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环保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2-21 22:18
来源:煤矿安全网
土地复垦、环保制度
一、认真组织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对国家规定的“三下”区域严禁回采,对因采空区塌陷所在地的地面塌陷尤其是农田塌陷要重新及时填平。
三、采出地面的矸石及生活废渣要定点存放,能掩埋的掩埋,能填沟的填沟,并派专人管理,对乱倾倒现象要严厉惩处。
四、从井下抽出地面的废水及生活废水要建立专用的沉淀池,经净化处理达到法定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河道。
五、矿井自井下至井上各个运输环节要建立喷雾洒水装置,以减少矿尘的扩散,减少大气污染;废气要做到合理利用,不能利用的要经过净化到法定标准后方可排入大气。
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所规定的其它一切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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