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党支部书记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经常性地向全队职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和强化职工安全意识,通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案例,督促定期办安全专栏和板报,做到警钟长鸣。
1.2督促和检查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在接到各队送来的安全技术措施后24小时内,督促技术副队长或值班队干在三个班前会上贯彻,并执行签字制度。
1.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令和指示,在收到文件指令、指示后24小时内,亲自或委托值班队干在三个班前会上传达,并执行签字制度,对因请假休班等原因未学习文件、指令和指示的,要在其上班之日组织补学和签名。
1.4参与队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地制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抽查和提问工人学习效果。
1.5熟悉和研究本矿通风系统,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1.6经常了解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安全思想带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
1.7经常下井检查“一通三防”隐患,每月下井次数不低于矿规定。
1.8下井查通风队职工的工作状态和措施执行情况,反查出“三违、三松”行为,当即予以严肃批评,令其立即改正,升井后按规定予以处罚。
1.9查通风队员工工作质量,凡达不到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坚决责令推倒重来,决不姑息迁就,留下隐患。
1.10对查出的“一通三防”隐患,凡能现场整改的,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现场整改;凡不能现场整改的,做好记录,升井后是本队责任的通知分管队干安排限期整改,非本队责任的,安排队通风调度书面向矿生产科汇报,由生产科通知责任单位整改。
1.11凡在井下查出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立即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且及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事故隐患不消除不离开现场。
1.12凡遇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责令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向矿有关部门汇报。
1.13经常与队长沟通,总结本队安全工作经验和研究探讨搞好本队安全工作和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2.安全工作标准
2.1及时贯彻上级的路线、政策、方针,宣传好路线、政策、方针和上级的指示精神。
2.2按照制度召开党员大会,安排好支部的各项日常工作。坚持支部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
2.3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教育职工爱矿、爱本职工作。
2.4制定支部的工作计划,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及时汇报开展的支部工作。
2.5多与行政领导交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支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搞好生产。
2.6按制度执行支部委员会的学习制度,按标准召开民主生活会议,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作用。
2.7加强对共青团及群众组织的领导,及时地监督好他们的日常管理工作。
2.8协助好行政领导搞好生产管理工作,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