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XXX煤矿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1-05 19:56 来源:煤矿安全网

  XXXX煤矿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1. 总 则

  1.1. 本制度规定了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安全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同时也适用于在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施工的单位。

  1.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4. 公司所属各部室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总责。

  1.5. 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部负责编制安全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协助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

  2. 培训对象

  2.1. 对直接从事煤炭生产工作,特别是从事井下作业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另外,下井参观、学习的人员,也必须学习入井安全注意事项和有关规程

  2.2. 新进公司的工人;

  2.3. 特殊工种(瓦斯检查工、放炮工、火工产品管理员、通风工、测风工、信号把钩工、电工、变电工、金属焊接工、金属切割工、矿井水泵工、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皮带机司机、刮板机司机、电机车司机、安全检查工、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矿山救护工、锅炉工、水质化验工、耙岩机司机、装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空压机司机、矿内机动车辆驾驶员、井下钳工、起重机司机、高架工)的工人;

  2.4. 普通工种(除特殊工种以外的其它工种)的工人;

  2.5. 区队长、班组长;

  2.6. 由于改进生产技术工艺涉及的有关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

  2.7. 从事井下工作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复训的工人;

  2.8. “三违”人员。

  3. 培训时间:

  3.1. 新进公司工人不少于60天;

  3.2. 特殊工种不少于30天;

  3.3. 普通工种不少于15天;

  3.4. 区队长、班组长不少于45天;

  3.5. 从事井下工作的工人每隔两年进行复训的时间不少于10天;

  3.6. “三违”人员按安全质量检查部通报中的规定进行1-12个月不等的培训。

  4. 培训内容

  4.1. 新进矿工人学习公司概况、新工人入井须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矿山救护、创伤急救基本知识、有关劳动法规、有关劳动者权利与义务问题、公司制度与职业道德。同时学习矿井基本概况,有关综采、综掘、开拓、运输、通灭、选装、爆破、瓦检、灾害防治、劳动力组织知识,学习机电设备的操作、维护、管理等知识。

  4.2. 特殊工种和普通工种及每隔两年进行复训的人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及有关规定,进行矿山安全法制教育。也要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以及与本工种有关的规定,了解与本工种有关的事故注意事项,掌握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同时学习和掌握本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矿山救护、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能抢救、自救和互救;还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其它应知应会知识。

  4.3. 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除了学习第4.2条规定的全部知识外还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井下灾害的发生征兆、预防措施与处理方法以及安全系统工程的管理知识。

  4.4. “三违”人员的培训除学习本制度第4.2条、第4.3条规定的全部知识外,重点要进行公司制度、职业道德及爱矿意识教育,同时要列举大量的与其违章事故相近或相似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5. 培训办法及过程管理

  5.1. 紧密贴近公司实际,实现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规范化。要按照“强制培训、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提高素质”的原则,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证书发放的要求进行培训。

  5.2. 采用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搞好安全培训。组织安全培训,可聘请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授课,也可邀请设备厂家、科研院校的专家进行新型设备的专题培训,作新技术、新工艺的学术报告。各部室也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本岗位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

  5.3. 完善教学手段,改进培训方法。可采用课堂教学、实物教学、电化教学、现场实践教学或模拟现场教学、以师带徒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方法,以期收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5.4. 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5.5. 凡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要登记注册,并进行资格审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不能参加特殊工种培训。

  5.6. 学员必须遵纪守规,服从管理,尊敬老师,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旷课,爱护教学设施和公共财产。上课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课间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喧哗吵闹、吸烟、吃零食、睡觉、打手机、看报纸杂志、干其它与培训无关的事。文明礼貌,保持教室内外整洁卫生,讲究社会公德。

  5.7. 学员必须按照培训的时间安排,按时按班次参加培训,职工培训中心负责考勤。

  5.8. 专、兼职教师都必须按照培训时间提前准备教案,按时授课。培训教师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正确对待学员,从严要求自己,做到因才施教。

  5.9. 公司综合办公室、安全质量检查部要建立职工培训档案,每次培训结束,学员登记表、考勤表、考试卷一律整理备案,作为职工评选先进、年度考核及事故备查的依据。

  6. 奖惩

  6.1. 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能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由安全质量检查部培训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履行公司规定的请假审批程序;超过三天者,取消参加本期培训班资格,下期重新培训。学员因病请假,需持集团公司总院证明,否则按旷工论处。

  6.2. 凡违反第5.7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并每天罚款20-50元。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的人员罚款50-200元,并不准上岗。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按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下浮1-2岗次半年执行。新进矿的工人安全培训结束后考试不合格者,延期10天再培训,考试仍不合格者直接予以辞退。

  6.3. 新进公司人员和“三违”人员培训期间迟到或早退两次,旷课一次者,培训期限延长10天。

  6.4. 公司有关部室若不能经常组织和督促职工学习本岗位工种的应知应会知识,完不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的,在检查中发现有关部室岗位人员应知应会能力欠缺的,对相应的部室或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罚。

  6.5. 对职工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力度大,岗位人员应知应会知识了解全面的部室或负责人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6.6. 培训期间表现极差的学员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向全公司通报批评,如果是新工人、农协工、临时工或“三违”人员直接予以辞退。

  6.7. 培训期间表现优秀的学员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向全公司通报表扬。如果是“三违”人员可以提前1-10个月上岗。

  6.8. 对于教学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授课内容具体、针对性强、教学成绩突出的专、兼职教师,年终可推荐评选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先进个人或先进工作者。

  6.9. 专、兼职教师若不提前准备教案,不能按时授课,行为举止不良或完不成培训任务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下年度将不再聘请为授课教师。

  7. 附 则

  7.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7.2. 本制度的文字解答由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部负责。

  7.3.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