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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民信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专项规章制度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1-09 10:14 来源:煤矿安全网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
   《民信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专项规章制度汇编》的
通  知
矿属各部门、各科室:
《民信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专项规章制度汇编》已经编制完毕,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审,确认该汇编符合本矿实际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同意下发执行,现印发给你们,望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坚决予以贯彻落实。
   附件:《民信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专项规章制度汇编》
  
                      达县民信煤矿
                            二0 一二年一四月六日
主题词:    认真执行     水害防治工作专项规章制度汇编      通知     
抄  送:       法人代表    矿长    总工   各科室            
                
   
   目录

  第一节 防治水管理责任体系-----------------------3

  一、防治水管理机构------------------------------3

  二、防治水作业队和防治水技术员------------------6

  第二节防治水管理制度----------------------------7

  一 矿井水灾防治一般管理制度---------------------7

  二 地表水害防治制度-----------------------------8

  三 井下水害防治制度-----------------------------10

  四 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13

  五 水害隐患排查制度-----------------------------15

  六 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17

  七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7

  八 汛期领导值班制度------------------------------19

  九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20

  第一节 防治水管理责任体系

  一、防治水领导小组

  (一)成立管理机构的目的

  为切实抓好汛期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我矿的防治水工作,及时消除各类水对矿井造成的安全威胁和安全隐患,避免和减少矿井水灾事故的发生。每年提前做好煤矿防水灾物质,及早做好装备,防患于未然,保证煤矿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经本矿矿委会认真研究决定,制定防治水管理机构。

  (二)、防治水领导小组

  根据矿井防治水需要和保证煤矿防洪防汛管理工作,煤矿成立达县民信煤矿防治水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庆军

  副组长:谢 武 余瑞渠

  成 员:刘 俊 陈 刚 蔡述明 李德军 蒲正明 刘福建

  办公地点设在矿长办公室,由余瑞渠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防治水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负责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直接领导,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副组长职责:负责煤矿防治水领导工作和具体实施,负责煤矿防治水准备工作和现场指挥。

  成员: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在矿上展开宣传和教育工作,在现场进行落实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负责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学习;监督和检查煤矿防防治水准备工作和有关实施情况。

  (四)、煤矿防治水机构具体责任

  根据国家煤矿防治水规定,真正把煤矿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实处。依据我矿矿井的实际情况,对矿井防治水做出安排,保证煤矿井下的安全生产建设。对煤矿井上,下的防治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能正常安全有效使用;对煤矿防洪物质、材料进行统计、核实,确保齐备和充足;在汛期,加强寻视工作,做好矿井探放水人员组织工作,确保煤矿不受水灾的危害。

  1、煤矿防治水工作在实施中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2、煤矿防治水机构组织各成员,必须工作深入一线,工作要扎实有效,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做表面工作。

  3、按要求防治水工作,分步骤实施,做好各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人员责任落实。

  4、制定相关标准和制度措施,具体规划,详细细则,认真执行。

  5、认真对待,工作计划管理,工作制度配套。

  6,严格管理,加强活动中的组织纪律,对有关违纪行为一律加重处罚。

  7、在防治水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及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保证落到实处。

  8、发现有违纪行为加重处罚,严格要求,杜绝人情和姑息。

  9、煤矿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积极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群策群利,至始至终,认真贯彻执行。

  10、对煤矿防治水工作中,不负责,敷衍行为,弄虚行为,不覆行相关职务行为,一经查出,及时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11,煤矿矿井发生重大水害危险和有重大水患险情时,停止井下的一切生产活动,及时撤出井下工作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矿井水害处理。

  12,在煤矿在汛期,排水设备及时进行检修和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使用;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防止排水设备在紧要关头,不能发挥最大排水作用。

  13,在煤矿防治水工作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有关防洪安全规章制度。

  14,煤矿在雨季前,做好防洪工作;井下做好水泵的检修工作,保证矿井有足够的抽水能力在煤矿井下工作前,做好防洪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巷道内的杂物,保证巷道内的水流通畅,保证煤矿汛期井下生产的安全。

  二、防治水作业队和防治水技术员

  建立包括队长在内的6人防治水作业队,专业于探放水等防治水工程作业,确保防治水工程安全质量。

  矿井设置一名防治水技术员,专门负责进行防治水的技术工作,现场收集、调查水文地质资料,编制防治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预测预报、编制水文地质图件,指导防治水工程的施工。

  民信煤矿

  2012.1.6

  第二节防治水管理制度

  一 矿井水灾防治一般管理制度

  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进行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

  4、地面防治水:

  (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

  (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

  (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

  (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

  (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井下防排水制度:

  (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

  (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

  (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

  (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

  (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制度:

  (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

  (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探放水措施;

  (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

  二 地表水害防治制度

  民信煤矿井田范围地表全以高山陡坎出露,接受降水面积甚微,洪流基本不会灌入矿坑。但为了确保矿井安全,仍制定以下制度。

  (一)防止地表水害淹井

  1、根据本矿区井田地形,水文和气象条件,每年结合具体实际情况,选择排水、引水方法。

  2、加强地面防水排水工作管理,每年在洪水期到平之前堵塞通水道,如地表塌陷的显著裂缝、溶洞、旧钻孔废井,陷坑等,应用料石或混凝土等材料将其封堵或填实。以防地表水直接流入矿井。

  3、及时排遣积水,在井田开采范围内的塌陷区,洼地积水,必须及时排除,有条件的应将其填平。

  4、每年在山岭地区或以前的矿井,应挖排水沟,并在井田外缘垂直来水方向挖截水沟,拦截洪水,利用井田有利地形,将水排到井田以外。

  5、筑修防洪堤,位于河流附近的矿井,必须高度重视,为防止洪水威胁,在河流靠近矿井或轨道井口一侧,修筑坚固可靠的堤坝挡水。

  6、矿井位于低洼地带地,要在工业广场周围筑水坝堤或挖防水沟。

  7、如若通过帮区的河流威胁本矿安全时,条件许可时,应考虑将河流改道,引水流到矿区以外。

  8、对于富含水层一地表水有联系的矿井,要采取注浆堵水。

  9、禁止在煤层露并没有处挖排水沟。

  10、加强瓦斯防治水管理,不断检查矿区老空区,裂缝带、钻孔,在雨季前后及时充填,保证充填完好。

  (二)、坝堤管理;

  认真建立防洪制度,在每年讯期前,做好准备工作,检查防洪抗洪设施,备足防洪抗洪物资,加固薄弱地带。

  4、每年提前积极组织人员,编制修订防洪抗洪预案,加强矿区防洪巡逻,降水较大时,起动防洪抗洪预案,保证通讯畅通。

  5、加强地表地质灾害重点地段监控,防止矿区引发泥石流和山体滑坡。

  6、如遇到危险地段,立即起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采取安全可靠措施治理和预防。

  三 井下水害防治制度

  (一)基本任务:

  1、在相邻矿井间,本矿生产区域与积水区间含水断层带两侧,破碎带附近处等,留足40米防水煤柱。

  2、弄清楚水文地质情况,合理建筑水闸门,以便隔离突水区。

  3、对出水点注浆堵水,将制成的浆液通过注浆设备、设施注送目的地,使其凝结、固化而堵截水。

  4、对有突水可能的地区,含水层段,先进行疏放水,

  5,疏放水前,先检查矿井排水能力,以便疏排安全,消除对生产时的威胁。

  6、井下发生突水时,迅速组织抢救,安全快速营救遇难人员。

  (二)具体工作

  1、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组织管理机构,编排专职队伍,制订防治水年度计划和制度,落实防治水工作重点。

  2、做好水文地质检测了解:认真对矿井田内冲积层的组成和厚度,各层含水性分析,含水层和隔水层数量厚度,含水特性水层涌水量,渗透性,距开采煤层的距离、方位、老空的详细状况。

  3、每年必须切实掌握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时间,积水区分布情况,现测顶板破坏、底板底膨情况。

  4、了解掌握冒落带和导水裂缝带高度及地表塌陷情况,分析涌水量变化,预测突水的可能性。

  5、加强水文观测,查明地表水源分布、范围和水量。

  6、通过探水钻孔,水文观测孔资料,查明矿井来源,弄清矿井涌水与地下水的关系。

  (三)防治水基本管理规定;

  1、矿井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切实克服麻痹思想,禁止侥幸心理,杜绝蛮干而造成恶果。

  2、每年对有可积水的区域必须认真详查研究分析,确切掌握积水情况时,规定在60m以外时进行探水。

  3、没有积水可靠详查资料,不能确定积水位置,没有资料分析时,且水量大,压力高,地层松软时,按规定在100m以外进行探水。

  (四)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探水;

  1、受水威胁的矿井除在开拓布置采用各种防治措施外,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后在生产。

  2、矿区内存在老空区、采空区、废窑、废井矿区接近钻孔、湖泊、河流必须探放水。

  3、矿井内地质构造复杂,有断的构造、陷落坑、充水含水层等必须探放水。

  (五) 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煤矿时;

  (2)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

  (3)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陷落柱时;

  (4)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连通的破碎带时;

  (5)接近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六) 探放水范围;

  1、探放水的范围包括:老窑、断裂构造、陷落柱、导水钻孔和充水含水层等与此情况必须探水。

  2、过去的小煤矿和矿井采掘的废巷积水,废井积水,老窑积水,其几何形状不规则,积水量大者,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们时,就会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以上情况,必须预先进行探放,以保安全采掘。

  四 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的灾害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民信煤矿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一、 启动的标准

  在雨季或春秋季节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向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区)、采动裂隙大量涌水,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河流、堤防出现溃堤、决口,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指挥部(地点设在矿长办公室)负责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组织制定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计划,对参与抢救的人力资源、设备、物资进行统一调度,下达撤人命令,维持井口秩序,核实受水患危险人员是否安全转移,对水患影响作出评价,确定是否恢复生产。

  总指挥 矿 长 其职责是:制定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计划,下达撤人命令;指定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

  副总指挥: 总 工(技术负责人) 其职责是:在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制定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计划。

  指挥部成员:矿井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各队队长,矿井有关职能机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其职责是具体落实指挥部制定的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计划,负责各自分工区域内人员的安全撤离。

  三、撤人程序

  在收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派专人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区)、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河流、堤防各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发现井下大量涌水及影响矿井安全的河流、涵闸、堤防出现溃堤、决口,可能引发淹井时,及时向矿长汇报。并按撤人程序采取应对措施。

  撤人程序及应对措施:

  (一)、矿井在收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或在突降暴雨的天气情况下,立即把相关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向全矿人员做出通知,在矿长办公室成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指挥部,同时由矿井总工(技术负责人)及时制定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计划、及具体撤退路线。并要求每位受水害隐患威胁的员工掌握自己遇水患危险时的具体撤退路线。

  (二)、在收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派出巡视小组(两人一组)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分区域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区)、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河流、堤防各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具体巡视区域及人员由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巡视人员或其他发现水害隐患人员发现井下涌水量增大,及影响矿井安全的河流、堤防出现溃堤、决口,可能引发淹井时,及时向矿长汇报。

  (四)、总指挥在接到受暴雨洪水灾害影响矿井安全生产时,立即启动本制度。

  (五)、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指挥部在确认水害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下达恢复生产的命令。

  五 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水害隐患,防止水害事故发生,特建立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1、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水害隐患排查;各职能部门对水害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矿长对水害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隐患排查;矿井各队队长负责实施本队职责范围内的水害隐患排查。

  3、 矿井水害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水害的隐患。

  1)、按水害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上级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队上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由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水害隐患的种类分:地表水、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老空水、断裂构造水、陷落柱水、钻孔水、顶板水、底板水等

  4、 水害隐患的确认与上报。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矿井水害隐患等级的确认。按级别和类别每月逐级上报:A类水害隐患队报矿,矿接到水害隐患报告后由主管领导及职能办公室制定整改措施,直至水害隐患整改完成。B类、c类水害隐患,由各分管责任人制订措施,限期整改完成。

  5、 水害隐患的整改。水害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组织各区队进行水害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6、 水害隐患的管理。矿长负责水害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水害隐患的整改,负责水害隐患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

  7、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水害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8、 因水害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水害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

  六 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工作由防治水技术员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每月至少向采掘队、机电队、调度室下达一次水害预测预报通知单,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预报。

  地质测量相关人员,坚持经常下井和进行野外实地观察。

  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水文地质会议,研究、分析本月水文地质变化情况,对下月情况进行预测。

  水害预测预报通知单内容包括:

  (1)、煤层厚度、倾角、涌水量、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水文地质构造等方面的预测情况;

  (2)、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安全技术措施;

  水害预测预报通知单,必须由总工程师签名后方可下发到各单位。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预报的要求作业。

  每月底,施工单位将预报与实际情况作好比较,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七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 煤矿的每项工程在开工之前,所制定设计、方案、措施必须有相应的水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或设计方案部分。

  2. 水文地测资料和技术报告由技术人员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有矿长批准。

  3. 水文地测资料和技术报告的编制必须严格认真,编制程序正确,内容齐全;基础资料要实地调查、测量和素描。

  4. 编制水文地测资料和技术报告的人员,对资料和报告的客观真实性负责,绝不允许有弄虚作假和应付差事的作法。

  5. 技术负责人审核也应要应该严格认真,对技术报告的准确性把关。

  6. 若水文地测资料和报告的编制内容不齐全,依据不充分充足,可推回去重新编制。

  7. 矿长对地测资料和报告的审批也应是严格认真,要负审批责任。

  8. 矿长应采取召开评审会议的程序,经会议讨论通过后,签字批准。

  9. 评审会议应是民主讨论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积极发表意见,通过反复讨论对报告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10. 会议应有详细的记录,会议应有具体明确的结论。会议记录和会议记要、结论等要长期保存。

  11. 各类图纸必须按时填绘,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交换的图纸按季度制成打印图。

  12.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交换的图纸由技术负责人负责交换。

  13. 在编写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之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某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讨论、研究,制定出较完善的水害安全技术措施。

  14. 煤矿的各项水害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由煤矿主管技术员负责编写,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然后由技术员组织全体干部、员工进行学习,充分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适当作出修改。

  15. 煤矿的各项水害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按编制、审批、贯彻学习、考核、签字、修改、审批、再贯彻、再考核、再签字等十个环节进行。

  16. 通过会审的水害防治技术措施及各种作业规程认真组织学习,然后再进行补充和完善。

  九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法人代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水害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规范及章程。

  2. 法人代表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企业各级水害防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3. 建立水害防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4. 组织和参加矿上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水害隐患。

  5. 组织好全矿职工的水害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是从教学场所、设施、经费上给予保证,并负责外培人员的计划,派遣和使用。

  6. 组织制定煤矿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矿井救灾演习计划。

  7. 按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专户贮存,专款专用。

  8. 按时足额地为职工发放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9. 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事故时,参加事故抢险救灾指挥,为事故抢险提供物资保证。

  (二)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矿长是煤矿水害防治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者,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煤矿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规范及章程。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树立安全服务于生产的观念,负责组织制定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水害治理任务。

  3. 按期布置、检查、评比各项水害防治工作,检查执行情况。

  4. 认真执行规定的各项防治水规章制度,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加强现场管理,坚持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随时掌握井下采掘动态情况,发现水害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

  (三)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在技术上对本企业水害防治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水害隐患整改方案。

  3. 审查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水害防治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防治水相关图纸,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 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水害防治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水害防治方面的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5. 负责组织防治水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 负责管辖范围内水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四)生产副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认真组织和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有疑必探,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2. 科学合理组织井下的防治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防治水任务。

  3. 负责组织实施工作面的防治水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组织职工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制止“三违”现象。

  4.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5. 加强井下工作面现场管理。必须严格把关,发现水害隐患,采取措施,组织职工及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

  6. 发生事故时,要组织好工人处理,避灾脱险,参与事故分析。

  (五)安全副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安全副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者,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各种水害管理制度和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采煤作业规程和掘进作业规程中的水害防治规定与安全防范措施。

  2. 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时常深入井下检查督促安全工作,处理水害隐患,制定整改防范措施,把水害隐患消灭为零。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水害的问题,组织职工学习水害安全知识及职工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增强职工的水害安全意识,督促各班开好班务会。

  4. 深入作业地点检查安全情况和生产过程中出现水害隐患、工人不安全的行为和设备不安全的状态,要及时处理及排除。

  5. 定期组织全矿水害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水害隐患的整改,检查要认真,落实要及时,检查出的隐患处理要及时,开好办公会并作好记录,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6. 狠抓水害防治中的“三违”现象,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干部职工,要严肃处理,直到开除出矿,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机电副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负责全矿的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防治水设备的安全运行。

  3. 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机电设备的安装和设备各种布置图纸的绘制,及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编制。

  4. 负责全矿电工、机修工、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的编号,定期对电工、机修工、绞车、充电工等进行有关防治水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培训。

  5.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方面的水害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工作,并对每年全矿机电设备的事件,写出书面报告。

  6. 对井上、下发生的机电设备事故,必须立即到现场参加处理和检修。

  7. 负责地面高、低压线路、配变电、发电机、锅炉及其它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修工作。

  8. 每月参加水害安全大检查和日常检查,要以书面行式写出整改意见。

  (七)调度主任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根据水害防治方面的方针政策和生产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

  2. 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类生产会议,对有关水害防治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

  3. 掌握水害防治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

  4. 负责协调水害防治中生产和辅助部门的关系。

  5. 负责接受传达矿领导下达的有关水害防治的安全生产指令和部署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6. 对妨碍安全生产中水害防治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 务部门进行一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7. 经常检查调度工作情况,按时召开调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8. 负责向矿领导和上级调度汇报水害防治工作,提供情况。

  (八)安全通风办主任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在安全副矿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工作水害防治安全监督的工作。

  2. 及时编制水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3. 认真组织实施重大水害隐患排查和整改。

  4. 编制临时探放水等安全和施工措施,参与编制、审批有关作业规程。

  5. 按有关要求进行组织定期、不定期、水害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四定”方案,并监督落实。杜绝“三违”,负责“三违”处罚工作。

  6. 负责全矿职工的水害防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 及时参与进行新建设水害防治工程质量验收。

  8. 负责实施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规程、施工措施,及时收集水害安全资料,做好安全档案工作,上报资料及时准确。

  (九)生产技术办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在总工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矿井的水害防治方面的技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有疑必探,先治后采”的安全生产方针,负责实施《采煤作业规程》、《掘进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一通三防”工作。

  2. 处理好全矿采掘关系,坚持探在前、掘在后,治在前、采在后,保证采掘协调,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要坚决返工。

  3. 全面完成下达的水害防治技术任务,对整改要求,要不折不扣的督促、检查、执行,按整改要求按时完成,并协助班组搞好生产技术。

  4. 时常深入现场,对井下工作面水患加强管理,制止生产中出现各种违章现象。

  5. 加强水害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对重大水害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6. 组织井下开展各项水害治理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和正确使用。

  7. 对井下发生的水害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防止事态扩大。

  8. 编制防治水工作规划,并负责现场技术指导。

  (十)采掘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是本队水害防治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2. 负责组织制定本队水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本队主管技术员、跟班副队长、班长、验收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日常的工作考核。

  3. 全面负责本队的管辖范围内的水害防治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按照质量标准搞好巷道掘进、支护、水沟掘砌、推进标准化管理。

  4. 深入现场检查处理生产中存在的水害隐患,在组织生产同时,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 负责抓好本队的安全生产,每周召开一次包涵水害隐患的安全会议,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制定安排好本周的水害安全生产工作。

  6. 负责监督检查本队水害治理作业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在巷道过断层、过空巷、陷落柱等重要生产环节时,必须亲临现场跟班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十一)防治水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在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办的领导下,对所分管的防治水技术工作负责。

  2. 负责矿井防治水地质水文基础工作,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预报,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制定防治水措施,绘制矿井防治水图件,建立防治水基础台帐。

  3. 及时收集井下各种有关地质、水文资料,为巷道掘进、采区生产提供准确地质水文依据。

  4. 对收集到的地质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存档。

  5. 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了解出现的各种地质水文构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防治水工程进行技术指导。

  (十二)防治水作业队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是防治水作业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 负责组织本队人员按照本矿编制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措施,保质保量的完成防治水工程。

  3. 现场施工中随时检查处理生产中存在的水害隐患和施工隐患,在组织生产同时,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 每周召开一次本队包涵水害隐患的安全会议,总结上周的安全情况,制定安排好本周的水害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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