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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城煤矿关于雨季“三防”有关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11-30 09:56 来源:煤矿安全网

  沛城煤矿关于雨季“三防”有关规定
 一、矿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
 二、组建“三防”队伍,成立防洪抢险救灾分队,在矿“三防”领导小组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提高抢险抗灾能力。
 三、明确灾防重点,落实救灾物资储备。
 1、防灾重点:
 主、副井口;主副井绞车房;两风井;地面变电所;供应科仓库;煤翻滚笼;矸石山翻滚笼。
 2、救灾物资:
 排水泵4台(备用两台);铁锹50把;条筐50只;杠子50根;雨衣20套;蛇皮口袋1000只和其它救灾物资。
 四、雨季“三防”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都要对职工进行雨季“三防”知识教育,统一认识。“三防”值班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和上级防汛部门保持正常联系。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天气预报,掌握汛情变化,超前做好救灾分队的人员调度和救灾物资准备。
 2、机电科对井上、下供电、通讯设备、线路水泵及排水系统设施、避雷装置在雨季前完成检查、检修、测试工作,组织好水泵联合试运转,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安全渡汛。
 3、生产科应落实好-390水仓及水沟清理,并确保每年五月底前完成。
 4、地面排洪管道由矿组织清挖,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对流水隐患地段必须重点加固。
 5、“三防”备用物资由供应科在汛期前配齐,并设专人保管。
 6、矿“三防”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例会,认真排查“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制定相应防患措施
 7、强化抢险救灾分队责任制。防讯期间分队长离矿外出前一律向“三防”领导小组组长请假,否则,按“三违”从严处理;尤其在关键汛期,抢险救灾分队应严格控制人员休班,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召之即来。
 8、加强矿级值班制度,同时机电科、供应科必须保持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以确保设备物资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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