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源矿业年度矿井一通三防年度规划
前 言
“一通三防”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水平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体系,有效落实每项管理制度是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和保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2011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以确保2011年“一通三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章 编制原则和组织领导
一、编制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严格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管理方针,以防治瓦斯为重点,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禹州神火隆源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的生产布局安排编制本工作计划,以确保2011年“一通三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洪志国
副组长:曹子洪 张 备 裴 杰 焦显振 王振奎
成 员: 豆盛先 张 宽 邢怀生 靳红举 常 雷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豆盛先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成员为办公室成员。
三、职责划分:
㈠领导职责:
组长洪志国负责统一部署全矿“一通三防”工作。
副组长总工程师曹子洪是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直接领导,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并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程的安排实施及隐患的落实整改工作。
副组长焦显振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按“以风定产”的要求,组织制定矿井生产作业计划,负责配备足够的通风工作人员。
副组长张备为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安全监督工作。 负责“一通三防”安全隐患的组织检查及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参加矿通风例会,参与“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处理措施的制订。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研究分析“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措施。 组织“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追查和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对职工进行“一通三防”安全教育工作。
副组长裴杰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所需专项资金的投入,负责组织全矿通风设备完好率的检查及督促检修。负责组织检查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并落实处理。 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监测设备的检查及检修。负责组织全矿“一通三防”设备的供电设计及实施工作。
㈡部门职责划分:
生产技术科:
1.在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矿通风技术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通风安全方面的政策制度以及上级机关的指令和规定。
3.组织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一通三防 ”工作计划,并及时送达相关部门
4.负责组织通风安全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审批通风技术措施和通风报表、图纸。
5.组织通风工程质量验收,搞好通风质量标准化,组织瓦斯排放和其它重大通风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
6.对相关单位“一通三防”规章制度措施、计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抓好矿通风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7.配合培训部门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一通三防”技术素质。
8.组织矿井瓦斯签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反风演习等工作,并及时收集整理资料总结上报。
安检科:
1.负责监察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通风系统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2.负责按生产科下达的月度瓦斯设置点计划布置检查瓦斯。
机电科
1.定期组织机电质量检查验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消灭电气失爆。
2.负责全矿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通风机电设备供电可靠。
调度室:
1.井下发生通风安全问题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按领导指令指挥处理。2.存在通风重大隐患时,指挥井下人员安全撤离。
办公室:
1.负责“一通三防”所需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及时足量供应。
2.负责井下化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瓦斯检查仪保养、维修、发放、建档等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全矿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管理、安装和维护工作。
通修队:
1.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一通三防”设施的施工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4.负责组织通风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瓦斯排放组织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生产区队:
按照标准安装、配置、管理所属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灭火设备和设施。
第二章 奋斗目标
1.消除瓦斯超限,杜绝无计划停风;
2.通风设施全面达标;
3.消灭无风、微风作业;
5.无粉尘超限,无“一通三防”事故;
6.综合防尘设施全部达标;
7.所有作业场所粉尘力争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8.杜绝职工因职业危害得职业病;
第三章 2011年通风计划
1.按要求及时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通风计划。
2.在2011年度中严禁出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和扩散通风,杜绝出现循环风。
3.主要通风机回风道每6个月至少要安排一次清理,确保加风道畅通。
4.必须按要求认真作好每10天的测风工作。
5.必须按要求及时封闭采空区。
6.五月份进行矿井反风演习()。
7.六月份开展通风设施专项治理月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意识,自觉的爱护通风设施,所有通风设施全部达标。
8. 十月份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的通风能力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
9.加强通风日常管理,保证通风设施施工和维护、局部通风动态达标。
10.加强巷道贯通管理,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 2011年综合防尘计划
一、重点工作和计划
禹州神火隆源矿业有限公司为低瓦斯矿井,煤尘没有爆性,2011年禹州神火隆源矿业有限公司综合防尘的重点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各种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综合防尘人员的培训工作,矿井粉尘监测系统的建立和完善,综合防尘系统的建立和完善等。
㈠完善防尘管路系统。
1.轨道大巷管路系统标准化。每隔100米安设三通阀门一个。
2.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全部铺设两寸铁管,每隔50米安设三通阀门一个。
㈡主要大巷防尘喷雾装置自动化、标准化改造。
㈢隔爆水棚安装标准化:
1.隔爆水棚的排间距为1.2~3.0米,主要隔爆水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
2.主要隔爆水棚的用水量不得小于400L/m2,辅助隔爆水棚用水量不得小于200L/m2;
3.采用横向吊挂式布置;
4.水袋底部距巷道底板≮1.8m,距顶板≯1.0m,水袋外边缘巷壁和顶板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
5.每排水袋之间隙≮100mm,≯1200mm;
6.每组水袋安设高度要保持一致,成排成行,整齐化一。
㈣采掘工作面要采用湿式打眼、水炮泥,爆破前后应部洗为壁,爆破时应喷雾除尘,出煤洒水,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回风流安装净化水幕等综合防尘措施;
㈤煤层注水和使用湿式煤电钻。
二、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
㈠基本要求
1.井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领导,把它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防尘规划要求,定期检查进展情况,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防尘人员,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防尘系统,做到机构健全,组织严密,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防尘的全面开展。
2.严格执行防尘管理制度。对防尘工作有功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于违犯防尘规定,屡教不改的区队失职干部要扣发区队干部当月奖金。在评选先进和晋升工资时,要把综合防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评比条件。
(1)防尘职责范围,实行分片包干,做到责任分明。
(2)定期取样测定粉尘制度。各采掘工作面每旬要进行粉尘浓度的测定。
(3)防尘设备使用制度。作业规程没有综合防尘措施不准开工;采掘工作面没有防尘设施不准回采和掘进;有防尘设施不供水不准作业;防尘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不好不准作业。
(4)巷道定期清扫冲刷制度。对容易积尘的运输机两旁、转载点等要定期清扫煤尘;对主要运输大巷每天要用水冲洗。
(5)防尘检查制度。要把综合防尘作为安全检查、工程质量验收中的重要项目,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采取“三落实”(人员、地点、时间)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3.坚持实行综合防尘。岩石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湿式凿岩、冲洗岩帮、装岩洒水、放炮前后喷雾和个人防护措施;半煤岩和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湿式打眼和水炮泥;煤尘大的采煤工作面推广煤层水,炮采工作面要使用湿式打眼、水炮泥和坚持放炮前后喷雾洒水;主要运输巷道要实行水幕净化,装载点洒水喷雾;井下井巷必须按要求安设隔爆水棚。
4.狠抓防尘措施工程的落实。对今年列入的防尘工程项目必须完成,力争早日竣工发挥作用,每月要组织检查一下工程进展情况,所需的资金、材料设备和人员应予以保证。
5.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充实职防人员。对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㈡主要措施
1.矿井综合防尘实行计划管理。每月生产计划中要编制详细的防尘作业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新安(拆除)防尘管路;喷雾设施,隔爆设施安装、煤层注水、冲刷巷道工作,测尘点布置等。月末要有计划完成情况总结,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保存一年以上。
2.生产、机运、安全、通防等部门要有综合防尘部门责任制。采掘区队的兼职防尘员及有关岗位工种都要建立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和考核办法。
3.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4.矿(井)必须备有: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打钻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措施台帐;防尘设施、防尘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设施台帐。由通修队负责整理并保存上述资料,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5.井下作业现场,严禁干打眼。喷雾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6.凡煤层厚度在1米以上的正规推采采煤工作面、煤巷或半煤岩巷的煤层部分都要进行煤体注水(特殊情况,经化验注水参数含水量大于4%,孔隙率小于4%可不注水)。施工单位在进行煤层注水过程中必须在现场做好记录,上井后及时将记录数据填写到台帐上,不得弄虚作假。
7.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米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
8.锚喷巷道喷浆工艺必须按规定执行。喷浆时必须打开巷道作业地点附近净化风流水幕。
9.严格执行矿井巷道粉尘冲刷制度,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制度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每月月底上交生产科备查。
第五章 2011年瓦斯防治计划
一、重点工作
禹州神火隆源矿业有限公司为低瓦斯矿井,2011年禹州神火隆源矿业有限公司瓦斯防治的重点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各种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每年一度的瓦斯鉴定工作、瓦斯的监测和检查工作、瓦斯防治人员的培训工作等。具体如下:
1.瓦斯检查、汇报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2.瓦检员交班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3.瓦斯排放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4.瓦斯超限追究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5.瓦斯日报审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6.盲巷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7.加强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工作。
8.八月份开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活动,对全矿井各采掘头面瓦斯情况进行连续监测,形成鉴定报告,上报省局审批。
9.与培训中心联合开展“瓦斯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员工对瓦斯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主要措施和要求
1.严格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2.加强瓦斯治理,树立“弱风就是事故,停风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
3.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瓦斯防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进行处罚。
4.瓦斯检查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填写手册、牌板、台帐,做到三对照。严禁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等行为。
5.规范“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一通三防”例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落实“一通三防”安全责任制。
6.全面开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活动。
7.加强对各区队通风工的管理,定期组织理论及现场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完善考核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杜绝通风工干杂活现象。
8.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做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风筒编号管理,吊挂平直,做到逢环必挂,异径风筒要设过渡节,风量符合要求,无破口、拐死弯等现象。
9.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使用正常。
第六章 2011年防灭火计划
1.建立矿井井下防灭火设施材料台账,实施建档管理。
2.定期对消防材料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保证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数量充足质量可靠,并按规定及时补充和完善。
4.八月份开展一次矿井井下火灾演习。
5.加强防灭火管理,统一制作消防沙箱、沙袋、消防锨、消防桶等,并挂牌管理。
第七章 安全监测、监控
1.及时按规定安设、维护、测试工、回撤瓦斯监测、监控探头。
2.按要求安设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器、风门开停传感器、风门语音报警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
3.加强“一通三防”仪器的使用和维护,保证能够按规定要求正常使用。
第八章 责任和奖罚
1.通修队未按要求时间和标准施工通风设施的每次罚队长100元,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每次罚队长200元,责任人500元,记责任人“三违”一次。
2.通修队未按标准进行测风、测尘的每次罚队长100元,责任人200元,记责任人“三违”一次。
3.通修队未按时编制通风、瓦斯报表的每次罚队长100元,责任人200元。
4.安检科未按要求检查和填写瓦斯手册、台账、牌板的每次对科长罚款1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记责任人“三违”一次。
5.信息中心未按要求填写制作监测报表的,对责任人罚款 200元。
6.仪器发放室未按要求发放自救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记责任人“三违”一次。
7.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检修维护台账不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次对科长罚款1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
8.每月对全矿各区队进行全面的一通三防考核,对月度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较好,能杜绝无计划停风事故的单位给予队奖励2000元,队长、通风工,对矿查出的通风、防火火、防瓦斯、防尘问题,分别按照相关规定给区队责任人挂10%,责任人有区队队长书记负责落实,对公司和上级领导查出的问题一律给区队正职挂10%。
9、杜绝一通三防专业各类事故,各项管理正规,每季度对领导组成员、办公室成员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全年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较好,年底给予领导组成员、办公室成员分别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