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修副队长工作标准
巷修副队长工作标准
106.1 责任
106. 1.1 严格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安全规章、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106. 1.2 全面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以及其他各项工作,检查本班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本班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106. 1.3 负责监督现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本班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
106. 1.4 对当班班长组长、特殊工种人员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106. 1.5 积极组织全班参加班前班后的安全学习,技术培训及其它活动。
106. 1.6 搞好班组材料管理,降低消耗,节约成本。
106.2.2 权限
106.2.2.1 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106.2.2.2 全面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以及其他各项工作。
106.2.2.3 有权拒绝执行错误的命令和违章指挥。
106.3.3 岗位要求
106.3.3.1 身体健康,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106.3.3.2 具有较强的协调、计划组织能力,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
106.3.3.3 熟悉本区队分工范围内业务,具有灵活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106.4.1 工作内容与要求
106.4.1.1 组织召开班前会,布置、落实班组生产作业计划布置,落实班组生产作业计划,组织协调所在班组生产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06.4.1.2 协助队长搞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搞好现场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06.4.1.3 按照分工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完成生产任务,抓好设备维修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106.4.1.4 负责分工范围的规章制度的组织落实。
106.4.1.5 参加有关会议,对所辖范围的工作,根据整体安排参与制订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106.4.1.6 严格执行区队的跟班制,对现场工作及时进行监督检查,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106.4.1.7 严格遵守材料领退手续,控制班组材料消耗。监督检查班组的材料消耗情况,减少浪费。
106.4.1.8 制止违反规程的违章操作行为,对违章操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106.4.1.9 对生产现场人员有指挥权,对本队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106.4.1.10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