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基建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 目的
确保公司在建矿井及地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损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地面基建项目和矿井基建、安装过程中较大以上事故的应急处理。
3.1 危险源分析
1、由于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基建施工不同阶段的安全评估,危险源辨识不清,相关措施不力。
2、矿井基建施工中,由于地质条件不清或施工工艺不适应,如过流沙层或大的地质构造带,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导致出现重大坍塌事故。
3、由于监理不到位,对不合格施工材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未按照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等,导致工程质量低劣,出现重大事故。
3.2 监控、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项目施工前及基建不同阶段的安全评估,确认项目重大危险源。
2、施工前摸清地质构造情况,进行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应急预案。
3、加强施工监理。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严把施工队伍准入关、施工材料的进场关、施工人员和机具的报验关,加强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保证基建施工的工程质量。
4、土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基槽(坑)和管沟边坡。施工现场应采取可靠支护或放坡,做好技术交底及交底执行情况的检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5、发生较大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公司启动Iv级响应。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事故单位现场指挥部救援。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由公司请求属地政府协调救援。
4 应急处置和救援程序
4.1 救援程序
发生较大基建工程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上报公司,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事故单位现场指挥部救援。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由公司请求属地政府协调救援。
4.2 应急处置
1、响应启动后,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立即调集施工机械、救护人员和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并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救援。
2、抢救过程中,必须加强局扇供风,并按照职责分工,保证救援所需水、电供应和通讯畅通。
3、救灾过程中,从外到里逐段清理现场,并加强现场的安全监护,防止清理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接近人员受困地点时,采用人工挖土法抢救受困人员。
4、救灾时,必须充分考虑基建工程的耐火等级,制定相应救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