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健康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完成、传达贯彻安全法规、文件、指令、指示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矿井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4、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三违”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向有关领导反映。
5、 加强安全监督人员与瓦斯检查人管理和培训,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对隐患和不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处理。
6、 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组织搞好事故分析、追查和处理,参与重大非人身事故防范措施制订,并监督执行。
7、 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8、 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9、 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三违登记、伤亡事故及其影响生产时间登记、事故追查、分析记录等有关记录,搞好安全档案管理;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安全报表、计划、汇报材料;按时提出安全汇报和安全信息,做到数字准确,文理畅通。
10、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1、 负责接待上级机关来矿进行的安全检查。
12、 组织领导好公司急救站的工作,深入开展急救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急救水平。
13、 认真组织好入矿新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健立职业病档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14、 加强对全公司员工的卫生保健工作,做到预防为主,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
15、 接到事故通知时,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并督促医护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人员进行急救。
16、 搞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监督检查工作。