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桥煤矿2008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矿井预防和处理灾害水平,现将《谢桥煤矿2008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印发给你们,并附集团公司关于《谢桥矿2008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批复意见》,望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二○○八年二月一日
前 言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为了实现我矿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特编制《谢桥煤矿二OO八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本《计划》已由矿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集体会审,并报集团公司进行了审批,现连同审批意见一并印发,组织全矿职工学习和贯彻执行。
目 录
一、矿会审意见
二、2008年矿井生产面貌简述
1.采场布局及生产系统
2.采掘接替
三、各类重大事故的预兆
1.瓦斯喷出预兆
2.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3.煤炭自然发火预兆
4.矿井突水预兆
5.顶板大面积冒落的预兆
四、各类重大事故的预防
1.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和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
3.粉尘防治
4.火灾事故的预防
4.1内因火灾的预防
4.2外因火灾的预防
4.3矿井主要进风巷火灾预防
5.井下突水事故的预防
6.顶板事故的预防
6.1回采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
6.2掘进、修护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
7.机电事故的预防
8.运输事故的预防
1.13218工作面过1#陷落柱
1.1概况
1.2监控措施
1.3应急预案
2.13218W工作面过2#陷落柱
2.1概况
2.2监控措施
2.3应急预案
3.矿井大面积停电时东、西风井抽风机房应急预案
3.1概况
3.2监控措施
3.3应急措施
3.4倒闸预案
4.矿井大停电情况下排水应急处理预案
4.1概况
4.2监控措施
4.3应急预案
5.全矿停风预案
5.1概况
5.2监控措施
5.3应急预案
6.矿井主要进风巷火灾预案
6.1概况
6.2监控措施
6.3应急预案
六、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救援原则
2.本预案适用范围
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
4.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5.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协调
5.1事故报告
5.2应急救援响应与启动
5.3事故处理程序
5.4各类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5灾区人员的撤离
5.6警戒的设立
5.7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5.8现场保护
5.9事故应急救援的保障
5.10应急救援终止
5.11演练
七、创伤急救和职工培训
八、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投入
九、有关附图:
图1:2008年度采掘工程平面图
图2:矿井通风系统图
图3:通风网络图
图4:瓦斯抽放系统图
图5:压风管路系统图
图6:供水管路系统图
图7:灌浆系统图
图8:排水管路系统图
图9:井下供电系统
图10:井下通讯系统图
图11:避灾路线图
图12:井上下对照图
图13:监控系统图
图14:运输系统图
图15:注氮系统图
十、有关附表
附表1:井下消防材料库备品表
附表2:地面有防材料库备品表
附表3: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负责人名单
附表4:重大灾害事故抢救通知程序表
附表5:谢桥矿2008年采场接替表
一、矿会审意见:
1、地面防雷电、防内涝应急预案另行编制。
2、东风井风机改造完毕,达到反风条件时,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3、加强自救器使用培训,要充分利用闭路电视、班前会对职工进行定期培训;有条件时,模拟救灾演习。
4、每季度,地测科对《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进行一次更新并利用局域网上传;通风科对《通风网络图》、《矿井通风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监控系统图》、《注氮系统图》、《灌浆系统图》、《避灾路线图》进行一次更新并利用局域网上传;调度所对《通讯系统图》进行一次更新并利用局域网上传;机运科对《压风系统图》、《供水管路系统图》、《排水管路系统图》、《井下供电系统图》、《运输系统图》进行一次更新并利用局域网上传。
二、矿井2008年度生产面貌
1、采场布局及生产系统:
2008年度,我矿回采任务主要由13116、13218、13218W、11126、1231(3)、1101(3)和1212(1)工作面这七个块段承担。其中13116、13218、13218W工作面布置在东二B组采区,11126工作面布置在东一B组采区,1101(3)工作面布置在东一C组采区,1231(3)和1212(1)工作面布置在西翼C组采区。6煤、8煤、11-2煤工作面为普通综采面,13-1煤工作面为大采高工作面。
2008年,我矿生产准备主攻目标是11126、13218W、13318E、1131(3)、1161(3)、11316、1232(3)、1252(1)八个新块段工作面,其中11126、11316工作面布置在东一B组采区,13218W、13318E位于东二B组采区,1131(3)、1161(3)位于东一C组采区,1232(3)位于西翼C组采区,1252(1)位于西翼C组下山采区。
08年“一通三防”工程有:-720m西翼进风石门及联巷、-720m东翼进风石门及大巷、-610m西翼进风石门及大巷、西翼-560m11-2~4煤煤层底板回风石门及上山、西翼-560m13-1~4煤煤层底板回风石门、西翼-560m4煤底板回风大巷、东一~东风井-440m回风石门及联络巷、东二~东风井-440m回风大巷、东二-450m6~13-1煤层底板回风石门。
2、采掘接替:见附表。
3、采掘方式:
3.1 采煤:本面采用区内后退式单一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工作面跟底板回采。
3.2 掘进:煤巷采用综掘机掘进配合胶带输送机出货,锚、网、索联合支护;岩巷采用炮掘配合耙矸机、矿车出货(条件允许的采用液压钻车+拆装机+皮带+矿车出货),锚喷或架棚支护。
三、各类重大事故的预兆
井下各类事故,特别是瓦斯喷出或突出、顶板大面积冒顶、水害等重大事故,在发生前是有一定预兆的。因此,每个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这些预兆,以便及时做好防灾、避灾措施。现将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煤炭自然发火、井下突水及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预兆整理编写如下:
1. 瓦斯喷出预兆
预兆有:地压活动显著加强,煤层变软,湿润,风流中瓦斯浓度增大或忽大忽小,并有嘶嘶喷出声。
2.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2.1地压显现方面的预兆:煤炮声、鞭炮声、机枪声、顶板破裂声,支架来压声,煤岩压裂、掉渣、片帮,底鼓,钻孔变形、垮孔,顶钻、夹钻,钻机过负荷等。
2.2瓦斯涌出方面的预兆:瓦斯涌出量增大、瓦斯浓度忽大忽小,气温、气味异常,打钻喷孔等。
2.3煤层结构方面的预兆:煤层变软,层理紊乱,煤层暗淡、无光泽,干燥易粉碎,煤层有挤压褶曲、波状隆起等现象。
3.煤炭自然发火预兆
3.1封闭区域、高冒区域及采煤面老塘发火重要指标是CO气体浓度逐渐增大。
3.2在火区附近温度、湿度增高,出现雾气,煤壁“出汗”,巷道口出现水汽等。
3.3巷道内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特殊气味,能够闻到煤油味、汽油味、松香味等。
3.4从发火区流出的水或空气温度有增高现象。
3.5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憋气、闷热、精神疲乏、四肢无力等。
4.矿井突水预兆:
4.1本来是干燥光亮的煤,变得发暗潮湿,无光泽,空气变冷。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区时,气温骤降,煤壁发凉,使人有阴凉的感觉。
4.2空气湿度较大,出现雾气。
4.3“挂汗”。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积水在自身压力下渗过煤岩微小裂隙,凝聚在煤壁或岩壁的表面上结成很多小水珠,叫“挂汗”。在遇到“挂汗”时,注意观察煤岩的新鲜面是否潮湿,如潮湿,则是突水预兆。
4.4“挂红”。煤壁渗出的水发涩,有硫化氢臭味,附着煤壁或岩壁表面暗红色氧化铁水锈,出现这种现象,说明已接近老区积水。
4.5、煤层里发出嘶嘶水叫,这是井下高压积水向煤岩裂缝强烈挤压与煤岩壁磨擦而发出的响声。
4.6出现压力水流(或称射流水),说明离水区较近。
4.7顶板来压,产生裂隙,出现淋水,且水量越来越大。
4.8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
4.9用钻具打眼时,发觉钻孔底松软或钻孔有水流产出,说明即将透老空区。
5.顶板大面积冒落的预兆:
顶板大面积冒落前的压力显现、支架和顶帮发生的异常变化,形成了一系列顶板大面积冒落前的预兆,其主要表现为:
5.1顶板压力急剧增大,支架出现弯曲变形,金属支柱的活柱迅速下沉;单体支柱明显泄压,下缩、下沉;锚杆拉断、托盘压瘪,棚式支护压坏。
5.2老塘内顶板断裂,发出“闷雷声”。
5.3煤壁松软、片帮严重;使用电钻打眼时,感到钻进省力,用采煤机割煤时,负荷减小。
5.4顶板掉渣增多,伪顶护顶煤难以管理,漏顶片帮频繁,局部冒顶明显增加。
5.5敲帮问顶时声音不清,发出“空空”响声,表明顶板已经“放线、离层”。
5.6顶板裂隙增大,有时冒顶前瓦斯涌出量增大,顶板出现淋水或淋水加大。
四、各类重大事故的预防
本《计划》特就矿井瓦斯、煤尘、内外因火灾、井下水灾、机电运输和顶板六大类事故的预防提出如下防治措施。
1.瓦斯超限、瓦斯积聚和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
1.1加强通风管理
1.1.1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保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提高系统抗灾变能力。矿井风量分配合理,有效风量率在85%以上。(井下通风系统详见图2和图3)
1.1.2采区设计和采掘接替安排要充分考虑通风因素,以风定产,为通风系统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1.1.3矿井总回风道、采区回风道要加强支护,保持设计通风断面,巷道一般失修率不得超过3‰,回风道风速超限必须及时维修、刷大断面。
1.1.4掘进工作面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6条~129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专门局部通风设计。
1.1.5矿井主要抽风机及其反风设施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查和检修。备扇必须完好,并能随时启动运行。
1.1.6矿井主要扇风机装置外部漏风要按期测定,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1.1.7局部通风机安设要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管理,挂牌留名。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主备用局部通风机应安装自动切换装置。除经通风部门同意的计划停风外,所有无计划停风都必须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局部通风机要保证正常运转,不得发生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开停传感器。
1.1.8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得大于5米,半煤岩不得大于8米,岩巷掘进工作面不得大于10米,工作面风量要符合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速符合规定。
1.1.9严格串联通风管理,对非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之间,无法避免串联通风时,只准进行一次串联通风,且只有在串联通风措施及其它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得到会审并贯彻后,方准施工。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严禁串联通风。
1.1.10通风区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和维修各类通风设施。所有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自觉爱护通风设施,严禁随意损坏通风设施或将一组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严禁随意进行风筒开洞或脱节。
1.1.11加强巷道贯通管理,贯通巷道在相距20米前(综掘50米前),地测科要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下达通知单,通知生产、机电、通风、安监等部门。通风区必须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由通风区派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系统调整结束后,通风区要及时对采区通风系统、各封闭墙口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保证无循环风、无串联风、无瓦斯积聚等现象。
1.1.12加强巷道封闭管理,采面收作封闭或不用的巷道封闭必须保证墙面距全负压通风巷道的距离小于5米。如果条件允许,封闭墙施工位置尽量贴近“三岔门”处,以防止墙口瓦斯积聚。通风不畅及有瓦斯聚积的墙口及扩散通风的硐室必须设置风帐导风。加强封闭墙口全负压通风的联巷维护,保证巷道完好及其最低风速要求。
1.2加强瓦斯管理
1.2.1建立健全瓦斯管理、检查制度。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三检查”、“三汇报”、“三签字”、“三对口”、“一炮三检”制度,和测气班队长审签瓦斯记录手册、巡检图表的工作制度,严禁出现空班漏检、虚报、瞒报、谎报等违章行为。
1.2.2高瓦斯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瓦斯。
1.2.3因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施工单位现场班组长和瓦检员必须立即将巷道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并切断电源,由瓦检员在巷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施工单位派专人在三岔门全负压风流中警戒,严禁人员入内。对无计划停风,矿总值班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追查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调度所设专门记录。开启局部通风机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域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且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开启局部通风机。停风后巷道内瓦斯浓度大于1%小于3%时,由测气员在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指挥下,现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现场施工班组长负责回风系统的停电、撤人与警戒。当停风区内最大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切断巷道内所有动力电源,并在巷道入口设置警戒,禁止人员入内,制定专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1.2.4必须从巷道布置、技术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盲巷发生,一旦出现盲巷,除认真追查各级责任外,若不能立即处理时,要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封闭前,必须切断迎头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掘进巷道要中途停工停风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停风后设置封闭。
1.2.5启封密闭必须制定排放瓦斯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由救护队进入密闭巷道内检查瓦斯,清理通道,排放瓦斯。实现正常通风后,瓦斯浓度降低到1.0%以下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
1.2.6规范瓦斯排放管理,排放瓦斯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做到内容齐全、审批认真,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排放过程必须坚持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并在进风流中的风筒上留设三通控制风量排放,严禁“一风吹”排放。
1.2.7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井下放炮的各项要求,坚持使用“一炮三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三人联锁放炮制” 、“二次验炮”及瞎落炮处理制度,炮前、炮后必须洒水、喷雾。底板炮眼必须按要求敷设彩带。
1.2.8所有采掘面必须按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见附图13),串联通风地点按串联通风措施中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瓦斯传感器的各种参数设置必须符合规程及措施的规定。监测队要确保瓦斯传感器监测准确,断电灵敏可靠。被控采掘面的开关必须安设馈电状态监视装置。严禁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和缩小监控断电范围。
1.2.9 加强监控系统及信息上传的管理,保证信息上传准确、通畅。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断电器以及机电设备开停传感器。严禁其它单位和个人擅自调节、损坏破坏传感器,甩开瓦斯电闭锁。
1.2.10掘进迎头、采煤面上隅角,生产单位的班队长要悬挂便携仪随时检测瓦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1.2.11墙口瓦斯检查必须严格执行封闭墙口检查制度,带齐瓦斯、一氧化碳等便携仪及相关检测仪器、仪表。
1.2.12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0m3/min,或瓦斯异常、通风方式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必须采取以抽为主的综合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瓦斯抽采工作。(详见图4)
1.2.13对突出煤层有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实施巷帮长钻孔连续抽采和迎头钻孔排放(卸压)方法;采煤工作面实施顶板走向钻孔、顺层钻孔、高(底)位抽采巷、地面钻孔等综合抽采方法,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做到高瓦斯采掘工作面低瓦斯状态下作业。
1.2.14重点瓦斯日报必须及时准确,审批程序齐全,并报送矿技术负责人、矿负责人审阅。
1.2.15加强采面上、下隅角的瓦斯治理与管理: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要备有风帐,当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及时挂风帐处理,防治瓦斯积聚。
当回采面上隅角的空间过大,用常规挂风帐的方法无法处理积聚的瓦斯时,必须采取放顶、充填工作,并设置插管、埋管进行上隅角抽采,消除积聚瓦斯。
回采过程中上、下隅角要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回柱收角,缩小空间,并不得留有金属材料,埋设的铁质管路、管盘必须用抗静电的编织袋或木质笆片防护。充填用的编织袋必须阻燃、抗静电。
1.3加强高温热源、火源管理
1.3.1加强机电设备维护,提高防爆性能。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并有记录可查,电管员要认真执行线路巡回检查制度,杜绝失爆失保。
1.3.2严禁井下敲打和拆卸矿灯,禁止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
1.3.3加强明火管理,严禁在井下使用明火、吸烟以及使用电炉和灯泡取暖。井口房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井下和井口房20米内烧焊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批准后方可进行。
1.3.4加强爆破管理。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款规定,强化“一炮三检”和“一炮三泥”制度的现场落实。
1.3.5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棚时,必须先洒水灭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摩擦、撞击火花。
1.3.6加强回采及收作工作面的防火注氮灌浆,认真做好自然发火隐患点的普查、检查和处理,杜绝微风巷道,防止煤炭自燃。
1.3.7井下导风筒、抽采管路必须阻燃、抗静电。
1.4加强瓦斯综合治理
1.4.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和集团公司“可保尽保,应抽尽抽”瓦斯综合治理战略,加大保护层开采力度,严格执行“以区域瓦斯治理为主,局部治理瓦斯相结合,以非突出煤层保护突出煤层,弱突出煤层保护强突出煤层,强化瓦斯抽采”的技术原则,优先考虑开采解放层,提前施工瓦斯治理巷道、硐室,确保矿井瓦斯抽采率不小于30%。
1.4.2抽采队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加强抽采设备和管路的保养、维护,保持抽采泵运转良好,供电可靠,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备用抽采泵应随时可以启动。抽采管路必须定期设专人巡检,保持管路系统畅通、阻力小、不漏气,附件齐全完好。
1.4.3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参数施工,做到方向准确,角度合理,终孔到位,施工钻孔实行统一建档管理。认真全面考察抽采效果,及时改进抽采钻孔参数,不断改进抽采工艺,提高封孔工艺和质量。
1.4.4顶板及底板专用抽采巷道必须封闭严密,墙口喷注浆处理。
1.4.5管好用好瓦斯监测系统。监测探头的安设位置、断电点、报警点、断电范围、断电功能、调校周期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瓦斯探头的安设率必须达到100%。继续执行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按0.8%断电的规定。
1.4.6认真做好矿井瓦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瓦斯防治基础工作,提高防突和瓦斯治理工作的针对性。
1.4.7严格按照-720m东翼新增进风石门揭13-1煤设计及集团公司批复意见揭煤。
1.5隔爆设施
所有煤巷掘进工作面及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内必须按规程规定安设隔爆装置。详见粉尘防治。
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
2.1坚持以保护层开采为主的区域性治理措施。开采有突出危险煤层的采掘工作面、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2.2揭煤区段必须按要求提前编制专门的揭煤设计和揭煤安全技术措施。地质构造异常带、瓦斯涌出异常带、应力集中带必须编制专门的具有针对性的防突措施,距离突出煤层法距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必须有防止误穿煤层的措施。
2.3加强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对过断层及过异常带要采取针对措施,认真落实“五位一体”防突管理措施。矿井要完善瓦斯地质图和防突预测图,并按月上报集团公司。
2.4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必须采用相适应的防突预测仪和预测方法,预测操作严禁弄虚作假,预测和消突钻孔必须按要求施工到位,生产进尺必须在允许的进尺范围内,严禁超循环进尺。
2.5突出煤层上山掘进爆破作业时,应采用深度不大于1.0米的炮眼远距离全断面一次爆破。
2.6突出危险采掘进工作面必须先消突再采掘,并经效果检验证实有效.并提交已消除突出危险的报告后,方可作业,同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直通电话。
2.7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设置反向风门,回风巷道保持畅通。设施安设质量符合《防突细则》规定。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回风严禁经过其它采掘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
2.8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反向风门、远距离放炮、避难硐室、压风自救等安全防护措施。远距离放炮站必须设在反向风门外的进风流中,放炮前,施工单位班组长和放炮员必须向调度所汇报,由调度所通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切断整个巷道内及其回风区域电气设备的电源,经确认断电后方可通知放炮,对不装药的眼孔要用炮泥充填。放炮时,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和调度所调度员要认真监视该面瓦斯浓度变化,炮后半小时,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方可进入工作面验炮,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时,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放炮员方可向调度所汇报,申请恢复送电。
2.9完善突出区域采掘面的压风自救系统,压风管路每隔50米拔一个三通,避难硐室按《防突细则》要求设置,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关压风自救的供风。(井下压风系统详见图5)
2.10突出危险和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实行防突作业牌制,严禁出现超挖超掘和无防突作业牌作业。
2.11在严重突出区域或采掘作业面,必须首先预抽煤层瓦斯消突等措施。
2.12突出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设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当工作面出现突出预兆时,瓦检员、放炮员以及生产单位跟班干部要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调度所汇报。
2.13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避灾路线,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入井必须配带隔离式自救器,并正确掌握使用方法。
2.14突出区域内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旬不少于一次,严禁使用失爆的电气设备。
2.15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煤生技[2001]391号、煤瓦质[2003]162号文)和《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防突及顶底板巷道掘进层位控制管理暂行规定》(集安[2007]287号),从设计源头和日常工作抓好防突工作,防止突出事故发生。
2.16提高防突意识,加强对职工的防突知识教育,完善现场防突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突出煤层区域划分意见执行,实行分级管理。
3.粉尘防治
3.1大力宣传粉尘危害知识,提高职工的自觉防尘意识。
3.2各单位必须配齐专、兼职防尘人员,并建立粉尘测报工作制度。
3.3健全和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详见图6)。皮带机巷道及回风巷道内的供水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地点巷道内的供水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按规定定期洒水灭尘。
3.4矿井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隔开。各采面进、回风巷,煤与半煤岩掘进巷道要按规定设齐隔爆水袋,各采区进、回风石门应设齐隔爆水槽,并及时维护。隔爆水棚(袋)规格为40升/个,每组隔爆水袋水棚的间排距为1.2~3米,主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米,总水量满足不少于400L/m2;辅助隔爆水袋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总水量满足不少于200L/m2。辅助隔爆水袋距工作面保持在60~200米。
3.5采煤工作面及进回风巷,煤及半煤岩掘进巷道,各运煤转载点、装煤点、卸煤点必须安装完善的喷雾装置,坚持湿式钻眼,冲洗巷帮,落实水炮泥、放炮喷雾、出煤(岩)洒水和风流净化综合防尘措施。对采煤工作面要加强煤层注水工作,进一步优化注水参数,改进注水工艺,增强注水降尘效果。
3.6综采工作面必须设置割煤、移架、放煤喷雾。综掘机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保证效果和正常使用。
3.7炮掘炮采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在放炮地点20m范围内设置3道放炮喷雾,炮前炮后对放炮地点20米范围洒水灭尘。
3.8各单位要搞好责任范围内的煤尘冲洗工作,杜绝煤尘堆积,产尘量大的采掘工作面和有关巷道必须随时进行冲洗清扫工作。
3.9喷浆作业必须采用湿式拌料,在下风侧设置净化喷雾。扒矸前应洒水湿润矸石,防止粉尘飞扬。
3.10钻孔施工应优先采用水力排渣,压风排渣时必须设置孔口捕尘装置。
3.11接尘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4.火灾事故的预防
4.1内因火灾的预防
4.1.1健全和完善矿井灌浆系统(详见图7)、注氮系统,保证有自然发火倾向的采面随采随注。
4.1.2合理进行开拓开采布置,长期服务巷道尽量采用岩石巷道,煤巷应跟顶掘进。采空区边界煤柱和顶、底板应保持完整性,避免产生裂隙漏风。
4.1.3完善自然发火监测预报制度,定期普查微风巷道、采面隅角和老空区,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4.1.4易自燃煤层在编制采区或工作面开采设计时,必须同时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设计,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采用以注黄泥浆及惰性气体为主的综合防火措施;
建立完善的防火监测系统或方法;
有可靠的防止漏风和惰性气体泄漏的措施;
采空区注入惰性气体方式、注入量、惰性气体释放孔(口)、监测探头布置和封闭防漏方法等参数与管理制度应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1.5煤层掘进巷道严禁空帮空顶,禁止堆积浮煤。较大的冒落空间(冒高超过2米,空间体积超过6立方米)和突出空洞必须进行防火处理。
4.1.6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上、下隅角要及时充填挂风帐,减少采空区漏风。工作面应提高煤炭回收率,减少采空区遗煤。
4.1.7采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除并永久封闭其与之连通的相关巷道,封闭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做到严密不漏风。采空区应及时灌满浆。通风区必须经常检查防火墙的完好情况,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封闭墙要及时组织维修或进行二次封闭。
4.1.8对采掘过程中产生的高冒地点,必须立即采取防火处理,并设点检查,挂牌管理。加强对沿空留巷的防灭火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4.1.9报废或无用的井巷要及时封闭。
4.1.10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均要按防火要求正确选择位置,以免增加采空区、煤柱裂隙及火区的漏风风量和气压差。
4.1.11矿井易自然发火煤层收作面拆除期间要采取在工作面做灌浆钻场、上顺槽巷帮钻场、上隅角埋管等专门防火措施,消除发火隐患。
4.1.12 Y型通风工作面防火监测采用沿空留巷束管监测系统,动态监测自然发火的发生发展情况。
4.1.13积极推广应用防火新材料、新技术。
4.2外因火灾的预防
4.2.1所有防火门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采区内部巷道必须设置消防水管和拨头,并有专人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正常。
4.2.2井口房和扇风机房20米内,严禁有烟火和用火炉取暖。
4.2.3井下运输大巷及井底车场烧焊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编制烧焊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采区内部不得进行烧焊作业。
4.2.4井下严禁用电炉和灯泡取暖,严禁用塑料管作压风管或喷浆管,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4.2.5井下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采区绞车房、充电房、皮带硐室、变电硐室不准存放汽油和变压器油,所用油料、棉纱等易燃材料要按规定严格管理,用过的棉纱、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运送到地面处理,不准乱丢乱放。
4.2.6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电子表、穿化纤衣服。
4.2.7加强电器设备管理,严禁机电设备过负荷运行,消灭“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井下所有电缆、皮带都必须为阻燃型。皮带机的低速保护、满仓、烟雾、防滑、温度和堆煤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托滚转动灵活,遗煤要及时清理干净,防止皮带磨擦着火。
4.2.8严格放炮操作制度,使用合格的爆破器材。严禁明火放炮和放糊炮。严禁用煤粉等可燃材料做炮泥。
4.2.9钻孔施工尽量采用水力排渣法钻进,过煤层期间必须使用压风排渣法时,如遇夹钻有劲,不得强行钻进研磨,发现钻孔有冒烟着火现象,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用灭火器灭火,并用黄泥等不燃性材料堵住孔口,向钻孔里灌浆灭火。
4.2.10地面电器设备必须有防雷击保护装置和防短路保护装置。
4.2.11地面凡存放可燃材料、可燃物资和可能产生火花的地点应制定消防管理和检查措施,完善地面供水消防系统。
4.2.12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移动变电站、乳化泵站、火药库等地点,必须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
4.2.13所有入井通信、监控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4.2.14井下消防材料备用品必须齐全。消防材料库存放的材料、工具等,其品种和数量,应备有明细卡片,指定专人按月检查和更换。库内材料、工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须及时补齐(库存按表1规定备料)。
4.2.15入井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
4.2.16组织开展专门防火检查,定期检查矿井消防供水系统,灌浆注氮系统、反风设施、防火门、防火墙、消防器材设置点和消防材料库的完好情况。
4.2.17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通风及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4.3矿井主要进风巷火灾预防
4.3.1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风量满足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主要通风机控制室要有反风操作系统图。
4.3.2井底车场及主要进风石门大巷每100米设1个洒水拨头,皮带石门及煤仓装载硐室附近每50米设1个洒水拨头。
4.3.3在井下主要进风巷及井口房内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室。
4.3.4井口房及井下主要进风巷内从事焊割、硫化工作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指定专人现场检查监督,检查瓦斯情况;
作业地点10米范围应为不燃性材料支护,有供水拨头,并备齐不少于2个灭火器,作业时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作业前后必须进行洒水灭尘,降温,并留专人观察1小时。用过的油脂、棉纱等可燃物必须清理、升井,严禁泼洒在巷道内。
4.3.5一旦发生火灾,受火灾影响区域的人员必须立即佩带好自救器,服从调度指挥,按避灾路线有序撤离灾区。逃生的过程中,要注意把口具、鼻夹戴好,保持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拔下口具说话,也不可慌张、急跑。
4.3.6救灾人员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CO、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量、风向变化情况,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5.井下突水事故的预防
5.1加强水文地质观测和陷落柱导水性研究,搞好水文地质预报,及时将有可能发生突水的掘进头和回采工作面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加强防范措施。
5.2严格防水煤柱的管理,认真填绘老空区、盲巷位置,防止误穿、误透。
5.3积极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工作,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采掘头面做好老塘(巷)探、放水工作。
5.4熟悉突水前的各种预兆,发现突水危险及时采取措施放水,必要时将现场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
5.5建立健全防治水规章制度。
5.6 所有回采工作面下顺槽要设一趟6寸排水管路,在低洼处安设不小于30m3/h的排水泵;所有掘进工作面应按规程规定施工合格的排水沟,必要时亦应铺设排水管并安设大排量水泵。
5.7加强对东一风井、西风井和付井梯子间的检查和维修,发现有损坏或锈蚀的扶手、踏板及安全网时,必须及时更换或处理。
5.8中央泵房的排水设备必须保持台台完好,以满足矿井排水的要求。
5.9东二采区范围内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加强对陷落柱探查工作,对陷落柱检查钻孔要及时封堵。
6.顶板事故的预防:
6.1回采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
6.1.1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的重点是:
6.1.1.1扩面施工时的顶板管理:扩面前必须编审扩面施工的专门措施,扩面支护形式、材料规格以及预防片帮、冒顶的措施必须明确、具体,提高扩面时对顶板的维护质量、保证扩面完工后顶板的完整性,从而使综采设备安装及拆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6.1.1.2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期间的顶板管理:
初次来压期间,由矿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放跟班。严格按规定审批并贯彻初放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初次放顶的安全顺利进行。
工作面周期来压期间,必须严格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并成立专门顶板管理技术小组对顶板进行动态观测,逐步摸清矿压显现规律、预测来压步距,采取相应措施,使工作面顺利通过来压区。
6.1.1.3、工作面上下出口和上、下车窝管理:
6.1.1.3.1加强对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管理,上、下顺槽要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超前支护,确保巷道高度不低于1.8m;工作面上下端头必须挑齐双排6.5m长工字钢挑棚,交替迈步前移,始终横跨机头、机尾,保证“一梁五柱”。
工作面上下三角煤壁松软、顶板破碎时,必须架三角斜跨棚或正规走向棚管理顶板。
若工作面上下端头顶板破碎压力过大,或其它压力异常等情况,视现场情况可采用装木垛或增加挑棚等密集支护方式,增大支护强度,木垛可随工作面的推进而前移。
6.1.1.3.2严格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挑齐超前支护段挑棚。卧底后的单体必须二次注液加压。赤脚或失稳的必须重新架设。沿空巷道所有在用单体必须穿铁鞋,其初撑力不得小于12MPa。所有在用单体必须用双股10#铁丝捆吊牢固,防止倒落伤人。
6.1.1.3.3片帮可采用及时拉架、伸出伸缩梁、打木锚杆的方法以护顶板。若煤体破碎发生严重片帮,应采取超前使棚管理顶板。
6.1.1.4煤壁机道管理:
为了有效控制住机道顶板,应及时使支架伸出伸缩梁,护上护帮板。对片帮处必须进行超前管理。
工作面要尽量采用带压擦顶移架,减少支架升降对顶板产生的扰动。
工作面上下端头各3架铺双层金属网,要保证联网质量,避免移架撕网,若有撕网,要及时补齐联好。
6.1.1.5工作面过断层或地质状况异常而不能正常推进时,应编制专门措施,经有关单位会审后实施,以确保工作面的安全推进。
6.1.1.6积极采取大流量的乳化泵站,适当调高泵站压力,并确保液压系统的密封性能,支架初撑力达到标准化要求,满足高强度开采的强化顶板管理的需要。
6.1.1.7工作面过断层前应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资料,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若遇未探明的断层及地质状况异常,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经会审后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6.1.1.8托伪顶回采工作面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1.2进一步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6.1.2.1在回采工作面使用聚氨酯煤壁固化技术,控制煤壁片帮。
6.1.2.2加强工程规格质量管理,全面实施质量标准化。严格控制采高,工作面要及时移架,防止端面漏顶。
6.1.2.3加强科学技术管理。技术、科研、地测等技术业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生产。矿要成立专门技术活动小组,对工作面顶板施行动态观测。
6.2掘进、修护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
6.2.1坚持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面作业之前,必须首先找尽浮矸危岩。
6.2.2严禁空顶作业。棚式支护工作面必须按规定使用金属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锚喷(锚网)支护工作面必须采用带帽点柱或轻型单体进行临时支护。
6.2.3所有架棚支护的巷道,支架必须打紧接上劲,U型支架之间必须使用拉条,梯形棚必须使用拉条或撑木,以增加棚子整体稳定性。架棚巷道采用锚杆进行超前支护,超前锚杆间距200~500mm。
6.2.4支架应紧贴围岩,支架与围岩之间有空隙的,必须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阻燃材料充填严实,严禁空帮空顶。
6.2.5工作面放炮崩倒棚子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修复。
6.2.6掘进工作面遇断层、岩溶陷落柱、破碎带或其它地质异常带时,地测科必须在距离20M以前下达通知书到施工单位、安监处、技术科等。施工单位接通知单后,应立即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执行。
6.2.7综合机械化掘进施工时,严格按作业规程中的规定操作综掘机,严禁掘进机截割头强行截割坚硬岩层或误破顶板,以保证掘进面顶板的完整和连续,一次掘进深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6.2.8掘进、修护工作面局部掉顶、冒顶处,按措施及时处理。
6.2.9掘进、修护施工地点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以便处理冒顶事故时用。
6.2.10煤巷锚杆支护要加强日常矿压观测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集生【2006】4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巷锚杆支护管理的通知》。按规定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对锚杆做拉拔力实验。同时对顶板向上5~6m范围内岩性要每小班打眼探测,发现锚杆或锚索的锚固段在煤层或软弱分层中要及时汇报,采取措施加强支护,确保煤巷锚杆支护安全。
6.2.11煤巷锚杆支护特殊地点加强支护措施必须在规程措施中明确。
6.2.12认真做好采掘活动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对老巷、盲硐、各类小硐室、临时小巷道等及时测绘填图。
6.2.13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井下使用的支护材料、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2.14推广使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报集团公司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批准,由集团公司分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矿认真贯彻执行。新设备的使用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定,操作新设备的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6.2.15高度重视顶板裂隙水对顶板的破坏作用,锚网支护巷道顶板出现淋水时必须加强观察,必要时加强支护。
6.2.16独头掘进巷道压风、供水管路铁管距迎头综掘不得超过50米、炮掘不得超过30米。
7.机电事故预防:
7.1保供队大件班在雨季前,应对—610M、—720M两处主排水泵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完成水泵联合试运转,并使工作泵和备用泵能在20h内排完24h的最大涌水量,应做好水仓、水沟、水管的疏通、清淤工作,保证水仓有效容量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7.2按《规程》第121、122、123和第124条规定,加强主要扇风机管理和备件的管理,特别是备用风叶的管理。
7.3完善压风系统,确保其安全运行,并对连杆、活塞杆、销轴定期进行探伤检查,按要求完成压风设施的技术测定、仪表检验及人员技术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7.4加强冬季防寒防冻的管理工作,全矿所有锅炉必须按期检修,及时取得市劳动部门的检验证。司机持证上岗,保障冬季正常供汽。付井热风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保证冬季正常使用,防止付井井壁挂冰,威胁上、下井人员安全。
7.5加强矿灯的维修,增强矿灯工防爆安全意识,杜绝缺件矿灯入井,消除漏液漏电现象,提高完好率,并使红灯率降至0.5%以下。
7.6加强设备用油(脂)品质的管理,对变压器、压风机等设备特殊用油,做到先化验测定、后使用的原则,不合格品杜绝使用。
7.7保供队应每年春季对所有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被保护建筑物、构筑物安全或被保护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防雷装置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截流能力,应能防止雷击导致的火灾爆炸。外观检查主要检查接闪器、引下线等部分的连接装置是否牢固可靠,检查各部分腐蚀和锈蚀情况,若腐蚀和锈蚀超过30%以上应予以更换,对于阀型避雷器应重点检查瓷套有无裂纹、破损、表面是否清洁。对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7.8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井下电气管理制度”、“电缆管理制度”和“防爆检验制度”,加强防爆电气管理,严格执行把“三关”制度,检修入井、安装使用都要有专人负责防爆性能检查、贴证工作。固定设备每年换证一次;移动电器每半年换证一次,超期无效并按失爆处理。
7.9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试验,并经常组织检查,确保其动作灵敏可靠,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尽可能减少事故停电和杜绝无计划停电。
7.10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要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坚持挂牌留名。谁挂谁摘,谁停谁送的原则,严禁越级送电。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主、付井、扇风机、压风机等的高压开关柜,凡有反送电现象的,开关柜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加明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检修规程及施工措施施工。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11加强供电系统强制性检修制度落实,继电保护计算整定试验工作,确保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7.12加强3300V供电管理,各采区在使用3300V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时,必须编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确保3300V系统的各种保护灵敏可靠,保证安全供电。
7.13加强东西风井供电线路维修工作,确保供电正常。
7.14井下主石门皮带输送机,要严格遵循《规程》第373条规定,完善防滑、烟雾、温度和堆煤等各类保护装置。按规定配备检修人员和清理散煤人员,确保皮带机的安全运转和巷道的清洁卫生。
7.15加强地面架空电机车管理工作,做好杂散电流的管理。
7.16建立健全阻燃胶带的管理制度,严禁不合格胶带入井安装。
7.17规范耙斗装岩机的使用,耙斗装岩机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和照明,并严格按照《谢桥矿装岩机使用规定》操作实行。
7.18绞车队加强立井管理,每个立井必须配备备用的楔形连接装置及销子,以保证《规程》第412条规定的正常实施,立井提升装置的有关技术参数在井口予以公布,严禁超载或超载重差运行。确保安全提升,提升绞车、钢丝绳、罐道等必须按时检修,并留有文字记录。
7.19要对提升机的信号、安全门闭锁装置进行维修,严禁联锁失效,强行运转。
7.20电器设备严格执行入井检查制度,无“MA”标志证或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入井。同时加快非防爆设备的改造进度。
7.21及时制定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贯彻落实,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8.运输事故预防:
8.1加强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对运输的关键工种如:司机、打点、把钩、调度等,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8.2电机车做到包机到人,其它机电设备做到“分段包干”,各工种人员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8.3电机车行驶区间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7条执行,对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应加强维护,确保其性能达原部颁《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使用维护暂行规定》要求。
8.4电机车在使用中,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48条、349条和351条规定,设有灯、闸、铃、撒沙等装置,并配带便携仪。
8.5电机车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视前顾后,在巷道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前方有行人及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慢行,发出警告。
8.6运输机电设备必须按维护制度定时和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后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并要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失爆的电气设备,严禁在井下使用。
8.7电机车运输的主要水平巷道的拐弯处,采区石门口,都要设置明显的警标和信号,并加强信集闭系统管理。
8.8加强斜井管理,道板完整齐全,曲率半径及铺设的轨道应符合要求,轨道上山的上、下口应有声、光信号,并保持良好状态,上下口必须装设可靠的挡车器。斜井走钩时,打点把钩人员必须进入躲避室,车场甩车时禁止人员停留,在上部车场严禁松手放飞车。
8.9加强付井管理,严格执行付井上、下人员制度,坚决做到定量、定时提升,付井上、下口需向井口抵车时,应与井口联系好才准进入,矿车运行的轨道,井口应有大罐停留,并要闭好阻车器。打运超重超高及超长物料,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措施。
8.10付井打点、把钩工要严格坚守岗位,开关安全门和起落摇台,必须看清人员上、下情况,以防打伤上下罐人员。
8.11加强对斜井安全设施的管理,斜井绞车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应齐全可靠,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370条设置。
8.12斜井必须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把钩工按规定车数挂车,钢丝绳和联接装置必须每班要检查,定期检查试验,留有记录。不合格的安全档严禁使用,地滚子应起到托钢丝绳作用,并齐全、转动灵活。
8.13斜井、矸石山发生车辆掉道,处理掉道车辆前应先通知司机刹好闸,并清除附近杂物进行拿车,拿车人员不准站在矿车下方轨道中间进行,应在轨道两侧处理掉道。
8.14严格执行运输管理“十不准”。即:(1)大巷不准抵车,车场调车需进行抵车时必须挂齐销链,事先发出信号;(2)不准扒车;(3)任何人不准乘坐运送物料的列车;(4)打过走钩信号后严禁人员上下罐;(5)不准蹬钩头;(6)电机车无照明、砂箱内无存砂、制动闸和连接装置失效均不准开车;(7)信号不清不准开车;(8)未经调度站同意不准在大巷推车或摘车;(9)不准放飞车;(10)安全设施不齐全的设备不准运转。
8.15经常保持运输巷道水沟畅通,做到大巷无积水、污泥、杂物,材料堆放整齐,达到三无一畅通的文明巷道和优质的运输轨道。
8.16处理蓄电池机车的电气故障,不准在事故地点进行处理,应拉回库内进行处理。
8.17加强井下小绞车管理工作,小绞车的安全设施、声光信号应齐全可靠,并严格按照《谢桥矿小绞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操作实行。
8.18规范无极绳绞车运输管理,提高运输安全可靠性,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总经理办[2005]72号《印发无极绳绞车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
8.19地面矸石山按斜井管理规定执行。
8.20完善皮带运输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做到动作灵敏、可靠。
8.21严格执行架空乘人装置和平巷乘人车各项管理制度和乘坐注意事项。
8.22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五、重大危险源及其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结合2008年采场情况,矿组织专门人员对矿井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辩识和分析,认为08年矿井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瓦斯、火灾、透水和顶板。此外,13218工作面掘进将通过1号、2号陷落柱,矿井在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应急排水和东、西风井抽风机房应急处理做为重大危险源。瓦斯、火灾、透水和顶板的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见本计划其它章节,下面就13218工作面及13218W掘进过1号、2号地质陷落柱、矿井在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应急排水和东、西风井抽风机房等应急处理提出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1、13218工作面过1#陷落柱
1.1概况
1#陷落柱呈上小下大的锥体,陷落柱在8煤层的平面形态为近似椭圆形,长轴近SN向,直径252m,短轴近EW向,直径242m。
13218上顺槽距1#陷落柱最近平面距离约5米,13218下顺槽在掘进过程中未穿过1#陷落柱,从1#陷落柱南边缘旁安全穿过。
1.2 监控措施
13218工作面掘进贯通后,利用物探必要时结合钻探手段查明1#陷落柱的东、西、南边界的准确位置,确定1#陷落柱的保护煤柱范围。13218工作面回采到1#陷落柱的东保护煤柱线收作,跳过陷落柱至1#陷落柱的西保护煤柱线开始向西回采。本面回采前必须制定专项技术措施。
1.3 应急预案
1.3.1工作面回采时,留设陷落柱保护煤柱,以保证工作面采动影响不波及1#陷落柱。
1.3.2回采过陷落柱及其影响带前,应编制专项措施并采取下列防范措施。
1.3.2.1工作面回采期间,加强排水设备的检修,保证排水设备能随时投入运行。
1.3.2.2综采队每班派专人监测水情,随时观察工作面顶底板水文情况,一旦发生突水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人,报告矿调度所。
1.3.2.3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灰岩水突水预兆及避灾路线。避灾路线要保持畅通,并且在避灾路线上设置标志,向现场作业人员贯彻。
1.3.2.4在工作面上下顺槽出口处,将封闭墙基础打好,并准备好封闭材料;一旦发生陷落柱突水,应立即打封闭墙。
1.3.2.5封闭墙采用砌两道水泥预制块墙,两道墙之间采用充填整袋水泥,砌水泥预制墙之前对巷道顶底板及两帮掏槽至见完整煤岩体且最小掏槽深度不小于600mm,墙体厚度为8.8m。
2、13218W工作面预防2#陷落柱影响
2.1概况
2#陷落柱在8煤层的平面上呈狭长的不规则形态,长轴为NW向,直径1000m,短轴NE向,直径约85m, 13218W工作面上顺槽(即原13118下顺槽西段)掘进期间已穿过2#陷落柱。
2.2 监控措施
13218W上顺槽在掘进过程中已穿过2#陷落柱,依据本面设计,13218下顺槽及开切眼掘进及本面回采均不穿过2#陷落柱,在2#陷落柱西侧按规定留设陷落柱保护煤柱,本面在采掘前必须制定专项技术措施。
2.3 应急预案
2.3.1本面回采前,应编制专门措施并采取下列防范措施。
2.3.1.1工作面回采期间,加强排水设备的检修,保证排水设备能随时投入运行。
2.3.1.2采掘队每班派专人监测水情,随时观察工作面顶底板水文情况,一旦发生突水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人,报告矿调度所。
2.3.1.3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灰岩水突水预兆及避灾路线。避灾路线要保持畅通,并且在避灾路线上设置标志,向现场作业人员贯彻。
2.3.1.4在工作面上、下顺槽出口处,将封闭墙基础打好,并准备好封闭材料;一旦发生陷落柱突水,应立即打封闭墙。
2.3.1.5在工作面上顺槽东段与13118西段新增煤下山交岔口处提前将封闭墙砌好。
2.3.1.6封闭墙采用砌两道水泥预制块墙,两道墙之间采用充填整袋水泥,砌水泥预制墙之前对巷道顶底板及两帮掏槽至见完整煤岩体且最小掏槽深度不小于600mm,墙体厚度为8.8m。
3.矿井大面积停电时主要抽风机应急预案
3.1 东、西风井抽风机房运行方式:
东风井抽风机正常运行时,由东风井35KV变电所供电(东风井35KV变电所由3698线路供电),进线柜+BF1来自东风井变电所2AH柜,+BF6来自9AH柜;西风井抽风机房由西风井35KV变电所供电(西风井35KV变电所由3693线路供电),1AH进线柜来自西风井变电所2AH柜,11AH进线柜来自西风井变电所9AH柜。东、西风井变电所之间敷设一路35kv联络线作为备用。
3.2监控措施:
保供队机、电修人员对东、西风井抽风机房备用风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定期做模拟启动实验,确保能及时开启运转。定期对防爆盖自动装置的检查,确保其灵敏可靠。
3.3 应急措施
3.3.1 成立指挥机构:
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状况,为了及时有效的处理事故,矿成立事故处理指挥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机电副总、通风副总等
成 员:保供队、通风等部门有关单位行政负责人
保供队成立现场应急小组,及时到达东、西风井抽风机房。
组长:王家宝 王团结
成员:韦怀厂 封德山 邵长洲 陈永明 徐延飞
3.3.2当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导致东、西风井抽风机停止运转时,当班司机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队值班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矿事故处理指挥组的统一指挥。
3.3.3当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后,保供队要组织机、电修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司机、检修人员对风机及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开起风机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恢复供电后及时开起风机。
3.3.4当发生大面积停电导致东、西风井抽风机停止运转时,如在十分钟内如不能恢复供电开起风机,抽风机司机要及时打开防爆盖,利用自然通风。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通知通风区启动应急措施,同时通知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人员撤到进风大巷。
3.3.5如风机房恢复供电后,因风机故障未能及时的开起,而维修工又未到现场的情况下,超过十分钟司机将防爆盖打开,关闭风门,为维修工到现场检修创造便利条件。
3.3.6未恢复正常供电期间,保供队加大值班力度,必须要有队干24小时在岗,大件班必须有一名班干24小时在东西风井风机房现场值班。东、西风井风机房安排机、电修人员在岗。
3.3.7矿调度所要保证东、西风井风机房的通讯畅通。并备有值班车一辆。
3.4倒闸预案
东、西风井变电所目前运行方式为:东风井变电所由3698线路供电,35KV系统两段并列运行,6KV系统两段分列运行(各由一台主变供电);西风井变电所由3693线路供电,35KV系统两段并列运行,6KV系统两段分列运行(各由一台主变供电);东、西风井35KV联络线为西风井给东风井热备用状态。
3.4.1若3698线路失电(即东风井进线失电),则东风井改为通过东、西风井35KV联络线供电。
停送电步骤为:
(1)停掉东风井变电所6KV室所有负荷开关柜及进线柜;
(2)断开东风井变电所35KV室主变柜、主进线柜1#柜;
(3)送上东风井35KV室联络进线8#柜,东、西风井35KV热备用联络线投入运行,即用西风井3693供东风井;
(4)依次送上东风井变电所35KV高压柜、主变及6KV各高压柜。
3.4.2若3693线路出现问题(即西风井进线失电):则西风井改为通过东、西风井35KV联络线供电。
停送电步骤为:
(1)停掉西风井变电所6KV室所有负荷开关柜及进线柜;
(2)断开西风井变电所35KV室主变柜、主进线柜7#柜及联络进线柜1#柜;
(3)送上东风井变电所35KV室联络柜8#柜,再送上西风井变电所35KV室联络进线1#柜,即东风井变电所通过联络线给西风井变电所供电;
(4)依次送上西风井变电所35KV高压柜、主变及6KV各高压柜。
4.矿井大停电时排水应急预案
4.1 概况:
我矿-610m水平中央泵房现有: PJ200×8型水泵,四台;HDM420×8,一台(其中2台工作,2台备用,一台检修),流量:Q=420 m3/h,扬程:H=742米。配用电机:YB710S2-4 ;1400kw;两台。JBO800M-4 ;1250kw ;三台。井筒内敷设φ325×14排水管三趟。主副水仓容积是4863m3。泵房内预留二台水泵及一趟排水管安装位置。-720m泵房设三台MD280-43/84×3型水泵,流量:Q=280 m3/h,扬程:H=129米。配用电机:JBO355S-4 ;160kw;两台。YB2-315L1-4;160kw;一台。水仓容积1832 m3。目前我矿排水方式为二级排水,即由-720m辅助水平排至-610m主水仓,由-610m主水仓排至地面。
4.2 监控措施:
各水平泵房正常运转期间,保供队机、电修人员对各泵房水泵、排水管路、闸阀、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确保台台水泵能及时开启运转。在雨季前对水泵进行一次联合运转试验。加强水仓的清理工作,保证主副水仓能正常使用。
4.3 应急预案:
4.3.1指挥机构: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状况,为了及时有效的处理事故,矿成立事故处理指挥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等
成 员:保供队、供电等部门有关单位行政负责人
保供队成立应急小组,如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应急小组应通过电话与水泵司机进行联系和指挥,并及时向矿事故处理指挥组汇报。恢复供电后,应急小组及时安排人员到达各泵房现场。
应急小组:
组长:王家宝 王团结
成员:韦怀厂 封德山 邵长洲 陈永明 徐延飞
4.3.2大面积停电影响-610m、-720m及-747m泵房正常排水的事故应急措施:
4.3.2.1当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导致-610m、-720m及-747m泵房不能正常排水时,各泵房当班司机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所、队值班人员。
4.3.2.2当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后,各泵房水泵司机要坚守岗位,保持和地面的通讯联系,保供队大件班立即组织好机、电修人员及备齐相应的工具、材料在地面待命,待恢复供电后及时赶赴现场,值班队干、班干到现场进行指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矿事故处理指挥组的统一指挥。
4.3.2.3停电期间,各泵房水泵司机要对水泵及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开起水泵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恢复供电后水泵能及时开起。
4.3.2.4停电期间水泵司机要勤观察水仓水位上涨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和矿事故处理指挥组汇报。
4.3.2.5如停电期间水位上涨漫过-747m泵房地坪,-747m泵房司机及时撤入-720m泵房;水位漫过-720m水仓水位警戒线,-720m司机要及时关闭隔水仓闸阀及泵房与变电所的防水门,防止水进入泵房和变电所。并将即时水位立即向矿调度所和队值班人员汇报。
4.3.2.6如停电时间过长,水位过高威胁泵房设备安全时,司机及时汇报队值班人员和矿事故处理指挥组,请求事故处理指挥组调集井下人员和材料进行打坝子拦截,将涌水导入-720m水平,防止流入-610m水仓及泵房。
4.3.2.7如水位上涨威胁到-720m泵房人员人身安全时,泵房人员及时撤入管子间等待救援。其他采区人员按避水灾路线撤离。
4.3.2.8如恢复供电后,水仓水位未超过警戒线,司机向矿调度汇报请示后,及时开泵排水。
4.3.2.9如恢复供电后,水仓水位已超过警戒线,甚至漫过泵房地平,接到矿事故处理指挥组开泵通知后,保供队应急小组决定开泵数量及时开起水泵进行排水。
4.3.2.10矿调度所要保证-610m、-720m及-747m泵房的通讯畅通。
4.3.2.11本应急预案必须贯彻大保供队大件班所有相关人员。
5.全矿停风应急预案
5.1概况
东、西风井主要通风机因失电、故障等原因,停止运转,造成全矿井下停风。
5.2监控措施
5.2.1东、西风井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意风机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2.2监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应注意监测显示屏上的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信息,发现异常立即查明,并及时汇报处理。
5.2.3当备用的东、西风井主要通风机临时不具备启动运转条件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5.3应急预案
5.3.1东、西风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通风机司机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汇报处理,具备恢复开启条件的应立即重新启动运转;不能立即恢复运转,但备用通风机具备启动条件的应在10分钟内启动运转。
5.3.2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接到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矿总值班,并通知机电办、保供队、通风区等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井下通风设施保持正常状态。
5.3.3主要通风机10分钟内不能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由矿总值班迅速决定是否全矿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同时,矿调度及时做到:
通知监测队监控中心手控切断各采、掘工作面及回风系统中的所有动力电源。
通知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跟班干部、安监员和瓦检员将所有人员撤至主要进风石门中,瓦斯检查工设置警戒,严禁人员进入无风区域。
通知保供队东、西风井抽风机司机及时打开风井的防爆盖,以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5.3.4掘进工作面的瓦检员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要注意观察本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发现局部通风机出现喝循环风现象,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由掘进单位电工切断该局部通风机的供电电源。
5.3.5如果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恢复正常运转,采煤工作面经瓦检员检查证实,所有地点的瓦斯浓度不超限才可恢复正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掘进工作面经瓦检员检查巷道内各地点的瓦斯浓度不超限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可直接由电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要按规定排放瓦斯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5.3.6保供队应加强主要通风机设备及其供电系统的检查维护,至少每月检查1次;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并加强对东、西风井的供电检查,保证供电可靠。
6.矿井主要进风巷火灾预案
6.1概况
由于我矿东西风井风机未进行反风试验,矿井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人员的安全避灾和撤离。
6.2监控措施
6.2.1、矿井必须设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6.2.2、井口房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2.3、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6.2.4、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进风大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6.2.4.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6.2.4.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6.2.4.3在井口房和井筒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6.2.4.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等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的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6.2.4.6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2.5、井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存储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6.2.6、主要进风巷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筒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内。
6.2.7、井下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6.2.8、集中运输大巷应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
6.2.9正常通风情况下避灾路线:
6.2.9.1、-610m西翼轨道石门或-610m西翼皮带石门发生火灾时,避灾路线为:西一B组采区、西一C组采区、西11-2采区所有采掘工作面→11-2轨道下山、11-2回风下山、11-2皮带下山→-720m西翼轨道石门→-72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6.2.9.2 -720m西翼轨道石门发生火灾时,避灾路线为:西一B组采区、西一C组采区、西11-2采区所有采掘工作面→-610m西翼轨道石门、-610m西翼皮带石门→-61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6.2.9.3、-610m东翼轨道石门、-610m东翼进风石门或-610m东翼皮带石门发生火灾时,避灾路线为:东一B组采区、东一C组采区所有采掘工作面→-720辅助回风巷→-720m东翼轨道石门→-72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新东翼采区避灾路线为:新东翼采区所有采掘工作面→-720~-610轨道上山→-720东翼轨道大巷→-720m东翼轨道石门→-72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东二采区避灾路线为:东二采区工作面→-720东二C13-1采区轨道下山→-720东翼轨道大巷→-720m东翼轨道石门→-72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6.2.9.4、-720m东翼轨道石门发生火灾时,避灾路线为:东一B组采区、东一C组采区、东二采区、新东翼采区所有采掘工作面→-610m东翼轨道石门、-610m东翼进风石门、-610m西翼皮带石门→-61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6.2.10 实行反风时避灾路线。东风井风机改造完毕,能实现反风时,在井口及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需反风时,各采区避灾路线如下:
6.2.10.1 -610m水平井底车场及主要进风大巷反风避灾路线(火、瓦斯):
6.2.10.1.1 -610m井底车场西部发生火灾时,人员撤离路线为: -610m西翼轨道石门、-610m西翼皮带石门→西一号岔→13-1回风上山→西一C组回风石门→西风井。
6.2.10.1.2 -610m井底车场东部发生火灾时,人员撤离路线为:-610m东翼轨道石门、-610m东翼皮带石门→东一B组轨道石门→东一B组回风上山→东一B组回风石门→东风井。
-610m东翼进风石门→东一C组采区回风上山→东一C组回风石门→东风井。
-610m东翼轨道大巷→东二B组轨道石门→东二B组回风上山→13118新增回风巷→东二C组回风大巷→东风井。
6.2.10.2 -720m水平井底车场及主要进风大巷反风避灾路线(火、瓦斯):
6.2.10.2.1 -720m水平井底车场西部→-720m西翼轨道石门→-720m西一号岔→-720m西翼回风上山→13-1回风上山→西一C组回风石门→西风井。
6.2.10.2.2 -720m水平井底车场东部→-720m东翼轨道石门→-720m东一B组石门→东一B组下山采区回风上山→东一B组回风上山→东一B组回风石门→东风井。
6.2.10.2.3 -720m东翼轨道大巷→新东翼-720m~610m轨道上山→新东翼新增回风巷→新东翼B组回风上山→新东翼B组回风石门→东二C组回风大巷→东风井。
6.2.10.3 各采区反风避灾路线(火、瓦斯): (说明:各采区内所有采掘工作面按最近路线进入以下风流路径,并迎风撤退)
6.2.10.3.1东一C组采区所有采掘工作面→-720m辅助回风上山→东一C组回风上山→东一C组回风石门→东风井。
6.2.10.3.2东一B组采区所有采掘工作面→东一B组下山采区回风上山→东一B组回风上山→东一B组回风石门→东风井。
6.2.10.3.3 新东翼采区→新东翼-720m~610m轨道上山→新东翼新增回风巷→新东翼B组回风上山→新东翼B组回风石门→东二C组回风大巷→东风井。
6.2.10.3.4 东二采区→东二B组回风上山→13118新增回风巷→东二C组回风大巷→东风井。(东二采区→东二6煤回风上山→13116出煤上山→东二B组回风石门→东二B组回风大巷→东风井。)
6.2.10.3.5西一B组采区→西一B组下山采区回风上山→西一B组回风上山→西一B组回风石门→西风井。
6.2.10.3.6西一C组采区→-720m西翼回风上山→13-1回风上山→西一C组回风石门→西风井。
6.2.10.3.7 11-2采区→11-2回风下山→11-2回风上山→西一C组回风石门→西风井。
6.2.11、井下所有作业人员下井时都必须携带自救器,自觉爱护自救器,损坏的要及时进行更换,并能够熟练使用自救器。
6.3、应急预案
6.3.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6.3.2、一旦井下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时,所有受火灾影响区域的人员必须立即佩戴好自救器,按照避灾路线进行安全撤离。
6.3.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6.3.4、佩戴自救器撤离灾区时,要冷静、沉着,步行的速度根据情况可以稍快或稍慢,但不要过分急跑。
6.3.5、在整个逃生的过程中,要注意把口具、鼻夹戴好,保持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拔下口具说话。
6.3.6、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量、风向变化情况,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六、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矿井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序、高效采取措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
事故发生后,必须本着人员安全优先和防止事故蔓延的原则,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全面开展抢救工作,力争把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I级(企业级)预案。适用于谢桥矿井井下凡是能给生产或人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如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煤与瓦斯突出、大面积冒顶埋(堵)人等事故的应急救援。
3.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
矿成立重特大煤矿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各有关副矿长、矿山救护队领导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安监处、调度所、生产技术科、通防科、地测科、群众工作部、后勤服务中心、运输区等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4.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的职责
4.1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及矿山救护队长的帮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4.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4.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的特别许可证。
4.4矿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分管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4.5矿山救护队长:全面领导指挥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4.6安监处长: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救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4.7通风区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4.8调度所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并及时组织通信人员做好处理事故的通信联络工作。
4.9生产技术科长、通防科长:按照矿长命令协调各方面的救灾工作,并提出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处理要求。
4.10有关队、班长:负责查对留在事故区域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井调度所,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4.11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按照《重大事故抢救通知程序》(附表3)报告给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下达矿长命令,按指挥部要求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
4.12矿灯房、考勤室、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根据入井人员的灯牌、自救器和考勤卡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对没有特别入井证的人员,不得发放矿灯、自救器。
4.13保供队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监视并改变主扇风机的工作状况,并保证其正常运转,保证供电、压风、供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转,严格按照指令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及完成所需的其它任务。
4.14供应站长、物管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命令运送到指定地点。
4.15运输区长:负责将受伤、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上井;并将救灾人员、物资、器材、设备等及时运往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4.16地测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及时提供有关测量、地质、水文等急需资料。
4.17群众工作部生活部负责人: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4.18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4.19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处理全过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矿内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进矿;并在井口附近设立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4.20值班电话工:负责通讯线路畅通,按指挥部要求及时在指定地点设立直通电话。
5.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5.1事故报告
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以防事故扩大,同时向矿调度所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控制情况等。
5.2应急救援响应与启动
矿调度所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赶赴事故抢救信息指挥中心(矿调度所)和现场,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确定响应级别,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本预案响应级别分为三级:
5.2.1一级紧急情况:指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利用本矿范围内的人力、物力等应急资源(包括矿山救护队和职工医院),即可处理的紧急情况。其响应程序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