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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钳工应知应会(五)

作者:佚名 2010-05-30 00:47 来源:不详
三、触电危害及防治措施
1、电对人体的伤害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
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不超过30mA为安全电流。
2、煤矿井下防止人身触电的措施有哪些?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3)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4)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相关规定。
(5)防止人身触及或接近带电导体。
3、煤矿井下防止触电应注意的事项?
(l)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摆弄、检修、操作电气设备。
(2)不准自行停电、送电。
(3)谨防触架空线伤人。
(4)下山行走,不能手扶电缆,电缆一旦漏电后,后果及其严重。
(5)严禁在电气设备与电缆上躺坐,以防触电。
4、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电工靴。
(4)127V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
(5)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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