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牌板吊挂的管理规定
*********井下牌板管理规定
为确保我公司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达标,按照《山西省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牌板的制作及发放
各专业科室负责牌板内容和样式的初步设计,经质标办确认后,最终确定牌板规格、材质,按标准统一制作,确保牌板统一标准。
制作好的牌板送至材料库房保管,并及时通知各专业部门。
二、牌板的悬挂
各专业科室(区队)负责各自牌板的悬挂,牌板必须统一高度,原则上牌板上边距底板1.7m。
所有牌板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要求吊挂,特殊情况需改变标准要求的,应提前与质标办沟通,经同意后再行吊挂。禁止将牌板吊挂在电缆、设备或其它固定物体后面;严禁用钢钉等直接钉在牌板框上。
三、日常管理:
1. 井下各类牌板的管理按照专业系统进行划分的原则,各个专业科室负责人对井下各专业牌板负有管理、维护责任。各专业科室应安排专人负责牌板的管理、维护。
2. 施工地点牌板由各施工队管理,各对口专业科室监督。
3. 各类设备设施相配套的管理牌板,随设备设施的移动而移动,不用的牌板需及时回收,严禁随意丢弃,若检查发现未进行回收,对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处于每块200元罚款。
4. 各施工作业地点施工完毕后,各专业科室5日内牌板需及时回收,移交库房保管,若检查出牌板未进行回收。将对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处于每块200元罚款。
5. 正在施工巷道内的施工牌板、材料牌板等由施工单位负责吊挂、管理。当巷道施工完毕后,由施工队移交至生技科,不用的牌板要及时回收,移交库房保管。
6. 井下各类牌板的卫生检查纳入每月的文明施工大检查项目,对检查出牌板卫生不合格,对责任人处以每块100元罚款。
7. 严厉打击故意损坏牌板行为。对故意损坏牌板者,除照价赔偿处外,还要处以原值五倍的罚款。
8.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