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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嵘煤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02 15:38 来源:煤矿安全网

  汇嵘煤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二0一一年五月

  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2

  防火委员会工作制度 8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8

  车库和司机防火制度 9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9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0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0

  警卫人员防火制度 11

  单位消防负责人防火制度 11

  发生火灾汇报制度 12

  消防管理奖惩制度 12

  俱乐部消防工作制度 13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4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14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5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公司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消防法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室。

  第三条:各部室主要领导为本部室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各部室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公司消防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区域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实行分级负责的消防检查制度,每月在防火负责人的的领导下,以部室领导为主,对所在部室、车间、库房等处的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回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防范。

  (三)根据季节的特点,同其它安全结合起来。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逐条研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其心围绕“整改”狠下功夫,争取使检查达到每查一次,进步一次。

  (四)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的宣传和防火安全教育。

  (六)根据公司消防工作动态情况,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消防安全措施,杜绝火灾事故

  各单位消防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部室的实际情况,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部室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报委员会存档,重点部位的岗位防火责任制要上墙。

  (二)把消防安全列入本部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

  (三)组织本部室员工进行安全及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四)经常组织本部室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对上级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认真整改消防检查和消防部门查出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六)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察处负责全公司消防监督管理。武保队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设一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监督员,要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搞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的灭火演练和自我逃生方法培训。

  第三章 地面消防

  第七条: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安监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八条:会议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做到:

  (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

  (二)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三)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

  (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六)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强化检查制度,特别是散场后,要仔细检查火险隐患。

  第九条:各部室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和设施,责成专人负责保养、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任何部室和个人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各部室对重点工种人员,必须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操作管理。

  第十二条:机电部门对防雷装置要建立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制度,每年五月前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要进行临时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条十三条:各部室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的开关、线路必须符合条例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保证开关、线路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仓库必须按规定存放货物,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同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要和有关防火单位签订责任状。

  第十六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向消防部门报警,讲清起火单位、部门、地点、时间,任何部室和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第十七条:任何部室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援救火。

  第十八条:火灾扑救后,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写出详细书面报告,报区域公司、集团公司及消防部门。

  第五章 井下消防

  第十九第:各井下生产部室、生产辅助部室、服务部室的行政正职是本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的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其他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各工种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二十条:各部室要向本部室的职工宣传消防法规,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消防灭火演习,会熟练使用器材和掌握救火的常识。

  第二十一条:井下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同时应采取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火势威胁到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离。

  第二十二条:调度室接到火警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同时通知公司消防应急小分队并通知井下人员佩带自救器进行撤离。

  第二十三条:井下电器设备的各种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第二十四条:井口和井口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

  第二十五条:在井口房内、井下主要硐室和井下主要进风巷中进行电气焊工作,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作业。在使用气焊工作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放在焊接地点上风侧,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m。

  第二十六条:所有井下焊接或其它维修需使用电氧气焊时必须报批措施,审批后,由安监人员监督、通风部门检查有害气体,备足防火用具和消防、地面洒水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二十七条:完善井上下管路系统,并配齐各种消防器材。井下各机电硐室、临时配电点、皮带机头等处必须设置灭火器材,每处至少配备台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沙箱内至少备有10个沙袋,存放灭火器的地点要悬挂灭火器标识牌。

  第二十八条:井下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等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第二十九条:胶带输送机巷每隔50m应设置一个三通支管及阀门。第三十条:及时清理皮带机道的浮煤和煤尘,皮带机的托辊运转良好,皮带不跑偏,以防摩擦起火。

  第六章 奖惩

  第三十一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部室和个人,公司将按年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者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三)在消防工作及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第三十二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公司按年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四)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五)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六)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管理办法,不按消防监督人员要求整改的,消防监督人员有权给予责任部室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并给予部室责任人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火灾事故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地方司法机关处理,情节较重,造成火灾或火险的由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部室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办法,有下列和为之一的,但未造成火灾或火险的,由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二)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三)违反消防规定,在严禁动用明火作业的。

  (四)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造成严重损失的。

  (五)谎报火警,制造混乱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六)失火烧毁国家财产或他人财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于发现的火险隐患有能力及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因此发生火灾的造成损失的责任者。

  (八)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井下消防处罚制度

  (一)灭火器配备不齐,每缺一具罚单位责任人100元。

  (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配备不及时处罚责任人200元。

  (三)作业地点设备移动时消防设施未到位处罚责任人100元。

  (四)区队责任区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后,丢失损坏补充的费用由区队工资总额中扣除。

  (五)使用电氧气焊时无措施,未按规定配消防用具和材料或配备不齐,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第三十七条:消防处罚地面由安全监察处负责,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交被罚款部室或责任人一份,交财务一份,留存根一份,所罚款项于其它罚款合并使用。

  第七章 兼职消防员的任务

  第三十八条: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使群众认识火灾的危害性,从而自觉地做到时时防火,处处防火,同时应在群众中普及消防常识,使他们懂得怎样防火、怎样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

  (一)带头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以及矿内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的学习。

  (二)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四)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地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和物资,维护好火场秩序,同时要迅速准确地向消防部门报警,并请专人到街头路口迎接消防车,指示道路,介绍火场情况,协助进行火场的扑救工作。

  (五)、火灾扑灭后,要即使总结经验教训,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原因的调查,积极地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六)、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质)性质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消防令和规章制度,落实“消防管理十项标准”,积极推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将防火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挂钩,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3、 积极组织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制度。

  4、 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整改存在的火险隐患。

  5、 加强兼职消防队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兼职消防队建设成如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消防队伍。

  6、 指导对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7、 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和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并配合公安消防人员检查火灾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 建立起第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成立有各级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部室主要领导为本部室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部室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 各部室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开展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安全组织的活动情况,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灭火器材、设备的完好情况。

  3、 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整改,并以书面的形式逐级发映,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公司领导要按照事故排查制度,及时自理有关问题,并作记录。

  4、 防火巡查、检查要依据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内容,检查各级负责人和岗位职工履行职责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久拖不改或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要及时给予处罚。

  5、 消防监督员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和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采取停工停产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 重点防火管理区严格火源管理,实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二、 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三、 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四、 爆炸危险场所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安装防爆电器设备。

  五、 对电器线路和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 认真学习有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规范要求,熟知其特性。

  二、 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三、 根据各类危险物品的类、项、标准,分类分项储存,登记造册,并符合分类存放的原则要求,不得超量储存。

  四、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有关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消防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五、 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消防安全措施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一、 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条登记备案,经常督促整改。

  二、 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项、定人抓紧整改落实,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处。

  三、 一些重大火灾隐患、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以求得解决。同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四、 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的问题,一时确实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一些必要的临时性的补救措施,以保证安全,并逐步加以解决。

  五、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有复查意见,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火灾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 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义务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补救。

  二、 一旦发生火灾后,首先向公司调度报告,电话0357-4958079,并迅速组织员工利用灭口器材和其它有效办法进行补救。

  三、 报告时,要说清起火单位,起火部位,着火物资和火势大小。

  四、 公司调度接到报告后因立即通知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视火情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总指挥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

  五、 发现火情不及时报警贻误灭火战机或谎报火情的,视情节追究其相关责任。

  消防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奖励

  1、 热爱消防工作,在消防工作中认真宣传和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办法和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防火安全活动,执行各项防火规章制度,有突出成绩的。

  3、 敢于同违章作业行为作斗争,并积极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的。

  4、 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勇敢扑救火灾做出贡献的个人、公司要给予表扬或物资奖励。

  5、 按照《阳煤集团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阳煤发【2010】46号)和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二、处罚

  6、 违反消防规定,在严禁动用明火作业的。

  7、 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造成严重损失的。

  8、 谎报火警、制造混乱或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9、 失火烧毁国家财物或他人财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0、 对于发现的火险隐患有能力及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因此发生火灾的造成损失的责任者。

  11、 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2、 防火负责人不改选职责的。

  13、 按照《阳煤集团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细则》(阳煤发【2010】46号)和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一、公司所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均实行挂牌管理,每组消防器材必须有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保养,严禁乱扔乱放,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二、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工具如:锹、桶、斧、钩严禁在非生产劳动中使用。如发现使用或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器材管理单位100—200元。

  四、所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统一由公司武保队负责维护保养。武保队消防监督员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维修。

  五、如需购置灭火器、消防工具,要递交购置灭火器审批单,批准后,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购置。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四、消防宣传填写《消防宣传记录》;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登记表》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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