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11-12 15:31
来源:煤矿安全网
发生下列事故,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建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救灾:
1、井下发生顶板、机电、提升、运输、透水事故,中断采区、工作面通风系统、运输系统的;或造成多日矿井停产的;或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下落不明的。
2、井下工作地点发生火灾或瓦斯、煤尘突出或爆炸事故,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的,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下落不明的。
3、矿井涌水量较大,一旦发生重大停电事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送电,可能造成矿井瓦斯积聚、涌水增加、人员被困井下,以及可能出现其它重大危险或有可能因停电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发生地面火灾不能及时控制,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地面水灾或地震灾害,造成多户受灾,或大面积房屋倒塌的。
5、发生火药雷管库房火灾或爆炸;火药、雷管运输过程中爆炸;物品仓库大面积火灾或爆炸;储木场大面积火灾。
6、其它认为涉及面广、受灾范围大、经济损失严重的重大突发事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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