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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山豫新公司安检部安全目标责任书

作者:佚名 2012-05-07 20:34 来源:本站原创

  大黄山豫新公司安检部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检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兵团)相关法律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方针和“责任有我,我必负责;安全有我,我必安全”、“安全事故零目标”安全理念,大力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按照“加强预测、超前防范、消除显现、杜绝突出”的原则,努力实现我公司2012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安检部特签订《大黄山豫新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公司安检部

  一.事故控制目标:

  1、确保全年在职责范围内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或安全责任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在职责范围内重伤事故控制在2人次以下(含2人次),轻伤控制在8人次以下(含8人次)。

  3、职责范围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控制指标纳入各单位总体规划和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监督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时、准确上报落实情况。

  2、监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职工培训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100%,每周一次进行抽查连队学习,并有记录备查。

  3、监督连队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和每周夜间查岗工作。同时每周组织各部室对井下以及地面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监督连队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按公司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进行落实、考核。

  5、认真监督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7、认真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率100%。

  6、认真完成国家、师市对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和隐患整改意见书积极按“五定”原则整改落实。

  三、甲方:安全目标管理责任

  1、负责监督检查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安全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落实安全检查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处安全隐患和“三违”,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整改和处理。

  3、负责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按五定要求安排处理,对安措工程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需上级部门协助处理的及时上报。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类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批准、贯彻、考试和执行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场所进行停产整顿。

  5、负责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工作,并对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管理和使用安全奖励基金,落实安全管理奖罚办法,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

  7、 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应急预案制定及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制定;负责组织开展矿区防洪、地质灾害和消防工作安全检查,监督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和毒品的安全管理

  8、发生事故后立即赶往现场勘察并协助组织抢救,负责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追查和处理,负责组织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追查和处理工作。

  9、协助安全副总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副总外出或因故不能参加安全会议时,受副总委托负责主持各项安全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落实安全会议各项决定。

  四. 乙方: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与奖罚

  1、监督检查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编制安全规划,制定各种安全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报告,填报各种安全事故报表。

  3、参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会审,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跟踪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落实情况。

  4、监督审核矿井生产布局、生产接续、生产计划,保证安全均衡生产。监督审核矿井通风、采掘、机电、运输、提升、矿井防治水、火、瓦斯等生产系统、生产环节的安全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5、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和帮助有关部门整改。

  6、参加矿井技术改造、采区和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落实作业规程考试制度。

  7、参加各项工程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部分必须整改且不影响安全使用。

  8、监督检查员工的安全行为,制止三违,搞好三违人员教育,定期评价干部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状态。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五定要求安排整改并负责复查。

  9、监督检查涉及井下安全的煤矿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的质量。检查矿区冬、雨季三防、地质灾害和消防工作安全情况,监督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和毒品的安全管理。

  10、监督检查职工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搞好安全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

  11、协助事故抢救,组织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追查和处理,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追查和处理,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检队伍建设,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

  (一)奖励

  1.在责任范围内全年消除死亡事故,年终一次性奖部室2000元,奖励第一责任人1000元。

  2.在责任范围内消除重伤事故,年终一次性奖部室1000元,奖励第一责任人500元。

  3. 在责任范围内各轻伤事故、安全教育、夜间查岗、地面消防等工作按月考核,以各种记录为准。

  4.在职责范围内全年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为一级,以每月质量标准化考核为准,年终一次性奖部室1000元,奖励第一责任人500元。(若有其中一个月达不到标准取消此项的奖励)。

  5. 加强火工品的管理,杜绝火工品丢失事故,全年没有发生火工品丢失等事故,火工品库房按照“五双”管理,做到账物相符,年终一次性奖部室500元,奖励第一责任人300元。

  6. 认真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以公司下发计划为准),认真完成且合格,年终一次性奖部室500元,奖励第一责任人300元。

  7. 按规定上报安全材料(按期上报、齐全),年终一次性奖部室500元,奖励第一责任人300元。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管理,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所列出的安全隐患整改监督到位,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整改汇报材料,年终一次性奖部室500元,奖第一责任300元。

  9、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职责范围内单位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杜绝无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对职责范围内的连队的安全学习抽查次数不得少于50次,并有记录备查,年终一次性奖单500元,奖第一责任300元。

  (二)处罚

  1. 职责范围内单位发生死亡事故,除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对第一责任人一人次罚款1000元,对部室罚款2000元。

  2. 在职责范围内的矿井发生1起重伤事故,对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对部室罚款1000元。出现2起重伤事故,对责任人和责任部室加倍处理。

  3. 对出现的轻伤事故、安全教育不到位、夜间查岗、地面消防不到位及机电事故等各类安全事故按每月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处罚。

  4.在职责范围内的连队全年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为一级,以每月质量标准化考核为准,全年超过2次达不到标准的(含2次),对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对部室罚款1000元。

  5. 加强火工品的管理,杜绝火工品丢失事故,每发生1起火工品丢失等事故,对第一责任人罚款300元,对单部室款500元。

  6. 认真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以公司每月下发生产计划为准),不能完成或不合格率超10﹪(含10﹪),对第一责任人罚款300元,对部室罚款500元。

  7. 按规定上报安全隐患整改汇报材料和其他安全材料,其中任何一项没有按时上报或瞒报,对第一责任人罚款300元,对部室罚款 500元。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管理,部室领导和职责范围内的连队主管领导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所列出的安全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不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整改汇报材料,对第一责任罚款300元,对部室罚款500元。

  9、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连队安全培工作不到位,持证上岗率达不到100%,出现一次无证上岗者;对职责范围内各单位全年内安全学习抽查次数少于50次的,对第一责任人罚款300元,对部室罚款500元。

  部室第一责任人(部长)是本部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以确保目标的实现。本合同中对部室的奖罚金额由第一责任人用于内部安全管理人员及抢险救灾先进,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个人考核,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

  本合同一式三份,有效日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甲方:(豫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安检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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