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井信号工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一)接班
1.进入接班地点
(1)立井信号工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立井信号工应熟悉所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及工作地点环境,能熟练地进行操作。
(3)立井信号工接班应提前15分钟上岗,同上班立井信号工现场交接班。
2.接班
(1)信号工要现场交接班。
(2)接班的立井信号工,要询问上一班通信设备、设施的运转、检修以及事故处理情况,并查看运行记录。
(3)交接班立井信号工应共同对各种信号及通信设备、安全设施各部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试验,并逐项记录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
(4)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工区和调度室汇报。严禁在设备不完好状态下进行操作。
(5)交接完毕,做好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字,准备上岗作业。
(二)作业
(1)信号工作业时应面对罐笼进口侧,目视罐笼升降情况及把钩工工作情况,根据载物种类,在接到把钩工允许开车指令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发出相应的开车信号。
(2)井口上、下信号工操作程序:
①下井口信号工收齐井下各岗位把钩工发来的信号,确认罐笼无问题后,方可向上井口总信号工发送信号。
②上井口总信号工在收到井下信号工和井上各岗位发出的信号后,向绞车房司机发送信号。
3上井口需要下人或物料时,须先与下井口信号工联系;上井口信号工接到下井口信号后,方可向绞车房司机发送信号。
4井上、下信号工收到任何不明信号,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联系清楚后方可准确无误的发送信号。
(3)信号发出后,注意力要集中,手不得离开停车信号按钮,随时注视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钢丝绳等设施的运行情况,待罐笼到位后,按动停车信号按钮,发出停车信号;当罐笼在提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任何一方均应及时按动急停信号按钮,发出急停信号,查明原因,并向区队值班干部汇报。
(4)升降人员时,发出开车信号后,严禁人员进出罐笼,并不准随意废除本次信号。
(5)升降火药、雷管、易燃及腐蚀性物品必须专罐提升。
(6)特殊情况提升或处理故障,必须用电话与绞车司机取得联系,方可发信号开车。
(三)交班
(1)搞好信号室及设施的卫生。
(2)向接班人汇报本班工作情况。
(3)协同接班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协同处理,对于遗留问题要向上级别汇报落实责任。
(4)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安全要点
(1)接班试验时,必须与绞车司机、其他信号工及有关人员取得联系,不得擅自进行试验作业。
(2)信号工不得擅自离职守或私自找他人替岗。严禁在提升绞车运行中交接班,须待提升容器到位并打定点信号停稳后方可交接班。
(3)严禁使用提“物”信号提升人员;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4)严禁在正常情况下私自使用检修方式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