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四楼煤矿“一通三防”检查、奖罚规定
陈四楼煤矿“一通三防”检查、奖罚规定
1、“一通三防”检查坚持月度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参加平时抽查的人员有矿领导、生产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企管科、通风队、监测队等职能科室、单位;采掘工作面月底“一通三防”检查和工程质量验收同时进行,由各验收组进行检查打分,对通风队、机电队、皮带队、运输队等单位的检查由通风队组织安检科、企管科等部门进行检查(必须有被查单位副队长以上人员参加),并按照通风队制定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作为各单位考核“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资的依据。
2、每月由通风队组织二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四定”的原则及时进行闭合处理。对参加“一通三防”检查的人员以及参加地面验收风机的人员(以检查记录表签名为准),每月拿出当月“一通三防”考核罚款的30%~50%进行适当奖励。
3、每年7~9月份由通风队组织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对参加人员进行奖励,对不认真进行鉴定的人员进行对等处罚。
4、每年年底由通风队组织编制矿井反风演习计划,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对参与反风人员进行奖励,在反风演习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对等处罚。
5、所有“一通三防”方面的奖罚由通风队出具奖罚单,交劳资科、企管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