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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煤矿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17 21:35 来源:煤矿安全网

          大元煤矿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制度管理,规范各类工程验收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质量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进矿井安全质量,建设健康发展,按照“所有工程量必须经过验收把关”“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对各类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补充如下:
    质量验收职能划分
    1、安监处质检办:负责牵头采掘工作面检查、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2、生产技术部运输组:负责牵头验收各类绞车安装、轨道及安全设施的验收。
    3、机电部:负责各类机电设备安装、撤除等工程验收工作。
   4、普采办:负责牵头验收、普采设备安装、撤除工作。
    5、调度室:负责牵头开工验收,生产单位方可组织生产。调度室应急安排的工作由调度室牵头组织验收。
    6、通风部:负责牵头各类通风设施、风门施工等有关通风方面施工验收。
    7、内部市场办:负责井上下施工的各项工程材料验收把关,执行有关的考核。
    8、当面和矿井临时单项工程必须依据业务联系书规定的标准,由主管业务部室牵头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牵头验收”的原则进行。
9、领导现场应急安排的工作量,隐蔽工程必须在验收时一关验收;各单位零星工程量没有验收相关部门部门不予承认签字。
   二、各类工程的验收必须有正规验收单,相关人员必须经过验收后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相关单位存档备案,以备责任追究。
   三、系统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提前申请相关工程验收部门或有关领导组织竣工验收。有关领导或有关工程验收部门组织牵头竣工验收,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参加,参加验收的人员在竣工验收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牵头部门在竣工验收中对现场有关材料等交接工作做出妥善处理。竣工验收中发现工程没有达到设计标准或必须完善的,工程验收部门或相关领导要确定修补措施及完工期限,所须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没有竣工验收单,不结算。
   四、工程质量不符合不予结算,每复验一次罚款1000元。整改后经过复验合格,方可结算
   五、检查中成长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由牵头部门复验没有进行整改的每条罚款100元,也可以根据整改不符情况加倍罚款。牵头部门不复验,处罚牵头部门相关责任人一次500元,并纳入绩效考核。
   六、所以系统工程或单项工程必须竣工验收、由牵头部门组织验收,牵头部门没有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处罚牵头部门相关责任人一次500元,并纳入绩效考核。
   七、验收人员对所验收项目质量负责,牵头验收部门负责主要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项按《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按润锦能源公司验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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