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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检查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7-26 21:17 来源:本站原创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星期周一、周五对地面、井下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同时矿安全检查小组会采取不定期对各生产系统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二、安全检查由矿领导、各队(股)室负责人参加,由安监股组织分组,井下检查组8:30在考勤室集合,地面检查组9:00在安监股集合,无故不参加者给予罚款100元/次,迟到者给予罚款50元/次。
三、安全检查要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纪律、查整改为主,以及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和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四、对查出的各项隐患,经矿调度会总结安排,确定整改时间,各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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