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科副科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测量)
1.岗位职责
1.1制定年度测量工作计划,制定矿井测量管理办法并严格实施。
1.2保证每年有科研项目,项目按计划实施。
1.3组织测工学习先进测量知识,提高测工全员业务素质。
1.4按照《煤矿测量规程》,做好大型贯通测量工作,确保安全、准确贯通。
1.5保证严格、认真、一丝不苟的验算,确保设计图纸数据闭合。
1.6按照《煤矿测量规程》建立观测系统,及时分析总结观测资料。
1.7利用先进的测量技术建立健全矿区测量控制系统,完善基础资料。
1.8开展数字化成图工作,建立测量数据库,完善测量基础数据。
1.9保证测量工作满足生产需要,达到行业标准。
1.10实现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家一级。
1.11按照《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准确的下发各类测量安全隐患通知单,杜绝迟报、漏报、错报现象。
1.12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未经领导许可,不向任何单位与个人提供测量成果。
2.安全工作标准
2.1做好本部门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全员安全和业务技术素质。
2.2定期组织测量技术人员对测量的结果进行精度评定,对测量资料进行可靠性分析,确保测量工作万无一失。
2.3负责大型测量贯通的设计编制及误差预计工作,根据《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及时做好大型贯通测量的贯通总结,给以后的贯通测量工作提供实践经验。
2.4根据《煤矿测量规程》和相关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发放巷道贯通通知单。
2.5负责安排测量人员到井下巷道贯通地点,悬挂“巷道贯通标志牌”,确保巷道贯通时的安全工作。
2.6使用先进的测量技术,提高测量精度,确保井巷工程安全施工。
2.7做好测量资料的保密工作,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测量成果。
2.8认真编制地面沉降观测网的设计,并组织实测。做好工业广场大型建筑物的变形观测,保证大型矿山设备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