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河煤业安全检查员瓦斯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我公司瓦斯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通风可靠、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树立“瓦斯不治,矿无宁日”、“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确保我公司保留北庄井筒“一停四不停”运行和主副井巷道开拓正常开展,全年无瓦斯事故。
现与安全检查员签订瓦斯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瓦斯防治目标
1、全年安全生产无瓦斯事故。
2、确保矿井施工建设期间,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一级矿井标准。
二、工作目标
1、在安全科长领导下,负责当班的通风、瓦斯、水害、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提升、爆破安全的管理工作。
2、认真监督火工品的领取、运送和使用情况。
3、有权进入任何工作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任何“三违”,对有发生事故危险可能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4、及时检查和发现事故隐患,现场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立即上报安全科和调度室。
5、负责工作面的的风量观察,栅栏设置,安设局部通风机,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6、监督矿井一切生产活动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汇报。
7、排放瓦斯时必须到达现场,监督瓦检员排放瓦斯。
8、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查明原因做好相关记录,按要求上报。
9、发现瓦斯涌出异常时,要立即汇报,并查清原因撤出所有作业人员。
三、考核
1、瓦斯防治目标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目标。
2、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发生一般瓦斯超限事故,根据事故责任,由安全科按照“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3、发生重大瓦斯超限伤亡事故,扣除全年安全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全科长: 年 月 日
安全检查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