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石墨矿区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公司负责人: 现场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
为了加强我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减少电气设备故障的发生,提高矿区供电质量,保证各项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使各个矿区的供电达到连续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了此安全技术措施。本安全技术措施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供电安全的基本规定,第二部分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编写施工步骤。
一、 安全注意事项
1、 施工前所有作业人员都要听从负责人的指挥,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名否则不予作业。
2、 作业人员应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仔细检查高、低压验电器,绝缘手套、放电棒、千斤、葫芦及吊挂等安全用具,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3、 所有作业人员(特别是施工负责人)必须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状态,严格从安全角度出发,做到不安全不施工,确实做好自保、互保和联保工作。
4、 电气作业人员应熟悉地面、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特别是环形供电的联络开关,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5、 变电所(配电点)施工前必须可靠切断送至本变电所(配电点)的所有高低压电源线路,井下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0.5℅时,才能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检验,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
6、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并有监护人在场,未出师者不作监护人,停电后必须摇出或者拉下隔离开关,并确认隔离开关完全断开,挂好警示牌和注明停电单位及时间,做好三相短路接地线。(注:开关柜停电刀闸操作,必须按照真空开关—负荷侧刀闸—电源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手车式开关停电后将手车摇出。)
7、 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施工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
8、 井下吊装高爆开关等大型设备时,必须用2T葫芦,起吊时,应先试吊,试吊高度不超过100mm,并密切注意千斤、葫芦、吊挂及周围环境状态,其他无关人员应退到被吊设备5M以外的安全地带且应防止高压开关连续侧翻,起吊人员应站在被吊设备倾斜方向的反方,设备下方和倾斜方向严禁站人或作业。
9、 井下起吊大型设备不宜离地面过高,一般离地面或装运车辆100mm,不得长时间悬挂,严禁用人体重来平衡吊重,不得大倾角起吊设备。
10、 矿井开始施工,由于作业人员多,涉及多工种作业,作业地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要有专人监视整个施工动态,严禁各自为阵,打乱战,抢时间抢进度作业。
11、 所有施工地点联系工作时,必须电话联系或者是有专人负责信息传达,要互通姓名并反复核实操作内容。
二、具体施工程序
机电部
2012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