮作业的采掘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还要实行放炮喷雾。

  4、定期冲刷积尘,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配带口罩。

  5、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岩掘工种每2~3年进行身体检查,混合工种每3~4年进行身体检查,采煤工种每4~5年进行身体检查。

  6、按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采煤工种每月发放口罩2个,其它每月发放1个口罩。

  二、测尘制度:

  1、定期测定井下空气中的矿尘浓度,总粉尘井下作业场所每月进行2次测定,地面煤仓每月进行2次测定。

  2、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

  3、粉尘中游离S1O2含量,每6个测定一次。

  4、使用A O2C—45型浮游矿业测定仪。

  里王庙矿综合防尘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管理,把粉尘浓度降至国家卫生标准,采取以下措施。

  一、综合防尘的组织措施:

  矿建立健全综合防尘机构:成立“一通三防”专业队伍,配2名专业防尘检修人员,回采工作面配专业洒水人员,制定防尘管理制度,每月分三旬对全矿防尘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综合防尘的技术措施

  1、加强通风,建立完善的供水系统,在地面配备一个防尘水池,各工作面的防尘用水,由主要大巷水管到各工作面水管接至用水地点是,工作面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

  3、放炮作业的采掘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爆破时应喷雾防尘。

  4、定期冲冼积尘,主要运输大巷每月冲洗一次积尘,所有下井人员都必须配带防尘口罩。

  综合预防火灾安全措施

  “预防为主,消防并举”是矿井防火工作的原则,为了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消灭火灾事故,特作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禁止一切人员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入井人员井口检查人员严格把关。

  二、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和灯炮取暖。

  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准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四、井下和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

  五、井下擦试机械用过的棉纱和布头等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六、合理使用电器设备,加强维护,保证输电线路完好,设备正常运输。防止发生故障。

  七、放炮采用煤矿许用炸药,炮眼的装药量和炮泥量要符合规定,禁止明火放炮,放明炮,放糊炮,不封泥放炮。

  八、采用不延燃性电缆、胶质风筒。

  九、井下火药库、充电硐室、绞车房、水泵房和采区变电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十、地面建筑消防水池、井下各主要巷道中铺设消防水管,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各工作面水管到位。

  第五章 瓦斯管理制度

  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一、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公司)关于瓦斯等级工作的要求实施。

  二、瓦斯等级的确定,应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采区、回采面分别计算月平均日产一吨煤瓦斯涌出量,并取其中最大值,必须对全矿井、煤层、一翼水平、采区、回采面各测点相应范围风的月产量及工作天数分别进行统计。

  三、每年度以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为矿井瓦斯管理及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瓦斯等级鉴定委员会矿应成立以矿总工程师为组长的瓦斯等级鉴定领导党小组,以确保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通风技术部门应及时如实地将鉴定委员会的有关数据及结果整理上报公司。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一、有经批准的抽放钻场及抽放钻孔或专门设计、由负责施工的瓦斯抽放技术员向施工队讲解贯彻,由瓦斯队队长负责组织按设计施工,并按时完成每月的抽放工程量和瓦斯抽放量。

  二、瓦斯抽放技术员必须按已批准的抽放设计到现场布孔挂线,指导施工,验收进尺,并有记录可查。

  三、瓦斯队机修工负责钻机维修,定期检查管路漏气情况,抽放技术员定期对各抽放地点进行抽放参数的测定,并作好记录。

  四、与瓦斯泵司机必须严格按抽放泵操作规程作业,抽放技术员进行指导。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一、井下停工已 久工作面恢复生产,需拆除栅栏,开启已封密闭,或因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造成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由矿救护队落实排放。

  二、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只能当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不超过0.5%时,才能启动局扇,并控制排放出的风流在同全负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三、排放前,停电负责人必须切断排放瓦斯流经路线和措施中规定的其它停电地点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

  四、总指挥必须指定人员在通往应撤人区域的各通道设岗警戒,严禁与排放瓦斯无关的人员进入该区域。

  五、经核实,确认措施规定的停电人,警戒等各项措施均完成后,总指挥方可下令排放。

  六、排放瓦斯区域或巷道中瓦斯降到1%以下和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以下,方可人工恢复该区域或巷道中的电器设备和电源。

  七、排放完毕,排放瓦斯人员要对排放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总指挥报告。

  八、总风巷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75%排放瓦斯区域恢复正常通风后,由总指挥下令撤除警戒,恢复正常生产。

  九、局部通风机顺故障停止支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制度第六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十、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不超过3%,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一、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二、有突出危险的一分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应先进行预测预报。

  三、突出矿井一分层工作面为管预测预报指标如何,必须采取防突措施,防突措施必须有设计,要按设计施工,并有验收。

  四、防突措施施工完毕,要进行效果检验,当检验指标有效时,方可下达允掘( 采)通知单进行掘(采)。掘进工作面允许掘进距离必须同时满足留有不少于3m的检验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米的检验孔超前距。当效果检验无效时,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直至效果检验有效。

  五、当一分层工作面为沿空送巷掘进时,必须先进行预测预报,当预测预报指标有效时,方可下达允掘进距离进行掘进,并保留不少于2米的预测孔超前距,当预测预报指标无效时,必须采取防突措施,经效检有效后方可掘进。突出矿井每采区必须设避难峒室、压风自救系统,风门必须设反向风门,下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一分层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放出班炮措施,石门揭煤震动放炮必须采取全井撤人,地面遥控放炮的措施。

  矿井瓦斯、二氧化碳检测制度

  一、瓦斯员在下井前,对瓦斯检定器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二、采煤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检查:

  ⑴ 工作面进风流。⑵ 工作面风流(距棚梁50mm,距煤壁底板各200mm及采空区切顶线往里1.2m所包围的空间); ⑶上隅角(回风侧最后一架棚子与采空区切顶线交角); ⑷ 工作面回风流(距工作面上出口10米以外回风巷风流); ⑸ 尾巷。

  三、掘进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检查:

  ⑴ 掘进工作面风流(风筒出口至当头风流);⑵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风筒出口以外巷道风流);⑶ 局扇开关前后10米以内风流);⑷ 局扇高冒区域。

  四、矿井总回风流,一翼回风流瓦斯、二氧化碳检查。

  五、采区回风流石门瓦斯、二氧化碳检查。

  六、电动机进回风端20米范围内。

  七、硐室进回风流。

  八、放炮地点和启炮地点20米范围内。

  九、采、掘工作面放炮作业严格执行“以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瓦检员在现场把关。

  十、每次检查后,必须及时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检查牌板,并告知现场作业人员。

  瓦斯抽放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离岗,不做本班无关的私活。

  三、每班必须对泵房的机械设备及附近管路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到有记录。

  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泵房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瓦斯浓度超过0.5%不得开泵。

  五、如实填写各类抽放参数,包括气压,负压,瓦斯浓度,数据必须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每隔半小时测定一次。

  六、泵房20米内严禁烟火,严禁闲人在泵房逗留玩耍。

  七、爱护机械设备及公共财物,搞好清洁卫生。

  防突钻探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按照各类钻机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熟悉各种钻机的功能及使用方法,严禁误操作。

  二、明确探钻施工的目的,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

  三、对各种钻探施工的情况或探钻结果按要求作好原始记录,并交防突技术员。

  四、进出井必须带齐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材料,进班前检查好仪器、工具、材料的好坏,严禁不合格的仪器、工具材料下井作业。

  五、加强仪器、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

  六、负责施工地点防突措施的落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和汇报,重大问题要采取强有效的措施。

  七、加强业务、安全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进入泵站后必须检查抽放站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进水管是否有水源、抽放泵阀门是否关闭、管道连接器及连孔器的闸阀是否打开、瓦检仪是否完好、U型压差计是否有水、水位是否居中、负压表是否指向“0”、瓦斯检测口是否完好等。

  2、开机条件:确认抽放泵站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小于0.5%、进水管道水源可靠、抽放泵阀门关闭、管道连接器及连孔器的闸阀打开、瓦斯仪完好、压差计水位居中、负压表指针指向“0”、瓦斯检测口正常。

  3、开机前打开冷却水源闸阀,待有水从泵的底部流出后再开机,开机后再打开抽放泵阀门,负压表指针出现偏差;水柱仪出现压差。

  4、在确定抽放泵运转正常10分钟后,在检测口检测瓦斯浓度,以后每隔30分钟检测一次瓦斯浓度。

  5、当抽放到瓦斯浓度小于5%时停止抽放,每班司机填写各类抽放参数应做到准确、清晰,停机后将当班抽放情况如实整理上记录本,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瓦检操作规程

  一、入井前须检查仪器完好、无损坏、使用正常、气密性好等工作。

  二、下井后,仪器须到新鲜风流中校对好零位,确保好准确读数。

  三、在指定地点检查瓦斯时,吸气胶管的管口距棚上300mm处均匀摆动,捏气球5~6次,测出瓦斯浓度。

  四、读数时,整数部分直接读出,小数部分先使用外微调调至整数部位,再由外部读数窗中读出。

  五、测CO2浓度时,在同一指定地点吸气胶管管口距底板300mm处均匀摆动,仪器扯掉外胶管后,捏气球5~6次,测出混合气体浓度。

  六、计算CO2值=(混合气体百分浓度-瓦斯百分浓度)0.955%

  七、填好瓦斯管理牌板,做到“三对口”。

  八、查处安全隐患,有安全隐患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汇报调度站登记处理。

  探钻操作规程

  一、安装钻机平稳、牢固、打好顶子。

  二、检查钻机零件是否松动,是否有油,是否有漏油现象。

  三、测量好钻杆长度,量好坡度、方位、开孔高,记录好岩石、煤层、顶板数据及岩石变化情况。

  四、启动钻机时,应先开水,然后再启动钻机。

  五、操作时,人应站在钻杆两边,以防钻杆伤人。

  六、打完钻,把钻杆码放好,核对好钻杆的进尺,清洗好钻机,打好油。

  防止瓦斯空班漏检措施

  一、瓦斯检查地点涉及井下采掘工作面、采掘工作面的上隅角,溜子道尾巷、栅栏前、密闭前、所有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附近、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等所有井巷。

  二、在采掘工作面,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设足够瓦斯探头,运行状态良好、可靠、敏感,全天候监测作业面瓦斯变化情况。

  三、配备足够的瓦检仪器,足够责任心强、工作积极、热情的瓦检人员。对矿井井巷的检查次数,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在此基础上,鉴于本矿突出程度的严重性,防突采掘工作面应随机检查,据实填报、上报。

  四、瓦检员应将每次检查结果如实记录,并“四对口”,如果瓦斯变化异常或情况紧急,应与井下跟班负责人充分配合、从容应对、安全撤离。

  五、建立奖励机制,凡属纳入检查范围的地点,对从业人员举报属实的空班漏检情况进行量化奖励,并对瓦检人员定期考评,民主测验。

  六、安监部门不定时、不定期抽查、督查所有井巷检查地点,是否符合检查规定,是否有空班漏检行为,并对抽查、督查结果及时公布。

  七、矿区负责人不定期督查矿井瓦斯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微杜渐。

  八、矿长、矿总工程师及时审签瓦斯日报,如有假报、虚报、误报者严肃查处。

  九、健全完善瓦斯检查、请示报告、签审、仪器仪表维修制度,使之落到实处。

  十、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漏检行为。

  1)、若为采掘工作面,则取消瓦检员当班工资,并罚款10元。

  2)、若为使用中的机电设备附近或放炮地点附近,则罚款20元。

  3)、若为栅栏、盲巷或硐室处,则罚款10元。

  十一、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空班现象:

  1)、由于检查力量不够而造成空班者,刚对瓦检组负责人罚款30元。

  2)、擅自离岗者,则对瓦检组负责人罚款10元,离岗者罚款20元,并取消当班工资。

  十二、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填写资料与监测显示资料不符时,待查明原因后,涉及当事人时,则对当事人罚款20元。由于仪器误差、不灵敏而懒于上报,敷衍了事者,对当事人罚款30元。

  十三、在重点采掘作业面的瓦斯检查中,测定瓦斯涌出异常,不上报调度站,又不采取积极措施、不主动配合、临阵逃脱者,罚当事人50元,并公示全矿。

  十四、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如有瞒报、虚报、误报行为者,罚款30元,并取消当班工资。

  十五、由于空班漏检或瞒报、虚报、误报、假报原因而造成重大损失者,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而影响生产者,罚款50元,并书面检讨。

  里王庙煤矿防突办公会议制度

  为确保矿井抽采、防突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掌握矿井抽采、防突工作动态,解决矿井抽采、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抽采、防突工作办公会议制度。

  1、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抽采、防突工作会议。

  2、防突办公会由行政正职主持或由正职委托副职主持,各级领导、各级部门负责人要按时参加。

  3、在防突办公会议上,要对上月的防突工作进行汇报总结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安排布置下一步防突工作。

  4、各分管副职在办公会议上寻各自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行汇报,对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防突工作中的重要决策,提交防突工作会讨论,制订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并落实责任人限期解决。

  5、在办公会提交的问题,经讨论后形成的措施和方案,由所在部门 不折不扣地按质按量完成,分管领导督促,正职及经营副职要确保人、财、物的到位。

  6、提交办公会的问题,对未按期完成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追究负责人负任,造成后果的要报上级部门从严处理。

  里王庙煤矿防突机构、装备、资金保障制度

  1、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和其他副矿长为副组长的抽采防突工作领导小组。

  2、人员配备:抽采、防突技术员各1名,预测预报(效检)人员2名,专业防突措施施工队伍15-18人;人员配备、调动或变换工作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

  3、装备:750型钻机二台及配套设备、岩石钻机四台及配套设备、轻便注浆泵二台及配套设备、地质罗盘三个。积极研究、推广、应用防突新工艺、新技术,确保防突装备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4、矿主要负责人协调解决防突工作所需人、财、物,督促劳财部门必须确保已批准的抽采防突工程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及时到位。

  里王庙煤矿防突措施工程计划管理制度

  1、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相应的抽采、防突措施计划。

  2、年度和季度防突措施计划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同期的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由矿长审定。

  3、根据季度计划安排,每月25之前,抽采、防突技术员编制下月的防突措施月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长审定下发实施。

  里王庙煤矿区域性瓦斯抽采专门设计编制审批实施制度

  1、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编制区域性瓦斯抽采专门设计。

  2、矿井进行新水平、新采区方案设计时,必须编制区域性瓦斯抽采专门设计、并写入水平和采区设计方案文件,经局总工程师批准。

  3、经批准的区域性瓦斯抽采专门设计要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月,由设计人员向矿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所有一分层采掘工作面区域性瓦斯抽采专门设计,由矿总工组织编制,并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月上报审批单位,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石门揭煤前,由矿总工组织编制石门揭煤区域性瓦斯抽采专门设计,且由公司总工程师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矿务局审批。

  6、经批准的区域性瓦斯抽采专门设计,由负责施工的技术员向采掘队和防突措施工人员讲解贯彻。由队长负责组织按设计施工。

  7、措施贯彻后要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登记造册,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8、作业地点和人员改变或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学习考试,直至考试合格。

  9、条件变化时,必须由施工技术员提出措施或设计修改意见,经原程序批准后,按上述程序进行贯彻考试。

  10、抽采技术员必须按已批准的措施到现场布孔挂线,指导工人施工。

  11、各级领导、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及安监人员要经常检查防突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

  里王庙煤矿局部防突措施设计编制、审批、实施制度

  1、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编制局部防突措施设计。

  2、所有一分层采掘和石门揭煤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设计,由矿总工组织编制,并由矿总工审批。

  3、经批准的局部防突措施,由负责施工的技术员向防突措施工人员讲解贯彻。由队长负责组织按设计施工。

  4、条件变化时,必须由施工技术员提出措施或设计修改意见,经矿总工批准后,由负责施工的技术员向防突措施工人员讲解贯彻。

  5、防突技术员必须按已批准的措施到现场布孔挂线,指导工人施工和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并填写“允掘(采)通知书”。在挡头划上明显牢固的起掘点标志和填写掘距离。

  6、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悬挂“允掘(采)牌板”。“允掘(采)牌板”由验收员每班填写。分管掘进的技术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工作面掘进进度情况,及时下达停掘通知单及防突措施申请单。

  里王庙煤矿防突工程、设施、措施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

  1、防突钻孔按设计施工,技术员按设计要求在现场挂好方位、标明坡度、点好孔位,并在现场指导施工队施工。

  2、配备专业的防突措施施工队伍,施工队在探钻时,每小班有队干或技术员值班,严格按照探钻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按照防突措施设计施工。瓦斯检查员跟班随时检查瓦斯,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并对当班钻孔进尺验收。

  3、防突措施施工完后,由技术员(或预测预报员)到现场进行防突措施(钻孔方位、坡度、孔长、开孔高度)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不计进尺,并同时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及时填写好效果检验记录报表和台帐。

  4、抽放防突设计、防突措施施工通知单,抽放(排放)钻孔验收报表及台帐、预测预报(防突效检)报表及台帐,允掘(采)通知单、一分层防突管理进度台帐、防突循环动态图等必须及时填写整理到位,数据相符。

  5、岩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地质技术员根据探钻资料综合分析,下达由矿总工程师签发的允掘通知单,岩掘技术员在工作面适当位置用涂料作好醒目的允掘标志,同时在工作面悬挂好允掘牌板,每班掘进尺由当班瓦斯检查员验收后填好允掘牌板,并汇报矿调度室,允掘距离必须做到通知单、标志、牌板、台帐一致。

  6、每个采区的每个区段都设置了符合《规定》要求的避灾洞室;一分层采掘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系统;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设置了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一分层采掘作业时采取远距离爆破措施。

  7、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和专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齐全,数量和安装位置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并且配备了一名监控技术员,对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维护和检修、测试,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8、各区段石门距6煤层法线距离20m位置沿煤层走上布置抽采巷,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采煤工作面在上下引巷及开切眼施工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石门揭煤工作面在距6煤层法线距离7m位置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

  里王庙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

  2.矿分三旬对瓦斯抽采系统进行全检查,检查出来的隐患,定责任队、责任人限期整改,经安监部门或派专人验收合格。

  3.矿成立瓦斯队,并且钻探人数不少于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全面矿长委派瓦斯副矿长1名,全面负责,配备1-3名队干,安排队里的日常工作。

  4.矿成立的瓦斯队当中,必须配备2名瓦斯管路维修工,懂检修能制作相关配件及部分装备。

  5.抽采管路放水器和排渣装置安装必须抽采相附,每日必须落实辖区内的瓦检员进行放水及排查,现场挂牌进行管理。

  6.地面建立永久抽采系统(井下如需要采用移动式抽放系统)都必须按泵站的要求建设,配足1-3名瓦斯抽放工经考核合格上岗,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7.全矿各个抽采地点需配备自动计量装置,并传入到地面监控主机,用电脑系统管理。

  8.矿必须配备1-2名抽采技术员,负责抽采措施的设计、技术指导、现场管理,资料收集及相关台帐整理。

  里王庙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全员防突培训制度

  1、职教部门,必须把防突知识作为职工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并认真搞好井下作业人员全员防突培训工作。

  2、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矿突出的基本情况和规律,本矿的防突经验及事故案例和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防突的基本知识(突出预兆、防突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避灾及自救等)由矿负责培训。

  3、在突出煤层工作的采掘队、副队长、安监员应由从事突出煤层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的人员担任。对上述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突出的规章制度、本矿突出发生的规律、突出措施及其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及指挥避灾救灾常识、典型的突出事故案例

  4、突出矿井的防突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煤矿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包括防突的理论知识、突出发生的规律、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以及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里王庙煤矿防突报表填报制度

  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防突报表台帐的填报。

  2、各种报表必须按时填报,矿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报表报出。

  3、防突报表台帐名称:

  ①煤与瓦斯突出动态表②煤与瓦斯突出情况表③工作面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台帐④矿井瓦斯抽放情况表⑤矿井防治突出情况月报表⑥抽放工程月、季、年报表⑦抽采、防突措施孔验收台帐⑧抽放参数及抽放量测定记录台帐⑨抽放设备及仪表台帐⑩抽采钻孔成果台帐⑾抽采系统检查、维护台帐。

  里王庙煤矿瓦斯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瓦斯突出隐患排查和整改由矿总工程和瓦斯副矿长全面负责,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瓦斯突出隐患排查和整改。

  2、安全监察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现场发现了瓦斯突出隐患有权立即制止作业人员作业,并将作业人员撤出,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处理,并记入台账。

  3、对存在的瓦斯突出隐患由驻矿安监站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

  4、瓦斯突出隐患的整改必须做到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时间,落实资金。

  5、采掘队干现场发现瓦斯突出隐患要及时地向调度站汇报,调度站及时的向领导汇报。

  6、安监员在井下发现瓦斯突出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并要求工作面及时整改。

  7、一时难以整改的瓦斯突出隐患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里王庙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矿井要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员矿井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等进行检查。

  2、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对工作面随时进行瓦斯检查。

  3、执行巡回瓦斯检查的瓦检员必须对所在地检查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盲巷、密闭、栅栏前及有人作业地点或有机电设备的地点进行瓦斯检查。

  4、巡回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对作业工作面每班不少于三次,不作业工作面、机电硐室、机电设备附近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盲巷、密闭、栅栏前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5、瓦检员检查瓦斯后,必须及时填写好《瓦斯检查手册》、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且通知值班作业队组长瓦斯检查结果,值班班组长要在手册上签字,并汇报调度站,对采掘工作面每班汇报次数不少于三次,发现瓦斯超限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站。

  6、高度站值班调度员对瓦检员瓦斯汇报要认真及时填写《瓦斯调度日志》,并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后要签字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瓦斯员出班后要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并及时填写《瓦斯检查交班薄》,向下班瓦检员交好班,通风报信队长每班必须审阅《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检查交班薄》。

  8、瓦斯检查员必须按时进行出班,严禁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现象,严禁出早班。

  里王庙煤矿瓦斯超限处置制度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巷中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置。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达到瓦斯浓度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以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的区域,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6、因煤层本身瓦斯涌出量大而造成瓦斯超限,则停止采掘作业,补充施工防突措施。

  7、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而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0%,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且及时向公司汇报。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

  里王庙煤矿瓦斯突出事故处理分析制度

  1、值班调度员接到井下发生突出事故的电话后,立即按下列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如有人员伤亡还应尽快通知医院和全体防突领导小组成员。启动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

  2、矿井发生重大突出伤亡事故后,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总经理是救灾全权指挥者。在总经理未到事故现场之前,矿长或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4、井下发生突出事故时,应派人到受灾矿井各井口站岗,其任务是: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井口20m范围之内;

  (2)井口20m范围内严禁有明火和非防爆电气设备;

  (3)观察进出风情况,定时测定各井排出的风流瓦斯浓度和风量,向总指挥汇报并做好记录。

  5、发生突出事故,应加强电气设备处的通风,做到带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盲目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灾区确需停送电时,应在确认灾区无活人员情况下,过距离操作。

  6、由救护队带机侦察并营救灾区人员,在井下就近的稳定新鲜风流处对其实施苏生抢救。

  7、抢救过程中清理突出煤时,严禁用铁制工具敲打岩石或钢轨,防止产生火花。

  8、清理过程中要及时扶正加固或重新架设好受损支架。快到突出空洞时要制定防冒顶垮落煤发生二次突出的措施。

  9、突出事故处理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要值班、做好灾区写实。

  10、事故处理完在10天之内,由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1、事故情节基本清楚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

  12、事故分析会由事故当事人(包括救灾人员)和防突领导小组的成员参加。

  13、千吨以上特大型突出或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出事故,集团公司和管理局参加分析。千吨以下的突出事故由公司分析。100吨以下的突出事故由矿分析。特大型突出或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出事故其事故分析处理报告报集团公司和管理局审批。

  里王庙煤矿防突、抽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抽采、防突管理,调动抽采、防突管理人员积极性,确保矿井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矿抽采防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编制里王庙煤矿抽采、防突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组织措施

  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抽采、防突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要求

  1、强化防突技术措施设计管理。各工作面所采取的防突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根据《防突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进行科学严格的设计,且必须经公司审批后,方可施工。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坚持“先抽后排,抽放先行,抽排结合”以及“不抽不采,不抽不掘”的原则。

  3、要求每个钻场都必须安装流量计,并悬挂抽放量测量牌板,钻场和钻孔挂牌管理,每个钻孔都必须安装单孔闸阀和检测奶咀。

  4、抽放泵房或移动式抽放泵站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建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并建立测定记录,定期测定。

  5、严格执行防突措施验收制度。对所有施工的措施孔,防突、抽采技术员或预测预报人员要对其进行严格的验孔,验收钻孔的方位、坡度、孔深、开孔高、孔径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在没有发生地质变化的情况下,对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措施孔均作废孔处理。水钻排放孔必须进行洗孔,并将孔内的煤渣清洗干净,在洗孔后方能验收其深度。对未进行洗孔的钻孔一律作废孔处理。验孔人员把关不严,罚100元/人次。施工队虚报钻孔进尺每米按1000元处罚。验孔工具采用长度30米的专用验孔软管。

  6、强化抽采、排放孔设计、施工管理。各采掘工作面抽放孔的设计及施工要求:采煤工作面的孔长必须大于15米,煤掘工作面钻场的孔长必须大于20米,保护范围必须达到《防突规定》要求,即保护巷道上部7米,下部5米,石门抽放孔保护巷道周边12米,封孔深度必须大于6米;各采掘工作面排放孔的设计及施工要求:各采掘工作面排放孔均不小于10米,保护范围必须达到《防突规定》规定要求,即保护巷道周边3-5米,如遇地质变化及时修改设计。抽采、排放孔施工未达到要求,对施工队按50元/个孔,值班人员按20元/次进行处罚。措施孔施工时,抽采、防突技术员及通防队干必须现场跟班,每空班一次,罚50元/次。技术员必须按设计要求在现场挂好方位、标明坡度、点好孔位,并在现场指导施工队施工。

  7、强化一分层采掘工作面抽采防突技术管理。抽采、防突技术员要及时收集整理、规范相关技术资料。必须将每循环的防突措施孔进行上图,真实全面反映控制保护范围,并向矿总工程师和瓦斯矿长汇报。每采取一次抽放措施,抽采技术员必须进行认真检测,如实掌握瓦斯浓度衰减值和抽放率,科学指导安全生产。每月矿总工程师要对防突技术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查出弄虚作假行为,扣责任人当月技术津贴的50%。

  8、加强一分层采掘工作面作业管理:坚持“三不挖”原则,即瓦斯超限不挖,有突出预兆不挖,未采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挖;严禁超掘、超采;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达到0.2米以上不得进行交接班和放出班炮,若出现空顶现象,队组必须进行接顶或扒尖护顶;一分层采掘工作面必须跟顶板采掘。未按以上要求进行作业的,对作业班组按100元/次、值班队干按50元/次进行处罚。

  9、掘进队对实施防突措施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打好牢固的“井”字型防突档,否则罚掘进队100元/次,打钻的擅自拆除防突档不用,罚打钻的100元/次。

  10、抽采、防突技术员及时收集整理抽采、防突技术资料,并建立台帐。每月底最后一天,及时上报抽采、防突报表。

  11、一分层采掘工作面每发生一次煤与瓦斯突出,罚抽采、防突技术员及通防队与瓦斯队队干各100元,预测预报人员各50元,探钻组人员各50元。

  12、每月采掘工作面未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奖励抽采、防突技术员、通防队队干各200元,预测预报人员各100元,探钻组人员各50元。全年未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另给予上述人员四倍的奖励。

  13、每一个石门揭煤到顶板,没有发生突出,奖励3000元给揭煤相关人员;一个一分层煤掘工作面从开掘到形成回采面,未发生突出,奖励5000元给相关防突及工程技术人员;一个一分层回采面从开采到结束,未发生突出,奖励3000元给相关防突及工程技术人员。

  里王庙煤矿防突工作汇报制度

  1、一分层采掘工作面的队(组)长,必须在每班交接班之前二小时,向矿调度站汇报当班工作进展情况或存在的问题、以利下班工作面安排。

  2、防突工作应作为“一通三防”调度的重要内容,矿每班、公司每天向上一级调度部门汇报。

  3、发生突出事故(不论是否造成伤亡)、遇到重大问题或隐患,必须随时逐级上报。

  4、上级防突大检查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及防突办公会决定的落实情况必须安要求及时汇报。

  5、对下一级汇报重大的防突隐患问题各级调度员必须认真记录并及时各本单位值班领导或总工程师或行政负责人汇报。

  防突新技术研究、推广制度

  1、各级科技部门应把防突技术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和长远科技发展计划,在科研经费按排上要给予倾斜。

  2、各级技术负责人和防突机构,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本公司、矿的防突科技成果,并积极引进和消化国内外的防突新工艺、新技术。所需经费应在安措资金和技术进步资金中解决。

  3、各级分管生产的领导应积极配合防突科研和推先工作,要主动提供场地、劳动力和设备。

  4、各级分管财务的领导要为防突科研推先提供经费保证。

  里王庙煤矿探钻操作规程

  1、探钻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探钻操作人员应掌握施工区域避灾路线。熟悉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相关知识。

  3、探钻前,必须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低于1%时,才能施工钻孔。

  4.探钻操作人员应掌握瓦斯抽放、煤层注水、注浆、防突等各种钻孔的封孔和施工工序。

  5.下井前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

  6.装运钻机前要检查钻机各部件(包括电机、电缆等)及钻杆钻具的完好情况,并且要试机;钻机装车后,要捆牢固,平巷运输时,两车之间要拉开一定距离,拐弯时要发出信号,斜巷运输时,听从上、下车场把钩人员的指挥;装运不允许进脏物的部件时,要封堵好。

  7.进入安装地点前,应先检查巷道支护及通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修、加固钻场时,应清理干净脏杂物,挖好清水池,疏通好水沟;无风地点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或采用导风筒通风,在打钻过程中不准停风,且要有可靠的风电闭锁装置;水压、机件、电源开关等均应良好,符合要求。

  8.安装钻机时应注意(1)钻场面积必须大于钻机座,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间隙,在运输巷道安设钻机时,要保证不影响运输;(2)安钻地点应底板平整,地梁木平稳卧入底板四角打上立柱和撑筒,摆正钻机;(3)机身安放平稳后,应上紧底固螺丝,各机械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栏、保护栏。

  9.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钻机安装应牢固,变速箱及油箱内的油位应合适,安全防护罩及防尘盖必须齐全;(2)各部分操作手把应处在正确位置;(3)调试钻机时,要求各转动部分运转正常,开关启动灵活可靠,钻机空载运行10分钟,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接上钻杆、钻头,接水源,由司机操作开始钻进,启动钻机时,应先开水,然后再启动钻机。

  10.探钻时要严格按照技术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未经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11.安装钻杆时注意(1)先检查钻杆,应不堵塞、不弯曲、丝口未磨损;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连接钻杆时要对准丝口,避免歪斜和漏水;(3)安装钻杆时,必须在安完第一根后,再安第二根操作时,人应站在钻杆两边,以防钻杆伤人。

  12.钻头送入孔内开始钻进时,压力不宜太大,要轻压慢钻,以免崩刃或打坏变速齿轮,待钻头下到孔底工作平稳后,压力再逐渐增大。

  13.采用清水钻井时,开钻前必须供水,水返回后才能给压钻进,并要保证有足够的流量;不准钻干孔。孔内岩粉多时,应加大水量,延长开泵时间,切实冲好孔后方可停钻。

  14.钻井时,钻工要认真观察钻机运转情况,即观察送水、钻孔的给排水、钻孔内的震动声音等情况。

  15.钻进过程中要准确测量钻具长度,及时记录孔内岩、煤层变化情况和长度。

  16.钻机运转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轴承部位、液压油、电机、变速箱、轴套、横立轴齿轮等有无超温现象、有无异常声音,发现问题立即停机,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15.钻进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发现岩石松动、片帮、来压、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减少以及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派人监视水情,并汇报调度站;(2)钻孔透采空区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要停钻加强通风,并用黄泥封孔,同时向调度站汇报。

  16.机器运转时,禁止用手、脚或其他物体直接制动机器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防护罩上。

  17.所有罩子和防尘盖要保持完整和齐全。钻杆螺纹部分、各种接头经常用刷子清扫,并涂适当量黄油。

  18.钻机搬迁时,在将所有外露管口用丝堵、接头盖或棉纱堵好,防止灰尘进入或油液外漏。

  19.下班前应将本班工作情况及各种数据,全面准确地记录好(如钻孔坡度、进尺及设备运转情况等)。

  20打完钻,把钻具码放好,清洗好钻机,打好油。搞好文明生产。

  里王庙煤矿预测(效果检验)操作规程

  1、预测(效果检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且熟练掌握预测预报仪器的性能及基本操作步骤。

  2、预测(效果检验)操作人员应熟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细则》的防治内容,掌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措施的施工要求,掌握施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了解有关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知识。

  3、施工预测(效果检验)钻孔前,必须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1%才能施工钻孔。采用电煤钻打眼,钻孔孔径42mm,施钻时,钻机、钻杆保持平稳,进钻速度控制在1m/分钟左右。

  4、预测(效果检验)钻孔的布置:

  石门工作面预测钻孔的布置: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线距离3~10m时,布置4个预测孔:石门中间一个、其余三个位于石门上部及两侧,石门中间的预测孔与石门中线方位一置,其余三个预测孔的终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处。

  石门工作面效果检验钻孔的布置:在石门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毕后,布置4个效检孔:石门中间一个、其余三个位于石门上部及两侧,石门中间的预测孔与石门中线方位一置,其余三个预测孔的终点位于措施控制范围的边缘线。

  煤掘工作面预测(效果检验)钻孔的布置:煤掘工作面布置2个预测(效果检验)孔:一个钻孔位于巷道工作面中部、另一个布置在煤层底板侧其终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处。

  采煤工作面预测(效果检验)钻孔的布置:采煤工作面沿煤壁每隔15m布置1个与煤层走向平行的预测(效果检验)孔。

  5、测定K1值时,每钻进2米取一个样,且1~2分钟内完成取样;测定△h2值时,每钻进2米取一个样,且3分钟内完成取样;测定钻屑量时,每钻进1米取一个样,称量其质量,并详细记录。

  6、测定△h2值取样。打钻时,在预定的位置取出钻屑,用孔径1和3mm的筛子筛分(φ1mm的筛子在下,φ1mm的筛子在上),将筛分好的φ1~3mm粒度的试样装入MD—2型解吸仪的煤样瓶中,试样装至煤样瓶刻度线水平(10g左右),自钻孔打至该采样段起经3min后,启动秒表,转动三通阀,使煤样与大气隔离,在2min时记录解吸仪的读数,该值即为△h2值,单位为Pa。

  7、测定K1值取样。打钻时,用孔径1和3mm的筛子筛分(φ1mm的筛子在下,φ1mm的筛子在上),在孔口接钻屑,同时启动秒表,一面取样,一面筛分,当钻屑量不少于100g时,停止取样,并继续进行筛分,最后把筛分好的φ1~3mm粒度的试样装入WTY型突出预测仪的煤样罐内,盖好煤样罐,准备测试。同时记录时间,过1~2分钟,按下采样键,仪器即进入自动测量阶段。5分钟后,输入取样时间数据,按监控键,再输入钻孔长度数据,再按监控键,则仪器计算并显示K1值,整个测定完成,可进行下一个煤样的测定。

  8、全部煤样的K1值测完后,按预报键,输入Smax值,再按监控键,仪器自动显示突出危险性等级。

  9、仪器带上井后,在断电的情况下,将配套微型打印机和WTY型突出预测仪连接好,接通电源,按仪器上的打印键,仪器将自动打印全部测试数据和预测(效果检验)结果。

  10、正确输入相关数据,使打印纸带准确无误。

  11、施钻完毕后,收集好钻机、钻杆及仪器、仪表等工具。

  里王庙煤矿瓦斯抽放参数检测操作规程

  1、下井前,必须检查仪器仪表等设备的完好性。

  2、抽放参数测定是一项周期性工作,要求每星期检测一次。

  3、如发现岩壁或煤壁漏气、堵孔、卡子跑气、负压过低、流量超大、管路内存水、抽放设施(孔板、放水器、闸阀、放渣装置、吊环及托架、检测嘴、牌板)受损或不能使用等现象,及时汇报并派专人进行处理。

  4、井下做到记录真实,资料及时收集并整理成台帐。

  里王庙煤矿抽放钻孔封孔操作规程

  1、封孔方法:上行孔优先采用水泥浆封孔,下行孔及水平孔则采用聚胺脂封孔。

  2、封孔器:采用1寸管径的焊管或PVC塑胶管加工,封孔器露出孔口以外300mm为宜。

  3、封孔长度:岩层内不少于3m,煤层内不少于5m。

  4、检测嘴:单孔必须设置检测嘴,管口与抽放胶管连接处要车形丝状。

  5、钻场:要安装一个集中连接管,并通过三通连接到抽放主支管路上,集中连接管每个接头要安装闸阀和检测嘴并装有孔板流量计。

  6、注意事项:封孔时要特别注意封孔器不被堵死,孔口及周围必须封严实。

  7、封孔人员:要求分工明确,技术熟练,动作配合准确无误,封达标。

  里王庙煤矿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

  1、司泵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进入泵站后必须检查抽放站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进水管是否有水源、抽放泵阀门是否关闭、管道连接器及连孔器的闸阀是否打开、瓦检仪是否完好、U型压差计是否有水、水位是否居中、负压表是否指向“0”、瓦斯检测口是否完好等。

  3、开机条件:确认抽放泵站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小于0.5%、进水管道水源可靠、抽放泵阀门关闭、管道连接器及连孔器的闸阀打开、瓦斯仪完好、压差计水位居中、负压表指针指向“0”、瓦斯检测口正常。

  4、开机前打开冷却水源闸阀,待有水从泵的底部流出后再开机,开机后再打开抽放泵阀门,负压表指针出现偏差;水柱仪出现压差。

  5、在确定抽放泵运转正常10分钟后,在检测口检测瓦斯浓度,以后每隔60分钟检测一次瓦斯浓度。

  6、当抽放到瓦斯浓度小于5%时停止抽放,每班司机填写各类抽放参数应做到准确、清晰,停机后将当班抽放情况如实整理上记录本,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里王庙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1、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有突出危险的一分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应先进行预测预报。

  3、突出矿井一分层工作面为管预测预报指标如何,必须采取防突措施,防突措施必须有设计,要按设计施工,并有验收。

  4、防突措施施工完毕,要进行效果检验,当检验指标有效时,方可下达允掘( 采)通知单进行掘(采)。掘进工作面允许掘进距离必须同时满足留有不少于3m的检验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米的检验孔超前距。当效果检验无效时,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直至效果检验有效。

  5、当一分层工作面为沿空送巷掘进时,必须先进行预测预报,当预测预报指标有效时,方可下达允掘进距离进行掘进,并保留不少于2米的预测孔超前距,当预测预报指标无效时,必须采取防突措施,经效检有效后方可掘进。突出矿井每采区必须设避难峒室、压风自救系统,风门必须设反向风门,下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一分层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放出班炮措施,石门揭煤震动放炮必须采取全井撤人,地面遥控放炮的措施。

  里王庙煤矿防治突出“八到位”

  为了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推广防治突出“八到位”工作,现将防治突出“八到位”工作经验和做法总结如下,希突出矿井认真遵照执行,并逐步将其完善。

  1、防突措施设计到位: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突措施计划;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严格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编制“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抽放设计。每一防突措施循环必须下达防突措施施工通知单。

  2、技术员现场指导到位:防突钻孔要按设计施工,技术员必须按设计要求在现场挂好方位、标明坡度、点好孔位,并在现场指导施工队施工。

  3、专业队伍现场施工到位:矿井必须有专业的防突措施施工队伍,能够严格按照防突设计要求进行防突措施的施工。

  4、每班监督施工到位:施工队在探钻时,必须有值班队干,严格按照探钻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按照防突措施设计施工。瓦斯检查员跟班随时检查瓦斯,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并对当班钻孔进尺验收。

  5、技术员现场验收效检到位:每一循环防突措施施工完后,由技术员(或预测预报员)到现场进行防突措施(钻孔方位、坡度、孔长、开孔高度)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不计进尺,并同时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及时填写好效果检验记录报表和台帐。

  6、允掘允采标志牌板管理到位:经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由防突技术员下达由矿总工程师签发的允掘(采)通知单,并在采掘工作面用涂料作好醒目的允掘(采)标志,同时防突技术员还要在工作面悬挂好允掘(采)牌板和在矿调度建立一分层防突管理进度台帐,每班采掘进尺由当班瓦斯检查员验收后填好允掘(采)牌板,并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员填写一分层防突管理进度台帐。允掘(采)距离必须做到通知单、标志、牌板、台帐一致。

  7、资料台帐整理到位:抽放防突设计、防突措施施工通知单,抽放(排放)钻孔验收报表及台帐、预测预报(防突效检)报表及台帐,允掘(采)通知单、一分层防突管理进度台帐、防突循环动态图等必须及时填写整理到位,数据相符。

  8、对责任者考核到位:建立防突奖罚制度对相关责任者严格考核。

  里王庙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管理制度

  1、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有突出危险的一分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应先进行预测预报。

  3、突出矿井一分层工作面不管预测预报指标如何,必须采取防突措施,防突措施必须有设计,要按设计施工,并有验收。

  4、防突措施施工完毕,要进行效果检验,当检验指标有效时,方可下达允掘( 采)通知单进行掘(采)。掘进工作面允许掘进距离必须同时满足留有不少于3m的检验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米的检验孔超前距。当效果检验无效时,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直至效果检验有效。

  5、当一分层工作面为沿空送巷掘进时,必须先进行预测预报,当预测预报指标有效时,方可下达允掘进距离进行掘进,并保留不少于2米的预测孔超前距,当预测预报指标无效时,必须采取防突措施,经效检有效后方可掘进。突出矿井每采区必须设避难峒室、压风自救系统,风门必须设反向风门,下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一分层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放出班炮措施,石门揭煤震动放炮必须采取全井撤人,地面遥控放炮的措施。

  里王庙煤矿探钻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里王庙煤矿探钻进尺的管理,规范我矿探钻工作从设计到施工,从验收到结算等各工序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安全关,保证探钻工作按设计要求如质如量的完成探钻计划,让各级管理人员正确掌握第一手瓦斯及地质资料,减少瓦斯突出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里王庙煤矿探钻进尺验收管理办法。望全矿干部职工共同遵守:

  一、探钻工程的设计:

  1、凡要求探钻(包括地质孔、抽放孔、排放孔、探放水孔及小排孔等)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由分管技术员按照探钻目的进行相应的设计,绘制相应的探钻设计图及技术参数表交给通风队队干进行安排落实。

  2、地质孔、探放水孔的设计由地质技术员负责,排放孔及小排孔设计由防突技术员负责,抽放孔的设计由抽放技术员负责。

  3、各种钻孔施工完毕后由设计技术员进行资料收集与整理,绘制探钻成果图,填写钻孔施工台帐,并进行验孔。

  4、每次探钻前分管技术员必须到现场进行挂线,交待探钻组按线施工。

  二、探钻工程的施工:

  1、探钻组必须按照技术员的设计及现场挂线的位置、方位、坡度进行打钻。未经分管技术员同意不得任意改变钻孔的各项参数。

  2、钻孔的坡度以及打钻时遇煤遇矸的具体位置,不得猜测或数钻杆。必须经实测实量确定,并记录好。

  3、探钻工打钻过程中必须将打钻情况及时填写到现场打钻牌板上,出班前必须将牌板上的数据抄入打钻记录本上,出班后再数据到黑板上,以上三个数据与钻孔台账的数据必须达到“四对口”的要求。

  4、每个循环打钻竣工后必须将钻孔记录本交给分管技术员进行分析整理。

  5、每班打钻后必须将工作面的煤粉扒开,露出孔口,否则按未打孔处理。

  6、要求封口严密不漏气,并将单孔及时接入主管路进行瓦斯抽放,所有抽放管路拆接由探钻组负责。

  7、搞好本职工作内的文明生产,要求拆下来的钻机、钻杆、抽放管子必须紧齐地码放到工作面后方的适当位置,75型钻机、150钻机必须运到不影响通车的适当地方。

  8、煤巷打钻由掘进队打好牢固的防突档,横木及竖木各不少于两根,竖木靠煤壁,横木压在外面并卡在支架上,形成“#”字型的整体,其它部位必须背好竹帘及杂木棍。并将工作面的煤岩清理干净,岩掘工作面在距工作面2米范围内卧底300毫米,便于摆钻机,探钻工不得拆掉防突档打钻。

  三、钻孔验收办法:

  1、我矿钻孔验收采用瓦检员当班每孔验收,技术组每循环进行抽查,矿其它管理人员随机抽查的三级验收办法。

  2、瓦检员每班必须对探钻孔按照牌板数据进行每孔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探钻工,并汇报队干进行处理,出班后到瓦检组填写探钻进尺台账。

  3、技术员在本循环钻孔结束后,到现场抽查钻孔的开孔位置、方位、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深度是否符合打钻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汇报分管领导。

  4、矿管理人员随机抽查钻孔深度与工作面钻孔进尺牌板上的数据是否相符,如发现误差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技术组将收集的资料及验孔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填写钻孔施工台帐。

  四、考核办法:

  1、每循环钻孔无设计而安排打钻或有设计没有到现场挂线,打钻竣工后不收集资料、不建立台帐,每次罚分管技术员20元,由此而造成的报废进尺由分管技术员赔偿探钻工工资。

  2、探钻组没有按设计要求施工或不按技术员点孔位置施工,一律按废孔处理,不得结算工资。

  3、掘进队没有按要求打防突档或不牢固,罚掘进队值班队干20元,探钻工擅自拆掉防突档不用,罚探钻工20元。

  4、经瓦检员验收存在进尺不符的,误差在0.2米以上按缺一罚十的原则核减总进尺。

  5、技术员或矿管理人员抽查进尺不符的,误差在0.2米以上按缺一罚十的原则核减总进尺,并对瓦检员罚款20元。

  6、瓦检员不验收,技术员每循环未抽查,或不建立台账,不收集资料,给予瓦检员罚款20元。抽放技术员每循环不及时收集资料、计算抽放量,抽放率罚款20元。

  7、对探钻组的钻孔进尺以瓦检员验收数据为基础,结合技术员抽查后收集的台帐总进尺,进行核减后的进尺数为结算依据。

  8、一旦发现探钻组有恶意虚报进尺者(单孔误差在1米以上),调离探钻岗位并罚责任者100元。瓦检员验收工作不到位或没有发现,罚瓦检员50元。

  9、地质孔、排放孔、抽放孔、探放水孔的结算单价按承包方案3.05元/米(扩孔5元/米)进行结算,并取消小型钻机的搬运用工,75型及时性150型钻机安装、拆卸运输到指定地点,每循环补助两至三个计时工。为了鼓励打深孔抽放,对于抽放孔达到15m以上者,其超过部分按扩孔结算,达到20m以上者,其全孔按扩孔结算。同时,钻机维护工资按400元包干。

  10、技术员抽查验收时必须严肃认真,加强责任心,大胆工作,要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问题,及时填写钻孔施工台帐,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之后交劳资组结算收入。

  11、对于特殊地段不能施工排放孔,需要打小排密集钻孔时,可以施工小排密集钻孔,开设卸压槽等特殊防突措施。其打钻工资按实际掘进进尺30元/米结算,如防突措施无效不得结算工资。

  里王庙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

  一、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矿井瓦斯防治规划和方案执行效果、区域性防突和瓦斯抽采效果等进行评价

  二、矿井瓦斯防治规划和方案执行效果评价,矿井瓦斯防治是否按照瓦斯防治规划和瓦斯防治方案落实到位,

  三、区域性防突和瓦斯抽采效果评价。

  1、对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检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消突评价。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必须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或增加预抽时间:

  ①经实测,煤层任一检验测试点残余瓦斯压力≥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8m3/t时,其周围半径100米内的预抽区域;

②石门揭煤工作面干煤样检验K1值≥0.5mL/g•

或△h2≥200Pa;湿煤样K1值≥0.4mL/g•

或△h2≥160Pa;

  ③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它明显突出预兆,发生明显突出预兆位置周围半径100米内的预抽区域。

  3、经消突评价认为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编制区域消突评价报告。

  4、消突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报告编制依据;

  ②区域概况

  ③区域防突措施设计情况及设计图

  ④区域防突措施实施情况(钻孔、预抽瓦斯量等)说明及相关成果图

  ⑤区域防突措施效检孔的布置情况说明

  ⑥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等指标的实测数据

  ⑦评价结论

  5、区域消突评价报告报经红卫矿业公司总工程师和管理局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区域验证程序;并实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里王庙煤矿瓦斯防治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瓦斯防治隐患排查和整改由矿总工程和瓦斯副矿长全面负责,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瓦斯防治隐患排查和整改。

  2、安全监察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现场发现了瓦斯防治隐患有权立即制止作业人员作业,并将作业人员撤出,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处理,并记入台账。

  3、对存在的瓦斯防治隐患由驻矿安监站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

  4、瓦斯防治隐患的整改必须做到落实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时间,落实资金。

  5、采掘队干现场发现瓦斯防治隐患要及时地向调度站汇报,调度站及时的向领导汇报。

  6、安监员在井下发现瓦斯防治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并要求工作面及时整改。

  7、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瓦斯防治隐患要及时向红卫矿业公司汇报,按照“五定”即定整改措施、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和定预案的要求整改到位。

  里王庙煤矿瓦斯事故及瓦斯超限处置制度

  一、现场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或安全监控系统显示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矿调度站接到井下汇报或发现有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报告。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应立即组织查明原因,采取处理措施。调度室要做好跟踪调度和处理记录,并及时向红卫矿业公司调度室报告瓦斯超限原因及处理情况。

  矿长必须召开分析会:首先分析防突措施是否到位、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然后再分析风量分配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完好等其他原因。

  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将分析处理情况书面报原煤公司。

  二、对瓦斯超限问题(包括爆破、施工钻孔、垮煤引起的超限)连续三天得不到解决的,必须按重大非伤亡事故组织调查,进行责任追究;

  三、如果同一地点瓦斯超限问题一周以上(包括一周)仍得不到解决,必须实行停产整顿。

  所有停产整顿的采掘工作面自检合格后向红卫矿业公司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只有经红卫矿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瓦斯超限预警及瓦斯超限处置情况的监督,及时组织分析瓦斯超限预警制度不落实问题和瓦斯超限事故,严肃追查处罚相关责任人。

  五、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巷中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置。

  六、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达到瓦斯浓度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八、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以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九、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的区域,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因煤层本身瓦斯涌出量大而造成瓦斯超限,则停止采掘作业,补充施工防突措施。

  十一、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而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0%,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且及时向公司汇报。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

  十二、值班调度员接到井下发生瓦斯事故的电话后,立即按下列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如有人员伤亡还应尽快通知医院和全体防突领导小组成员。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三、矿井发生重大瓦斯伤亡事故后,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总经理是救灾全权指挥者。在总经理未到事故现场之前,矿长或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十四、井下发生瓦斯事故时,应派人到受灾矿井各井口站岗,其任务是: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井口20m范围之内;

  2、井口20m范围内严禁有明火和非防爆电气设备;

  3、观察进出风情况,定时测定各井排出的风流瓦斯浓度和风量,向总指挥汇报并做好记录。

  十五、发生瓦斯事故,应加强电气设备处的通风,做到带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盲目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灾区确需停送电时,应在确认灾区无活人员情况下,过距离操作。

  十六、由救护队带机侦察并营救灾区人员,在井下就近的稳定新鲜风流处对其实施苏生抢救。

  十七、若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在抢救过程中清理突出煤时,严禁用铁制工具敲打岩石或钢轨,防止产生火花。清理过程中要及时扶正加固或重新架设好受损支架。快到突出空洞时要制定防冒顶垮落煤发生二次突出的措施。

  十八、瓦斯事故处理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要值班、做好灾区写实。

  十九、事故处理完在10天之内,由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二十、事故情节基本清楚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

  二十一、事故分析会由事故当事人(包括救灾人员)和防突领导小组的成员参加。

  二十二、千吨以上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瓦斯事故,集团公司和管理局参加分析。千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由公司分析。50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由矿分析。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或造成人员伤亡的瓦斯事故,其事故分析处理报告报集团公司和管理局审批。

  里王庙煤矿2011年度瓦斯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度瓦斯防治方案: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邓承立

  副组长:李志平、朱德智、姜应军、郭立文、彭积玉、黄建华、周甲庚、唐衡清。

  成员:彭满先、周菊林、刘丁顺、周勇(技)、罗亮军、李赞以及采、掘、机、运、通各队队长。

  二、瓦斯防治目标:

  在湘煤集团及公司的指导下,对照《规程》、《规定》为标准,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遂项对照查隐患、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完善瓦斯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建立健全瓦斯治理机构,配备必要的瓦斯防治装备和瓦斯防治人员,全面落实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我矿防灾和抗灾的能力,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稳步发展。

  三、瓦斯防治领导小组责任:

  1、组长邓承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人员机构的配置及人、财、物的调配。

  2、副组长李志平负责组织矿工会宣传部门对瓦斯防治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宣传。

  3、副组长朱德智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的管理及一通三防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瓦斯防治技术总负责人。

  4、副组长姜应军负责防突措施落实及掘进施工连队的一通三防工作落实情况

  5、副组长郭立文负责监督一通三防和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全矿的安全工作。

  6、副组长彭积玉负责采煤施工连队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7、副组长周甲庚负责一通三防工作所需材料的落实情况。

  8、副组长黄建华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电气防失爆检查的落实情况。

  9、副组长唐衡清负责监督一通三防及防突措施的落实。

  四、瓦斯防治主要内容和措施:

  1、里王庙煤矿煤系地层均为弱含水层,矿井涌水量随大气降水的变化而变化,主要水源为大气降水、采空区积水、老窿积水。 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必须探放采空区积水和老窿积水,监测其有害气体浓度变化情况,确保采掘安全。

  2、里王庙煤矿瓦斯赋存情况:

  6煤层瓦斯含量高、压力大、透气性差,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由于6煤层顶、底板和煤厚变化大,煤层经常呈分岔煤产出,造成瓦斯赋存分布很不均衡,在煤层顶、底板和煤厚突变及分岔煤处,瓦斯含量特别高、压力特别大、透气性特别差,更容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3、里王庙煤矿瓦斯基本参数:

  矿井聘请了中国煤炭研究院重庆分院对矿井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参数,进行了测定。6煤层的瓦斯压力为1.22MPa、瓦斯含量为16.32m3/t、煤层透气性为0.015~0.224m2/MPa2d。选择合理的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瓦斯抽采,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抽采后吨煤瓦斯含量低于8立方米,瓦斯压力低于0.74MPa。采掘前抽采效果评价合格。

  4、加大主要巷道修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石门揭煤工作面、一分层采掘工作面具有独立的、稳定的、可靠的通风系统;加强通风、监控装备投入,确保通风、监控装备完好运行,积极引进新的通风、瓦斯防治技术和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矿井通风技术创新,从源头上防止瓦斯超限。加强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检查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好,主要通风设施要有一定备用量,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瓦斯检查、监测、监控仪器、设备和通风设施故障造成瓦斯积聚(超限)未能及时检测出而导致矿井瓦斯灾害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在矿井发生瓦斯灾害时根据灾区影响情况及时反风,以减少矿井瓦斯灾害影响范围,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同时减少灾害损失;掘进工作面采用双风机双电源,且能相互切换。

  5、一分层掘进工作面只掘平巷和下山,不掘上山。

  6、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抽采、防突措施计划;一分层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中严格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编制“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抽采设计;石门揭煤工作面编制专项防突抽采设计;所有石门揭煤、一分层采掘工作面,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对每一个有突出危险性的工作面坚持“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一分层掘进工作面坚持做到一小班进尺不超过1.4m,严格实行允掘(采)制度。

  7、认真落实“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集中治理工作体系。对3167-1N、3167-1S、3262-1(2)、3261-1(2)、3361-1(2)、3361-1(3)、3363-1(2)、2368-1(3)、3165-1S等一分层采掘工作面在各区段石门距6煤层法线距离20m位置沿煤层走上布置抽采巷,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采煤工作面在上下引巷及开切眼施工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石门揭煤工作面在距6煤层法线距离7m位置施工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切实体现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为原则,使区域防突工作真正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8、石门揭煤、一分层煤掘工作面、一分层采煤工作面施行区或防突措施后,再补充局部防突措施,每10m施工一次抽放孔,抽放孔长度为15m,留足5m超前距,每3~5m施工一次排放孔,排放孔长度为10m,留足5m超前距。边抽边掘(采)、边排边掘(采),确保石门安全揭煤,一分层煤巷安全掘进,一分层采面安全回采。

  9、防突钻孔按设计施工,技术员按设计要求在现场挂好方位、标明坡度、点好孔位,并在现场指导施工队施工。

  10、配备专业的防突措施施工队伍,施工队在探钻时,每小班有队干或技术员值班,严格按照探钻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按照防突措施设计施工。瓦斯检查员跟班随时检查瓦斯,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并对当班钻孔进尺验收。

  11、防突措施施工完后,由技术员(或预测预报员)到现场进行防突措施(钻孔方位、坡度、孔长、开孔高度)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不计进尺,并同时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及时填写好效果检验记录报表和台帐。

  12、防突措施施工完后,进行效果检验,只有当Smax<6kg,且K1max<0.5时或者△h2<20mm水柱时,才能确认为无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经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由防突技术员下达由矿总工程师签发的允掘(采)通知单,并在采掘工作面用涂料作好醒目的允掘(采)标志,同时防突技术员还要在工作面悬挂好允掘(采)牌板和在矿调度建立一分层防突管理进度台帐,每班采掘进尺由当班瓦斯检查员验收后填好允掘(采)牌板,并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员填写一分层防突管理进度台帐。允掘(采)距离必须做到通知单、标志、牌板、台帐一致。

  13、抽放防突设计、防突措施施工通知单,抽放(排放)钻孔验收报表及台帐、预测预报(防突效检)报表及台帐,允掘(采)通知单、一分层防突管理进度台帐、防突循环动态图等必须及时填写整理到位,数据相符。

  14、岩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地质技术员根据探钻资料综合分析,下达由矿总工程师签发的允掘通知单,岩掘技术员在工作面适当位置用涂料作好醒目的允掘标志,同时在工作面悬挂好允掘牌板,每班掘进尺由当班瓦斯检查员验收后填好允掘牌板,并汇报矿调度室,允掘距离必须做到通知单、标志、牌板、台帐一致。

  15、每个采区的每个区段都设置了符合《规定》要求的避灾洞室;一分层采掘工作面设置了压风自救系统;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设置了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一分层采掘作业时采取远距离爆破措施。

  16、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和专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齐全,数量和安装位置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并且配备了一名监控技术员,对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维护和检修、测试,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17、加强对周边小煤矿和老窑采空区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瓦斯防治和通风管理提供依据。

  18、所有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3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增加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19、井下所有地点放炮,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0、掘进巷道贯穿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贯穿两头的瓦斯浓度必须在措施规定的范围内。

  21、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瓦斯灾害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瓦斯灾害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22、掘进工必须提高对老窑瓦斯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异常,或钻孔内有大量瓦斯或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瓦斯沿钻孔大量涌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瓦斯灾害处理。

  23、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瓦斯灾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安全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4、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坚持瓦斯超限不间断处理原则。瓦斯未降到1%以下时,严禁生产。

  25、建立完善合理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和独立通风。坚持开好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工作会,不断优化通风系统,消除微风巷道,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6、矿井出现临时停风、停电严格按照矿井临时停风停电管理办法执行。

  27、当班瓦检员要坚守岗位,按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虚报瓦斯浓度。巡回瓦检员认真进行巡回检查,特别要注意对死角的检查,杜绝漏检和检查不到位。

  28、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做到监测准确、断电可靠。掘进面实行“三专两闭锁”,采面实行瓦斯电闭锁。

  29、加强机电设备防爆完好管理,杜绝失爆。加强机电设备维护管理,降低机电事故率,减少临时停风、停电。

  里王庙煤矿技术资料、台帐、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技术资料台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我矿技术资料管理水平。根据我矿技术资料管理具体情况,特制定里王庙煤矿技术资料台帐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准确、全面的收集各种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台帐文件档案。

  第二条:各种技术资料台帐文件档案必须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填写的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第三条:按照技术资料台帐文件档案的性质进行分类、编目、设卡存放好。

  第四条:所有技术资料台帐文件档案等的存档年限为三年以上。

  第五条:凡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台帐文件档案时,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同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第六条: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里王庙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条 里王庙煤矿设监控技术员一名,监控维修工一名,监控室值班人员一名,负责安全监控系统日常维护及安装使用。

  第二条 监控技术员按公司聘用职称,发放技术津贴,监控工发放技术工津贴。

  第三条 调度室设监控分屏幕一台,报警音响一台,24小时观测井下监控系统动态。一旦发现瓦斯超限或探头异常情况调度员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或总工程师。

  第四条 如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监控人员必须在8小时以内处理完毕,不得延迟到一下班。

  第五条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做到监测准确、断电可靠,并做到记录齐全可查。

  第六条 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湘煤瓦斯超限预警管理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第七条 对监控系统测点进行安装变更时,必须由矿监控技术员填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测点安装(变更)申请单》,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实施完后安全监控维护员必须当班按更新KJ101N主机、备机及KJ88海纳联网设备软件的测点配置,严禁漏传和误传信息。

  第八条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闭锁开关,由机电队负责。

  第九条 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变动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

  第十条瓦斯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采掘工作面传感器按作业规程要求设置。

  2、凡回风流中有电气设备的地点、瓦斯抽放泵站及《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其它地点,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十一条 安全监控系统安装任务由通风技术员根据生产计划下达的安装任务提出安装申请单,安装申请单必须包括下列内容:①监控地点;②主机和传感器型号、数量、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③断电范围。

  第十二条 监控报表、传感器布置图、瓦斯闭锁电路布置图由监控技术员负责编制。

  第十三条 运行中的瓦斯传感器必须每周定期调校一次并作好调校记录。

  第十四条 每周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闭锁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并作好测试记录。

  第十五条 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后,必须升井检修。

  第十六条 井下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区域的队长、班组长负责使用和管理,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七条 加强管道瓦斯抽采参数装置的调校,每星期必须对管道瓦斯抽采参数装置,利用标准气样进行调校,凡发现误差较大的必须进行更换。

  第十八条 矿调度室必须建立监控联网中断故障调度处置台帐及瓦斯超限调度处置台账,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和矿长必须每天到调度室审阅并签署意见。

  第十九条 矿监控室必须实行24h值班制度,由调度员兼任值守)。调度员应每班填写运行日志,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及信息处置情况;每天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送矿调度室。

  第二十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第二十一条 相关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里王庙煤矿

  2012年3月10日

  里王庙煤矿防尘管理责任制

  为了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管理责任制。

  一、井下所有工作面各转载点都必须做到湿式打眼、爆破后喷雾洒水,以降低粉尘浓度。

  二、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佩戴防尘口罩,以减少粉尘的吸入。

  三、所有防尘管路、防尘设施安装计划,由通风技术员负责下达通知防尘维修人员安装。测尘员及时到各工作面及转载点测定粉尘浓度。

  四、防尘设施安装好后由各采、掘队负责现场管理,进、出班要对防尘设施进行检查汇报。

  五、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防尘设施的好坏进行汇报,每发现一处破坏防尘设施罚施工队100元,破坏不汇报罚采、掘队长、安全员各50元。

  六、每月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时检查各工作面防尘设施好坏进行通风质量评分。

  里王庙煤矿防灭火管理责任制

  为保证安全生产确保矿井防灭火系统的正常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责任制。

  一、矿配备防灭火管路,安装人员(防尘工)负责管路安装、退出、日常管理工作。

  二、所有采、掘队干负责本工作面的管路管理、工作面洒水、使用水炮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机电队干负责全矿井的电气失爆检查及主管路设备安装,各硐室的防火器材存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

  四、材料库负责防灭火材料的供应,做到随叫随到。

  五、通防队负责防灭火密闭的管理,安全员(瓦检员)要及时的检查各工作面采空区上隅角的瓦斯及温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技术组负责技术管理、通风系统及防灭火系统管理。

  里王庙煤矿安全监控管理责任制

  为保证安全生产,确保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责任制。

  一、矿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小组人员的调配和工作安排由通防队负责。

  二、通防队负责各种传感器安装退出,维修校验等工作,保证其准确性。

  三、监控技术员负责技术管理,安装、退出通知单及监控系统等工作,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监控安装好后由采、掘队负责管理,做到进出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五、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管理,第班要对瓦斯传感器进行实地数字校定,发现问题进行汇报。

  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及调度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必须在五分钟内向值班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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