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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标准化管理系列--煤矿通风管理操作规程汇编

作者:四川 2011-09-02 21:0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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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通风管理操作规程汇编

 

煤矿标准管理系列)

 

 


(一)通风、密闭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互保、自保工作,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按指定施工的设施一次验收合格。

3、施工前和施工中,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找尽施工段内帮顶浮石,加固支架或设置临时支护等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

4、砌永久设施前,四周都要掏槽至硬底,并水冲洗底槽,捡出杂物,用浓沙浆灌注基础。

5、砌墙面时,墙体必须与煤岩接实,帮顶都要挂线求一平面,保证施工墙面平整,凹凸面不大于10mm,灰缝不大于10mm,不得有裂缝、重缝、空缝。

6永久密闭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永久风门水沟处要设反水池或档风帘。

7、每道密闭均须设观测孔,其位置一般在密闭高度的三分之二处;通车门须设底坎,电缆孔要堵严。

8、施工墙面高度超出胸高,必须搭好脚手架或供人员上下的梯子。

9、密闭前5米,风门前后5米内要做到支架良好,无片帮冒顶,巷道整洁,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10、密闭施工完毕,挂上说明板、检查箱,设置栅拦,悬挂警示牌。

11、采空区封闭,一般先封闭风道和中间巷,后封闭下口,若先封闭下口时,但要留有调量口,待风道封闭完后再封堵。

12、封闭盲巷时,若感到呼吸困难或有异常气味时,要立即退出,经瓦检员或技术人员检查并采取措施解决后方能继续作业,如沼气浓度超出1%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施工。

      

 

         


(二)局部扇风机操作规程


1、启动风机时必须经过瓦斯检查,瓦斯检查员认为安全才许开动风机。

2、风机启动前应检查:

A、开关接线、风机接线、各接地线是否紧固可靠。

B、检查风机里及风机前后有无障碍物阻碍叶轮转动和送风。

3、启动风机时应先试启动,观察转向是否正确,如反转应进行纠正。

4、运转中要随时观察风机运转的声音,如有异响,应查明原因,向有关领导报告。

5、风机设专人负责开停。

 

 

(三)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通风、瓦斯管理的规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时,能及时处理;发现矿井“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6、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如有自然发火煤层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

7、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三、检查瓦斯操作

8、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

A、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

B、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

C 、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9、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定火区观测工第10、11条执行。

10、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

A、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烧和二氧气化碳的地点有:

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米处);

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B、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局部高冒区域。

C、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进行。

D、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E、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F、设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G、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11、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

A、瓦斯检查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B、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

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面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

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抽查时间;

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问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12、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板牌,并随时向现场作业人员报告。

13、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及时排放,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3%时,应报请矿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14、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15、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16、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瓦斯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矿值班员。

17、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检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18、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特殊地点检查瓦斯的操作

19、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平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

A、检查采煤机前后20米内,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

B、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C、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20、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21、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22、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五、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24、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A、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B、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巷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25、携带的瓦斯检查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查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四)测风员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测风员应担负以下工作:

1、测算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按计划要求进行风量调节。

2、测定矿内空气温度、气压和相对湿度。

3、测定局部通风机的风量、风压和漏风量。

4、在鉴定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矿井反风试验、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时,测定有关参数和汇总资料。

5、及时准确填写有关报表和井下测风牌板。

第2条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二、测风前的准备工作

第3条入井前应对所用的仪表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和指针灵活可靠,外壳及各部位螺丝无松动,风表校正曲线对号。

2、秒表的开关和指针灵活。

3、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零件、螺钉、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活可靠,注入仪器内的液体合乎要求,补偿式微压计反射镜及针尖完好。

第4条入井前必须根据任务带好所用的风表、秒表、瓦斯检定器及皮尺、记录本、有关仪器等。携带和使用仪器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碰撞。

第5条井下测风地点的选择:

1、测风地点应选择在: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井下爆破材料库和主要用风硐室,以及其他需要测风的地点。

2、主要风道中的测风工作应在测风站内进行。

3、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应选在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10米巷道内无障碍物和拐弯的地点。

第6条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

三、测风的操作

第7条用侧身法测风时,测风员在测风断面内应背靠巷道壁站立,手持风表将手壁向风流垂直方向伸直,风表叶片迎向风流并与风流垂直,在断面内均匀移动。为消除人体面对风速的影响。应将所测得的风速乘校正系数。校正系数按式(1)计算:

K=(s-0.4)÷s          (1)

式中  k校正系数;

S测风巷道断面积,平方米

0.4测风员人体所占面和只,平方米。

第8条风表测风的方法有定点测风和线路测风两种。

1、定点测风:巷道断面在10平方米以上时测120秒;巷道断面在4~10平方米时测60秒。

2、线路测风:风表在测风断面内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间(60秒、120秒)匀速移动。根据断面积大小,线路分四线法、六线法、迂回八线法。

第9条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记数器指针回零或记下始读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记数器和秒表进行测定,测定结束时间时关闭,风表开、停应与秒表开、停一致。

第10条根据测得的表速在风表校正曲线上查得对应的真风速。

第11条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第12条测得的风速乘以巷道断面积即得通过该断面的风量值。

第13条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0毫米以上的距离。

第14条各类风表要配有长度0.5米左右的非导电表把。

第15条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与风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

第16条在遇列车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时,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第17条在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测风时,风表与架空线要保持100毫米以上的距离,以防触电。

第18条及时记录和换算测定结果,发现问题应重新测定。

第19条测风时要同时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所测结果应及时填入测风牌板,原始数据应立即记入测风日志。

第20条风表叶片不得和其他物体接触、倒转或用嘴吹,风表用后应放入盒内,不得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第21条应按规定的测风制度进行工作。

四、各种风量的测算

第22条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工作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在风硐内测风时,可使用自动测风仪表或超声波风速仪。

2、在主要通风机出风口测风时,轴流式通风机测风断面应选在环形的扩散器断面,用等面积环的原理在断面内布置测点。测3—5次后,取其平均值。

第23条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用风表测风时,先在局部通风机吸口前10米巷道内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米巷道内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两断面的风量差即为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

2、用皮托管和压差计测定时,在局部通风机出口外加一节风筒作测风段,并测定断面。为求得平均风速,可用等面积环原理在测量断面内布置6-8个测点,根据平均风速求得风量。

3、在局部通风机的进、出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时,应手持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1分钟而测得。测风人员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吸风口。

第24条测定全风压供给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时,测点应选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10米的进风巷内。

第25条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测定应在风筒出口以外10~20米的巷道内进行。

 

 

 

(六)测尘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测尘工应能使用仪表测定粉尘浓度,并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意见。

二、测尘前的准备工作

第2条认真检查测尘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使用光电测尘器时,要检查电池电压,当低于使用电压时,应按要求进行充电。

第3条根据该班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的仪表、工具及其附件。

第4条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要事先认真称量采样滤膜。测量时用塑料镊子取下滤膜两面的夹衬纸,然后将滤膜轻放在分析天平上进行称重,并记下重量值、编好号码,再放滤膜盒内,要求滤膜不得有折皱,滤膜盒盖要拧紧,并置于干燥器内使用光电测尘仪测尘时,要备有足够的滤膜纸带。

第5条下井时带全仪器、仪表、工具和记录本等。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

第6条注意观察采样地点顶板、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安全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三、粉尘采样器操作

第7条采样时首先调节好所需流量(一般15~30升/分),经检查保证无漏气,然后取出准备好的滤膜夹,固定好。

第8条采样中应注意保持流速稳定,并根据估计的滤膜上的粉尘重量(一般在1~20毫克,但不小于1毫克),来决定采样时间的长短。要详细记录采样地点、作业工艺、样号、流速及防尘措施等,同时记下采样开始和终止时间。

采样持续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T=1000W÷CQ        

式中T—采样持续时间,分钟;

W—粉尘应达到的重量,毫克;

C—预计作业面的粉尘浓度,毫克/立方米;

Q—采样时的流量,升/分。

第9条采样后,将滤膜固定圈取出,迅速放入采样盒内,要求受尘面向上,不要摇晃振动,然后带回实验室称重、分析

第10条采样后,应将滤膜放在干燥器内干燥1小时,然后再进行称重,如采样现场有水雾或发现滤膜表面有水珠,湿度过大,要先将滤膜放在60~65摄氏度的烘干箱内烘干2小时,然后再放入于燥 器内干燥30分钟,最后再将其置于分析天平上称重1次,直至恒重为止。应记录所称重量。

第11条测尘地点的粉尘浓度按下式计算:

C=(W2-W1/QT)×100        

式中C—空气中粉尘浓度,毫克/立方米;

W2—采样后滤膜重量,毫克;

W1—采样前滤膜重量,毫克;

Q—采样时流量,升/分;

T—采样持续时间,分钟。

两个平行样品的粉尘浓度偏差率不超过20%时,为有效样品,并取两者的平均值作为采样地点的粉尘浓度。

两个平行样品的偏差率按下式计算:


f={(a-b)÷(a+b)÷2}×100%     


式中f—两个平行样品的偏差率,%

a、b—两个平行样品的粉尘浓度,毫克/立方米

滤膜在采样前后的称重间隔时间应尽量缩短,以免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第12条采样地点空气中有油雾时,滤膜要先进行除油。具体步骤是:

1、将装有120号溶剂汽油的蒸瓶置于插有量程为200摄氏度的温度计的增瓶中,连通冷凝装置并接通电炉电源,使油温保持在110摄氏度左右,最高不超过120摄氏度,用清洁的广口瓶收集被蒸馏出来的汽油。

2、把3个称量瓶编号,并倒入已蒸馏好的120号溶剂汽油。

3、用慑子与血管钳将采集的带油雾的滤膜对折3次,然后用血管钳将折好的滤膜边缘夹紧在第1号称量瓶中摇动2分钟,再放入第2号称量瓶中摇动2分钟。

4、把除过油的滤膜放在清洁的玻璃板上,并用慑子打开滤膜,让汽油挥发,放置30分钟后称重。

5、把除过1次油的滤膜按上述方法放入第三号称量瓶中再除1次油,然后打开放置30分钟,将滤膜上的汽油挥发掉,再称重,直到恒重为止。

四、光电测尘仪的操作

第13条校正仪器的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并按照仪器的使用说明进行调整。

第14条每个测尘地点连续测定的数据不小于3个,并取其平均值。

第15条用快速直读测尘仪测定粉尘浓度时,必须以粉尘采样器测得的浓度为准,对测定的数据要进行换算。

五、测尘注意事项

第16条选择测尘位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

2、采取高度在人的呼吸带,一般为1.5米左右。

3、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末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米处进行。

4、在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样时,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10~15米处进行。

5、采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米处采样。

6、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米处进行。

7、在其它产尘场所采样时,在不防碍工人操作的条件下,采样地点应尽量靠近工人作业的呼吸带。

第17条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

第18条测尘开始时间的要求是:对于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分钟后再进行采样;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

第19条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

第20条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要按照规定定期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

第21条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若采样后的滤膜被污染或粉尘失落应作废而重新采样,由于滤膜不耐高温,在55摄氏度以上的采样现场不宜采用。

 

(七)风筒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风筒工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的安装、运送、维修和拆除等工作。及时将不用或损坏的风筒回收出井,并及时修补井上、下破损的风筒。

二、井下风筒的安装、拆除和维修

第2条入井必须带足必要的用具和材料,必须熟悉自己分管地区掘进工作面情况,如风筒直径、长度、巷道掘进进度和贯通日期等。

第3条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避免车挂、炮崩,必须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吊挂2点,每节风筒末端两侧的挂勾应用铁丝系在巷道帮壁上。

第4条要求风筒之间接口严密不漏风。胶质风筒可用正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入时要顺插。

第5条使用胶质风筒时,局部通风机和胶质风筒之间要有一节铁风筒过渡。局部通风机和铁风筒的接头处要加垫圈,要上紧螺丝,铁风筒与胶质风筒套接处要用铁丝箍紧。

第6条一列风筒的直径要一致,如果直径不一,要有过渡节。

第7条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按各作业点的作业规程要求执行,但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第8条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要随时修补,做到不漏风。

第9条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分岔处要设三通。

第10条斜巷和立井掘进时,风筒接头、风筒的绑扎要特别牢固。

第11条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停机时,应与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和瓦检员联系,待停止工作、停电、撤出人员后方可更换。当巷道内瓦斯涌出量大时,必须把工作面人员撒到安全地点再更换风筒。风筒更换完毕后,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执行。

第12条巷道掘进完工后,应在矿领导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装车运至井上,进行冲洗、晒干和修补。

第13条拆除风筒时,应由里往外依次拆除。拆除独头巷道风筒时,不准停局部通风机。

第14条上山和天井掘进供风时,风筒必须绑牢固,天井掘进供风一般使用铁风筒。

三、安装、拆除风筒时的注意事项

第15条应注意防止运行中的矿车撞、挤、刷风筒。

第16条风筒跨带式输送机操作时,必须先同输送机司机联系好,暂停送机运转,以保证操作安全。

第17条大巷高顶操作时要设台架,工作时要站稳,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电车碰撞,并应注意防止架空线触电伤人。

第18条不得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向掘进工作面供风。

五、地面修补风筒

第19条风筒出井后,首先应刷洗、晒干,检查风筒损坏情况,再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处理。

第20条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钉,补钉以圆形为好;补丁压边应大于破口尺寸20毫米;为防止补钉补后翘边,补钉边应裁成斜面;补钉和破口应刷净至露出胶质风筒本色,晾干后才能涂上胶进行粘合,补了粘合剂后应用木手锤砸实,使其粘合严密,保证不漏风;粘好的风筒应再涂上滑石粉。对100毫米以上的大破口,必须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补。

第21条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吊环间距应保证风筒吊挂平直。

第22条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存放的风筒每季度应晾晒一次。

第23条制作三通、弯头及过渡节时,要根据风筒的形状和直径制作,要注意平直。过渡节长度不应少于2米。

第24条焊接风筒圈时,要按电焊工的有关规定进行,圈要焊牢固,并要砸平调圆。

第25条晾洒、冲洗、清扫风筒时要戴口罩,风筒必须在晾干或吹干后方能粘补。‘

第26条修补后的旧风筒,应按规格尺寸分别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志,以取用方便。

第27条装卸风筒时应注意安全,要防止铁丝划手、扎脚和碰伤眼睛。

第28条修补风筒时应准备有缝纫机及修理工具。

第29条汽油、胶水必须存放在单独房间内,并应保持油桶严密,严禁烟火。

第30条风筒修理室内禁止使用火炉取暖;若必须使用时,应有安全防火措施,并经公司批准,下班无人时应将火炉熄灭。

第31条风筒修理室内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做好防灭火工作,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

第32条电动缝纫机的操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1、电动缝纫机必须安装合格、绝缘良好,防止漏电伤人。

2、缝纫机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在熟练掌握机器性能后才能独立操作。

3、使用缝纫机前,应先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转动是否灵活。

4、使用前各油眼都要适当注油,使用中要随时加油。

5、使用缝纫机时,不宜戴手套,两手距离机针必须在60毫米以上。上下线要均匀,要掌握一定转速,防止扎手。

6、使用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处理,故障排除后再用。

7、修理中需拆卸机头时,注意不要丢失零件。

8、交接班时,应把机器擦净,发生故障本班处理不完时,要详细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继续处理。

 

 

(八)消尘工操作规程


一、 消尘带上车之前要盘好,绑牢,上车后要放在车内,不要超出车帮。

二、 消尘前要先关好水门,对好管口,绑好后再开水门进行消尘,消尘后,先关水门,后撤管子。

三、 消尘时,要将棚子、帮顶、底板上堆积的煤尘冲洗掉后浇透使其不飞扬,消尘时不能用水洗电缆和电器设备、各类牌板,电缆和电器设备上的煤尘要用扫帚扫。

四、 凡扫尘的地点,要将浮尘运走。

五、 当班升井后,要做好工具、管子、弯头等的准备工作。

六、 填好消尘记录。

 

 

(九)主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第1条 司机必须专职、专责。

第2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第3条 司机应熟悉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以及地面风道系统和各风门的用途。

第4条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作岗位责任制。

二、 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5条 通风机的开动,必须取得上级主管的开车命令。

第6条 通风机起动前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

1. 轴承润滑油油量合适,油质符合规定,油圈完整灵活。

2. 各紧固件及联轴器防护外罩齐全,紧固牢靠。

3. 电动机炭刷完整,接触良好。

4. 继电器整定合格,各保险装置灵活可靠。

5. 电器和电动机接地良好。

6. 各指示仪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7. 各起动开关手把都处于断开位置。

8. 电压在额定电压的±5%范围内。

9. 风道内无杂物。

第7条 正确开启关闭风门:

轴流式通风机应开风门起动,即应将通往井下的进风门关闭,同时将地面进风打开,并要支撑牢靠,以防吸地面风时自动吸合关闭。

第8条 人工盘车1-2圈,应灵活无卡阻。

三、 操作

第9条 起动操作,应按设计说明书操作。

第10条 主要能通风机的正常停机操作:

1. 接到上级主管的停机命令。

2. 断电停机。

3. 关闭所停风机的进风门。

4. 根据命令决定是否开动备用通风机。

5. 如需开动备用风机,则应按第6条进行检查。

6. 不开备用通风机则要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第11条 主要通风机紧急停机的操作:

1. 直接断电停机(高压先停油开关)。

2. 立即报告矿井主管领导。

3. 按领导决定,关闭和开起有关风门。

电源失压自动停机时,先拉掉油开关,后拉开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矿主管领导,待查明处理后,再行开机。

第12条 主要通风机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允许先停机后汇报:

1. 各主要传动部件有严重异响或意外震动。

2. 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

3. 进风闸门掉落关闭,无法立即恢复。

4. 突然停电或电源故障停电造成停机,先拉下机房电源开关后汇报。

5. 其它紧急事故或故障。

第13条 主要通风机的反风操作

1. 反风应在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下进行。

2. 用反转电动机反风时:

(1) 停止通风机运转。

(2) 用地锁将防爆门(盖)固定牢固。

(3) 用换向装置反转起动电动机。

(4) 各风门保持原状不变。

(5) 对于导翼固定的通风机直接反转起动通风机;对开导翼可调角度的通风机,则先调整导翼调整器,改变导翼角度,然后反转起动电机。、

3. 其它形式通风机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第14条 主通风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 巡回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每小时一次。

2. 巡回检查内容为:

(1) 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

(2) 轴承温度不得超限。

(3) 电动机温升不超过厂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

(4) 各仪表指示正常。

(5) 电动机和电器的接地系统应符合规定。

(6) 电压应在额定值±5%范围内,否则应经主管技术人员审核,确定是否继续运行。

(7) 地面进风侧进风门固定牢固。

1. 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日志。

第15条 轴承润滑

(1) 滑动轴承每2000-2500小时换油一次,日常运行中要及时加油,经常保持所需油位。

(2) 滚动轴承用二硫化铝或钙基脂润滑,油量不大于油腔的二分之一。

(3) 禁止不同油号混杂使用。

备用通风机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1) 每1-3个月进行一次轮换运行,最长不超过半年。

(2) 轮换超过1个月的备用通风机应每月空运转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以保证备用通风机正常完好,可以10分钟内投入运行。

第16条 主要通风机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 司机接班前禁止喝酒,接班后不得睡觉,打闹。

2. 司机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 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注意操作的先后顺序;有可靠的接地系统。

4. 地面风道进风门要锁固。

5. 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

6. 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7. 机房内不得有明火炉。

8. 开闭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摇把取下以免伤人。

9. 在更换备用通风机、做空转试验时,需按现场指挥的正确指令进行,发现指挥的误时,司机有权说明情况要求重发指令。

四、 收尾工作

第17条 如实填写并保护好各种记录。

第18条 工具、备品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十)局部风机运转工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第1条 专职局部通风机司机或兼职司机负责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工作,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司机应经过专门训练,掌握操作方法,并考试合格。

二、 局部通风机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第2条 启动前,应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的瓦斯浓度。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才准启动;当其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报告矿领导并采取专门处理措施,待符合规定后,才准启动。

第3条 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内不应堆有杂物。

第4条 每台局部通风机必须悬挂管理牌板,内容包括:局部通风机编号、管理人姓名、风筒长度、周围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有效风量。

三、 局部通风机启动,运转时的操作与管理

第5条 局部通风机应断续启动,不要一次启动,以防止风筒脱节或吊环脱落。

第6条 同一地点安装两台局部通风机和两台开关时,开关上要有明显标志,以防发生误操作。

第7条 局部通风机启动后,发现机体的震动、颤动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第8条 应经常检查局部通风机外壳温度,亦可拉开机壳门用手摸电机外壳检查温度,以不烫手为正常。

第9条 专职司机除观察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和巡视风筒外,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10条 兼职司机必须在启动局部通风机10分钟后,确认一切正常时,方能进行其他开作,但必须时刻注意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

第11条 司机每班至少要检查2次风筒,发现有脱节、挤压、扭折、破裂、脱挂及漏风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第12条 局部通风机在正常运转时,不准随意停机。

第13条 没有矿领导的正式通知,不允许任何人搬运局部通风机。

第14条 遇到下列情况时,司机有权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1. 运转过程中声音突然发生变化、转速减慢、发生单相运转或其他故障时。

2. 电缆过热或电机有焦味时。

3. 电机外壳温度高于80℃时。

第15条 如因检修停电,必须事前通知司机;司机在通知掘进工作面撤出人员后,才准切断电源。

第16条 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准停止局部通风机动转。

第17条 局部通风机停风后,司机必须通知工和面撤出人员,并在停风区巷道口2米处设置醒目的栅栏、在停风巷道口新鲜风流处设岗看守,禁止人员进出停风区,待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撤岗。

第18条 当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动转时,要及时向通风科、矿调度汇报,等待处理,不得离岗。

第19条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司机不得随意启动局部通风机,必须按本工种第2条和《煤矿安全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20条 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十一)瓦斯监测工操作规程


第1条 瓦斯监测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第2条 瓦斯监测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机房管理:


(十二)煤矿矿工安全生产需知


第一节冒顶事故的防治

一、回采工作面冒顶事故的防治

(一)局部顶的防治措施

1、靠煤壁(帮)附近局部冒顶的预防措施:及时支护悬露顶板;顶板破碎的煤层应掏梁窝超前支护。

2、工作面上下口局部冒顶的预防措施:在上出口风巷内和下出口运巷内打超前抬棚。

3、放顶线附近局部冒顶的预防措施:在大岩块范围用木垛等加强支护;当岩块沿工作面推进方向的尺寸超过一次放顶步距时,在大岩块的范围内要延长控顶距;顶板破碎时,必须用机械回柱,严禁人工回柱。

4、地质破碎带附近局部冒顶的预防措施:在断层两侧加设木垛加强维护,并迎着岩块可能滑下的方向支设棚和柱。

(二)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强制放顶:用爆破的方法人为的将顶板切断,使顶板冒落一定厚度形成矸石垫层。

二、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的防治措施

1、严格控制空顶距,当掘进工作面遇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破坏带或层理裂隙发育的岩层时,棚子应紧靠掘进工作面。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危石必须排除,无法排除时应采取临时支护护措施,严禁空顶作业。

3、在地质破坏带或层理裂隙发育区掘进巷道时要缩小棚距,在掘进工作面附近应采用撑木,防止棚子被推垮。

4、掘进巷道冒顶区及破碎带必须背严接实。

5、使用前探梁,确保工人在顶板有防护的条件下出渣、支棚腿,以防止冒顶伤人。

第二节瓦斯事故的防治

一、什么是瓦斯:矿井瓦斯泛指在煤矿采掘过程中,从煤炭层中释放出的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害气体的总称。

二、瓦斯爆炸的条件

空气中瓦斯浓度达到5%~16%;

有引燃(爆)瓦斯的火源;

混合气体中有不低于12%的氧气。

三、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加强通风,防止瓦斯超限和积存;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正确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瓦斯;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防止引燃瓦斯火源。

防止电气火花引燃瓦斯;

防止放炮火源引燃瓦斯。

四、瓦斯防治管理措施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必须停止使用煤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采掘工作面风流以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开关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电动机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立即报告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防止瓦斯积聚,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第三节火灾事帮的防治

凡是发生在井下的火灾以及发生在井口附近其火焰或烟流可以随风流进入井下,威胁井下安全的火灾,称为矿井火灾。

一、煤自燃的四个必备条件

煤炭本身具有自燃的倾向;

煤炭呈破碎状态并达到一定数量;

有连续供氧的条件;

产生的热量不易散失。

二、煤炭自然早期直觉识别法

火区附近巷道中出出雾气或巷道壁挂汗;

巷道内出出煤油、汽油、松节油或煤焦油气味;

火区附近空气、水、煤壁温度增高;

人体不适,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三、预防火灾的措施

正确选择开拓系统和采煤方法;

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

预防性灌浆;

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杜绝明火;

保管好易燃物品;

防止电火花引燃;

认真执行放炮规程。

四、火灾防治管理措施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建筑,其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井下或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休息间;

井下禁止使用汽油和柴油机,严禁吸烟和烤火,严禁使用灯泡和其它电器取暖,严禁明火照明;

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料进行灭火。

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立即封闭火区。

第四节煤尘爆炸的防治

煤尘是悬浮在空气中的细小煤粉

一、煤尘爆炸的条件

煤尘必须具有爆炸性;

浮游煤尘悬浮状态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

有引爆煤尘的火源。

二、引起煤尘爆炸的直接原因主要有

违章放炮扬起煤尘产生火源引起煤尘爆炸;

煤电钻,电缆等产生电火药引爆周围煤尘;

局部火灾或沼气爆炸引爆扬起的深积煤尘;

各种明火引燃煤尘,斜巷或大巷内跑车扬起煤尘摩擦撞击火药点燃人员携带烟火。

三、煤尘爆炸的预防措施

防尘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煤尘生产量和浮尘量;喷雾洒水;应用水炮泥放炮;控制风速;煤层注水;

消灭引爆煤尘的火源;

3、采取隔爆措施,限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

第五节水害事故的防治

一、矿井透水的预兆

1、干燥光亮的煤变得发暗潮湿,无光泽,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气温骤然下降,煤壁发凉,人一进去有防冷的感觉。

2、出现雾气,井下空气含有大量的水蒸汽,温度较大,采掘工作面空气聚然变冷,水蒸汽凝成雾气。

3、挂汗:采掘工作面煤壁、岩壁上聚成很多水珠。

4、挂红:煤壁浸出的水发涩,有臭鸡蛋味。

5、煤层里发出嘶嘶水叫。

6、地板鼓起,流水有甜味。

7、顶板来压,产生裂缝,出现淋水。

二、矿井水灾害的防治

1、要熟悉透水前的各种预兆,发现透水危险及时采取里断措施,立即撤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到安全地点。

2、一定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第六节爆破事故的防治

一、一般规定

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爆破前,放炮员必须对爆破工作面进行详细的检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不准装药爆破,并立即报告矿长、安全员及时进行处理。

二、回采工作面爆破的注意事项

1、回采工作面的爆破工作要做到“五不”、“二少”、“一高”。

“五不”是:平崩坏顶板,保证安全生产和降低含矸率;不崩倒支柱;不崩动溜子、挤坏油管和电缆等;不留底煤,减少人工起底的工作量;不出大块煤,以便装运,减少人工二次破碎时工作量。

“二少”是:时间消耗少,尽量增加一次爆破的炮眼个数,减少爆破次数,缩短爆破辅助时间;材料消耗少,合理布置炮眼,装药适当,降低炸药和雷管的消耗。

“一高”是:爆破自装率、块煤率、回采率高。防止爆破过程中把煤抛到采空区一侧,减少人工清扫浮煤,提高煤炭回收率。

2、回采工作面不宜采取一次装药分次爆破的方法。

三、瞎炮的预防与处理

完全拒爆的装药炮眼叫瞎炮(盲炮)。拒爆炸药中往往还有雷管。在井下爆破中产生瞎炮,不但降低爆破效率,增加爆破材料消耗,更主要的是严重威胁工人安全。

1、预防瞎炮的措施

放炮工具应经常保持良好性能。

爆破网络的联接一定要按爆破作业规程执行。

装药时,放炮员要一手拉直雷管脚线,使其紧靠炮眼的眼壁,注意不要把脚线捣断或捣破脚线绝缘层。

做好现场火药管理工作,火药箱应放在干燥无水的安全地点。

不使用变质或严重变质硬化的炸药。

2、在接近积水区域爆破时的安全措施

接近积水区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探放水设计安全措施,否则禁止放炮。

接近积水区时,如发现有透水预兆(挂锈、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水、水叫、顶板淋水加大、底板漏水或其它异状)时,要停止放炮,及时汇报,查明原因。情况危急时人员要立即撤出受水威胁地点。

接近积水区放炮时,如发现煤炭变松软、潮湿,以及炮眼渗水等异状,要停止放炮。若在打眼时发现炮眼渗水,不要拔出钻杆。

第七节煤矿提升运输事故的防治

一、用机械提升的矿井,每天必须检查提升容器、钢丝绳、绞车、边接装置、过郑装置、制动闸和自动保险装置等,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二、斜井提升必须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斜井提升车器。斜井提升必须设定统一的信号,每个从业人员都必须熟悉提升信号。严禁斜井提升“扒、蹬、跳”。

三、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人只准推一辆矿车。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接近道岔、弯道、巷道(硐室)口、风门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以及坡度较大的地方都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

2、严禁蹬车、搭车和放飞车。

3、同方向推车时,两车的间距不得低于20米。

4、在坡度较大的地方停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制动器或木楔稳住。

5、轨道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第八节触电事故的防治

一、严格遵守各项用电作业制度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切断电源后,应将开关操作手把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就由谁送电的制度,严禁严用约翰逊时间停送电。

非专职或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

接地保护:就是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构架,用导线与埋在地中的接地极相连接。

漏电保护:是指在电网的对地绝缘电阻值降到规定的跳闸动作电阻值,或人体触及一相线路时,能使线路开关跳闸,切断电源。

过流保护:是当电气设备或电缆的电流超过其规定的电流值时,就能可靠地切断该线路的电源,从而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保护。

第九节自救与互救

一、自救时应遵守“灭、护、撤、躲”四原则。

灭:将事故消灭有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减少事故伤害和损失。

护:因事故造成有毒有害气体增高,可佩用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等。

撤:以最快速度选择最近的路线撤离灾区。

躲: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二、互救时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

对窒息或心跳骤停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对出血伤员,先止血,后搬运。

对骨折的伤员,先固定,后搬运。

第十节名词解释

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

一通三防:通风及防瓦斯、防尘、防火。

矿灯管理“三固客、两对号”:

三固定:用灯人员固定;矿灯发放口固定;维修人员固定。

两对口:矿灯与充电架对号入座;灯牌与矿灯对号。

壁式采煤:沿煤层走向或倾向布置回采工作面的采煤方法,称之为壁式采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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