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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作者:佚名 2012-04-14 10:26 来源:本站原创

  2009年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及其执行说明规定,根据2009年生产方案安排,我矿编制2009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旨在真正起到灾害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效地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迅速组织救护。

  第一章 组织和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煤炭法》,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炭生产的发展。

  2、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矿方必须要有一名股东分管安全工作,矿井矿师主抓安全工作。

  3、矿井自身必须全方位、多渠道抓好安全工作,矿长组织安全人员每月不少于三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4、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提高广大职工预防事故的自主保安和群体保安能力。

  5、严格井口搜身制度,坚决制止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易燃物品(烟、火柴、打火机和其它引燃品)下井,下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6、所有下井人员都必须熟知作业场所的避灾路线。

  7、矿值班室必须要有:(1)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下避灾路线图;

  (2)矿井通风示意图;3、矿井供电系统图和防尘示意图。

  第二章 通风瓦斯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我矿属于低瓦斯矿井,目前通风瓦斯事故是2009年我矿主要预防的灾害事故之一。2009年我矿生产区域为+57m水平2、3煤层。为了有效地预防瓦斯发生,矿部成立“一通三防”领导小组,成员有:李德庭、刘树林、李日雪、罗胜年,并提出如下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瓦斯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严格瓦斯鉴定制度,八月份必须进行一次正规的瓦斯鉴定工作。

  2、严格瓦斯检查制度,矿师(瓦检员)测定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签字制度以及井下指定地点的手上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如瓦斯检查记录本和瓦斯观察牌,坚决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杜绝空班漏检及少检和瓦斯超限作业。

  3、加强通风调度和管理,及时反馈通风瓦斯信息填写通风报表,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

  4、完善安全监测系统,做好瓦斯检测,检测仪器的使用、维修、鉴定和校对工作,保证仪器的灵敏、准确、可靠。

  5、每项生产工程必须要有通风系统,平巷上、下山施工一般采用双巷掘进,用联络眼连通,上山组天眼子一般必须有三个眼子,用联络顺槽联通,且每个大层天眼子未形成系统之前,不许向上一层掘进。

  6、加强通风管理

  (1) 掘进的局部扇风机及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6条至129条要求,按局扇通风的标准严格执行,搞好局扇要求设计和风筒的吊挂、连接,必须坚持使用阻燃风筒。

  (2)按质量标准要求通风设施,提高设施质量。

  风门必须成套闭锁,瓦检员每班都必须对所管辖通风设施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主要煤斗要安装煤斗风门,严禁煤斗上、下风造成风流短路。

  (3)加强无计划停风停电管理,若遇到停风停电,掘进盲巷内必须自动撤出人员,设好坚固栏杆,揭示警标,恢复送风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7、加强瓦斯和二氧化碳窒息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1)消灭盲峒:井下施工严格按矿上制定的生产方案执行,做到不留盲巷和二氧化碳积聚。

  (2)需要贯通己停工的采掘工作面和盲巷时,应先将己停工工作面(挡头)恢复送风及二氧化碳使其降到规定规程以下。

  (3)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窒息事故时,应尽快将窒息者送到新鲜风流中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急救。

  8、严格执行井下放炮制度,发现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且放炮必须领用水泡泥。

  9、煤巷或半煤巷放炮进尺,必须使用采煤炸药,严禁明火放炮,放糊炮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放炮,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编制措施报矿上批准执行。

  10、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管理,消灭井下电器失爆,杜绝因电器失爆、短路所引起的火花,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三全”、“二坚持”,对电器设备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 瓦斯灾害事故处理

  如果万一发生事故,处理措施:

  1、发生事故后,由矿长负责立即组织事故抢救小组,同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2、灾区所有人员立即打开自生氧自救器,在矿师、班长的指挥下沿避灾路线迅速撤出,切不可盲目乱跑。

  3煤层采区避灾路线:

  事故地点—3煤层大巷—中央大巷—进风主井绞车道—地面

  2煤层采区避灾路线:

  事故地点—2煤层大巷—中央大巷—进风主井绞车道—地面

  第四章 井下火灾的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1、严格执行入井搜身制度,对携带烟、火及易燃器下井者必须严肃处理,井口房和扇风机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取暖,附近20m内禁止吸烟。

  2、井下氧焊、气焊事先必须制定措施报矿长批准,要有安检员、瓦检员现场监督。

  3、煤层开采必须选择煤层切割量少,丢煤量少,采空区漏风小,回采方向必须采用后退开采。

  4、井下外因火灾处理措施:①在井下如果发现了烟雾,或者知道发生了火灾时要立即报告带班班长和矿领导,通知附近人员迅速撤出灾区。

  ②如果火灾范围较大,火势猛烈就要自救,自救方法是向火这燃烧的相反方向撤退,迎着新鲜空气绕过火区,如果巷道口被烟火弥满也绝对不要乱跑,要冷静而迅速地辩认发生火灾的地点和风流方向,然后迎着风流走出来。

  第五章 井下水灾事故的预防及处理计划

  据我矿现有采掘情况,存在的水害威胁主要是老窿水,为了有效地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妥善处理,矿部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由李德庭、刘树林、李日雪、罗胜年组织,并提出如下预防措施。

  探放老窿水

  1、凡需探老窿水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矿方必须对水情况作出具体分析,实事求实提出三线,在图纸资料上和井下现场作明确标记(积水线、探水线、探水警戒线)。

  2、编制探放水措施,明确探水施工方法,布置脱水工程。

  3、探老窿水一般使用钻机或煤风钻钻探,并严格遵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17条、18条、《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267条规定。

  4、矿方管理人员和所有职工必须熟知透水预兆,如煤层发渗发暗,挂汗、挂红、煤层变冷、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层有水渗出、有叫声、有气体增加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人员到安全地点。

  5、老探钻过程中,钻眼有水渗出,压力大,必须立即禁止再打眼,钎子不能拔出,及时撤出人员。

  6、探水时要有一人专门观察钻孔内及其周围的出水情况及巷道压力变化和支架变形情况,防止突水。

  7、探水前要熟悉万一穿水时自己的撤退路线或自己的躲避地点。井下一旦透水事故发生,作业人员不要惊慌,迅速沿水灾避灾路线撤出。

  避灾路线:作业地点——中央副巷——风井——地面

  8、矿部成立地面防治水抢救队,负责地面排水沟修建和清理。

  第六章 防煤(岩)尘措施

  1、及时清理巷道余煤;

  2、为减少煤(岩)尘的飞扬在容易产生煤(岩)尘的地方安装好洒水设备及时喷洒;煤尘较轻的地方要勤清扫,保持湿润、整洁。

  3、岩巷掘进要采用湿式打眼,放炮后要先洒水后出碴,要积极慎重有序工作。

  4、做好个体防护、井下工作面操作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和防尘呼吸器。

  第七章 冒顶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顶板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煤层顶板事故历来是煤矿事故重点,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是煤矿安全管理重点之一。

  为了加强顶板管理,矿部成立顶板管理小组。组长:李德庭,成员:刘树林、李日雪、彭毛生、邓启萍、罗胜年,矿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门会议。

  我矿地质条件复杂,岩层破碎,为了加强顶板管理,提出以下措施:

  1、认真编制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其中顶板管理说明书应详细规定顶板管理方法、支护方法及放顶方法、放顶质量要求、安全措施技术措施

  2、回采工作面两个出口必须畅通无阻,高度不少于1.6米,煤壁前20米内必须超前加强支护。

  3、回采作业规程必须有过上山、过老巷、过断层、过垮空、过天眼子、托伪顶采煤等特殊情况的特定措施。

  4、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敞棚作业,必须执行搭尖护顶,所有掘进面必须及时榴树。

  5、工作在放顶必须使用葫芦,葫芦挂放位置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工作面放顶,锤打斧砍。

  6、矿师、班长及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冒顶预兆,冒顶预兆是:

  (1)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支架倾斜或发生劈裂声,紧接着断梁折柱。

  (2)散籽。顶板严重破裂时会出现掉块、掉碴现象。

  (3)漏顶。破碎的顶板在冒落前会因背顶不严而出现漏尖、漏顶现象。

  (4)片梆。冒落前煤壁所受到的压力增加,使煤变松软,片梆比平时多、快、块大。

  在出现上述现象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离开现场,及时报告班长,及时组织进行抢救,防止事故发生。

  7、急倾斜煤层工作面回采时,工作面上下层同时必须要保障错距,大层15米,半层8米。

  8、严禁使用腐朽材料,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前进煤矿二00九年安全隐患排查

  整 改 计 划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患于未然,及时处理日常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对矿井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建立相应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2009年实现安全年的奋斗目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矿2009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计划。

  一、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矿组织各级部门对矿井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相应提出整改计划,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在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等方面,根据安全隐患存在的严重程度和解决难易提出并实施相应的整改计划,随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改处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方式

  1、每班由矿长、矿师、班长、组长、安全检查员、瓦检员对本人所管辖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能及时改处的及时改处,不能及时改处的要由负责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由施工部门按时改处,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避灾路线,确保矿井安全。

  2、矿长、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各有关安全部门安全人员,必须每天都有人员下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下井天数不得少于矿上规定,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解决难度比较大的必须提出整改方案和改处时间,并由执行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明确责任。

  3、组织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每月24日进行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组织有关部门每旬针对“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以及某一单项工程或生产系统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由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和改处时间并报告有关分管领导和矿长。

  4、对矿井瓦斯和煤炭自燃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每班由专职人员进行检查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对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报矿各级安全管理部门。

  三、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组织形式

  1、安全检查由矿长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2、专项安全检查由矿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带队。

  四、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

  1、检查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规程的编制、审批及施工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2、检查各班组安全学习、安全培训及进班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

  3、检查矿师和班组安全责任制和工作岗位责任制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是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要求。

  5、检查对“三违”人员处理,对伤亡事故的事故隐患分析处理是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6、二00九年安全工作的重点在3煤组煤层的通风瓦斯管理及顶板管理,搞好日常安全工作,实现安全年的奋斗目标。

  五、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要求及整改计划的要求

  1、排查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次检查,不搞形式摆花架子、不讲情面、不询私舞弊。

  2、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由各部门负责人亲自组织布置,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规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的“四定”原则认真落实处理,专项检查是在有关分管矿长的带领下,对专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查出的结果由专管部门按照“四定”原则认真落实处理。安全大检查必须由矿长亲自组织排查,检查后,矿安全科要及时组织召开安全检查专题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四定”原则认真落实处理。

  3、对安全隐患排查提出进行整改的情况要按期进行复查,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拖延、拒绝进行整改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处理,同时责令立即实施整改,限期改处。

  4、对排查的安全隐患按整改的难易程度逐级上报;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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